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

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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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12-0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196 股票简称:复星医药 编号:临2020-193

债券代码:136236 债券简称:16复药01

债券代码:143020 债券简称:17复药01

债券代码:143422 债券简称:18复药01

债券代码:155067 债券简称:18复药02

债券代码:155068 债券简称:18复药03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股份暨增持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2020年12月1日,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复星高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复星高科技”)以自有资金总额折合人民币约3,957万元(按2020年12月1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港币兑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算,下同)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港股通交易系统增持本公司H股股份共计1,370,000股(以下简称“本次增持”),占截至2020年12月1日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即2,562,898,545股,下同)的约0.05%。

●复星高科技(及/或通过一致行动人)拟于未来12个月内(自本次增持之日起算)择机通过(包括但不限于)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方式增持本公司股份(包括A股及/或H股),累计增持总金额折合人民币不低于10,000万元(含本次增持;其中港币对人民币汇率按相关增持当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港币兑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算,下同)、累计增持比例不超过截至2020年12月1日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2%(含本次已增持股份且滚动12个月内增持本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2%)。

2020年12月1日,本公司接控股股东复星高科技增持本公司股份通知,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持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增持情况:

2020年12月1日,复星高科技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港股通交易系统以均价港币约33.97元/股的价格增持本公司H股股份共计1,370,000股,增持金额折合人民币约3,957万元。本次增持的H股股份分别占截至2020年12月1日本公司已发行H股股份总数(即551,940,500股)的约0.25%和已发行股份总数的约0.05%。

本次增持前,复星高科技持有本公司987,698,290股股份(其中:938,095,290股A股、49,603,000股H股),占截至2020年12月1日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约38.54%;本次增持后,复星高科技持有本公司989,068,290股股份(其中:938,095,290股A股、50,973,000股H股),占截至2020年12月1日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约38.59%。

(二)前次增持计划:

根据复星高科技2019年9月19日的书面通知,复星高科技(及/或通过一致行动人)拟于2019年9月19日(含当日)起12个月内以自有资金择机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含港股通)增持本公司股份(包括A股及/或H股),累计增持总金额折合人民币不低于10,000万元、累计增持比例不超过截至2019年9月19日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即2,562,898,545股,下同)的2%(以下简称“前次增持计划”),且滚动12个月内累计增持本公司股份数量未超过截至2019年9月19日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2%。

截至2020年9月18日收市,前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限届满。自2019年9月19日至2020年9月18日(含收尾两日),复星高科技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含港股通)累计增持本公司17,169,500股H股股股份,累计增持金额折合人民币约39,538万元(其中港币对人民币汇率按相关增持当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港币兑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算),累计增持股份比例占截至2019年9月19日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约0.67%,且滚动12个月内累计增持本公司股份数量未超过截至2019年9月19日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2%。

二、本次增持计划

(一)增持目的:基于对本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内在价值的认可。

(二)增持种类:A股及/或H股。

(三)增持方式:通过(包括但不限于)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方式。

(四)增持金额及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

复星高科技(及/或通过一致行动人)拟于未来12个月内(自本次增持之日起算)择机通过(包括但不限于)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方式增持本公司股份(包括A股及/或H股),累计增持总金额折合人民币不低于10,000万元(含本次增持)、累计增持比例不超过截至2020年12月1日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2%(含本次已增持股份且滚动12个月内增持本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2%);具体增持安排(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增持金额及股份数量)将视市场情况以及本公司股价走势确定。

由于本公司同时于上海证券交易所、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控股股东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期间须遵守两地市场之规则要求,故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为本次增持之日起12个月内,即自2020年12月1日至2021年11月30日。

增持计划实施期间,若本公司发生派发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股本除权、除息事项的,将根据股本变动情况,对增持计划进行相应调整并及时披露。

(五)增持股份的资金安排:

本次增持计划所需资金均为相关增持主体自有资金。

三、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增持计划实施可能存在因证券市场发生变化等因素,导致无法达到预期的风险。

四、其他说明

1、本次增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2、复星高科技承诺,复星高科技及/或一致行动人在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3、本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行为指引》的相关规定,持续关注增持主体增持本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