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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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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0-12-0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083 证券简称:*ST博信 公告编号:2020-094

江苏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20年11月29日发出书面通知,于2020年11月3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7人。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转让部分债权的议案》,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全资子公司博信智通(苏州)科技有限公司拟向苏州资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转让对天津市吉盛源通讯器材有限公司和天津市天顺久恒通讯器材有限责任公司的应收账款以及对天津航思科技有限公司的其他应收款,上述3笔债权交易金额共计10,500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ST博信关于转让部分债权的公告》(2020-095)。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接受财务资助并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苏州姑苏兴宏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拟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杭州新盾保装备有限公司增加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借款并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本次财务资助借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4.35%)下浮10%计算,即3.915%/年,借款期限内利率不变。借款期限不超过18个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ST博信关于接受财务资助并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20-096)。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杨国强先生回避了此议案的表决。

三、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杭州新盾保装备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为保障公司全资子公司杭州新盾保装备有限公司向金融机构或其他资金方(包括但不限于融资租赁机构、保理机构等)融资事项顺利实施,拟由公司为杭州新盾保装备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保证范围包括借款的全部本金、利息等。

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内办理担保事项,包括但不限于签署合同及其他与担保事项相关的法律文件等。上述额度内的对外担保事项无需再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并出具决议(如有新增或变更的情况除外)。

上述担保额度及授权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该等授权额度在授权范围及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ST博信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杭州新盾保装备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2020-097)。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0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于2020年12月16日(星期三)在江苏省苏州市召开公司2020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ST博信关于召开2020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20-098)。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江苏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1日

证券代码:600083 证券简称:*ST博信 公告编号:2020-095

江苏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转让部分债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全资子公司博信智通(苏州)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信智通”)拟向苏州资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资耀”)转让公司对天津市吉盛源通讯器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盛源”)和天津市天顺久恒通讯器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天顺久恒”)的应收账款以及对天津航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航思科技”)的其他应收款,上述3笔债权交易金额共计10,500万元。

● 本次交易未构成关联交易

●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 本次转让债权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交易概述

为盘活存量资产,消除部分历史遗留问题,提升持续经营能力,博信智通拟向苏州资耀转让公司对吉盛源和天顺久恒的应收账款及对航思科技的其他应收款共计3笔债权。

本次转让债权是在苏州姑苏区政府纾困指导下,以市场化方式进行的交易,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本次转让债权的实施对缓解公司经营压力和保持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2020年11月30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部分债权的议案》,本次转让债权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情况

(一)苏州资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08MA1W44PN8W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苏州市锦帆路79号

法定代表人:余烜光

注册资本:1亿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8年02月11日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工程项目投资,实业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及持股情况:苏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资管”)持股100%。

(二)苏州资耀主要业务发展状况

苏州资耀作为苏州资管的全资子公司,以特殊资产投资业务为核心,采用多元化的业务策略,一方面围绕苏州资管主营业务发展需要,与各类社会资源开展业务合作,开展与非持牌机构合作购买不良资产包、联合处置、资产受托处置和运营、多渠道开展不良资产的收购、运营、处置业务;另一方面与各区域地方政府、国有企业、金融机构合作开展特殊机会投资业务,对已收购的不良资产中具有二次投资价值的标的进行追加投资,盘活存量资产,有选择性的进行企业重整并购投资,完成盘活脱困,适时开展市场化法治化债转股业务。苏州资耀主要围绕苏州资管主营业务发展需要,配合母公司业务做差异化投资,参与不良资产、不动产、PE、债券、金融衍生品及二级市场等多领域、多策略的投资,重点开展非金不良特殊机会投资业务,对困境项目进行盘活与处置等。

(三)苏州资耀2019年主要财务指标

截至2019年12月31日,苏州资耀总资产为12,684.30万元,净资产为8,113.55万元,2019年度营业收入为443.35万元,净利润为122.20万元,上述数据已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苏州分所审计。

(四)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与苏州资管及苏州资耀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关联关系,亦不存在可能或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本次交易未构成关联交易。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

单位:万元

注:上表中数据为2019年12月31日数据且已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0年第三季度末,上述资产账面原值、账面净值未发生变化。

公司本次拟转让应收款项均由2018年度日常经营业务产生,主要是向债务人销售产品或购买设备退款形成的逾期应收款项。交易标的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公司已于2018年度和2019年度对上述应收款项计提了坏账准备并对吉盛源、天顺久恒和航思科技提起了诉讼。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起诉吉盛源的案件开庭审理时间待定,法院已冻结吉盛源向公司抵押的天津房产及海南土地;公司起诉天顺久恒的案件暂未开庭审理;公司起诉航思科技的案件已被法院二审驳回诉讼请求。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博信股份关于全资子公司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2020-002、2020-033)、《*ST博信关于全资子公司重大诉讼结果的公告》(2020-091)。

(二)交易标的评估情况

根据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中铭国际资产评估(北京)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博信智通(苏州)科技有限公司拟转让债权事宜涉及的该公司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资产评估报告》(中铭评报字[2020]第16311号),截至评估基准日2020年11月8日,拟转让债权评估价值为10,464.68万元。

本次拟转让的三笔债权资产账面原值合计为146,874,240.00元,坏账准备88,919,528.18元,账面净值57,954,711.82元,评估价值104,646,800.00元,较账面净值增值46,692,088.18元,增值率80.57%,较账面原值减值42,227,440.00元,减值率28.75%。

三笔债权中:天津市天顺久恒通讯器材有限责任公司应收账款账面原值7,757,440.00元,已计提坏账准备7,757,440.00元,账面净值0元,采用个别认定法确定评估值为0元。天津航思科技有限公司其他应收款账面原值为20,200,000.00元,已计提坏账准备20,200,000.00元,账面净值0元,采用个别认定法确定评估值为0元。对于上述债权,根据北京市炜衡(广州)律师事务所出具的编号为(2020)字第201103号、(2020)字第201102号的《法律意见书》天津市天顺久恒通讯器材有限责任公司、天津航思科技有限公司已经停止经营,目前暂无发现公司有其他可以查封或者冻结的财产。评估人员核实《法律意见书》所述情况属实,因此采用个别认定法确定评估值为0元。

天津市吉盛源通讯器材有限公司应收账款账面原值118,916,800.00元,计提坏账准备60,962,088.18元,账面净值为57,954,711.82元,采用综合因素评估法评估值为104,646,800.00元,较账面净值增值46,692,088.18元,增值率80.57%,但较账面原值减值14,270,000.00元,减值率12.00%。

对于该项债权资产,评估人员根据应收款的具体情况采用综合因素评估法。综合因素评估法是指在假设正常债权为100分的前提下,通过定性评估掌握应收款项的基本情况和相关信息,确定影响应收款项价值的各种因素,设计《影响应收账款回收因素调整参数表》,对影响债权价值的每项因素定性、定量赋予权重及分值,由评估人员根据企业调查了解的情况,对照《影响应收账款回收因素调整参数表》权重及分值,计算得出每笔债权的得分合计数,用该债权的账面余额乘以得分合计数确定应收款项的一种评估方法。综合因素评估法适用于存在诸多不确定因素、采用其他方法难以进行定量评估的债权。分析因素主要包括企业对信用额度发放考核的谨慎程度、债务人现有资产情况(包括担保抵押物)、债务人企业性质、债务人目前经营状况、债务人历史信用情况、债务人所处区域经济状况、债务人是否涉诉。通过以上综合因素分析最终得出评估值为104,646,800.00元。

四、交易合同或协议的主要内容及履约安排

甲方(债权转让方):博信智通(苏州)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债权受让方):苏州资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甲方向乙方转让的标的为甲方合法持有的标的债权。

2.各方共同确认,截至基准日(2020年11月8日),标的债权余额共计人民币192,362,020.16元。其中,标的债权本金为人民币146,874,240.00元,违约金为人民币45,487,780.16元。

3. 转让对价

本协议项下标的债权的转让对价为人民币105,000,000.00元,(大写:壹亿零伍佰万元整)。

4. 自本协议生效且本协议所约定的前提条件均已满足之日起的5个工作日内,乙方应采取以下方式向甲方支付转让对价:

5.自首期转让对价支付完毕之日起,标的债权自基准日起的一切权利和利益转移至乙方,即乙方自基准日起享有标的债权的一切权利和利益。自首期转让对价支付完毕之日起,风险由乙方承担。

6.本协议自甲、乙双方加盖各方公章之日起成立并生效。

五、涉及出售债权的其他安排

本次转让债权所得款项将用于补充公司营运资金。

六、本次出售债权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的事项对公司的经营成果将产生一定的积极影响,有利于公司快速回收资金,优化资产结构,降低公司相关债权的管理成本和催收成本,促进公司业务尽快迈入持续健康稳定发展的轨道,充分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本次交易会使公司2020年度净利润增加约2,480万元,具体金额以会计师事务所最终审计结果为准。

江苏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1日

证券代码:600083 证券简称:*ST博信 公告编号:2020-096

江苏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接受财务资助并提供担保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苏州姑苏兴宏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姑苏兴宏”)拟为江苏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信股份”、“公司”)全资子公司杭州新盾保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新盾保”)增加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借款并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本次财务资助借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4.35%)下浮10%计算,即3.915%/年,借款期限内利率不变。借款期限不超过18个月。

● 本次接受财务资助事项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行使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为解决上市公司资金困难,苏州姑苏区政府会同各方组建纾困基金(有限合伙企业),给予公司流动资金支持,帮扶博信股份尽快拓展业务,增加营收,迈入持续健康稳定发展的轨道。姑苏兴宏拟向公司全资子公司杭州新盾保提供财务资助。

一、接受财务资助并提供担保事项概述

(一)概述

姑苏兴宏拟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杭州新盾保增加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借款并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本次财务资助借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4.35%)下浮10%计算,即3.915%/年,借款期限内利率不变,借款期限不超过18个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接受财务资助并提供担保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介绍

1、关联方关系介绍

杨国强先生为本公司董事,同时为杭州欣博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杭州欣博”)执行事务合伙人杭州锦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杭州欣博是姑苏兴宏的有限合伙人。根据姑苏兴宏合伙协议约定,除日常事务型工作外,决定其他事项须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即杭州欣博对姑苏兴宏的经营决策能够产生重大影响。根据实质重于形式及审慎原则,姑苏兴宏为公司关联方,本次接受财务资助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2、关联人基本情况

提供财务资助方名称:苏州姑苏兴宏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主要经营场所地点:东美巷34号

执行事务合伙人:苏州苏润企业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0年09月03日

合伙期限:2020年09月03日至2023年09月02日

合伙企业经营范围:企业管理;市场营销策划;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物业管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财务资助的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

1.合同主体

甲方:杭州新盾保装备有限公司

乙方:苏州姑苏兴宏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资金用途:

补充营运资金。

3.合同主要条款:

(1)甲方向乙方借款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00,000,000元,大写为人民币贰亿元整;

(2)甲方向乙方借款的期限为不超过18个月;

(3)借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4.35%)下浮10%计算,即3.915%/年,借款期限内利率不变;

(4)甲方应于约定的期限届满之日,向乙方一次性偿还全部本金及利息;

(5)甲方若要提前偿还款项,必须取得乙方的书面同意,利息按照实际借款期限计算;

(6)担保方式:博信股份为甲方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7)提前到期:下列情况下,乙方有权向甲方发出《提前还款通知书》,宣布借款提前到期:甲方被卷入重大诉讼或主要资产被冻结、查封的;甲方明确表示无法履行还款义务的;其他可能影响甲方还款能力的重大事件。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杭州新盾保装备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启迪路198号A-B102-1418室

法定代表人:林泽杭

注册资本:人民币4,800万元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机械设备租赁;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机械设备销售;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通用设备修理;专用设备修理;工程管理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金属材料销售;建筑用金属配件销售;建筑材料销售;电线、电缆经营;五金产品零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煤炭及制品销售;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金属矿石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公司持有杭州新盾保100%股权,杭州新盾保成立未满一年,尚未有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四、担保的主要内容

杭州新盾保拟向姑苏兴宏借款人民币2亿元,用于补充营运资金,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范围包括杭州新盾保在《借款合同》项下应向姑苏兴宏支付的全部本金、利息、罚息、违约金、赔偿金等,担保期间为自担保书出具之日起至借款人在《借款合同》项下所有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无反担保措施。

五、对外担保累计金额及逾期担保的累计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度为6.52亿元(含本次提供的担保),实际发生担保余额为1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3600%,公司无逾期担保。

六、历史关联交易(日常关联交易除外)情况

本年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以及本次交易前12个月内,姑苏兴宏已累计向公司提供借款8,500万元,累计向杭州新盾保提供借款1亿元。

七、接受财务资助并提供担保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姑苏兴宏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杭州新盾保提供财务资助,系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大力支持,主要是为了满足公司发展及资金需求,能够更好地助力公司新业务开展,推进公司业务升级,提升公司盈利能力。本次杭州新盾保接受财务资助,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该笔财务资助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杭州新盾保提供担保所涉及的担保事项有利于提高杭州新盾保的融资能力,财务风险处于可控制范围内,符合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被担保对象为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企业,不存在资源转移或利益输送情况,风险均在可控范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

八、该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0年11月30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接受财务资助并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杨国强先生在该议案表决过程中回避了表决。独立董事对此项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出具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进行上述关联交易,并向董事会提交了书面审核意见。本次关联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行使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九、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书面审核意见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已在董事会会议前审核了上述关联交易的有关资料。审计委员会对上述关联交易发表了意见,认为本次关联方对公司全资子公司杭州新盾保提供财务资助,利率水平不高于同期同类银行贷款利率,有利于公司补充营运资金,同意杭州新盾保接受关联方姑苏兴宏提供的财务资助,并将此项交易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十、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次公司全资子公司杭州新盾保接受苏州姑苏兴宏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提供的财务资助并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主要是为了补充营运资金,符合公司发展战略,符合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未发现有侵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和情况,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2、独立意见

公司全资子公司杭州新盾保接受苏州姑苏兴宏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提供的财务资助并提供担保,有利于子公司经营业务的发展,体现了公司关联方对公司发展的大力支持,鉴于本次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企业,不存在资源转移或利益输送情况,风险均在可控范围,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在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的表决中,关联董事已按有关规定回避表决,程序依法合规,我们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上网公告附件

(一)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二)独立董事意见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本次关联交易的书面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1日

证券代码:600083 证券简称:*ST博信 公告编号:2020-097

江苏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杭州新盾保装备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公司全资子公司杭州新盾保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新盾保”)

● 本次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

● 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 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保障公司全资子公司杭州新盾保向金融机构或其他资金方(包括但不限于融资租赁机构、保理机构等)融资事项顺利实施,拟由公司为杭州新盾保提供担保,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

2020年11月30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杭州新盾保装备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本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杭州新盾保装备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启迪路198号A-B102-1418室

法定代表人:林泽杭

注册资本:人民币4,800万元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机械设备租赁;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机械设备销售;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通用设备修理;专用设备修理;工程管理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金属材料销售;建筑用金属配件销售;建筑材料销售;电线、电缆经营;五金产品零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煤炭及制品销售;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金属矿石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杭州新盾保成立未满一年,尚未有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杭州新盾保拟向金融机构或其他资金方(包括但不限于融资租赁机构、保理机构等)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业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承兑汇票、保函、贸易融资、保理、信用证、项目贷款等信贷业务。为保障公司全资子公司杭州新盾保向金融机构或其他资金方融资事项顺利实施,拟由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保证范围包括杭州新盾保向金融机构或其他资金方(包括但不限于融资租赁机构、保理机构等)借款的全部本金、利息等。

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内办理担保事项,包括但不限于签署合同及其他与担保事项相关的法律文件等。上述额度内的对外担保事项无需再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并出具决议(如有新增或变更的情况除外)。

上述担保额度及授权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该等授权额度在授权范围及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系为公司支持子公司杭州新盾保日常生产经营发展需要,公司董事会对杭州新盾保的偿债能力有充分的了解,财务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本次担保未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结论的独立意见,具体如下:

本次董事会批准的担保为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其主体资格、资信状况符合公司对外担保的相关规定,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范围内,所涉及的担保事项有利于提高相关子公司的融资能力,符合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

鉴于被担保对象为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企业,不存在资源转移或利益输送情况,风险均在可控范围,不会损害公司股东及公司整体利益。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对外担保事项履行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将本次担保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度为6.52亿元(含本次提供的担保),实际发生担保余额为1亿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约为13600%,公司无逾期担保。

六、备查文件

1、博信股份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博信股份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1日

证券代码:600083 证券简称:*ST博信 公告编号:2020-098

江苏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0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12月16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0年12月16日 14点45分

召开地点:江苏省苏州市姑苏区朱家湾街8号姑苏软件园B3栋16层大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12月16日

至2020年12月1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议案1-3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2月1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ST博信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2020-094)等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2、3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2、3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0年12月15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6:30;

2、登记地点:江苏省苏州市姑苏区朱家湾街8号姑苏软件园B3栋16层;

3、登记方式:(1)自然人股东请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股东代理人另需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进行登记;(2)法人股东请持法人营业 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3)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方式进行登记(须在2020年12月15日下午 16:30前送达至公司,且在出席会议时应提交上述证明材料原件),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六、其他事项

1、 会议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朱洁

联系电话:0512-68856070

传真号码:0512-68856098-7021

邮箱:600083@boxinholding.com

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姑苏区朱家湾街8号姑苏软件园B3栋16层

2、参会人员食宿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江苏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江苏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12月1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