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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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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房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10-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郭维成、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纪建刚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张萍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幅较大,主要系公司本报告期加大销售力度、缩短回款时间,致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加较大。

2、营业收入同比下降39.85%,主要系本报告期内可结转收入项目总量较上年同期下降所致。

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下降86.05%原因同上。

4、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同比下降86.05%原因同上。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2020年7月22日,公司第二大股东天津津诚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津诚资本”)与公司第三大股东天津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津投资本”)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将津诚资本持有的天房发展股份146,067,416股,占公司总股本13.21%,以非公开协议的方式转让给津投资本,每股转让价格为4.08元/股,总金额为595,955,057.28元。

2020年8月4日,公司收到津诚资本发来的《天津市国资委关于津诚资本拟非公开协议转让其持有的天房发展全部13.21%股份至津投资本有关事项的批复》(津国资产权[2020]28号),天津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津诚资本将持有的天房发展全部13.21%股份,以天房发展每股4.08元为转让价格依据,作价5.96亿元非公开协议转让给津投资本持有。

公司于报告期收到津诚资本转发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过户登记确认书》,津诚资本持有天房发展全部146,067,416股股份转让至津投资本事宜已办理完成。详见公司于2020年9月22日披露的《天房发展关于公司股东协议转让公司股份完成过户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8)

2. 公司董事会于报告期内收到公司董事周岚女士的《辞职报告》。周岚女士因工作调整原因,向公司董事会提出辞去董事职务。周岚女士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尽快完成董事的补选工作。详见公司于2020年9月24日披露的《天房发展关于董事辞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9)

3.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20年度,受疫情影响,公司生产经营放缓,项目的开工、施工,特别是销售情况不及预期;同时,金融政策收紧导致房地产行业竞争加剧,市场需求及行业格局被头部企业重构,中小型、地域型房企生存环境恶化;此外,疫情及金融政策等因素致使公司项目所在地区商业、住宅产品平均成交价格亦处于下降趋势。

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预测,公司2020年度归属母公司的净利润与去年同期相比,存在大幅下降或亏损的可能。公司将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实际财务数据以公司2020年度报告等公告为准。

公司名称 天津市房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郭维成

日期 2020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0322 证券简称:天房发展 公告编号:2020一055

天津市房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前三季度经营数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二号一一房地产》等要求,天津市房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将本报告期(2020年1月至2020年9月)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新增储备情况

本报告期,公司无新增土地储备。

二、项目建设进展情况

截至2020年第三季度末:

公司施工面积为265.4万平方米,比上年同期减少11.60%。

本报告期公司无新开工面积,上年同期新开工面积为26.93万平方米。

本报告期公司竣工面积47.61万平方米,比上年同期增加73.82%。

三、项目销售情况

本报告期,公司(含全资、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按权益计算)实现合同销售面积19万平方米,同比增加138.39%;合同销售金额为42.89亿元,同比增加118.83%。

四、租赁情况

截至2020年第三季度末,公司出租房地产的建筑面积为3.78万平方米;公司本报告期的租金收入为4208.44万元。

由于房地产项目租售过程中存在各种不确定性,上述数据可能与定期报告披露的数据存在差异,请投资者审慎使用,相关阶段性数据以公司定期报告为准。

特此公告。

天津市房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00322 证券简称:天房发展 公告编号:2020-056

天津市房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十届五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天津市房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十届五次临时董事会会议于2020年10月3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和会议资料已于2020年10月27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向全体董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10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10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郭维成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天津市房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另行披露的《天津市房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及《天津市房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二)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为进一步支持公司业务开展、拓宽公司融资渠道、优化财务结构,公司拟向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规定的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公司已将公司的实际情况与上述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逐项对照,公司认为本公司符合现行公司债券监管政策和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各项规定,具备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资格,不存在不得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相关情况。

(三)关于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经核查公司相关情况,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有关规定,具备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条件和资格。

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具体发行方案如下:

1、发行规模

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票面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9.38亿元(含19.38亿元),具体发行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2、债券期限

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期限不超过5年(含5年),可以为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以为多种期限的混合品种。具体期限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3、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

本次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票面利率由公司和主承销商根据市场情况确定。

4、还本付息方式

本次债券利息按年支付,本金连同最后一期利息一并偿还。

5、发行方式

本次债券在完成必要的发行手续后,既可以采取一次发行,也可以采取分期发行的方式,具体发行期数及各期发行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确定。

6、发行对象及向公司原有股东配售安排

本次债券拟向具备相应风险识别和承担能力且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的专业投资者发行,每次发行对象不超过200名。本次债券不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

7、募集资金的用途

本次债券募集资金将用于偿还到期的公司债券或适用的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用途。具体募集资金用途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确定。

8、承销方式

本次债券由主承销商以代销方式承销。

9、债券交易流通

本次债券发行完成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办理本次债券的交易流通事宜。

10、担保方式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暂无担保,后续担保事项将根据相关要求执行。

11、偿债保障措施

本次债券发行后,在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的情况时,同意公司至少采取如下措施,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与下述措施相关的一切事宜:

(1)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2)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

(3)调减或停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

(4)主要责任人不得调离。

12、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债券决议的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36个月。

(四)关于股东大会授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由于公司拟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为保证本次债券工作能够顺利、高效地进行,董事会拟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债券发行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各项:

1、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和市场的具体情况,制定本次债券的具体发行方案以及修订、调整本次债券的发行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发行规模、债券期限、债券利率或其确定方式、发行时机、是否分期发行及发行期数及各期发行规模、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债券发行后的交易流通及决定募集资金具体使用等与本次债券发行有关的一切事宜;

2、决定聘请为本次债券发行提供服务的承销商及其他中介机构;

3、选择债券受托管理人,签署《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及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4、办理本次债券发行申报及发行后的交易流通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债券发行及发行后的交易流通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合约(包括但不限于募集说明书、承销协议、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各种公告及其他法律文件等)和根据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进行适当的信息披露;

5、如监管部门对发行公司债券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之外,授权董事会依据监管部门新的政策规定和意见或新的市场条件决定是否继续开展本次债券发行工作并对本次债券的具体发行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6、办理与本次债券相关的其他事宜;

7、本授权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同意董事会在获得上述授权的条件下,除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不可转授权之外,将上述授权转授予董事长行使,由董事长具体处理与本次债券有关的事务。该等转授权自董事会在获得上述授权之日起生效,至相关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终止。

(五)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另行披露的《天津市房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上述议案二、三、四需经公司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天津市房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00322 证券简称:天房发展 公告编号:2020-057

天津市房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11月17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0年11月17日 14 点00 分

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天津市和平区常德道80号)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11月17日

至2020年11月1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第五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0年10月31日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临时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法:符合上述条件的法人股东持股东帐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符合上述条件的个人股东持股东帐户卡、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和委托人股东帐户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0年11月13日上午9:00一11:30;下午 1:30一4:30

3、登记地点:天津市和平区常德道 80 号公司证券部。

六、其他事项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所有股东的食宿费用及交通费用自理。

2、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天津市和平区常德道 80 号

邮政编码:300050

联系电话:022-23317185

传 真:022-23317185

联 系 人:张亮

特此公告。

天津市房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3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天津市房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11月1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

公司代码:600322 公司简称:天房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