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

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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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更正公告

2020-11-1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690 证券简称:至纯科技 公告编号:2020-150

转债代码:113556 转债简称:至纯转债

转股代码:191556 转股简称:至纯转股

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更正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至纯科技”)于2020年11月11日披露了《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0-149)。因一致行动人的减持主体有误,现需对公告内容进行如下更正:

更正前:

重要内容提示: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依据陆龙英女士IPO时的承诺:在减持股份时,将至少提前三个交易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告减持意向,自做出公告减持意向三个交易日后可进行股份转让,如公告后二十个交易日内未完成减持,继续减持时需要重新履行上述公告程序。

因股票质押款到期归还等需求,陆龙英女士在减持公告发布之日起的20个交易日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2,600,494股,即不超过公司目前股份总数的1.0000%;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5,200,988股,即不超过公司目前股份总数的2.0000%。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二)大股东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控股股东陆龙英女士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至纯科技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也不由至纯科技回购该部分股份;

本次公开发行前,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陆龙英女士出具了如下持股意向:

1、在以下期限内将不得转让所持有本公司的股份:

A 定期报告公告前30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公告日前30日起至最终公告日;

B 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10日内;

C 自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

D 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期间。

2、未来转让股份的方式

未来在股份转让的条件满足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将按照法律法规允许的交易方式转让所持有本公司的股份。

3、未来转让股份的数量

在所持公司股份的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股份的,两年内减持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其持有股份数量的100%。

4、公告承诺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减持股份时,将至少提前三个交易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将转股意向予以公告,在公告中需明确预计减持的股份数量或者预计减持的股份数量区间。

5、未来转让股份的期限

如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未按照持股意向说明转让股份,则转让股份所得归本公司所有,并将赔偿因转让股份给公司或其他股东因此造成的损失。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自做出公告减持意向三个交易日后可进行股份转让,如公告后二十个交易日内未完成减持,继续减持时需要重新履行上述公告程序。

6、未履行承诺需要承担的后果

更正后:

重要内容提示: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依据蒋渊女士、陆龙英女士IPO时的承诺:在减持股份时,将至少提前三个交易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告减持意向,自做出公告减持意向三个交易日后可进行股份转让,如公告后二十个交易日内未完成减持,继续减持时需要重新履行上述公告程序。

因股票质押款到期归还等需求,陆龙英女士在减持公告发布之日起的20个交易日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2,600,494股,即不超过公司目前股份总数的1.0000%;蒋渊女士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5,200,988股,即不超过公司目前股份总数的2.0000%。一致行动人蒋渊女士、陆龙英女士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不超过7,801,482股,即不超过公司目前股份总数的3.0000%。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二)大股东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控股股东蒋渊女士、陆龙英女士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至纯科技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也不由至纯科技回购该部分股份;

本次公开发行前,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陆龙英女士出具了如下持股意向:

1、在以下期限内将不得转让所持有本公司的股份:

A 定期报告公告前30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公告日前30日起至最终公告日;

B 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10日内;

C 自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

D 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期间。

2、未来转让股份的方式

未来在股份转让的条件满足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将按照法律法规允许的交易方式转让所持有本公司的股份。

3、未来转让股份的数量

在所持公司股份的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股份的,两年内减持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其持有股份数量的100%。

4、公告承诺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减持股份时,将至少提前三个交易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将转股意向予以公告,在公告中需明确预计减持的股份数量或者预计减持的股份数量区间。

5、未来转让股份的期限

如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未按照持股意向说明转让股份,则转让股份所得归本公司所有,并将赔偿因转让股份给公司或其他股东因此造成的损失。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自做出公告减持意向三个交易日后可进行股份转让,如公告后二十个交易日内未完成减持,继续减持时需要重新履行上述公告程序。

6、未履行承诺需要承担的后果

除以上更正内容外,原公告其他内容不变。公司对上述更正给广大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感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特此公告。

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