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

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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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0-11-0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651 证券简称:格力电器 公告编号:2020-061

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议案被否决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2020年11月2日(星期一)15:00

2、召开地点:广东省珠海市前山金鸡西路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召集人: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董明珠女士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股东总体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958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2,808,715,236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4321%。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954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1,361,346,65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9897%。

(二)股东现场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47人,代表股份1,770,486,194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8991%。

(三)股东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911人,代表股份1,038,229,042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5331%。

(四)公司董事、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参加了会议。

三、议案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了表决:

(一)审议通过了《2020年半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808,657,83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0%;反对12,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4%;弃权45,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361,289,25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58%;反对12,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9%;弃权45,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3%。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程敏女士为第十一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714,573,51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6.6482%;反对70,385,59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2.5060%;弃权23,756,119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845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67,204,93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3.0847%;反对70,385,59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1703%;弃权23,756,119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7450%。

上述议案的表决,公司未知上述出席本次会议持有5%以下股份的股东、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中的一致行动人。

四、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非凡律师事务所

(二)见证律师姓名:邵长富、王振兴

(三)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及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非凡律师事务所关于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三日

证券代码:000651 证券简称:格力电器 公告编号:2020-062

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10月30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关于召开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0年11月2日以通讯表决的形式召开。本次会议的召开由公司全体监事共同决定,并一致推举程敏女士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会议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人。会议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会议讨论,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监事会主席的议案》,与会监事一致同意选举程敏女士为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自本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十一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为止。

特此公告。

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二○年十一月三日

附:

程敏女士简历

程敏女士,本科学历,现任珠海格力集团有限公司总裁助理、董事会秘书,珠海格信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历任珠海市会展局统筹规划部部长、珠海市会展局党组成员、珠海格力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

程敏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未受到过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及通报批评等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经查询,程敏女士不是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