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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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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国投瑞银和泰6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降低管理费费率及修改侧袋机制相关内容并相应修改
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公告

2020-11-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侧袋机制指引(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国投瑞银和泰6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约定,为更好地满足投资者的投资需求,经与基金托管人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20年11月28日起,降低国投瑞银和泰6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5019,以下简称“本基金”)的管理费费率及修改侧袋机制相关内容,并相应修订《基金合同》和《国投瑞银和泰6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以下简称“《托管协议》”)。同时,更新了《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中本公司注册地址及托管人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信息。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降低基金管理费费率的方案

自2020年11月28日起,本基金的管理费费率由0.40%/年调整为0.30%/年。

二、修改侧袋机制相关内容

根据自2020年8月1日起施行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侧袋机制指引(试行)》,对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修改了侧袋机制相关内容。本次《基金合同》的修订内容主要包括前言、释义、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基金合同当事人及权利义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基金的投资、基金资产估值、基金费用与税收、基金的收益与分配和基金的信息披露等章节中与侧袋机制相关的条款,相关《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中涉及的上述内容已做同步修改。

三、《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修订内容

本基金降低管理费费率及修改侧袋机制相关内容的事项对原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并已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基金合同》的具体内容修订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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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基金《基金合同》摘要涉及以上修改之处也进行了相应修改。根据上述变更,本公司对本基金的《托管协议》进行了相应修订。

四、重要提示

1、本公司将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公告修订后的本基金《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投资者可通过本公司网站(www.ubssdic.com)或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查阅本基金修订后的法律文件。修订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自2020年11月28日起生效。

2、投资人可登录本公司网站(www.ubssdic.com)或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80-6868)获得相关详情。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