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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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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汇添富绝对收益策略定期开放混合型
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第七次自由开放期
开放申购、赎回和转换业务的提示性公告

2020-12-02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告送出日期:2020年12月2日

1公告基本信息

2日常申购、赎回和转换业务的办理时间

1、申购、赎回开始日及业务办理时间

本基金以定期开放的方式运作,即本基金以封闭期和开放期相结合的方式运作。

2020年12月07日至2020年12月11日为本基金开始运作以来的第七个开放期。本基金将于2020年12月07日至2020年12月11日办理日常申购、赎回等业务(本基金管理人公告暂停申购时除外)。对于具体办理时间,由于各销售机构系统及业务安排等原因,投资者应以各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自2020年12月12日起,本基金将进入下一个封闭期,封闭期内不接受申购、赎回申请。

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后,每封闭运作半年,集中开放一次申购和赎回。每半年为一个封闭期。在此期间,投资者不能申购(或转换入)、赎回(或转换出)基金份额。每个封闭期到期日的次一工作日起(含该工作日),本基金将进入开放期。开放期不少于一周,不超过一个月,在此期间,投资者可以申购(或转换入)、赎回(或转换出)基金份额。开放期结束的次日(含该日)起,本基金进入下一个为期半年的封闭期。依此类推,循环运作。本基金第一个封闭期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至6个月后的月度对日的前一日,第一个封闭期起始日为基金合同生效之日,后续封闭期为开放期结束的次日(含该日)起至6个月后的月度对日的前一日。

如在开放期尚不足一周时发生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无法继续开放申购与赎回业务的,开放期时间中止计算。在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影响因素消除之日次日起,继续计算该开放期时间,直至满足基金合同关于开放期的时间要求,即确保每一开放期至少达到一周(如发生上述情形时开放期已达到一周,则本基金将在上述情形消失继续开放以达到预先公告的时间长度)。

本基金管理人有权根据市场情况确定开放期规模上限,具体申购上限及规模控制的办法、每一开放期的持续时间由基金管理人在封闭期到期2日前在指定媒介公告。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或者转换。在开放期内,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或转换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转换的价格为该开放期内下一开放日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转换的价格;若投资人在开放期最后一日业务办理时间结束后提出申购、赎回或者转换申请的,视为无效申请。

2、开放日及开放时间

本基金进入开放期后,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开放日为开放期内的每个工作日。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期货交易市场、证券、期货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3日常申购业务

3.1申购金额限制

1、投资者通过代销机构网点申购本基金基金份额单笔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元(含申购费);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中心首次申购本基金基金份额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50000元(含申购费)。通过基金管理人线上直销系统申购本基金基金份额单笔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元(含申购费)。超过最低申购金额的部分不设金额级差。各代销机构对本基金最低申购金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各代销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2、投资者将当期分配的基金收益转为基金份额时,不受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

3、投资者可多次申购,对单个投资者累计持有基金份额的比例或数量不设上限限制。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4、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的数量限制。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个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基金规模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以及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3.2申购费率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前端申购费率按照申购金额递减,即申购金额越大,所适用的申购费率越低。投资者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具体如下:

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

3.3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4日常赎回业务

4.1赎回份额限制

1、投资者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赎回最低份额1份,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保留的基金份额不足1份的,登记系统有权将全部剩余份额自动赎回。

2、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市场情况,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4.2赎回费率

本基金对基金份额收取赎回费,在投资者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按照持有时间递减,即相关基金份额持有时间越长,所适用的赎回费率越低。

(1)A类基金份额赎回费率如下:

(2)C类基金份额赎回费率如下:

4.3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5日常转换业务

5.1转换费率

基金的转换按照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用加上转出与转入基金申购费用补差的标准收取费用。上述基金调整后的转换费用如下:

(一)赎回费用

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率按持有年限递减,具体各基金的赎回费率请参见各基金的招募说明书或在本公司网站(www.99fund.com)查询。基金转换费用中转出基金的赎回费总额的归入转出基金的基金财产的比例参照赎回费率的规定。

(二)申购补差费用

当转出基金申购费率低于转入基金申购费率时,费用补差为按照转出基金金额计算的申购费用差额;当转出基金申购费率不低于转入基金申购费率时,不收取费用补差。具体各基金的申购费率请参见各基金的招募说明书或在本公司网站(www.99fund.com)查询。

基金转换份额的计算

1)计算公式:

转出确认金额=转出份额×转出基金份额净值

赎回费=转出确认金额×赎回费率

补差费=(转出确认金额-赎回费)×补差费率÷(1+补差费率)

转入确认金额=转出确认金额-赎回费-补差费

转入确认份额=转入确认金额÷转入基金份额净值

(若转出基金申购费率不低于转入基金申购费率时,补差费为零)

5.2其他与转换相关的事项

1、基金转换只能在同一销售机构进行。转换的两只基金必须都是该销售机构代理的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在同一注册登记人处注册登记的基金。投资者办理基金转换业务时,转出方的基金必须处于可赎回状态,转入方的基金必须处于可申购状态。

2、基金持有人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转换成其它基金,但单笔转换份额不得低于1份。单笔转换申请不受转入基金最低申购限额限制。

6基金销售机构

6.1场外销售机构

6.1.1直销机构

6.1.2场外代销机构

A类基金份额

1)办理本基金申购、赎回业务的场外代销机构

2)办理本基金转换业务的场外代销机构

■■

C类基金份额

1)办理本基金申购、赎回业务的场外代销机构

2)办理本基金转换业务的场外代销机构

7基金份额净值公告披露安排

本基金的开放期期间,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指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次日,在指定网站披露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8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公告仅对本基金本次开放期开放日常申购、赎回等业务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刊登于本公司网站(www.99fund.com)的本基金《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还可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888-9918)咨询相关信息。

2、投资者在本基金销售机构办理基金事务,具体办理规则及程序请遵循各销售机构的规定。基金销售机构可以在不违背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开展基金申购的费率优惠活动,投资者应以各销售机构执行的申购费率为准。

汇添富基金高度重视投资者服务和投资者教育,特此提醒投资者需正确认知基金投资的风险和长期收益,做理性的基金投资人、做明白的基金投资人,享受长期投资的快乐!

特此公告。

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2日

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汇添富恒生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转换结果的公告

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20年10月29日以现场方式组织召开了汇添富恒生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汇添富恒生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转型的议案》,自该日起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详见本公司于2020年10月30日发布的《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汇添富恒生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

根据转型安排,本基金以2020年11月30日为基金份额转换基准日,将该基准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添富恒生份额、恒生A份额与恒生B份额转换为汇添富恒生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LOF)的A类基金份额的场内份额,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登记在册的添富恒生份额将转换为汇添富恒生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LOF)的A类基金份额的场外份额。本次基金份额的转换分为两个步骤:1、将恒生A份额与恒生B份额转换成添富恒生份额的场内份额;2、将添富恒生份额的场内份额和场外份额分别转换成汇添富恒生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LOF)的A类基金份额的场内份额和场外份额。转换后的基金份额以登记机构最终确认的数据为准。现将转换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金份额转换结果

1、在份额转换基准日日终,以添富恒生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恒生A份额、恒生B份额按照各自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转换成添富恒生份额的场内份额,转换结果如下表所示:

2、完成上述转换步骤后的添富恒生份额的场内份额、场外份额按照1:1的比例分别转换为汇添富恒生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LOF)A类基金份额的场内份额、场外份额,转换结果如下表所示:

添富恒生份额的场内份额、恒生A份额与恒生B份额经转换后的份额数采用截位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1份),取整后的余额计入基金资产。故基金份额转换后,由于基金份额数取整计算产生的误差,基金份额持有人存在着基金资产净值减小的风险。对于持有份额数较少的添富恒生份额的场内份额、恒生A份额与恒生B份额的持有人,存在着持有的基金份额转换后份额数不足一份而被计入基金资产的风险。

投资者自2020年12月2日起(含该日)可查询经本基金登记机构及本公司确认的转换后基金份额。

二、重要提示

(一)《汇添富恒生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LOF)基金合同》、《汇添富恒生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LOF)托管协议》自2020年12月1日起生效,原《汇添富恒生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汇添富恒生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自同日起失效。自2020年12月1日起,本基金的基金名称由“汇添富恒生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变更为“汇添富恒生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LOF)”。汇添富恒生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LOF)的申购赎回等业务安排详见本公司2020年12月1日发布的《汇添富恒生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LOF)开放日常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公告》。

(二)根据有关业务规则,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添富恒生份额转换为汇添富恒生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LOF)A类基金份额后,原基金份额持有期计入汇添富恒生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LOF)A类基金份额的持有期;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恒生A份额和恒生B份额转换为汇添富恒生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LOF)A类基金份额的场内份额后,基金份额持有期自汇添富恒生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LOF)A类基金份额的场内份额确认之日起计算,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份额时适用的赎回费率根据持有期确定,具体持有时间以登记机构系统记录为准。如果赎回份额时持有期较短,基金份额持有人将承担较高的赎回费。

(三)转换后的汇添富恒生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LOF)A类基金份额、C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赎回费率详见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

投资者可登录本公司网站(www.99fund.com)查询相关信息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88-9918)咨询相关事宜。

汇添富基金高度重视投资者服务和投资者教育,特此提醒投资者需正确认知基金投资的风险和长期收益,做理性的基金投资人,做明白的基金投资人,享受长期投资的快乐!

特此公告。

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