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

12月2日

查看其他日期

广发资管全球精选一年持有期债券型
集合资产管理计划(QDII)

2020-12-02 来源:上海证券报

合同生效公告

广发全球稳定收益债券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本集合计划”) 管理人为广发证券资产管理(广东)有限公司,托管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集合计划于2013年5月10日开始募集,于2013年5月27日结束募集工作,并于2013年5月31日成立。管理人根据《证券公司大集合资产管理业务适用〈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操作指引》对本集合计划进行了公募化改造,中国证监会于2020年11月1日签发《关于准予广发全球稳定收益债券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合同变更的回函》(机构部函【2020】2913号),准予本集合计划进行合同变更。

2020年11月6日,管理人于官网发布《广发全球稳定收益债券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合同变更征询的公告》,变更内容包括产品名称、产品运作方式、申购赎回、投资、估值、费用、收益分配、信息披露等方面并相应修订资产管理合同及相关法律文件。本次合同变更自2020年12月2日起生效。

自2020年12月2日起,“广发全球稳定收益债券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正式更名为“广发资管全球精选一年持有期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QDII)”,《广发资管全球精选一年持有期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QDII)资产管理合同》、《广发资管全球精选一年持有期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QDII)托管协议》和《广发资管全球精选一年持有期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QDII)招募说明书》正式生效,原《广发全球稳定收益债券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广发全球稳定收益债券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托管协议》、《广发全球稳定收益债券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说明书》和《广发全球稳定收益债券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风险揭示书》同时失效。本集合计划合同当事人将按照《广发资管全球精选一年持有期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QDII)资产管理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

重要提示

1、管理人提请投资者注意,《广发资管全球精选一年持有期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QDII)资产管理合同》、《广发资管全球精选一年持有期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QDII)托管协议》和《广发资管全球精选一年持有期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QDII)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已于管理人网站披露,请投资者务必仔细阅读。

2、如有疑问,敬请致电或登录管理人官方网站了解相关情况,咨询电话:(020)95575,公司官方网站:www.gfam.com.cn。

特此公告。

广发证券资产管理(广东)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2日

广发资管全球精选一年持有期债券型

集合资产管理计划(QDII)

资产管理合同及招募说明书提示性公告

广发资管全球精选一年持有期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QDII)资产管理合同全文和招募说明书全文于2020年12月2日在本公司网站[www.gfam.com.cn]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披露,供投资者查阅。如有疑问可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020-95575)咨询。

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但不保证本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请充分了解本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风险收益特征,审慎做出投资决定。

特此公告。

广发证券资产管理(广东)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