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

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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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共同成长计划第二期实施完成的公告

2020-12-0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565 证券简称:迪马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0-093号

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共同成长计划第二期实施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1月16日、2018年12月4日分别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及2018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实施共同成长计划的议案》系列议案;2020年2月17日、2020年3月5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共同成长计划(草案)〉的议案》;2020年4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共同成长计划第二期满足提取标准的议案》,具体内容请详见2018年11月17日、2018年12月5日、2020年2月18日、2020年3月6日、2020年4月30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根据《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共同成长计划(草案)》(以下简称:“共同成长计划”)资金提取原则及相关要求,公司以2019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1,432,080,709.57元为基数,以2019年净利润环比增长率作为提取依据,按提取比例要求于2020年7月24日提取金额114,566,456.77元,通过《东莞信托.迪马成长2期单一资金信托计划》及其《弘业迪马股份共同成长计划2期单一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资管计划”)实施第二期共同成长计划。资管计划在提取上述共同成长计划资金完成之日起的6个月内(即2021年1月23日前)通过二级市场以竞价交易方式完成迪马股份共同成长计划二期建仓(包含合理配资部分的建仓,配资比例不超过1:2)。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员工持股计划信息披露工作指引》要求,现将公司共同成长计划第二期的实施完成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收到共同成长计划管理人通知,截止到2020年11月27日,资管计划已完成共同成长计划二期单一资产管理计划的全部建仓(包含配资部分),通过二级市场累计买入迪马股份股票共计53,612,66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9%,成交均价3.081元/股。公司将按照共同成长计划的规定进行封闭运行。

建仓期间的每个月底,公司均按要求及时发布了实施进展公告。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