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力尔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聂鹏举、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宋子凡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肖守峰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
■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按照财政部2017年7月15日发布的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收入》(财会[2017]22号),自2020年1月1日起实施新收入准则,不涉及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执行新收入准则不会对公司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导致公司收入确认方式发生重大变化,对公司当期及前期的净利润、总资产和净资产不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对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应收账款:增幅41.89%,主要是由于:1-9月总体销售额比去年同期有所增加,应收账款相应增加。
2、应收款项融资:期初数为3,823,346.14元,期末数为31,232,030.48元,增加27,408,684.34元,增幅716.88%,主要是由于公司办理保理业务对应的应收账款和银行承兑汇票增加。
3、其他应收款:期初数为2,527,675.31元,期末数为5,403,707.70元,增加2,876,032.39元,增幅113.78%,主要是备用金增加。
4、其他流动资产:降幅48.73%,主要是期末留抵增值税额减少所致。
5、在建工程:降幅77.95%,主要是深圳湾实验室装修工程转固定资产。
6、长期待摊费用:降幅75.00%,主要是待摊费用摊销所致。
7、递延所得税资产:增幅57.38%,主要是应收账款余额增加,信用减值损失计提增加。
8、其他非流动资产:增幅294.56%,主要是设备采购预付款增加。
9、应付票据:降幅57.06%,主要是公司今年办理未到期电子银行承兑汇票比去年年底减少所致。
10、应付账款:增幅42.32%,主要是今年订单增加,原材料采购金额增加,应付账款余额相应增加。
11、预收款项:期初余额为2,301,333.17元,期末余额为0,减幅100.00%,2020年开始执行新收入准则,预收客户订单货款调整到“合同负债”列报。
12、合同负债:期初余额为0,期末余额元4,517,026.14元,2020年开始执行新收入准则,原在预收账款中反映的预收客户订单货款,调整到“合同负债”列报。
13、应交税费:增幅109.51%,主要是今年利润同比去年同期增加,应交企业所得税相应增加。
14、其他应付款:增幅43.04%,主要是由于预提费用比2019年年底增加所致。
15、其他流动负债:增幅214.16%,主要是2020年内销销售额增加,待转销项税额增加所致。
16、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幅49.44%,主要是由于2020年新增固定资产一次性摊销产生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所致。
17、税金及附加:降幅32.38%,主要是由于增值税税率降低,出口免抵及增值税额减少导致附加税降低。
18、财务费用:2019年1-9月为-3,563,739.46元,2020年1-9月为3,007,645.28元,主要是由于汇率波动导致汇兑损益变动。
19、其他收益:增幅86.56%,主要是今年疫情期间增加了贫困劳动力岗位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及疫情期间稳岗补贴所致。
20、公允价值变动收益:2019年1-9月为-1,237,411.12元,2020年1-9月为1,968,194.35元,增加3,205,605.47元,主要是办理外汇套期保值及理财产品未到期部分收益产生的损益。
21、信用减值损失:2019年1-9月为-2,533,055.40元,2020年1-9月为-4,103,134.58元,减少1,570,079.18 主要是由于应收账款增加,计提的“信用减值损失”相应增加。
22、营业外收入:2019年1-9月为99,471.90元,2020年1-9月为350,332.61元,增加250,860.71元,增幅252.19%,主要是今年公司获得十佳优秀企业奖金22万元。
23、营业外支出:2019年1-9月为192,793.46元,2020年1-9月为2,500,820.28元,增加2,308,026.82元,增幅1197.15%,主要是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公司向武汉金银潭医院、雷神山医院捐赠101.98万元;向科力尔慈善基金会捐赠100万元。
24、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降幅40.34%,主要是三季度销售订单大幅增加,且原材料价格持续上涨,存货占用资金增加,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增加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事项,拟向中国证监会申请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42,636,000股(含42,636,000股),计划募集资金50,000万元,用于“智能电机与驱控系统建设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上述事项已经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尚需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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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于2020年3月1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方案的议案》,公司分别于2020年4月3日、2020年5月7日、2020年6月2日、2020年7月2日、2020年8月4日、2020年9月2日披露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13、2020-028、2020-030、2020-032、2020-034、2020-042)。截至2020年9月15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250,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18%,最高成交价为22.31元/股,最低成交价为21.75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5,477,629.30元(不含交易费用)。公司于2020年9月16日披露了《关于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暨回购实施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52),公司已按既定方案完成回购。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金融资产投资
1、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2、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020年1-9月募集资金投入2,455.20万元,截至2020年9月30日,公司尚未使用完毕的前次募集资金余额为5,308.27万元(含募集资金银行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618.05万元)。2020年9月21日,公司召开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以及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延长建设周期的的议案》,同意将募投项目“罩极电机、贯流风机技改与扩能建设项目”以及“深圳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结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项目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同意将“高效直流无刷电机产业化项目”以及“3KW 及以下伺服电机系统产业化项目”的实施主体由“科力尔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科力尔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深圳市科力尔电机有限公司”、实施地点由“湖南省祁阳县黎家坪镇南正北路49号”变更为“湖南省祁阳县黎家坪镇南正北路49号和广东省深圳市光明区玉塘街道”;同意将“高效直流无刷电机产业化项目”、“信息化升级建设项目”以及“3KW 及以下伺服电机系统产业化项目”建设周期由“36个月”变更为“48个月”,即建设周期延长至2021年8月31日。
截至2020年9月30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5,308.27万元(含募集资金银行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618.05万元),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金额为3,521.75万元
六、对2020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七、日常经营重大合同
□ 适用 √ 不适用
八、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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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项金额重大或安全性较低、流动性较差、不保本的高风险委托理财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委托理财出现预期无法收回本金或存在其他可能导致减值的情形
□ 适用 √ 不适用
九、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十、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十一、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证券代码:002892证券简称:科力尔 公告编号:2020-066
科力尔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①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10月30日(星期五)下午14:30;
②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10月3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10月30日9:15~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深圳湾科技生态园9栋B3座5楼运营中心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召开。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聂鹏举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则指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召开程序合法、合规。
2、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10人,代表股份89,105,8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62.697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6人,代表股份89,079,2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62.6789%;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26,6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0187%。
(2)中小投资者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26,7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0188%。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1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0001%;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26,6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0187%。
3、出席/列席会议人员:
董事:聂鹏举、李伟、王辉、郑馥丽
监事:蒋耀钢、刘辉、曾利刚
董事会秘书:李伟
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聂鹏举、宋子凡
董事聂葆生先生因工作出差授权委托董事长聂鹏举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王彩章律师、张韵雯律师出席本次会议并进行现场见证。
二、会议的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逐项审议了各项议案,并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的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同意89,079,2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01%;反对26,6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9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为:同意1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745%;反对26,6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25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此议案获得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关于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2.01 种类和面值
同意89,079,2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01%;反对10,7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0%;弃权15,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9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8%。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为:同意1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745%;反对10,7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0749%;弃权15,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9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9.5506%。
此议案获得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02 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同意89,079,2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01%;反对10,7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0%;弃权15,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9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8%。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为:同意1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745%;反对10,7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0749%;弃权15,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9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9.5506%。
此议案获得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03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同意89,079,2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01%;反对10,7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0%;弃权15,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9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8%。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为:同意1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745%;反对10,7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0749%;弃权15,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9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9.5506%。
此议案获得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04 发行数量
同意89,079,2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01%;反对10,7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0%;弃权15,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9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8%。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为:同意1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745%;反对10,7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0749%;弃权15,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9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9.5506%。
此议案获得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05 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同意89,079,2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01%;反对10,7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0%;弃权15,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9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8%。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为:同意1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745%;反对10,7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0749%;弃权15,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9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9.5506%。
此议案获得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06 限售期
同意89,079,2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01%;反对10,7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0%;弃权15,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9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8%。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为:同意1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745%;反对10,7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0749%;弃权15,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9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9.5506%。
此议案获得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07 募集资金数额和用途
同意89,079,2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01%;反对10,7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0%;弃权15,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9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8%。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为:同意1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745%;反对10,7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0749%;弃权15,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9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9.5506%。
此议案获得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08 上市地点
同意89,079,2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01%;反对10,7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0%;弃权15,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9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8%。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为:同意1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745%;反对10,7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0749%;弃权15,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9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9.5506%。
此议案获得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09 本次非公开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同意89,079,2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01%;反对10,7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0%;弃权15,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9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8%。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为:同意1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745%;反对10,7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0749%;弃权15,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9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9.5506%。
此议案获得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10 本次决议的有效期
同意89,079,2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01%;反对10,7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0%;弃权15,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9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8%。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为:同意1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745%;反对10,7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0749%;弃权15,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9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9.5506%。
此议案获得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关于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同意89,079,2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01%;反对10,7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0%;弃权15,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9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8%。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为:同意1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745%;反对10,7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0749%;弃权15,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9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9.5506%。
此议案获得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4、《关于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同意89,079,2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01%;反对10,7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0%;弃权15,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9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8%。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为:同意1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745%;反对10,7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0749%;弃权15,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9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9.5506%。
此议案获得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5、 《关于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同意89,079,2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01%;反对10,7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0%;弃权15,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9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8%。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为:同意1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745%;反对10,7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0749%;弃权15,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9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9.5506%。
此议案获得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6、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同意89,079,2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01%;反对10,7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0%;弃权15,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9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8%。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为:同意1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745%;反对10,7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0749%;弃权15,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9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9.5506%。
此议案获得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7、《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同意89,079,2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01%;反对10,7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0%;弃权15,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9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8%。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为:同意1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745%;反对10,7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0749%;弃权15,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9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9.5506%。
此议案获得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8、《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0-2022)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同意89,079,2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01%;反对26,6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9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为:同意1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745%;反对26,6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25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此议案获得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王彩章律师、张韵雯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
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及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现场会议人员的资格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科力尔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关于科力尔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科力尔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10月30日
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沈庆芳、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萧得望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葛宗萍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
■
■
■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变动的原因说明 单位:元
■
2、合并利润表项目变动的原因说明 单位:元
■
3、合并现金流量表项目变动的原因说明 单位:元
■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使用自有资金向全资子公司香港鹏鼎增资
公司于2018年12月28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向全资子公司香港鹏鼎增资4,900万美元,具体详见公司于2018年12月29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鹏鼎控股《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21)。
2020年7月,以上增资作业已完成。
2、香港鹏鼎向台湾鹏鼎增资
公司于2019年8月13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台湾鹏鼎增资的议案》,同意由全资子公司香港鹏鼎向其全资子公司台湾鹏鼎增资新台币15亿元(约合人民币3.3亿元),具体详见公司于2019年8月14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鹏鼎控股《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35)。
2020年9月,以上增资作业已完成。
3、新加坡子公司向印度子公司增资
公司于2020年5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印度模组投资计划的议案》,同意由新加坡子公司[Avary Singapore Private Limited]向印度子公司[Avary Technology (India) Private Limited]增资人民币3.5亿元或等额外币,以用于印度模组生产线投资计划。具体详见公司于2020年5月28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鹏鼎控股《关于增加印度模组投资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0)
截止目前,以上增资作业正在进行中。
4、使用自有资金向全资子公司鹏鼎投资增资
公司于2020年7月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子公司鹏鼎投资增资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向全资子公司鹏鼎控股投资(深圳)有限公司增资人民币2.5亿元,注册资本增加至人民币4.5亿元。具体详见公司于2020年7月3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鹏鼎控股《关于对子公司鹏鼎投资增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6)。
2020年8月,以上增资作业完成。
5、购买淮安第二园区土地
公司于2020年7月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购买淮安第二园区土地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购买淮安园区生产基地南侧约330亩的土地,用于未来投资建设新的生产基地,土地购置费用约为6,600万元人民币(具体地价以土地出让合同为准)。具体详见公司于2020年7月3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鹏鼎控股《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045)。
2020年10月,全资子公司庆鼎精密与淮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庆鼎精密以人民币6,381.36万元受让面积214,139.6平方米的宗地。
6、向全资子公司增资
公司于2020年9月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董事会同意由公司向香港鹏鼎增资1亿美元,再由香港鹏鼎向台湾鹏鼎增资新台币30亿元用于建设台湾高雄FPC项目。具体详见2020年9月1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鹏鼎控股《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59)。
截止目前,以上增资作业正在进行中。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金融资产投资
1、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
■
2、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
■
■
注:以上本报告期投入金额指2020年1-9月投入金额。
六、对2020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七、日常经营重大合同
□ 适用 √ 不适用
八、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
单项金额重大或安全性较低、流动性较差、不保本的高风险委托理财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委托理财出现预期无法收回本金或存在其他可能导致减值的情形
□ 适用 √ 不适用
九、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十、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十一、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
证券代码:002938 证券简称:鹏鼎控股 公告编号:2020-063
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0年10月30日以现场会议及视讯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经过充分讨论,经董事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作出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以上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鹏鼎控股《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2、审议通过《关于增加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董事游哲宏在公司关联方鸿海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任职,因此回避表决。
以上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鹏鼎控股《关于增加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
以上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 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3、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以上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鹏鼎控股《关于继续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用于募投项目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4、审议通过《关于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以下银行申请授信额度:
■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 关于增加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002938 证券简称:鹏鼎控股 公告编号:2020-065
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 2020年1月22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预计公司2020年度与鸿海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海集团”)及其控股/参股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不超过300,000万元人民币,其中向关联人采购货品及服务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70,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鹏鼎控股《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3)。公司于2020年4月30日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
根据公司截至目前关联交易额度实际使用情况及下半年经营计划情况,预计公司向鸿海集团及其控股/参股公司采购货品及服务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将超出以上2020年1月22日披露的《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的预计范围,因此,公司于2020年10月3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增加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增加向鸿海集团及其控股/参股公司采购货品及服务的日常关联交易额度20,000万元。本次增加日常采购额度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在公司董事会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该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预计增加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由于关联人鸿海集团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数量众多,公司难以披露全部关联人信息, 因此以鸿海集团为口径进行合并列示。
(三)本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后,与前述关联方 2020 年1-9月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鸿海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注册地:中国台湾
上市地:台湾证券交易所(2317.TW)
成立时间:1974年2月20日
公司地址:台湾新北市土城区中山路66号
已发行股本:13,862,990,600股
主营业务:包括资讯产业、通讯产业、自动化设备产业、光电产业、精密机械产业、汽车产业以及与消费性电子产业有关的各种连接器、机壳、散热器、组装产品和网络线缆装配等产品的制造、销售与服务。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鸿海集团的全资子公司Foxconn (Far East) Limited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臻鼎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的第一大股东。公司依照《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五款的规定,根据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将鸿海集团及其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列为本公司关联企业。
3、履约能力分析:
鸿海集团为全球最大的电子产品生产及组装厂商之一,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其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新台币仟元
■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向鸿海集团采购商品、设备及少量服务,其价格主要是由公司及鸿海集团根据市场化原则协商确定,交易价格公允。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鸿海集团在电子连接器生产、电子产品原料生产、工业自动化设备生产、工业服务等领域处于行业领先地位,公司依据市场化原则,向其采购产品及服务,有利于降低公司采购成本及保障采购品质。
五、独立董事及中介机构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对增加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
《关于增加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主要是基于截至目前公司关联交易额度实际使用情况及对后续经营计划所制定,属于公司正常业务经营需要,系公司正常业务往来,公司依据实际经营情况增加对鸿海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参股公司采购额度,有利于降低公司采购成本及保障采购品质。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也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
基于以上情况,我们同意将《关于增加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
由于属于关联交易和关联事项,董事会关联董事游哲宏应就该议案回避表决。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本次增加关联交易预计额度所涉及的鸿海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Foxconn (Far East) Limited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臻鼎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的第一大股东,因此,与鸿海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参股公司相关销售及采购业务构成公司关联交易,在董事会审议相关议案时,董事游哲宏已回避表决,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上述关联交易。
3、保荐机构对日常关联交易发表的核查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对公司增加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上述增加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事项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出具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公司关联董事就相关的议案表决进行了回避,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上述预计新增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交易价格及交易方式符合市场规则,系公司正常业务往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保荐机构对公司增加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该交易的书面文件、独立董事意见;
3、保荐机构意见。
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002938 证券简称:鹏鼎控股 公告编号:2020-066
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继续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
增资用于募投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鹏鼎控股”、“公司”)于2020年10月3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为了推进募投项目的实施,公司拟继续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庆鼎精密电子(淮安)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庆鼎精密”)进行增资以用于募投项目柔性多层印制电路板扩产项目建设,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252号)核准,鹏鼎控股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3,114.3082万股,发行价格16.07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71,446.93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11,324.09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360,122.84万元。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18年9月11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18]第【0555】号)。
根据公司2017年10月20日召开的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及2018年8月1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将所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投资于以下项目:
■
为保证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将使用募集资金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全资子公司庆鼎精密及宏启胜进行增资以用于募投项目的建设。
2018年9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分别向庆鼎精密增资24亿元,向宏启胜增资12.0123亿元,以上增资将在募投项目建设期内根据实际建设情况分批完成。其中首次向子公司庆鼎精密增资4亿元,向子公司宏启胜增资2亿元。以上增资已于2018年10月完成。
2018年12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向庆鼎精密增资50,000.00万元,向宏启胜增资40,000.00万元。以上增资已于2019年1月完成。
2019年7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向宏启胜增资35,000.00万元。以上增资已于2019年8月完成。
2019年12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庆鼎精密增资65,000.00万元,向宏启胜增资25,122.84万元。以上增资已于2020年3月完成。
2020年10月3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向庆鼎精密增资45,000.00万元。
二、本次增资对象的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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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以上2019年数据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0年1-6月数据未经审计。
3、股权结构
■
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仍持有庆鼎精密100%股权,合并报表范围未发生变化。
三、本次增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庆鼎精密进行增资将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和建设,经过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庆鼎精密进行增资是基于公司募投项目实际建设运营的需要,有利于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四、本次增资后的募集资金管理
为保障募集资金的使用符合相关要求,公司已在本次增资的子公司开具募集资金专户,并与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保荐机构、开户行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投入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后,将专门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规范使用募集资金。
五、本次增资的审批程序
2020年10月3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庆鼎精密增资并用于募投项目。
2020年10月3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庆鼎精密增资并用于募投项目。
六、专项意见说明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增资是基于公司募投项目实际建设运营的需要,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实施的举措,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式以及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继续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
2、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推动募投项目的建设,符合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安排,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业务发展战略,本次增资已履行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继续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
3、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
“鹏鼎控股本次继续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用于募投项目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华泰联合对鹏鼎控股继续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用于募投项目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继续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用于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002938 证券简称:鹏鼎控股 公告编号:2020-067
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0年10月30日以现场会议及视讯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柯承恩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经过充分讨论,经监事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 作出如下决议并发表意见: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对《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以上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鹏鼎控股《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2、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推动募投项目的建设,符合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安排,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业务发展战略,本次增资已履行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继续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
以上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鹏鼎控股《关于继续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用于募投项目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0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002938 证券简称:鹏鼎控股 公告编号:202006
证券代码:002892 证券简称:科力尔 公告编号:2020-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