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

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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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2020-12-0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682 证券简称:龙洲股份 公告编号:2020-080

龙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龙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证券简称:龙洲股份,证券代码:002682)股票交易价格于2020年11月30日、12月1日连续两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

二、公司关注、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询问了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现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近期公司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关注到关于公司为“新能源汽车”热点概念股的相关消息,公司控股孙公司东莞中汽宏远汽车有限公司(下称“东莞中汽宏远”)主要从事纯电动城市公交车、纯电动商务客车等新能源汽车产品的研发、制造及销售,东莞中汽宏远业绩情况如下:

注:东莞中汽宏远2020年1-6月实现营业收入292.75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92.36%,净利润为-2,836.16万元,比上年同期减亏16.35%。受疫情影响,上半年下游客运企业受冲击较大,导致东莞中汽宏远获得订单减少,业务收入下滑,但由于企业复工复产延迟,期间费用下降,较去年同期亏损减少。

5.经核查,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6.经核查,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在公司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公司股票。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媒体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龙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