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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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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

2020-10-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吴睿、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许冬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许冬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一)资产负债类项目变动说明

1、合并资产负债表应收款项融资比期初减少76.15%,主要系公司应收票据结算减少所致。

2、合并资产负债表其他流动资产比期初增加508.97%,主要系公司待抵扣增值税进项税增加所致。

3、合并资产负债表在建工程比期初增加39.26%,主要系公司报告期自制模具增加所致。

4、合并资产负债表应付职工薪酬比期初增加37.53%,主要系公司资金困难,不能按时支付职工薪酬及缴纳社保等所致。

5、合并资产负债表长期应付款比期初减少34.03%,主要系公司将一年内到期长期应付款重分类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等所致。

(二)利润表项目变动说明

1、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减少51.84%,主要系公司本报告期与政府纾困平台智晟达福源采用受托加工方式经营,加工费收入与上年同期以自主销售收入为主不可比以及本期不再合并沈阳利源导致收入减少等所致。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营业成本比上年同期减少63.64%,主要系公司本报告期与政府纾困平台智晟达福源采用受托加工方式经营,加工费成本与上年同期以自产成本为主不可比以及本期不再合并沈阳利源导致成本减少等所致。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税金及附加比上年同期减少83.86%,主要系公司本报告期营业收入减少及上年同期合并沈阳利源,而本报告期不再合并沈阳利源等所致。

4、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销售费用比上年同期减少58.77%,主要系公司报告期采用受托加工方式经营,营业收入减少导致销售费用下降所致。

5、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管理费用比上年同期减少53.71%,主要系公司上年同期合并沈阳利源,而本报告期不再合并沈阳利源等所致。

6、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其他收益比上年同期减少37.60%,主要系公司上年同期合并沈阳利源,而本报告期不再合并沈阳利源等所致。

7、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投资收益比上年同期减少100.00%,主要系上年同期公司合并沈阳利源,沈阳利源参股江苏金建元按权益法核算,而本报告期公司不再合并沈阳利源。

8、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信用减值损失比上年同期减少100.20%,主要系公司本报告期部分坏账准备转回所致。

9、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资产减值损失比上年同期增加100.00%,主要系公司本报告期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增加所致。

10、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资产处置收益比上年同期减少90.39%,主要系公司本报告期处置资产收入减少所致。

11、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营业外收入比上年同期减少91.96%,主要系公司本报告期其他收入减少等所致。

1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营业外支出比上年同期减少52.02%,主要系公司上年同期合并沈阳利源,而本报告期不再合并沈阳利源等所致。

1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所得税费用比上年同期减少75.12%,主要系公司本报告期经营亏损应纳税额所得额减少等所致。

14、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少数股东损益比上年同期减少110.70%,主要系公司本报告期控股子公司经营亏损所致。

(三)现金流量表项目变动说明

1、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比上年同期减少66.11%,主要系公司本报告期收入减少及销售回款减少等所致。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收到的税费返还比上年同期减少99.25%,主要系公司本报告期税费返还减少等所致。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比上年同期减少73.13%,主要系公司本报告期资金困难、营运资金减少等所致。

4、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比上年同期减少61.77%,主要系公司本报告期与政府纾困平台智晟达福源采用受托加工方式经营,采购原材料减少等所致。

5、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支付的各项税费比上年同期减少89.87%,主要系公司本报告期资金困难无法及时缴纳税费等所致。

6、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比上年同期减少93.37%,主要系公司本报告期资金困难减少支出等所致。

7、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上年同期减少30.13%,主要系公司本报告期资金困难,营运资金减少等所致。

8、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比上年同期减少99.77%,主要系公司本报告期资金困难减少投资所致。

9、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上年同期减少99.77%,主要系公司本报告期资金困难减少投资所致。

10、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比上年同期增加223.90%,主要系公司本报告期资金困难等所致。

11、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比上年同期减少100.00%,主要系公司本报告期资金困难,无法按期偿付利息等所致。

1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上年同期减少99.91%,主要系公司本报告期期融资困难,无法筹集到营运资金等所致。

1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比上年同期减少76.61%,主要系公司资金困难,营运资金减少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于2020年7月29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吉林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0】2号)。根据《行政处罚决定书》,公司判断本次涉及的违法行为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3.2.1条第(七)项至第(九)项及《上市公司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实施办法》第二条、第四条和第五条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情形。详见公司于2020年7月30日披露的《关于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78)。

2020年10月28日,公司收到辽源中院(2019)吉04破申6号《决定书》指定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清算组为临时管理人,临时管理人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关于破产管理人的规定行使职权,并接受法院监督。在法院正式裁定受理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破产重整前,临时管理人在法院指导下开展相关工作。同日,辽源中院发出(2019)吉04破申6号《公告》和《通知书》称,本公司债权人应当于(2019)吉04破申6号《公告》发布起30日内,即2020年11月27日24时前,向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临时管理人申报债权。(具体情况详见公告:2020-088、2020-089)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金融资产投资

1、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2、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六、对2020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七、日常经营重大合同

□ 适用 √ 不适用

八、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九、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十、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十一、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证券代码:002501 证券简称:*ST利源 公告编号:2020-090

债券代码:112227 债券简称:H4利源债

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10月26日以电子邮件和书面报告方式发出。会议于2020年10月30日上午8:3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其中出席现场会议董事5名,以通讯表决方式参会董事4名,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董事会由吴睿先生主持,会议采取现场和通讯表决方式进行了表决。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与会董事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的议案》。

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特此公告。

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002501 证券简称:*ST利源 公告编号:2020-091

债券代码:112227 债券简称:H4利源债

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0年10月30日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10月26日以书面报告方式发出。本次监事会由王素芬女士主持,会议采取现场表决方式进行了表决。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律的规定。

与会监事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的议案》

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特此公告。

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002501 证券简称:*ST利源 公告编号:2020-092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白宏本、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争跃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许洋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359 证券简称:新农开发 编号:2020一051号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七届十三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七届十三次董事会于2020年10月3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20年10月21日以通讯方式发出。公司7名董事参加了会议。会议的通知、召开、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20年度三季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 2020年10月31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2020年度三季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00359 证券简称:新农开发 编号:2020一052号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七届十二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七届十二次监事会于2020年10月3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20年10月21日以通讯方式发出。公司4名监事全部参加了会议。会议的通知、召开、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议案:

一、审议《2020年度三季度报告及其摘要》。

公司监事会对2020年度三季报进行了认真仔细地审核,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2020年度三季报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有关规定;

2、公司2020年三季报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公司监事会未发现参与2020年三季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10月31日

公司代码:600359 公司简称:新农开发

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林俊波、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潘孝娜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胡倩倩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1)公司对绿城中国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绿城中国”)的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一一长期股权投资》及《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的相关规定,1)初始投资或追加投资时,按照初始投资成本或追加投资的投资成本,增加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2)比较初始投资成本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份额,前者大于后者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前者小于后者的,应当按照二者之间的差额调增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同时计入取得投资当期损益。基于以上原因,公司对绿城中国投资初始确认时,确认营业外收入10.43亿元,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2)公司本期转让南通启新置业有限公司部分股权且失去控制权,剩余股权按公允价值重新计量产生的利得2.40亿元,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208 证券简称:新湖中宝 公告编号:2020-061

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第三季度经营数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二号一一房地产》、《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等的要求,公司现将2020年第三季度公司房地产业务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受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影响,2020年上半年部分地产项目开工、竣工和交付有一定程度延迟,在三季度已得到缓解,预计四季度将进一步好转。2020年1-9月,公司合同销售面积68.83万平方米,同比增加8.63%;合同销售收入95.17亿元,同比下降5.21%;新增土地储备7.88万平方米,新增建筑面积22.17万平方米;新开工面积84.75万平方米,同比下降35.63%;新竣工面积56.11万平方米,同比下降58.02%;结算面积44.53万平方米和结算收入55.80亿元,同比下降37.66%和39.46%。

二、截至2020年9月末,公司出租房地产总面积为15.42万平方米;2020年1-9月,公司取得租金总收入6287.08万元。

以上数据为阶段统计数据,未经审计。

特此公告。

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31日

公司代码:600208 公司简称:新湖中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