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8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0年

11月3日

查看其他日期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交银施罗德国证新能源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可能发生不定期份额
折算的风险提示公告

2020-11-03 来源:上海证券报

根据《交银施罗德国证新能源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关于不定期份额折算的相关规定,当交银施罗德国证新能源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之基础份额“交银新能源份额”(基金代码:164905,场内简称“交银新能”)的基金份额净值大于或等于1.500元时,本基金的交银新能源份额、交银新能源A份额(基金代码:150217,场内简称“新能源 A”)和交银新能源B份额(基金代码:150218,场内简称“新能源B”)将进行不定期份额折算。

由于近期A股市场波动较大,截至本公告日前一交易日,交银新能源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接近基金合同规定的不定期份额折算的阀值1.500元,在此提请投资者密切关注交银新能源份额近期净值的波动情况。

一、该情形下的不定期份额折算方式

1、折算前的交银新能源份额持有人,获得新增交银新能源份额的份额分配。交银新能源份额持有人持有的交银新能源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折算调整为1.000元,份额数量相应折算增加;

2、折算前的交银新能源A份额持有人,以交银新能源A份额在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折算前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超出1.000元部分,获得新增场内交银新能源份额的份额分配。交银新能源A份额持有人持有的交银新能源A份额净值折算调整为1.000元、份额数量不变,相应折算增加场内交银新能源份额;

3、折算前的交银新能源B份额持有人,以交银新能源B份额在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折算前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超出1.000元部分,获得新增场内交银新能源份额的份额分配。交银新能源B份额持有人持有的交银新能源B份额净值折算调整为1.000元、份额数量不变,相应折算增加场内交银新能源份额。

按照上述折算方法,由于计算过程尾差处理的原因,可能会给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资产净值造成微小误差,该误差归入基金财产,视为未改变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资产净值。

二、该情形下的不定期份额折算的相关风险

1、基金份额风险收益特征变化风险

本基金是一只股票型基金,其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属于承担较高预期风险、预期收益较高的证券投资基金品种。本基金采取了基金份额分级的结构设计,不同的基金份额具有不同的风险收益特征。本基金共有三类份额,其中交银新能源份额具有与标的指数、以及标的指数所代表的股票市场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交银新能源A份额具有低预期风险、预期收益相对稳定的特征;交银新能源B份额具有高预期风险、高预期收益的特征。

实施上述不定期份额折算后,交银新能源A份额持有人或交银新能源B份额持有人将会获得一定比例的交银新能源份额的场内份额,因此其所持有的基金份额将面临风险收益特征出现变化的风险。

2、交银新能源A份额、交银新能源B份额在折算前可能存在折溢价交易情形。不定期份额折算后,其折溢价率可能随之发生较大变化。特提请参与二级市场交易的投资者注意折溢价所带来的风险。

3、根据基金合同规定,折算基准日在触发阀值日后才能确定,因此折算基准日交银新能源份额的净值可能与触发折算的阀值1.500元有一定差异。

重要提示:

1、若本基金发生上述不定期份额折算情形,为保证折算期间本基金的平稳运作,本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业务规定暂停交银新能源A份额与交银新能源B份额的上市交易和交银新能源份额的申购及赎回及场内份额配对转换等相关业务。届时本基金管理人将会对相关事项进行公告,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2、投资者若希望了解基金不定期份额折算的机制设计,请参阅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及《交银施罗德国证新能源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3、本基金已于2020年10月28日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通过了《关于交银施罗德国证新能源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转型及修改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本基金的转型选择期为2020年10月29日至2020年11月25日,自2020年11月30日起,交银施罗德国证新能源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将正式变更为交银施罗德国证新能源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有关详情请见基金管理人发布的《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交银施罗德国证新能源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

4、投资者可以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fund001.com)或客户服务电话400-700-5000(免长途话费),021-61055000咨询有关详情。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分级基金不保本,可能发生亏损。本基金共有三类份额,其中交银新能源份额具有与标的指数、以及标的指数所代表的股票市场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交银新能源A份额具有低预期风险、预期收益相对稳定的特征;交银新能源B份额具有高预期风险、高预期收益的特征。基金管理人并不承诺或保证交银新能源A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约定应得收益,在本基金资产出现极端损失情况下,交银新能源A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可能会面临无法取得约定应得收益甚至损失本金的风险。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三日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交银施罗德中证互联网金融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E金融B交易价格

波动提示及停复牌公告

近期,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旗下交银施罗德中证互联网金融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交银互联网金融B份额(场内简称:E金融B,基金代码:150318)二级市场交易价格较基金份额参考净值的溢价幅度较高,2020年10月30日,交银互联网金融B份额在二级市场的收盘价为1.349元,相对于当日0.815元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溢价幅度达到65.52%。截止2020年11月2日,交银互联网金融B份额在二级市场的收盘价为1.469元,明显高于基金份额参考净值,投资者如果盲目追高,可能遭受重大损失。

为了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E金融B将于2020年11月3日开市起至当日10:30停牌,自2020年11月3日10:30复牌。

为此基金管理人声明如下:

一、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外汇管理局联合发布的《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本基金将在2020年底前完成规范整改,投资者如果高溢价买入E金融B,可能遭受重大损失,请理性投资。

二、交银互联网金融B份额为交银施罗德中证互联网金融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中较高风险类份额,由于交银互联网金融B份额内含杠杆机制的设计,交银互联网金融B份额参考净值的变动幅度将大于交银互联网金融份额(场内简称:交银互联网金融,基金代码:164907)净值和交银互联网金融A份额(场内简称:E金融A,基金代码:150317)参考净值的变动幅度,即交银互联网金融B份额的波动性要高于其他两类份额,其承担的风险也较高。交银互联网金融B份额的持有人会因杠杆倍数的变化而承担不同程度的投资风险。

三、在二级市场上交易的交银互联网金融B份额,除了有基金份额参考净值波动的风险外,还会受到市场的系统性风险、流动性风险等其他风险影响,可能使投资人面临损失。

四、截至2020年11月2日收盘,交银互联网金融B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接近基金合同约定的不定期份额折算阀值。不定期份额折算后,交银互联网金融B份额的溢价率可能发生较大变化。特提请参与二级市场交易的投资者注意高溢价所带来的风险。

五、本基金已于2020年10月28日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通过了《关于终止交银施罗德中证互联网金融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敬请投资者留意基金管理人发布的《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交银施罗德中证互联网金融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

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可通过本公司网站(www.fund001.com)或相关销售机构查阅《交银施罗德中证互联网金融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交银施罗德中证互联网金融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或者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700-5000(免长途话费),021-61055000咨询有关详情。

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分级基金不保本,可能发生亏损。本基金共有三类份额,其中交银互联网金融份额具有与标的指数、以及标的指数所代表的股票市场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交银互联网金融A份额具有低预期风险、预期收益相对稳定的特征;交银互联网金融B份额具有高预期风险、高预期收益的特征。基金管理人并不承诺或保证交银互联网金融A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约定应得收益,在本基金资产出现极端损失情况下,交银互联网金融A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可能会面临无法取得约定应得收益甚至损失本金的风险。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三日

交银施罗德中证互联网金融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交银互联网金融

A份额与交银互联网金融B份额终止上市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上市规则》、《交银施罗德中证互联网金融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交银施罗德中证互联网金融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等有关规定,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终止交银施罗德中证互联网金融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164907,以下简称“本基金”)之交银互联网金融A份额、交银互联网金融B份额的上市交易业务,并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通知书》(深证上[2020]997号)同意。现将本基金之交银互联网金融A份额、交银互联网金融B份额终止上市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终止上市基金的基本信息

(一)交银施罗德中证互联网金融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交银互联网金融A份额

场内简称:E金融A

交易代码:150317

(二)交银施罗德中证互联网金融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交银互联网金融B份额

场内简称:E金融B

交易代码:150318

(三)终止上市日:2020年11月6日

(四)终止上市的权益登记日:2020年11月5日,即在2020年11月5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基金之交银互联网金融A份额、交银互联网金融B份额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享有本基金交银互联网金融A份额、交银互联网金融B份额终止上市后的相关权利。

二、有关基金终止上市决定的主要内容

交银施罗德中证互联网金融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交银施罗德中证互联网金融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于2020年10月28日表决通过,本次大会决议自该日起生效。基金管理人于2020年10月29日发布了《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交银施罗德中证互联网金融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

三、 基金终止上市后续事项说明

(一)基金财产清算

1、本基金交银互联网金融A份额、交银互联网金融B份额将于2020年11月6日终止上市,本基金于同一日终止办理申购、赎回、配对转换和转托管等业务,并进入清算程序。本基金自2020年11月6日起(含2020年11月6日),停止收取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和标的指数许可使用费。

2、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成员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注册会计师、律师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人员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员。

3、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1)《基金合同》终止情形出现时,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统一接管基金财产;

(2)对基金财产和债权债务进行清理和确认;

(3)对基金财产进行估值和变现;

(4)制作清算报告;

(5)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进行外部审计,聘请律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出具法律意见书;

(6)将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

(7)对基金剩余财产进行分配。

4、基金财产清算的期限为6个月,若遇基金持有的有价证券出现长期休市、停牌或其他流通受限的情形除外。

5、清算费用

清算费用是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在进行基金清算过程中发生的所有合理费用,清算费用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优先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6、基金财产清算剩余资产的分配

依据基金财产清算的分配方案,将基金财产清算后的全部剩余资产扣除基金财产清算费用、交纳所欠税款并清偿基金债务后,将根据基金合同终止日交银互联网金融份额、交银互联网金融A份额和交银互联网金融B份额的资产净值计算并确定三类基金份额持有人分别应得的剩余资产比例,并据此对三类基金份额的持有人按其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进行分配。交银互联网金融A份额的约定收益在运作终止日后不再计提。

(二)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清算过程中的有关重大事项须及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由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后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公告于基金财产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5个工作日内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进行公告。

四、备查文件

1、《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交银施罗德中证互联网金融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

2、《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交银施罗德中证互联网金融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

五、其他

投资者可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fund001.com)查阅相关公告,如有任何疑问,可致电本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电话400-700-5000(免长途话费),(021)61055000咨询。

特此公告。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三日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部分基金投资非公开

发行股票的公告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参加了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晶澳科技,代码:002459)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认购。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已发布《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之发行情况报告书暨上市公告书》,公布了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果。

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关于基金投资非公开发行股票等流通受限证券有关问题的通知》(证监基金字[2006]141号)等有关规定,本公司现将旗下部分基金投资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注:上述基金资产净值、账面价值为2020年10月30日数据。

投资者可以登录本公司网站(www.fund001.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700-5000,021-61055000)咨询基金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