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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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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化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0-10-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刘红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红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秦晋克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科目变动分析

(2)利润表科目变动分析

(3)现金流量表项目变动分析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中化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刘红生

日期 2020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00500 证券简称:中化国际 编号:2020-053

债券代码:136473 债券简称:16中化债

债券代码:163963 债券简称:中化债Y1

中化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化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0年10月29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出席会议董事超过全体董事的半数。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由杨华董事长主持,经认真讨论,会议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1、同意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同意《关于中化国际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同意中化国际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详细内容请参见同日发布的临2020-055号“中化国际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3、同意《关于聘请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聘请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中化国际2020年度审计机构,负责中化国际202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内控审计及合同约定的其他财务工作。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详细内容请参见同日发布的临2020-056号“中化国际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公司独立董事徐经长、俞大海、徐永前发表尽职意见,对相关决议表示同意。

特此公告。

中化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00500 证券简称:中化国际 编号:2020-054

债券代码:136473 债券简称:16中化债

债券代码:163963 债券简称:中化债Y1

中化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化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0年10月29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出席会议监事超过全体监事的半数。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经认真讨论,会议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一、同意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同意《关于中化国际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同意中化国际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同意《关于聘请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聘请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中化国际2020年度审计机构,负责中化国际202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内控审计及合同约定的其他财务工作。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此外,根据《证券法》第82条的要求,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编制审议程序进行了全面了解和审核,意见如下:

一、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规范合法,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二、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客观反映了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参与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严格遵守保密规定,无损害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行为发生。

四、公司监事会和监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特此公告。

中化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00500 证券简称:中化国际 编号:2020-055

债券代码:136473 债券简称:16中化债

债券代码:163963 债券简称:中化债Y1

中化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而进行的相应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17年7月,财政部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财会 [2017]22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中化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调整,并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

二、具体情况及对公司影响

本次执行的新收入准则主要修订内容具体如下:

1、将现行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

2、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

3、识别合同所包含的各单项履约义务并在履行时分别确认收入。

4、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更明确的指引。

5、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按照衔接规定,公司无需重述前期可比数,首日执行新准则与原准则的差异、调整计入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调整2020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金额。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为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导致公司收入确认方式发生重大变化,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一)对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公司独立董事意见如下:

经核查,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文件进行的合理变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应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二)对于《关于中化国际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监事会意见如下: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发布的相关通知要求,符合法律、法规及财政部相关文件的规定,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备查文件目录

(一)董事会决议;

(二)监事会决议;

(三)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中化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00500 证券简称:中化国际 编号:2020-056

债券代码:136473 债券简称:16中化债

债券代码:163963 债券简称:中化债Y1

中化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及前任会计师的异议情况:为适应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经双方协商一致,公司拟聘请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公司已就会计师事务所变更事宜与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沟通,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变更事宜无异议。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年度审计师期间,勤勉尽职,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对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辛勤工作表示由衷感谢!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华明”),于1992年9月成立,2012年8月完成本土化转制,从一家中外合作的有限责任制事务所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安永华明总部设在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7层01-12室。自成立以来,已先后在上海、广州等地设有29家分支机构。经营范围为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账;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安永华明拥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格、从事 H 股企业审计资格,于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US PCAOB)注册,是中国首批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事务所之一,在证券业务服务方面具有丰富的执业经验和良好的专业服务能力。本公司相关审计业务主要由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海分所(以下简称“安永华明上海分所”)承办。安永华明上海分所于1998年7月成立,2012年8月完成本土化转制。安永华明上海分所注册地址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100 号上海环球金融中心50楼。安永华明上海分所拥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格,在证券业务服务方面亦具有丰富的执业经验和良好的专业服务能力。

2.人员信息

安永华明首席合伙人为毛鞍宁先生,截至2019年12月31日拥有从业人员7974人,其中合伙人162人、执业注册会计师1467人,较2018年12月31日增长302人。安永华明一直以来注重人才培养,拥有充足的具有证券相关业务服务经验的执业注册会计师和从业人员,其中具有证券相关业务服务经验的执业注册会计师逾1000人。

3.业务规模

安永华明2019年度业务收入43.75亿元,净资产4.65亿元。2018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共计74家,收费总额33.40亿元,资产均值5669.00亿元,主要涉及制造业、贸易行业、金融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行业,有涉及本公司所在行业审计业务经验。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安永华明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保险已涵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等。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安永华明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准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近三年没有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曾收到中国证监会于2020年2月17日由中国证监会江苏监管局对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相关责任人出具的(2020)21号警示函,以及于2020年2月24日由中国证监会北京监管局对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0)36号警示函,相关事宜对其服务本公司不构成任何影响。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拟第一签字会计师张飞先生,中国执业注册会计师、财政部全国会计行业领军人才、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资深会员。于1998年开始在事务所从事审计相关业务服务,有逾20年的执业经验。他参与和负责多家股份公司、外商投资企业及各种类型行业公司的审计和咨询等工作,有丰富的实践经验。精通中国会计准则、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和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熟悉资本市场披露规定和内控规范审计的实务操作,专长于企业重组和协助企业上市的业务。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并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张飞先生不存在兼职情况。

拟第二签字会计师游瑾女士,中国执业注册会计师,长期从事审计及与资本市场相关的专业服务工作,现为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会员,自2005年开始在事务所从事审计相关业务服务,已具有逾15年的从业经验。她曾担任境内外上市公司审计的项目负责人和签字会计师,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经验。精通中国会计准则、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和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熟悉资本市场披露规定和内控规范审计的实务操作,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质量控制复核人黄杰光先生,长期从事审计、财务咨询及与资本市场相关的专业服务工作,自1988年开始在事务所从事审计相关业务服务,已具有逾32年的从业经验,熟悉中国会计准则,新加坡以及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曾担任多家境内外上市公司审计的质量控制合伙人,同时还提供过关于上市、收购以及尽职调查,具有丰富的上市审计服务经验。客户涉及化工、房地产、酒店、制造等诸多行业。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上述项目合伙人、质量控制复核人和本期签字会计师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且近三年均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的情况。

(三)审计收费

经履行招标选聘程序,安永华明的审计服务收费按照审计工作量及公允合理的原则确定。安永华明就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业务的收费金额预计为人民币650万元,较上年减少5%。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公司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为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德勤华永”),其前身为1993年2月成立的沪江德勤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02年更名为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12年9月经财政部等部门批准转制成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黄浦区延安东路222号30楼,经营范围为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账;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是德勤全球网络的组成部分。德勤华永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以及证券、期货业务资格,具有丰富的证券服务业务经验。

公司自2018年度起,聘任德勤华永担任公司审计服务的外部审计机构。截至2019年度,德勤华永已连续2年担任本公司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签字会计师张颖、顾嵛平连续服务年限为2年。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具体原因及沟通情况

公司本次更换会计师事务所主要是由于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已就新聘审计机构事宜与德勤华永进行了事前沟通,德勤华永对此无异议。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的有关规定,安永华明与德勤华永进行了沟通,并未发现可能导致其不能接受公司聘任的事项。

三、拟变更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审计与风险委员会的审核意见

公司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对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以及证券、期货业务资格,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且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具备投资者保护能力及独立性,诚信状况良好,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工作的要求。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审议同意聘任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

(二)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本次聘任会计事务所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拟聘请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与内控审计机构,符合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和审计要求,且综合考虑了相关审计机构的审计质量、服务水平及收费情况。本次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选聘是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基础上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没有发现有侵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的有关规定。所拟聘的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以及证券、期货业务资格,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工作的要求。因此,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独立尽职意见

本次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选聘是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基础上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合法合规,符合《公司章程》,没有发现有侵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经审阅,本次选聘是根据相关要求,结合公司未来发展需要,可以更好地推进审计工作的开展,保证公司财务报表的审计质量,提高财务报表审计和内控审计的协同工作效率,因此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事项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董事会对本次聘任会计事务所相关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聘请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中化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00500 证券简称:中化国际 编号:2020-057

债券代码:136473 债券简称:16中化债

债券代码:163963 债券简称:中化债Y1

中化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三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八号一化工》、《关于做好主板上市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重要提醒》的要求,中化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将2020年第三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及收入实现情况

二、主要产品的价格变动情况(不含税)

三、主要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不含税)

特此公告。

中化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10月31日

公司代码:600500 公司简称:中化国际

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