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号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更正补充公告
证券代码:689009 证券简称:九号公司 公告编号:2020-008
九号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更正补充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原股东大会的类型和届次: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原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12月2日
3.原股东大会存托凭证登记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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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更正补充事项涉及的具体内容和原因
公司于2020年11月17日披露了《九号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0-007),为了方便存托凭证持有人投票,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投票。具体更正补充公告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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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配合当前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相关安排,建议投资者尽量通过网络投票方式行使表决权;参加现场会议的投资者需配合会议召开地点疫情期间管理要求进行体温测量及出入登记,并务必做好个人防护,佩戴口罩进入会场。
三、除了上述更正补充事项外,于2020年11月17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其他事项不变。
四、更正补充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0年12月2日 13点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西小口路66号中关村东升科技园A4栋
2.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12月2日
至2020年12月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3.股权登记日
原通知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4.股东大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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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九号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1月2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适用于网络投票并参加现场会议的存托凭证持有人)
附件2:授权委托书(适用于现场投票的存托凭证持有人)
附件3:授权委托书(适用于基础股票持有人)
附件1:授权委托书(适用于网络投票并参加现场会议的存托凭证持有人)
授权委托书
九号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参加2020年12月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委托人持有存托凭证数量: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码: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2:授权委托书(适用于现场投票的存托凭证持有人)
授权委托书
九号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12月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委托人持有A类普通股对应存托凭证数量:
委托人持有B类普通股对应存托凭证数量: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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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B类普通股为特别表决权股份,每份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表决权数量为:5。
注2: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委托人名称/姓名: 受托人姓名: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企业编号/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3:授权委托书(适用于基础股票持有人)
授权委托书
九号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12月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签署表决票。
委托人将于股东大会召开当日向贵司发送表决票及存托人收集到的存托凭证持有人投票结果,表决票由受托人代表委托人签署,以此完成股东大会投票。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存托凭证代码:689009 存托凭证简称:九号公司 公告编号:存托人2020-002
存托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九号有限公司临时股东大会
2020年第1次征求存托凭证持有人
投票意愿变更的公告
本存托人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征求投票意愿投票方式变更,由网络投票方式变更为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2020年11月17日,本存托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发布了关于九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征求存托凭证持有人投票意愿的通知(公告编号:存托人2020-001号,2020年第1次征求投票意愿,以下简称通知)。根据该通知,上市公司将于2020年12月2日在北京市海淀区西小口路66号中关村东升科技园A4栋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2020年11月25日(北京时区)。截至登记日2020年11月25日(北京时区)下午沪市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存托凭证持有人,拟行使其所持存托凭证对应的基础普通股投票权,须通过本存托人进行投票。
为了方便存托凭证持有人投票,本次征求意愿的投票方式由网络投票变更为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变更的主要内容和原因
(一)变更事项和原因
本次变更的主要事项为:投票方式
本次变更的主要原因为:为了方便存托凭证持有人投票,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向存托人做出投票指示。
本次变更后,存托人征求存托凭证持有人投票意愿的具体情况,请参见附件。
(二)其他事项是否变更的说明
除了上述变更事项外,本存托人于2020年11月17日公告的原征求存托凭证持有人投票意愿通知的其他事项不变。
二、其他事项
无。
特此公告。
存托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11月27日
附件:变更后存托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征求投票意愿的通知
存托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九号有限公司临时股东大会2020年第1次征求存托凭证持有人投票意愿的通知
重要内容提示:
● 九号有限公司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召开日期:2020年12月2日
● 本次征求为存托人关于九号有限公司临时股东大会2020年第1次征求投票意愿
本次征求投票意愿的投票日:2020年12月2日
● 征求投票意愿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2020年11月16日,本存托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接到九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根据该通知,上市公司将于2020年12月2日在北京市海淀区西小口路66号中关村东升科技园A4栋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上市公司董事会已将2020年11月25日(北京时区)确定为股权登记日。截至股权登记日(北京时区)下午收市时(或者营业结束时),持有上市公司普通股的在册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及其任何延期会议并投票。
截至登记日2020年11月25日(北京时区)下午沪市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存托凭证持有人,拟行使其所持存托凭证对应的基础普通股投票权,须通过本存托人进行投票。现就本存托人本次征求存托凭证持有人投票意愿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投票意愿征求登记日及对象
(一)存托凭证登记日(北京时区):2020年11月25日
(二)征求对象
截至登记日下午沪市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上市公司存托凭证持有人,有权参加对上述九号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案的征求投票意愿投票,向本存托人作出投票指示。
二、存托凭证持有人参与征求投票意愿的具体安排
(一)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0年12月2日 13 点 0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西小口路66号中关村东升科技园A4栋
(二)征求投票意愿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北京时区):自2020年12月2日至2020年12月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投票意愿征求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北京时区);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投票意愿征求当日的9:15-15:00(北京时区)。
(三)投票登录路径
存托凭证持有人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投票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存托凭证持有人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四)征求投票意愿的股东大会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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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请参见附件股东大会通知。
1、特别决议议案:1
2、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3
3、涉及关联存托凭证持有人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存托凭证持有人名称:无
4、公司设置了特别表决权安排,根据《九号有限公司经修订及重述的公司章程大纲细则》,存托凭证持有人Putech Limited、Cidwang Limited、Hctech I L.P.、Hctech II L.P.、Hctech III L.P.持有的存托凭证所对应的B类普通股股份每份具有5份表决权,其他存托凭证持有人持有的存托凭证所对应的A类普通股股份每份具有1份表决权。上述议案中,1、2、3均适用特别表决权。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存托凭证持有人参与征求投票意愿的注意事项
(一)同一投票通过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二)存托凭证持有人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三)其他需说明的注意事项。
四、存托人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上的投票
(一)存托人的投票
本存托人将依据有关规定和存托协议约定,按照从存托凭证持有人处征求到的投票意愿(指示),在上市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上对存托凭证所对应的基础普通股进行投票。
(二)存托凭证持有人未参与投票意愿征求的处理
如存托凭证持有人未参与投票意愿征求,也未对存托人做出投票指示的,则该部分存托凭证持有人所持存托凭证对应的基础普通股视为未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其所持存托凭证对应的基础普通股不纳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数计算。
五、其他事项
(一)存托凭证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存托凭证持有人有权现场出席股东大会,但均需按照本通知的要求进行投票。参加现场会议的具体参会方式,请参见上市公司发布的《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二)会议联系方式
1、本存托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楸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5号
电 话:010-66105755
邮 箱:qiu.wang@icbc.com.cn
2、上市公司联系方式
联系人:高献杰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小口路66号中关村东升科技园A4栋
电 话:010-84828002-841
邮 箱:ir@ninebot.com
特此公告。
存托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11月27日
附件:九号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更正补充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