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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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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通资管均衡价值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2020-11-03 来源:上海证券报

[重要提示]

1、财通资管均衡价值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募集申请经中国证监会2020年7月10日证监许可【2020】1431号文准予注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注册并不代表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风险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推荐或者保证。

2、本基金的基金类型为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本基金的运作方式为契约型、开放式。

3、本基金的基金代码为:009950。

4、本基金管理人为财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基金管理人”),本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工商银行”),登记机构为本公司。

5、本基金的发售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6、本基金将自2020年11月6日至2020年11月19日通过基金管理人指定的销售机构公开发售。

7、本基金的销售机构包括本公司及本公司的网上直销交易平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和耕传承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植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诺亚正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中证金牛(北京)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北京钱景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中正达广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唐鼎耀华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凤凰金信(海口)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乾道盈泰基金销售(北京)有限公司、上海万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奕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联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江苏汇林保大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大连网金基金销售有限公司、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洪泰财富(青岛)基金销售有限责任公司、上海挖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民商基金销售(上海)有限公司、天津国美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北京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其它符合要求的机构销售本基金。具体的销售机构将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

8、投资者购买本基金应使用本公司的开放式基金账户。未开立基金账户的投资者可以到各销售机构办理开立基金账户的手续。

9、投资者有效认购款项在基金募集期间形成的利息归投资者所有,如基金合同生效,则折算为基金份额计入投资者的账户,利息和具体份额以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10、直销柜台接受首次认购申请的最低金额为50,000元,追加认购的最低金额为单笔1,000元。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网上直销交易平台办理基金认购业务的不受直销柜台单笔认购最低金额的限制,认购最低金额为单笔10元。本基金直销柜台单笔认购最低金额可由基金管理人酌情调整。其他各销售机构接受认购申请的最低金额为单笔10元,如果销售机构业务规则规定的最低单笔认购金额高于10元,以该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

本基金募集期间对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最高累计认购金额不设限制。

如本基金单个投资人累计认购的基金份额数达到或者超过基金总份额的50%,基金管理人可以采取比例确认等方式对该投资人的认购申请进行限制。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者某些认购申请有可能导致投资者变相规避前述50%比例要求的,基金管理人有权拒绝该等全部或者部分认购申请。投资人认购的基金份额数以基金合同生效后登记机构的确认为准。

11、投资人在募集期内可多次认购,认购费按每笔认购申请单独计算,认购申请一经登记机构受理不得撤销。销售机构对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认购申请。认购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投资者在T日规定时间内提交的认购申请,通常应在T+2日到原销售机构查询认购申请的受理情况,在基金合同生效后可以到原销售机构打印交易确认书。

12、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发售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财通资管均衡价值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13、本公告及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提示性公告登载在规定报刊上,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及本公告将同时登载在规定网站(包括本公司网站:www.ctzg.com)上。

14、其他各销售机构的销售网点以及开户、认购等事项的详细情况请向各销售机构咨询。

15、投资者可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95336)或各销售机构咨询电话了解认购事宜。

16、基金管理人可综合各种情况对销售安排及募集期其他相关事项做适当调整。

17、风险提示: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人在投资本基金前,需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对投资本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投资人根据所持有份额享受基金的收益,但同时也需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投资本基金可能遇到的风险包括:因受到经济因素、政治因素、投资心理和交易制度等各种因素的影响而引起的市场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由于基金投资者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流动性风险指基金管理人未能以合理价格及时变现基金资产以支付投资者赎回款项的风险;投资资产支持证券的特定风险;投资衍生品的特定风险;本基金参与债券回购的风险;本基金特有的其他风险等。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理论上其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和债券型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在投资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一、基金募集的基本情况

1、基金名称和代码

财通资管均衡价值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简称:财通资管均衡价值一年持有期混合,基金代码:009950,请投资人留意)。

2、基金类型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3、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本基金对每份基金份额设置一年的最短持有期。对于每份基金份额,最短持有期起始日指基金合同生效日或该基金份额申购申请确认日;最短持有期到期日指该基金份额最短持有期起始日起一年后的年度对日。如无此年度对日或该对日为非工作日,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

在每份基金份额的最短持有期到期日前(不含当日),基金份额持有人不能对该基金份额提出赎回申请;每份基金份额的最短持有期到期日起(含当日),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对该基金份额提出赎回申请。因不可抗力或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致使基金管理人无法在该基金份额的最短持有期到期后开放办理该基金份额的赎回业务的,该基金份额的最短持有期到期日顺延至不可抗力或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的影响因素消除之日起的下一个工作日。

4、基金存续期限

不定期。

5、基金份额初始面值

1.00元人民币。

6、发售对象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7、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管理人的网上直销交易平台。

(2)其他销售机构: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和耕传承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植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诺亚正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中证金牛(北京)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北京钱景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中正达广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唐鼎耀华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凤凰金信(海口)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乾道盈泰基金销售(北京)有限公司、上海万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奕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联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江苏汇林保大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大连网金基金销售有限公司、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洪泰财富(青岛)基金销售有限责任公司、上海挖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民商基金销售(上海)有限公司、天津国美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北京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其它符合要求的机构销售本基金。

8、基金募集期与基金合同生效

本基金募集期为2020年11月6日至2020年11月19日;基金募集期如需调整,基金管理人将及时公告,并且募集期最长不超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三个月。

本基金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三个月内,在基金募集份额总额不少于2亿份,基金募集金额不少于2亿元人民币且基金认购人数不少于200人的条件下,基金募集期限届满或基金管理人依据法律法规及招募说明书可以决定停止基金发售,并在10日内聘请法定验资机构验资。基金管理人自收到验资报告之日起10日内,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基金募集达到基金备案条件的,自基金管理人办理完毕基金备案手续并取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合同》生效;否则《基金合同》不生效。基金管理人在收到中国证监会确认文件的次日对《基金合同》生效事宜予以公告。基金管理人应将基金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存入专门账户,在基金募集行为结束前,任何人不得动用。

有效认购款项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其中利息转份额以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如遇突发事件,以上基金募集期的安排可以适当调整。

二、发售方式及相关规定

1、募集期内,本基金面向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同时发售。

2、认购费率

本基金对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柜台认购本基金基金份额的养老金客户与除此之外的其他投资者实施差别的认购费率。

养老金客户指基本养老基金与依法成立的养老计划筹集的资金及其投资运营收益形成的补充养老基金,包括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可以投资基金的地方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单一计划以及集合计划、企业年金理事会委托的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以及企业年金养老金产品。如将来出现经养老基金监管部门认可的新的养老基金类型,基金管理人可在招募说明书更新时或发布临时公告将其纳入养老金客户范围。非养老金客户指除养老金客户外的其他投资者。

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柜台认购本基金基金份额的养老金客户适用下表特定认购费率,其他投资人认购本基金基金份额的适用下表一般认购费率:

基金认购费用由认购基金份额的投资人承担,认购费用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募集期间发生的各项费用。

投资人可以多次申购本基金,申购费用按每笔申购申请单独计算。

因红利再投资而产生的基金份额,不收取相应的申购费用。

3、认购份额的计算

本基金认购采用金额认购的方式。

基金份额的认购金额包括认购费用和净认购金额。计算公式为:

净认购金额=认购总金额/(1+认购费率)

(注:对于适用固定金额认购费用的认购,净认购金额=认购总金额-固定认购费用金额)

认购费用=认购总金额-净认购金额

(注:对于适用固定金额认购费用的认购,认购费用=固定认购费用金额)

认购份额=净认购金额/基金份额发售面值+认购利息/基金份额发售面值

认购份额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小数点2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由此误差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例一:某投资者(非养老金客户)认购本基金100,000元,所对应的认购费率为1.20%。假定该笔认购金额产生利息50.50元。则认购份额为:

认购总金额=100,000元

净认购金额=100,000/(1+1.20%)=98,814.23元

认购费用=100,000-98,814.23=1185.77元

认购份额=98,814.23/1.00+50.50/1.00=98,864.73份

即:基金投资者(非养老金客户)投资100,000元认购本基金,假定该笔认购金额产生利息50.50元,可得到98,864.73份本基金基金份额。

4、认购的限额

直销柜台接受首次认购申请的最低金额为50,000元,追加认购的最低金额为单笔1,000元。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网上直销交易平台办理基金认购业务的不受直销柜台单笔认购最低金额的限制,认购最低金额为单笔10元。本基金直销柜台单笔认购最低金额可由基金管理人酌情调整。其他各销售机构接受认购申请的最低金额为单笔10元,如果销售机构业务规则规定的最低单笔认购金额高于10元,以该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

本基金募集期间对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最高累计认购金额不设限制。

如本基金单个投资人累计认购的基金份额数达到或者超过基金总份额的50%,基金管理人可以采取比例确认等方式对该投资人的认购申请进行限制。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者某些认购申请有可能导致投资者变相规避前述50%比例要求的,基金管理人有权拒绝该等全部或者部分认购申请。投资人认购的基金份额数以基金合同生效后登记机构的确认为准。

5、基金投资者在募集期内可多次认购,认购费按每笔认购申请单独计算,认购申请一经登记机构受理不得撤销。销售机构对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认购申请。认购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投资者在T日规定时间内提交的认购申请,通常应在T+2日到原销售机构查询认购申请的受理情况,在基金合同生效后可以到原销售机构打印交易确认书。

三、个人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1、通过本公司直销柜台办理个人投资者开户与认购的程序

(1)开户及认购办理时间:基金发售日的上午9:30至下午16:00(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不受理认购)。

(2)个人投资者申请开立基金账户,须亲赴直销柜台提交下列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填妥的《财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账户类业务申请表(个人)》及其他要求提交的业务表单;

3)指定银行账户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管理人要求的其他材料。

注:“指定银行账户”是指:在本直销柜台认购基金的客户需指定一银行账户作为客户赎回、分红等资金结算汇入账户。此账户可为客户在任一商业银行的存款账户,账户名称必须与客户名称严格一致。账户证明是指银行存折、借记卡等。

(3)个人投资者到直销柜台办理认购申请时须提交下列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填妥的《财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交易类业务申请表》;

3)填妥的风险承受能力的调查问卷;

4)管理人要求的其他材料。

(4)认购资金的划拨

1)个人客户开户后,在办理认购手续前,应将足额资金通过银行系统汇入本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

户名:财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 中国工商银行杭州解放路支行

账号:1202020729920316866

大额支付号:102331002077

2)汇款时,客户必须注意以下事项:

客户务必在“汇款人”栏中完整填写其在本公司直销柜台开户登记的客户全称,汇款的账户必须与开户时预留的银行账户一致;

2、通过本公司网上直销交易平台办理个人投资者开户和认购的程序

个人投资者可登陆本公司网站(www.ctzg.com),在与本公司达成网上交易的相关协议、接受本公司有关服务条款、了解有关基金网上交易的具体业务规则后,通过本公司网上直销交易平台办理开户认购等业务。网上直销交易平台在本基金募集期间 7×24 小时受理客户认购申请。

3、其他销售机构的开户与认购程序以各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

4、投资者提示

(1)请有意认购本基金的个人投资者尽早向直销柜台或其他销售机构索取开户和认购申请表。个人投资者也可从本公司网站(www.ctzg.com)下载有关直销业务表格,但必须在办理业务时保证提交的材料与下载文件中所要求的格式一致。

(2)直销机构与其他各销售机构的业务申请表不同,个人投资者请勿混用。

四、机构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1、通过本公司直销柜台办理机构投资者开户与认购的程序

(1)业务办理时间:

开户及认购办理时间:基金发售日的上午9:30至下午16:00(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不受理认购)。

(2)机构投资者申请开立基金账户时,须由指定经办人提交下列材料:

1)加盖单位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副本原件,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提供民政部门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2)加盖单位公章的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经办人办理业务的授权委托书;

4)法定代表人、业务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5)加盖单位公章的指定银行账户的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开立银行账户申请表》复印件(或指定银行出具的开户证明);

6)填妥的《财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账户类业务申请表(机构)》及其他要求提交的业务表单,并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私章;

7) 管理人要求的其他材料。

注:“指定银行账户”是指:在本直销网点认购基金的客户需指定一银行账户作为客户赎回、分红等资金结算汇入账户。此账户可为客户在任一商业银行的存款账户,账户名称必须与客户名称严格一致。

(3)机构投资者办理认购申请时须提交下列材料:

1)已填好的《财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交易类业务申请表》,并加盖预留印鉴;

2)前来办理认购申请的机构经办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 管理人要求的其他材料。

(4)认购资金的划拨

1)机构客户开户后,在办理认购手续前,应将足额资金通过银行系统汇入本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

户名:财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 中国工商银行杭州解放路支行

账号:1202020729920316866

大额支付号:102331002077

2)汇款时,客户必须注意以下事项:

客户务必在“汇款人”栏中完整填写其在本公司直销柜台开户登记的客户全称,汇款的账户必须与开户时预留的银行账户一致;

2、其他销售机构的开户与认购程序以各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

3、投资者提示

(1)请有意认购本基金的机构投资者尽早向直销柜台或其他销售机构索取开户和认购申请表。投资者也可从本公司网站 www.ctzg.com 下载有关直销业务表格,但必须在办理业务时保证提交的材料与下载文件中所要求的格式一致。

(2)直销机构与其他各销售机构的业务申请表不同,机构投资者请勿混用。

五、清算与交割

1、本基金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存入专用账户,在基金募集行为结束前,任何人不得动用。 认购款项在基金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其中利息转份额以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2、本基金权益登记由登记机构在基金募集结束后完成。

六、基金的验资与基金合同的生效

1、基金的备案条件

本基金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3个月内,在基金募集份额总额不少于2亿份,基金募集金额不少于2亿元人民币且基金认购人数不少于200人的条件下,基金募集期届满或基金管理人依据法律法规及招募说明书可以决定停止基金发售,并在10日内聘请法定验资机构验资,自收到验资报告之日起10日内,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基金募集达到基金备案条件的,自基金管理人办理完毕基金备案手续并取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合同》生效;否则《基金合同》不生效。基金管理人在收到中国证监会确认文件的次日对《基金合同》生效事宜予以公告。基金管理人应将基金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存入专门账户,在基金募集行为结束前,任何人不得动用。

2、基金合同不能生效时募集资金的处理方式

如果募集期限届满,未满足基金备案条件,基金管理人应当承担下列责任:

(1)以其固有财产承担因募集行为而产生的债务和费用;

(2)在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后30日内返还投资者已缴纳的款项,并加计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

(3)如基金募集失败,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销售机构不得请求报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销售机构为基金募集支付之一切费用应由各方各自承担。

七、本次发售当事人或中介机构

(一)基金管理人

名称:财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白云路26号143室

法定代表人:马晓立

成立时间:2014年12月15日

电话:(021)20568361

(二)基金托管人

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法定代表人:陈四清

成立时间:1984年1月1日

联系电话:010-66105799

联系人:郭明

(三)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

本基金直销机构为基金管理人以及基金管理人的网上直销交易平台。

名称:财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白云路26号143室

杭州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四宜路22号四宜大院B幢

上海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栖霞路26号富汇大厦B座8-9层

法定代表人:马晓立

成立时间:2014年12月15日

杭州直销柜台联系人:何倩男、朱智亮

电话:(0571)89720021

传真:(0571)85104360

上海直销柜台联系人:朱智亮、沈舒婷

电话:(021)20568211、(021)20568225

传真:(021)68753502

客户服务电话:95336

网址:www.ctzg.com

个人投资者可以通过基金管理人网上直销交易平台办理开户、本基金的认购、申购、赎回等业务,具体交易细则请参阅基金管理人网站。

2、其他销售机构

(1)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法定代表人:陈四清

联系人:杨菲

电话:(010)66107900

传真:(010)66107914

客服电话:95588

网址:www.icbc.com.cn

(2)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文一西路1218号1栋202室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万塘路18号黄龙时代广场B座2楼

法定代表人:祖国明

联系人:韩爱彬

电话:18205712248

客服电话:4000766123

网址:www.fund123.cn

(3)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0号2号楼2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88号东方财富大厦

法定代表人:其实

联系人:段颖

电话:021-54509977-8418

客服电话:4001818188

网址:www.1234567.com.cn

(4)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欧阳路196号26号楼2楼41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1118号鄂尔多斯国际大厦9楼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联系人:高源

电话:021-36696312

客服电话:4007009665

网址:www.ehowbuy.com

(5)和耕传承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东风东路东、康宁街北6号楼6楼602、603房间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6号院2号楼

法定代表人:王旋

联系人:董亚芳

电话:4000360000

客服电话:4000-555-671

网址: www.hgccpb.com

(6)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阜通东大街1号院6号楼2单元21层222507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创远路34号院融新科技中心C座17层

法定代表人:钟斐斐

联系人:侯芳芳

电话:010-61840688

客服电话:400-159-9288

网址:danjuanapp.com

(7)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文二西路1号903室

办公地址:杭州市余杭区同顺街18号同花顺大楼4楼

法定代表人:凌顺平

联系人:费超超

电话:18957144822

传真:(0571)86800423

客服电话:4008-773-772

网址:www.5ifund.com

(8)北京植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密云县盛南路8号院2号楼106室-67

办公地址:北京朝阳区四惠盛世龙源国食苑10号楼

法定代表人:于龙

联系人:张喆

电话:010-56075718

客服电话:4006802123

网址:www.zhixin-inv.com

(9)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6号105室-3491

办公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1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1201-1203室

法定代表人:肖雯

联系人:邱湘湘

电话:15692407121

客服电话:020-89629066

网址:www.yingmi.cn

(10)诺亚正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飞虹路360弄9号3724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杨浦区长阳路1687号2号楼

法定代表人:汪静波

联系人:李娟

电话:15221808925

客服电话:400-821-5399

网址:www.noah-fund.com

(11)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罗湖区梨园路物资控股大厦8楼801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梨园路8号HALO广场4楼

法定代表人:薛峰

联系人:龚江江

电话:13823219593

客服电话:4006-788-887

网址:www.zlfund.cn

(12)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背景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北路10号五层5122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甲19号嘉盛SOHO中心30层

法定代表人:周斌

联系人:侯艳红

电话:13910678503

客服电话:400-8980-618

网址:www.chtfund.com

(13)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高翔路526号2幢220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新区东方路1267号11层

法定代表人:张跃伟

联系人:党敏

电话:17717603276

客服电话:4008202899

网址:www.erichfund.com

(14)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宝山区蕴川路5475号1033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1098号浦江国际金融广场18层

法定代表人:李兴春

联系人:张佳慧

电话:13917405100

客服电话:95733

网址:www.leadfund.com.cn

(15)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1333号14楼09单元

办公地址: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1333号14楼09单元

法定代表人:王之光

联系人:程晨

电话:15921301165

客服电话:4008219031

网址:www.lufunds.com

(16)中证金牛(北京)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东管头1号2号楼2-45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东管头1号2号楼2-45室

法定代表人:钱昊旻

联系人:毛健

电话:18618204816

客服电话:4008909998

网址:www.jnlc.com

(17)北京钱景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6号1幢9层1008-1012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6号中关村金融大厦10层1008号

法定代表人:赵荣春

联系人:申泽灏

电话:17610391368

传真:(010)57569671

客服电话:4008936885

公司网址:www.qianjing.com

(18)上海中正达广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腾大道2815号302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腾大道2815号302室

法定代表人:黄欣

联系人:戴珉微

电话: 021-33768132-801

客服电话:400-6767-523

网址:www.zzwealth.cn

(19)北京唐鼎耀华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延庆县延庆经济开发区百泉街10号2栋236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38号院1号泰康金融大厦38层

法定代表人:张冠宇

联系人:王国壮

电话:010-85934903

客服电话:400-819-9868

网址:www.tdyhfund.com

(20)凤凰金信(海口)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海南省海口市滨海大道32号复兴城互联网创新创业园E区4层

办公地址:海南省海口市滨海大道32号复兴城互联网创新创业园E区4层

法定代表人:张旭

联系人:汪莹

电话:13718810723

客服电话:400-810-5919

网址:www.fengfd.com

(21)乾道盈泰基金销售(北京)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外大街13号院1号楼1302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德外大街合生财富广场

法定代表人:董云巍

联系人:舒鑫

电话:18612698761

客服电话:400-088-8080

网址: www.qiandaojr.com

(22)上海万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福山路33号11楼B座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明路1500号

法定代表人:王延富

联系人:徐亚丹

电话:021-20700800

客服电话:400-799-1888

网址:www.520fund.com.cn

(23)奕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海德三道航天科技广场A座17楼1704室

法定代表人:TEO WEE HOWE

联系人:叶健

电话:0755-89460507

客服电话:400-684-0500

网址:www.ifastps.com.cn

(24)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1-5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1-5号

法定代表人:刘汉青

联系人:王锋

电话:18551604505

客服电话:95177

网址:www.snjijin.com

(25)上海联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长宁区福泉北路518号8号楼3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长宁区福泉北路518号8号楼3层

法定代表人:燕斌

联系人:陈东

电话:021-52822063

传真:(021)52975270

客服电话:400-118-1188

公司网址:www.66zichan.com

(26)江苏汇林保大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高淳区经济开发区古檀大道47号

办公地址:黄浦区龙华东路868号绿地海外滩办公A1605室

法定代表人:吴言林

联系人:孙平

电话:13564999938

客服电话:025-66046166

网址:www.huilinbd.com

(27)大连网金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体坛路22号诺德大厦2层202室

办公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体坛路22号诺德大厦2层202室

法定代表人:樊怀东

联系人:于秀

电话:0411-3902 7810

客服电话:4000-899-100

网址:www.yibaijin.com

(28)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海南省三亚市迎宾路360-1号三亚阳光金融广场16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乙12号1号楼昆泰国际大厦

法定代表人:李科

联系人:杨超

电话: 18701527808

客服电话:95510

网址:http://life.sinosig.com

(29)洪泰财富(青岛)基金销售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香港东路195号9号楼701室

办公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香港东路195号9号楼701室

法定代表人:杨雅琴

联系人:李慧慧

电话:13521117215

客服电话:400-8189-598

网址:www.hongtaiwealth.com

(30)上海挖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799号5层01、02、03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区陆家嘴世纪金融广场杨高南路799号3号楼5楼

法定代表人:冷飞

联系人:毛善波

电话:15901622389

客服电话:021-50810673

网址:www.wacaijijin.com

(31)民商基金销售(上海)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黄浦区北京东路666号H区(东座)6楼A31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杨路707号生命人寿大厦32楼

法定代表人:贲惠琴

联系人:林志枫

电话:15626219801

客服电话:(021)5020 6003

网址:www.msftec.com

(32) 天津国美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一大街79号MSDC1-28层2801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霄云路26号鹏润大厦B座9层

法定代表人:丁东华

联系人:杨雪

电话:18710139299

客服电话:4001110889

网址:www.gomefund.com

(33) 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民田路178号华融大厦27层2704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民田路178号华融大厦27层2704

法定代表人: 马勇

联系人: 文雯

电话:010-83363101

客服电话:0755-88394688

网址: www.xinlande.com.cn

(34) 北京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旗建材城中路 12 号 17 号平房 157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旗建材城中路 12 号 17 号平房 157

法定代表人:王苏宁

联系人:李丹

电话:13601264918

客服电话:400-098-8511

网址: http://kenterui.jd.com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其它符合要求的机构销售本基金。

(四)登记机构

名称:财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白云路26号143室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四宜路22号四宜大院B幢

法定代表人:马晓立

电话:(0571)89720155

联系人:刘博

(五)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负责人:俞卫锋

电话:(021)31358666

传真:(021)31358600

联系人:陆奇

经办律师:黎明、陆奇

(六)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6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湖滨路202号普华永道中心11楼

首席合伙人:李丹

电话:(021)23238888

传真:(021)23238800

联系人:叶尔甸

经办注册会计师:薛竞、叶尔甸

财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