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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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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澳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0-11-0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5058 证券简称:澳弘电子 公告编号:2020-004

常州澳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常州澳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0年11月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和材料已于2020年10月26日通过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所有参会人员。会议由董事长陈定红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公司拟使用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共计不超过人民币54,000万元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澳弘电子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澳弘电子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2、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澳弘电子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3、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秘书工作规则〉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的董事会秘书的行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管理办法》及《常州澳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特修订了《董事会秘书工作规则》。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加强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建立长期、稳定的良性关系,实现公司诚信自律、规范运作,提升公司的内在价值,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与投资者关系工作指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依据《常州澳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修订了《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加强对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管理,进一步规范公司的信息披露行为,维护公司、投资者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常州澳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修订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本制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常州澳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制定〈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的内幕信息管理,做好公司内幕信息保密工作,保护公司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上市公司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常州澳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行为,督促公司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指引》、《常州澳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特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内部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制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常州澳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内部管理制度》。

8、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为健全和规范公司董事会议事程序,提高董事会工作效率和科学决策的水平,保证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会议事示范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常州澳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修订了《董事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本制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常州澳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9、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备案及培训工作指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指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常州澳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修订了《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了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对外担保行为,有效控制公司资产运营风险,保证公司资产安全,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地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常州澳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特修订了《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股东大会会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常州澳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修订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本制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常州澳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12、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不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常州澳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修订了《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13、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保证募集资金的安全,最大限度地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修订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本制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常州澳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14、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重大投资和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为确保公司重大投资和交易决策的作出合法、合理、科学、高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常州澳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修订了《重大投资和交易决策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15、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20年11月18日在公司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常州澳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1月3日

证券代码:605058 证券简称:澳弘电子 公告编号:2020-005

常州澳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常州澳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0年11月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和资料于2020年10月26日通过电话、专人送达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5人,实际出席监事5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沈金华先生召集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常州澳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共计不超过人民币54,000万元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相关审批程序合法合规。因此,全体监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4,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澳弘电子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2、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为健全和规范公司监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确保监事会的工作效率和科学决策,促使监事和监事会有效地履行监督职责,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监事会议事示范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常州澳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制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常州澳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常州澳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11月3日

证券代码:605058 证券简称:澳弘电子 公告编号:2020-006

常州澳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现金管理受托方:银行等金融机构

● 现金管理额度:常州澳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澳弘电子”)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4,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 投资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公司可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循环滚动使用。

● 现金管理品种: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

● 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0年11月2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本次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募投项目建设的情况下,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利用率并节省财务费用,同时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资金来源

1、资金来源:公司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

2、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常州澳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913号)核准,公司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35,731,000股,发行价为人民币18.23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651,376,130.00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591,782,710.34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10月15日全部到账。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20]000620号)。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公司已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施专户存储。截至2020年11月2日,公司募集资金已投入募投项目0元,募集资金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为224,721.26元,募集资金余额为592,007,431.60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592,007,431.60元。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4,000万元(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上述额度在使用期限内可以滚动使用。

(四)现金管理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的产品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

(五)实施方式和授权

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指定授权人员在上述使用期限、资金额度、产品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等职权。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事务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并建立投资台账。

(六)信息披露

后续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9年4月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现金管理受托方的情况

公司拟购买的现金管理产品受托方为银行等金融机构,将视受托方资信状况严格把关风险。公司与受托方之间不得存在关联关系。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最近一年一期主要财务指标情况:

单位:元

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4,000万元,最高额度占公司最近一期期末货币资金的比例为123.45%,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不会造成重大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划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募集资金项目的建设,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与此同时,对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公司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本着维护股东利益的原则,公司严格控制风险,对理财产品投资严格把关,谨慎决策。尽管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合理地进行投资,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单位所发行的产品。

2、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及时跟踪投资产品投向,如果发现潜在的风险因素,将进行评估,并针对评估结果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公司购买投资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定期对所有投资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五、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0年11月2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4,000万元(含本数)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的产品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使用期限自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上述额度在使用期限内可以滚动使用,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及指定授权人员在使用期限、资金额度、产品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等职权。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1)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是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运转,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

(2)公司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把控风险,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确保了募集资金的安全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转。

(3)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拟使用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共计不超过人民币54,000万元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相关审批程序合法合规。因此,全体监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4,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保荐机构对澳弘电子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无异议,该事项尚需经过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暂未存在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特此公告。

常州澳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1月3日

证券代码:605058 证券简称:澳弘电子 公告编号:2020-007

常州澳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

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常州澳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1月2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注册资本和公司类型变更的相关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常州澳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913号)核准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5,731,000股(以下简称“本次公开发行”),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20]000620号),确认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由10,719.295万元变更为14,292.395万元,公司股份总数由10,719.295万股变更为14,292.395万股。公司已完成本次公开发行,并于2020年10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类型由“股份有限公司(未上市)”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二、《公司章程》部分条款修订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9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发行上市的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中的有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除上述条款修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不变。

本次修改后的《常州澳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就上述事项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将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特此公告。

常州澳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1月3日

证券代码:605058 证券简称:澳弘电子 公告编号:2020-008

常州澳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11月18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0年11月18日 14 点30 分

召开地点: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新科路15号常州澳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大楼一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11月18日

至2020年11月1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0年11月3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2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法

1、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须持授权委托书(委托书格式请参见附件1: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股东帐户卡、持股凭证和代理人身份证到公司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帐户卡、持股凭证、法人代表身份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须持授权委托书(委托书格式请参见附件1:授权委托书)、委托法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帐户卡、持股凭证和代理人身份证到公司办理登记。

3、外地股东可用信函或发送邮件的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符合出席会议要求的股东,请持有关证明于2020年11月17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到公司办理登记手续。

(三)登记地点: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新科路15号常州澳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大楼一楼会议室。

六、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新科路15号

联系电话:0519-85486158

联系人:陈利

特此公告。

常州澳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1月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常州澳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11月1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