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

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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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鹿港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超过1%暨集中竞价减持股份的结果公告

2020-11-1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1599 证券简称:鹿港文化 公告编号:2020-090

江苏鹿港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超过1%暨集中竞价减持股份的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持股5%以上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陈瀚海先生共持有公司股票59,405,47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65%。

截至本信息披露日,陈瀚海先生共持有公司股票55,428,07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21%。

●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公司于2020年8月10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被动减持结束及继续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0-063),主要内容如下:陈瀚海先生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至2020年12月31日通过大宗交易或集中竞价方式交易,减持本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1,200万股,本次计划减持股份数与前期被动减持的股份数合计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陈瀚海先生自2020年9月1日至2020年11月13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3,997,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5%。

● 累计减持比例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

陈瀚海先生从2020年7月24日至2020年8月3日被动减持540万股,2020年9月1日至2020年11月12日减持399.74万股,合计减持939.74万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从7.26%减少至6.21%。

本次权益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 本次减持计划提前终止

因陈瀚海先生与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办理的相关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再次触发协议约定的违约条款,其质押于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无法及时归还相应款项(包括本金、利息、违约金),经陈瀚海先生与东吴证券协商一致,提前终止本次减持计划,由东吴证券对部分质押股票予以强制平仓。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持股5%以上股东因以下事项披露集中竞价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其他情形:减持计划提前终止

(二)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1、2020年9月18日,公司股东陈瀚海先生在减持公司股份操作过程中,因失误将“卖出”指令误操作为“买入”指令,错误买入本公司股票20,000股,买入成交均价为3.320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告:2020-080)

(三)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

(四)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未达到 □已达到

陈瀚海先生原计划从2020年9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通过大宗交易或集中竞价方式交易,减持本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1,200万股。

截至2020年11月13日,陈瀚海先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3,997,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5%。

(五)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 □否

陈瀚海先生原计划从2020年9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通过大宗交易或集中竞价方式交易,减持本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1,200万股。因陈瀚海先生与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办理的相关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再次触发协议约定的违约条款,其质押于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无法及时归还相应款项(包括本金、利息、违约金),经陈瀚海先生与东吴证券协商一致,提前终止本次减持计划,由东吴证券对部分质押股票予以强制平仓。

三、其他情况说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累计减持比例超公司总股本1%的变动情况

(二)陈瀚海先生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减持公司股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三)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公司有关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信息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鹿港文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1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