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

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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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自有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公告

2020-11-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123 证券简称:翠微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0-058

债券代码:136299 债券简称:16翠微01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自有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受托方: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

● 委托理财金额:不超过5亿元额度,可滚动使用

● 委托理财投资类型:低风险短期理财产品

● 委托理财期限:不超过12个月

一、委托理财概况

1、投资目的: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现金资产收益。

2、投资额度:使用总额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额度的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在投资期限内,上述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

3、投资品种:投资于持有期在一年以内的低风险短期理财产品,包括商业银行、信托公司、基金公司或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理财产品。

4、投资期限: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5、资金来源:公司及子公司的自有闲置资金。

6、实施方式: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决策上述额度范围内的理财产品投资事项,公司财务管理部负责具体实施。

7、风险控制措施:公司财务管理部安排专人对理财产品实行单独建账、管理及核算,对理财产品进行持续跟踪、分析,公司审计部对理财资金的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确保资金的安全性和流动性。

二、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投资于低风险短期理财产品,在董事会批准的投资期限内具体实施理财产品投资。近期公司委托理财产品投资情况如下:

三、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上述理财产品受托方为商业银行,公司将在具体实施理财产品投资时严格把关受托方资信状况。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与上述受托方无关联关系。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情况:

截止2020年9月30日,公司资产负债率为44.35%,货币资金余额为15.69亿元。零售企业具有常态化较大规模的现金流入流出特征,公司可以在期间时段将不超过5亿元额度的暂时闲置资金进行短期理财。

公司在保障资金安全和流动性的前提下,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投资低风险的短期理财产品,不会影响正常经营业务的开展,通过适当的投资理财,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水平,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将委托理财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对于此类金融资产,本公司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五、风险提示

公司本着谨慎性、流动性的原则使用自有闲置资金投资金融机构发行的低风险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形势、财政及货币政策、汇率及资金面等变化的影响,不排除投资理财产品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六、决策审议程序

2020年4月27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自有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子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额度的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的短期理财产品,投资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投资期限内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

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使用不超过5亿元额度的自有闲置资金投资于低风险的短期理财产品,是以资金安全性、流动性为前提,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的开展,适当的投资理财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水平,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注:在上述投资期限内,公司投资的理财产品到期均已正常收回,未发生异常或逾期收回的情形。截至本公告日,未到期理财产品余额4.90亿元;理财产品单日最高余额为4.95亿元,未超过董事会批准的5亿元投资额度,符合董事会决议的相关要求。

八、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董事会审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