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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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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工银瑞信中证传媒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实施转型的公告

2020-11-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于2020年9月24日起至2020年10月2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了工银瑞信中证传媒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了《关于工银瑞信中证传媒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变更相关事项的议案》(以下简称“本次大会议案”)。本次大会议案于2020年10月27日获得表决通过,自该日起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并已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我公司已于2020年10月28日在规定媒介发布了《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工银瑞信中证传媒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根据本次持有人大会的决议,现将实施转型的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基金转型选择期开始日:2020年10月28日。

二、本基金转型选择期终止日:2020年11月24日。

三、关于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修订情况

根据《关于工银瑞信中证传媒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变更相关事项的议案》,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基金管理人已将《工银瑞信中证传媒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工银瑞信中证传媒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修订为《工银瑞信中证传媒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工银瑞信中证传媒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托管协议》,并据此拟定了《工银瑞信中证传媒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招募说明书》。上述文件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2054号(《关于准予工银瑞信中证传媒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变更注册的批复》)准予变更注册。

四、转型方案实施的安排

本次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后,本基金的选择期为2020年10月28日至2020年11月24日。选择期期间,工银传媒份额只办理赎回业务。工银传媒A份额、工银传媒B份额的交易、配对转换业务照常办理,不受影响。原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选择卖出工银传媒A份额、工银传媒B份额、赎回工银传媒份额或者将其持有的工银传媒A份额和工银传媒B份额合并为场内工银传媒份额后再申请赎回。对于在选择期内未作出选择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其持有的工银传媒份额、工银传媒A份额和工银传媒B份额将在份额转换基准日进行转换,原工银传媒份额的场外份额最终将转换为工银瑞信中证传媒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A类基金份额的场外份额,原工银传媒份额的场内份额、工银传媒A份额、工银传媒B份额最终将转换为工银瑞信中证传媒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A类基金份额的场内份额。

在选择期期间选择赎回的,仍适用工银瑞信中证传媒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的赎回费率和赎回费计入基金财产的比例。

在选择期期间,工银瑞信中证传媒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仍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运作方式进行运作。由于工银瑞信中证传媒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需应对赎回等情况,基金份额持有人同意在选择期豁免工银瑞信中证传媒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中约定的投资组合比例限制、基金份额定期或不定期折算等条款。基金管理人提请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授权基金管理人据此落实相关事项,并授权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做相应调整,以及根据实际情况可暂停申购、赎回或调整赎回方式等。具体安排详见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

五、本基金基金份额的终止上市交易

基金管理人已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业务规则和《工银瑞信中证传媒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向深圳交易所申请工银传媒A份额与工银传媒B份额的终止上市。具体安排详见基金管理人发布的工银瑞信中证传媒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的终止上市公告。

六、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转换与折算

本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基准日为2020年11月25日。基金管理人在份额转换基准日将工银瑞信中证传媒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的各类基金份额按照本次大会议案的规定分别转换成工银瑞信中证传媒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的A类基金份额的场内份额和场外份额。

本次基金份额的转换主要可分成以下两个步骤进行:1、将工银传媒A份额、工银传媒B份额和工银传媒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均调整为1.0000元;2、在保持基金资产净值总额不变的前提下,分别将基金份额(参考)净值为1.0000元的工银传媒A份额、工银传媒B份额的场内份额和工银传媒份额的场内份额、场外份额转换成份额净值为1.0000元的工银瑞信中证传媒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A类基金份额的场内份额和场外份额。具体计算结果见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将于折算完成后对基金份额变更登记,其中工银传媒份额的场内份额、工银传媒A份额、工银传媒B份额变更登记为工银瑞信中证传媒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A 类基金份额的场内份额。工银传媒份额的场外份额变更登记为工银瑞信中证传媒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A 类基金份额的场外份额。

根据《关于工银瑞信中证传媒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变更相关事项的议案》,转换后的银瑞信中证传媒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A 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赎回费率具体如下:

1、A类基金份额申购费率如下表: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用由申购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资产,用于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各项费用。

2、A类基金份额赎回费率如下表:

根据有关业务规则,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原工银瑞信中证传媒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的工银传媒份额折算转换为工银瑞信中证传媒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A类份额后,其原基金份额持有期计入工银瑞信中证传媒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A 类份额的持有期;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原工银瑞信中证传媒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的工银传媒A类份额和工银传媒B类份额折算转换为工银瑞信中证传媒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A类场内份额后,基金份额持有期自工银瑞信中证传媒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A类场内份额确认之日起计算,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份额时适用的赎回费率将根据持有期确定,具体持有时间以登记结算机构系统记录为准。

七、基金折算转换的特别风险提示

1、工银传媒A份额和工银传媒B份额折算后风险收益特征发生较大变化的风险

工银传媒A份额表现为低风险、预期收益相对稳定的特征,分级运作期内按基金合同约定获得相应年基准收益率,但在份额折算后,工银传媒A份额持有人原持有的较低风险收益特征的工银传媒A份额将变为较高风险收益特征的工银瑞信中证传媒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A 类场内份额,基金份额风险收益特征将因折算而发生较大变化。由于工银瑞信中证传媒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A 类场内份额为跟踪中证传媒指数的基金份额,无约定年基准收益率的相关安排,其基金份额净值将随标的指数的涨跌而变化,原工银传媒A份额持有人将承担因市场下跌而遭受损失的风险。

工银传媒B份额具有一定的杠杆属性,表现为高风险、预期收益相对较高的特征,但在份额折算后,工银传媒B份额持有人原持有的工银传媒B份额将变为较高风险收益特征的工银瑞信中证传媒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A 类场内份额,基金份额风险收益特征将因折算而发生较大变化。由于工银瑞信中证传媒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A 类场内份额为跟踪中证传媒指数的基金份额,没有杠杆特征,其基金份额净值将随标的指数的涨跌而变化,原工银传媒B份额持有人将无法继续享有杠杆安排且仍需承担因市场下跌而遭受损失的风险。

2、工银传媒A份额和工银传媒B份额的流动性风险

工银传媒A份额和工银传媒B份额折算为工银瑞信中证传媒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A 类场内份额前,工银传媒A份额和工银传媒B份额的持有人有两种方式退出:1)在场内按市价卖出基金份额;2)在场内买入等量的对应份额(即工银传媒A份额持有人买入等量的工银传媒B份额,或者工银传媒B份额持有人买入等量的工银传媒A份额),合并为工银传媒份额,按照工银传媒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申请场内赎回或转托管至场外后申请赎回。由于工银传媒A份额和工银传媒B份额的持有人可能选择场内卖出或合并赎回,场内份额数量可能发生较大下降,可能出现场内流动性不足的情况,特提请投资者注意流动性风险。

3、折算前存在溢价交易的工银传媒A份额和工银传媒B份额的持有人因溢价消失而造成损失的风险

基金份额转换基准日前,工银传媒A份额和工银传媒B份额仍可正常交易。期间,工银传媒A份额和工银传媒B份额可能存在折溢价交易情形,其折溢价率可能发生较大变化。由于基金份额转换基准日日终,以工银传媒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工银传媒A份额和工银传媒B份额均按各自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而不是二级市场价格)折算转换为工银瑞信中证传媒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A 类场内份额,如果投资者在折算前以溢价买入,折算后可能遭受较大损失。特提请参与二级市场交易的投资者注意折溢价所带来的风险。

4、工银传媒A份额和工银传媒B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数量将会在折算转换后发生变化的风险

以工银传媒份额在基金份额转换基准日日终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工银传媒A份额和工银传媒B份额均按各自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折算转换为工银瑞信中证传媒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A 类场内份额,并进行截位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1份),取整后的余额计入基金资产。因此工银传媒A份额和工银传媒B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数量将会在折算转换后发生变化。由于基金份额数取整计算产生的误差,基金份额持有人将面临其所持基金资产净值减小的风险。对于持有份额数较少的工银传媒A份额、工银传媒B份额、工银传媒份额场内份额的持有人,存在着持有的基金份额转换后份额数不足一份而被计入基金资产的风险。

八、关于本基金转型后新基金合同的生效

《工银瑞信中证传媒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工银瑞信中证传媒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托管协议》将自2020年11月26日起生效,原《工银瑞信中证传媒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工银瑞信中证传媒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将自同一日起失效。

本基金转型后的工银瑞信中证传媒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将增加C类基金份额,C类基金份额向场外投资者销售,届时详见本基金管理人发布的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及相关公告。

投资者可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icbccs.com.cn)或拨打本基金管理人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11-9999)获取相关信息。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本基金管理人所有。

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11月20日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工银瑞信中证传媒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

工银传媒A份额、工银传媒B份额终止上市的公告

《工银瑞信中证传媒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于2015年5月21日生效,基金管理人为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或“我司”),基金托管人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符合上市条件后,工银瑞信中证传媒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工银传媒A份额(场内简称:传媒A级,基金代码:150247)与工银传媒B份额(场内简称:传媒B级,基金代码:150248)于2015年5月29日开始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分别上市交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我司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自2020年9月24日起,至2020年10月23日17:00止以通讯方式召开工银瑞信中证传媒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工银瑞信中证传媒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变更相关事项的议案》。根据议案的相关规定,工银瑞信中证传媒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工银传媒A份额(场内简称:传媒A级,基金代码:150247)与工银传媒B份额(场内简称:传媒B级,基金代码:150248)将终止上市交易。我司于2020年10月28日发布了《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工银瑞信中证传媒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以下简称“《决议公告》”)。

根据《决议公告》、《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本基金管理人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工银瑞信中证传媒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工银传媒A份额、工银传媒B份额终止上市交易,并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通知书》(深证上[2020]1070号)的同意。现将本基金基金份额的终止上市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终止上市基金的基本信息

(一)工银瑞信中证传媒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工银传媒A份额

场内简称:传媒A级

交易代码:150247

(二)工银瑞信中证传媒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工银传媒B份额

场内简称:传媒B级

交易代码:150248

(三)终止上市日:2020年11月25日

(四)终止上市的权益登记日:2020年11月24日,即在2020年11月24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基金之工银传媒A份额、工银传媒B份额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享有本基金之工银传媒A份额、工银传媒B份额终止上市后的相关权利。

二、基金份额终止上市后续事项说明

(一)基金份额的转换与折算

1、本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基准日为2020年11月25日。

2、在份额转换基准日,基金管理人将工银瑞信中证传媒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的各类基金份额按照本次大会议案的规定分别转换成工银瑞信中证传媒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的A类基金份额的场内份额和场外份额。基金份额转换与折算的具体方法详见《决议公告》。

(二)修订后的基金合同的生效

《工银瑞信中证传媒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工银瑞信中证传媒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托管协议》将自2020年11月26日起生效,原《工银瑞信中证传媒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工银瑞信中证传媒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将自同一日起失效。

(三)工银瑞信中证传媒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的上市、申购与赎回

工银瑞信中证传媒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生效后,在符合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上市条件的情况下,工银瑞信中证传媒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的A类基金份额将申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详见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

本基金管理人将根据相关规定办理工银瑞信中证传媒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的申购赎回业务,工银瑞信中证传媒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的C类基金份额设置单独的基金代码向投资者销售。详见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

投资者可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icbccs.com.cn)或拨打本基金管理人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11-9999)获取相关信息。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本基金管理人所有。

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二○年十一月二十日

关于工银瑞信中证传媒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暂停赎回、转托管及场内份额合并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0年11月20日

1公告基本信息

注:1、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下属分级份额中传媒A级份额与传媒B级份额只可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不可单独进行申购或赎回。

2、本基金自2020年11月25日起暂停办理赎回、转托管(包括场外系统内转托管及跨系统转托管)及基金场内份额的合并业务。

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公告仅对本基金暂停办理赎回、转托管及场内份额合并业务的情况进行说明。本基金暂停办理上述业务期间,仍继续暂停办理申购、定期定额投资和场内份额分拆业务。

2、投资者若希望了解本基金根据持有人大会决议转型与基金份额转换的详细情况,请参阅《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工银瑞信中证传媒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等相关公告,或者通过以下任一途径咨询:

(1)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服电话:400-811-9999

(2)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icbccs.com.cn

3、《工银瑞信中证传媒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工银瑞信中证传媒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托管协议》将于2020年11月26日生效,《工银瑞信中证传媒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工银瑞信中证传媒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将自同一日起失效。2020年11月27日起,工银瑞信中证传媒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开放办理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托管等业务。

4、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投资于上述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特此公告。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11月20日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工银瑞信前沿医疗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C类基金份额类别及修改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工银瑞信前沿医疗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约定,为满足投资者的投资需求,经征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同意并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决定自2020年11月23日起增加本基金的C类基金份额类别。本基金增加份额类别事项对原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可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后修改基金合同,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分类情况

自2020年11月23日起,工银瑞信前沿医疗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增加C类基金份额(基金代码: 010685),本次增加该基金份额类别后,将设置两类基金份额:

在投资人认购/申购、赎回基金时收取认购/申购费用、赎回费用,且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为A类基金份额。

在投资人申购基金时不收取申购费用、赎回时收取赎回费用,按照本类别基金资产净值的0.6%年费率计提销售服务费的,为C类基金份额。

两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对应的基金代码并分别计算基金份额净值。投资者申购时可以自主选择与A类基金份额或者C类基金份额相对应的基金代码进行申购。

二、新增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机构

直销机构: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代销机构: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钱大掌柜)、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赢通)、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诺亚正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宜信普泽(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植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中证金牛(北京)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和耕传承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京东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华夏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度小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三、本基金各类份额类别的费用费率结构

(一)费用费率结构

(二)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四、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修订

为确保本基金增加新的基金份额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基金管理人就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相关内容进行了修订并完善了相关表述,本项修订对原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可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后修改基金合同,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本基金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修改详见附件《工银瑞信前沿医疗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托管协议修改前后文对照表》。

本基金管理人将于公告当日将修改后的本基金《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登载于公司网站及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并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规定对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进行更新。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信息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及相关法律文件、信息披露文件。

本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范围内调整上述有关内容。

投资者可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icbccs.com.cn)或拨打本基金管理人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11-9999)获取相关信息。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二○年十一月二十日

《工银瑞信前沿医疗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托管协议修改前后文对照表》

工银瑞信彭博巴克莱国开行债券1-3年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2020年第一次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0年11月20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注: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注:1、选择现金分红方式的投资者的红利款将于2020年11月24日自基金托管账户划出。

2、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其红利再投资的份额将于2020年11月24日直接计入其基金账户,2020年11月25日起可以查询、赎回。

3、冻结基金份额的红利发放按照《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登记业务规则》的相关规定处理。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权益登记日当日申请申购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当日申请赎回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对于未选择具体分红方式的投资者,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方式。

3、本次分红确认的方式将按照投资者权益登记日当日在注册登记机构登记的分红方式为准。请投资者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400-811-9999)查询分红方式,如需修改分红方式的,请务必在权益登记日前一日的交易时间结束前(即2020年11月20日15:00前)到销售网点办理变更手续,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前一工作日超过交易时间提交的修改分红方式申请无效。

4、本次分红不会改变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也不会降低本基金的投资风险或提高本基金的投资收益。

5、因分红导致基金净值调整至1元初始面值附近,在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下,基金投资仍有可能出现亏损或基金净值仍有可能低于初始面值。

6、咨询办法

1)本基金管理人网站:http://www.icbccs.com.cn。

2)本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电话:400-811-9999。

7、本基金销售机构: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8、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因基金分红导致基金份额净值变化,不会改变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