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公告
证券代码:000560 证券简称:我爱我家 公告编号:2020-087号
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11月26日以电子邮件方式书面送达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保障董事充分表达意见的前提下,会议于2020年11月30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董事9人。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过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并表决,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并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对公司子公司2020年度担保额度进行内部调剂的议案》
本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和2020年6月16日分别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和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为子公司新增债务融资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公司拟根据合并报表范围内部分子公司经营业务开展的资金需求及担保需求,分别为其2020年度的新增债务融资提供担保,担保总额度不超过24.40亿元,其中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不超过18亿元,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以上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不超过6.4亿元。
现根据子公司业务发展及实际经营需要,公司在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及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总额度内,将全资子公司昆明百大集团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未使用的担保额度3,000万元调剂至全资子公司上海家营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将全资子公司北京我爱我家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未使用的担保额度3,000万元调剂至全资子公司杭州我爱我家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额度的调剂是在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总额度内进行的,调剂事项符合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调剂原则。上述合计调剂的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59%。本次担保额度内部调剂完成后,2020年度本公司向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担保总额度仍为不超过24.40亿元,其中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仍为不超过18亿元,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以上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仍为不超过6.4亿元,该调剂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决定于2020年12月17日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主要安排如下:
1.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12月17日(星期四)14:0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2020年12月17日(星期四)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12月17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12月17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审议事项:
审议《关于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年报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关于对公司子公司2020年度担保额度进行内部调剂事项、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事项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即2020年12月1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12月1日
证券代码:000560 证券简称:我爱我家 公告编号:2020-088号
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公司子公司担保额度进行内部调剂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事项概述
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和2020年6月16日分别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和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为子公司新增债务融资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公司拟根据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北京我爱我家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昆明百货大楼商业有限公司、昆明百货大楼(集团)家电有限公司、昆明百大集团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昆明百货大楼(集团)婴童用品商贸有限公司、昆明百大新纪元大酒店有限公司经营业务开展的资金需求及担保需求,分别为其2020年度的新增债务融资提供担保,担保总额度不超过24.40亿元,其中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不超过18亿元,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以上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不超过6.4亿元,担保有效期自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担保议案之日起至相关担保下一次担保额度审批或调整的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上述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0年4月30日和2020年6月17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0年度为子公司新增债务融资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2020-026号)和《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0-044号)。
现根据子公司业务发展及实际经营需要,公司在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及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总额度内,将全资子公司昆明百大集团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商业管理公司”)未使用的担保额度3,000万元调剂至全资子公司上海家营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家营”),将全资子公司北京我爱我家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爱我家房地产经纪”)未使用的担保额度3,000万元调剂至全资子公司杭州我爱我家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我爱我家”)。上述合计调剂的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59%。上述担保额度内部调剂完成后,2020年度本公司向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担保总额度仍为不超过24.40亿元,其中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仍为不超过18亿元,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以上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仍为不超过6.4亿元。其中,本公司为商业管理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由20,000万元调减为17,000万元,本公司为我爱我家房地产经纪提供的担保额度由150,000万元调减为147,000万元,增加本公司为上海家营提供担保额度3,000万元,增加本公司为杭州我爱我家提供担保额度3,000万元。
在股东大会批准的担保总额度内,根据股东大会同意的担保额度调剂原则, 本公司于2020年11月30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公司子公司2020年度担保额度进行内部调剂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子公司担保额度调剂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本次担保调剂事项完成后,相关担保要求、担保有效期和担保授权均与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一致。
二、本次调剂主体相关情况
(一)担保额度调出方相关情况
1.昆明百大集团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01006956522665
(2)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3)注册资本:100万元
(4)公司住所:云南省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信息产业基地29号地块水岸御园高层商务办公4幢1110号
(5)法定代表人:谢勇
(6)成立日期:2009年9月28日
(7)营业期限:2009年9月28日至长期
(8)经营范围:市场调查研究;企业营销策划;图文设计;摄影摄像服务;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各类广告;商场物业租赁、物业管理;国内贸易、物资供销(危险化学品及国家限定违禁管制品除外)
(9)股东持股情况: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昆明百货大楼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10)主要财务状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商业管理公司经审计资产总额为52,830.45万元,负债总额为52,988.21万元,净资产为-157.77万元。2019年1~12月营业收入17,420.57万元,营业利润1,798.07万元,净利润1,365.54万元。
截至2020年9月30日,商业管理公司未经审计资产总额为65,736.28万元,负债总额为64,600.71万元,净资产为1,135.57万元。2020年1~9月营业收入8,130.15万元,营业利润1,737.30万元,净利润1,293.34万元。
(11)其他说明:商业管理公司不存在涉及对外担保的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北京我爱我家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57001735358
(2)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3)注册资本:1,210.758万元
(4)公司住所:北京市大兴区安定镇工业东区南二路168号
(5)法定代表人:谢勇
(6)成立日期:1998年11月13日
(7)营业期限:1998年11月13日至长期
(8)经营范围: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经济信息咨询;企业形象策划;家居装饰;销售建筑材料、百货、家用电器、家具;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从事互联网文化活动;经营电信业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从事互联网文化活动、经营电信业务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9)股东持股情况: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我爱我家数据服务有限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10)主要财务状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我爱我家房地产经纪经审计总资产为836,489.12万元,总负债为568,412.05万元,净资产为268,077.07万元。2019年1~12月营业收入974,483.99万元,净利润77,878.86万元。
截至2020年9月30日,我爱我家房地产经纪未经审计总资产为884,790.23万元,总负债为584,819.48万元,净资产为299,970.75万元。2020年1~9月营业收入620,774.76万元,净利润31,879.05万元。
(11)其他说明:我爱我家房地产经纪不存在涉及对外担保的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担保额度调入方(获调剂方)相关情况
1.上海家营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7682252271N
(2)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3)注册资本:2000万元
(4)公司住所:上海市松江区泖港镇中厍路175号303室
(5)法定代表人:高志凌
(6)成立日期:2008年12月3日
(7)营业期限:2008年12月3日至2038年12月2日
(8)经营范围:物业管理,酒店管理,自有房屋租赁,商务信息咨询,水电安装维修,建筑装饰装修建设工程设计与施工,室内保洁服务,家电维修,环境绿化服务;安防工程、建筑工程、从事计算机领域内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住房租赁经营。
(9)股东持股情况: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爱家营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10)主要财务状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上海家营经审计总资产为48,335.04万元,总负债为44,901.11万元,净资产为3,433.93万元。2019年1~12月营业收入25,320.76万元,净利润-1,228.08万元。
截至2020年9月30日,上海家营未经审计总资产为43,990.69万元,总负债为40,687.03万元,净资产为3,303.66万元。2020年1~9月营业收入18,349.73万元,净利润-210.93万元。
(11)其他说明:上海家营不存在涉及对外担保的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杭州我爱我家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0725878902R
(2)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3)注册资本:2000万元
(4)公司住所:杭州市西湖区保俶北路51号二层
(5)法定代表人:陈毅刚
(6)成立日期:2000年12月27日
(7)营业期限:2000年12月27日至2050年12月27日
(8)经营范围
服务:商品房代购代销,房地产权证代办,房地产信息咨询,房屋租赁、置换,房地产中介服务,代客户办理银行房屋贷款手续。
(9)股东持股情况: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我爱我家数据服务有限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10)主要财务状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杭州我爱我家经审计总资产为68,984.39万元,总负债为24,321.78万元,净资产为44,662.61万元。2019年1~12月营业收入115,447.07万元,营业利润11,350.32万元,净利润9,662.95万元。
截至2020年9月30日,杭州我爱我家未经审计总资产为95,129.75万元,总负债为28,235.32万元,净资产为66,894.43万元。2020年1~9月营业收入98,487.66万元,净利润22,136.38万元
(11)其他说明:杭州我爱我家不存在涉及对外担保的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本次担保额度内部调剂的条件和目的
本次担保额度的调剂是在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总额度内进行的,调剂事项符合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调剂原则;担保额度调出方及获调剂方均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对象及调剂对象范围内,均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在本次调剂发生时,获调剂方上海家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其获得的担保额度来自资产负债率超过70%(股东大会审议担保额度时)的担保对象;获调剂方的单笔担保额度均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且获调剂方均不存在逾期未偿还负债等情况。
本次担保额度内部调剂是基于子公司实际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而进行的,有利于获调剂的被担保方降低融资成本,从而有效支持和促进子公司的业务发展。本次获得担保额度内部调剂的公司均为纳入公司合并范围的全资子公司,具有实际债务偿还能力,财务风险可控。
四、担保合同的签署情况
2020年11月30日,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家营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上海分行”)签订《授信协议》,上海家营因经营需要向招商银行上海分行申请3,000万元授信额度,授信期间为36月,即2020年11月30日起到2023年11月29日止。针对该授信事项,本公司于2020年11月30日签署并向招商银行上海分行出具了《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以下简称“本担保书”),在本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的担保额度内,本公司(以下又称“保证人”)愿为上海家营(以下又称“授信申请人”)在《授信协议》项下所欠招商银行上海分行的所有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担保事项主要内容如下:
1.保证范围:保证人提供保证担保的范围为招商银行上海分行根据《授信协议》在授信额度内向授信申请人提供的贷款及其他授信本金余额之和(最高限额为人民币3,000万元整),以及相关利息、罚息、复息、违约金、延迟履行金、保理费用、实现担保权和债权的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
2.本担保书为最高额担保书。
3.保证方式:保证人确认对保证范围内授信申请人的所有债务承担经济上、法律上的连带责任。
4.保证责任期间:保证人的保证责任期间为自本保证担保书生效之日起至《授信协议》项下每笔贷款或其他融资或招商银行上海分行受让的应收账款债权到期日或每笔垫资日另加三年。任一项具体授信展期,则保证期间延续至展期期间届满后另加三年止。
5.本担保书的生效:本担保书于保证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盖名章并加盖保证人公章/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五、董事会意见
在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总额度内,根据股东大会同意的担保额度调剂原则,结合公司子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资金需求,公司本次对子公司2020年度担保额度进行内部调剂,是对全资子公司正常经营发展的支持,有利于获调剂的被担保方降低资金成本、降低财务费用。本次担保调剂事项完成后的新增被担保方均为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公司可通过对其实施有效管理,控制相关风险。此外,上述被担保公司管理规范,经营状况良好,具有实际债务偿还能力,担保风险可控。本次担保额度内部调剂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上述担保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对子公司2020年度担保额度进行内部调剂事项是在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总额度内,根据股东大会同意的担保额度调剂原则进行的,符合子公司的实际经营需要,有利于促进其业务健康发展,提高市场竞争力。获调剂的被担保方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其经营情况良好,公司能够通过对其实施有效管理,控制相关风险。该担保调剂事项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对子公司2020年度担保额度进行内部调剂事项。
七、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本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无股权关系的第三方提供担保的情形;本公司及子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实际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71,918.83万元,占本公司2019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16.89%,无逾期担保金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截止本公告披露日,上述担保均已按相关规定履行了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批程序。
预计本次担保内部调剂事项发生后,公司担保累计金额为177,918.83万元,占公司2019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17.48%。
八、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3.本公司签署并向招商银行上海分行出具的《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
4.上海家营与招商银行上海分行签订的《授信协议》。
特此公告。
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12月1日
+证券代码:000560 证券简称:我爱我家 公告编号:2020-089号
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第四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我爱我家”)2020年11月30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决定于2020年12月17日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12月17日(星期四)14:0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2020年12月17日(星期四)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12月17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12月17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除现场表决外,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0年12月11日(星期五)
7.会议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2020年12月11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其他相关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朝来高科技产业园西区创远路36号院8号楼5层我爱我家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审议《关于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年报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该提案已经公司2020年10月26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提案具体内容参见公司2020年10月27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2020-081号)和《关于拟续聘2020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2020-084号)等相关公告。
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对以上提案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将计票结果公开披露。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
■
四、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须持其本人身份证及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登记。个人股东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须持其本人身份证、股东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3)登记方式:可采用现场、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进行登记。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均以2020年12月16日17:30前收到为准。
2.登记时间:2020年12月15日至12月16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
3.登记地点:昆明市东风西路1号新纪元广场C座12楼我爱我家证券事务办公室。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解萍、李亚君
联系电话及传真:0871-65626688
邮政编码:650021
联系地址:昆明市东风西路1号新纪元广场C座12楼我爱我家证券事务办公室。
5.会议费用: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参加现场会议的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6.注意事项: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位于北京市,拟现场参加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需符合北京市疫情防控的要求,并提前(2020年12月16日17:30前)与公司联系,配合公司工作人员的引导落实好参会登记、体温检测等相关防疫工作。为保护股东健康,未提前登记或不符合防疫要求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将无法进入会议现场。请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做好往返途中的防疫措施。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12月1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560,投票简称:爱家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12月17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12月17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0年12月17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单位(本人)依照以下委托指示对会议提案行使表决权。如委托人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未明确表决意见的,由受托人按照自己的意见投票。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自委托人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止。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的表决意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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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560 证券简称:我爱我家 公告编号:2020-090号
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
持股5%以上的股东五八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20年8月8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的预披露公告》(2020-068号),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五八有限公司拟以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或两种方式相结合减持本公司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77,495,978股(含77,495,978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3.29%),其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自上述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进行;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自上述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之后的6个月内进行(以下简称“本次减持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8月8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公司于2020年11月30日收到五八有限公司《关于减持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计划实施情况的告知函》,截至2020年11月30日,五八有限公司减持计划的减持时间已过半,五八有限公司没有发生减持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现将本次减持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截止本公告日,本次减持计划的减持时间已过半。截至2020年11月30日,五八有限公司在上述减持计划期间内未通过任何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其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未发生变化。
2.本次减持实施前后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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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截至2020年11月30日,五八有限公司没有发生减持行为,未违反此前已披露的减持意向、承诺及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五八有限公司不属于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鉴于其资产整合需要拟减持所持有的本公司部分股份。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本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后续五八有限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或部分实施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亦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公司将持续关注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相关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五八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减持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计划实施情况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