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

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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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威尔泰工业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
决议公告

2020-11-1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058 证券简称:威尔泰 公告编号:2020-042

上海威尔泰工业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威尔泰工业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于2020年11月13日以Email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0年11月17日上午通过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8人,实到董事8人。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彧先生主持,与会董事经过讨论,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增加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主体的议案”

上述议案的详细情况请见在2020年11月19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增加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主体的公告》。

特此公告。

上海威尔泰工业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058 证券简称:威尔泰 公告编号:2020-043

上海威尔泰工业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使用自有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投资主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提升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上海威尔泰工业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1月17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主体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公司的下属控股公司使用不超过3,000万元自有资金投资保本浮动利率理财产品,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一年。

公司于2020年3月2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不超过3,000万元自有闲置资金投资保本浮动利率理财产品,预计年化收益率2%-5%,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一年,有效期为2020年3月27日-2021年3月26日。详情可见公司于2020年3月31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6)。

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上海威尔泰仪器仪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仪器仪表公司”)于2020年8月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浙江威尔泰仪器仪表有限公司,其中仪器仪表公司控股51%。根据浙江威尔泰仪器仪表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公司董事会决议增加浙江威尔泰仪器仪表有限公司作为现金管理投资主体,对于拟购买的理财产品品种、决议有效期、投资额度、决策及实施方式、信息披露的规定均与2020年3月27日审议通过的议案保持一致。

更新后的现金管理方案如下:

一、拟购买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1、理财产品品种

为控制风险,投资品种为发行主体信用度高,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期限在1年以内的理财产品(包括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保本收益型现金管理计划、资产管理计划,保本浮动收益型现金管理计划、资产管理计划等)。

2、决议有效期

2020年3月27日-2021年3月26日。

3、投资额度

本公司及下属控股公司拟使用的自有资金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在决议有效期内进行滚动使用。

4、决策及实施方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本次购买理财产品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权限范围,不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总经理在上述额度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

5、信息披露

公司将在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后,及时在公司定期报告中披露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相关情况。

二、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短期低风险理财产品投资,是在确保满足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适度低风险的短期理财,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增加浙江威尔泰仪器仪表有限公司作为现金管理投资主体,是出于浙江威尔泰仪器仪表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考虑,且公司增加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主体未对拟购买的理财产品品种、决议有效期、投资额度、决策及实施方式、信息披露的规定等作变更。

综上,我们认为公司此次增加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主体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有利于实现公司利益最大化,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增加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主体。

四、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截至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情况表: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增加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主体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威尔泰工业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