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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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超募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2020-12-0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300042 证券简称:朗科科技 公告编号:2020-120

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超募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0年10月26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11月13日召开的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决定继续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5,000万元的超募资金和闲置募集资金(含利息和理财收益)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中低风险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本次投资授权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即2020年11月13日至2021年11月12日)。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均出具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0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关于继续使用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2020-106)。

根据上述决议,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1,000万元、部分超募资金17,000万元共计18,000万元购买广东华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兴银行”)单位客户智能存款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一、华兴银行单位客户智能存款产品基本情况

1、单位客户智能存款是指起存时不约定具体存期,依据存款支取时达到的实际存期,按照本协议约定的计息规则计付存款利息的存款业务。

2、业务办理方式:最长期限5年方式,须一次存入,起存金额为人民币壹佰万元整。存期为5年。公司可办理全部提前支取一次。本方式下不允许部分提前支取。

3、交易日期:2020年11月30日

4、存入金额:18,000万元人民币

5、资金来源:公司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超募集资金

6、约定利率:3.7%

7、最早可提前支取日:2021年3月2日。

8、付息方式:按销户支付。

9、计息规则:5年期限内,公司在上述最早可提前支取日(含)之后提前支取的本金,按照上述约定利率计息。

根据协议约定的上述业务办理方式、付息方式以及计息规则,公司将在最早可提前支取日当天(即2021年3月2日)按照预计约定利率一次性全额赎回本金及利息,并进行销户。

10、收益情况:本次购买华兴银行单位客户智能存款产品预计将会为公司带来约170.20万元收益。

11、公司本次购买华兴银行单位客户智能存款产品的出资18,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17.92%。

12、争议解决条款

凡因本协议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指公司和华兴银行)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友好协商不成的,双方均同意向华兴银行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在诉讼、仲裁、其他方式解决争议期间,本协议不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仍需履行。

二、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与华兴银行无关联关系。

三、风险控制措施

尽管本次华兴银行的理财产品风险程度较低,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针对投资风险,除严格执行公司有关对外投资的内部控制规定外,为有效防范投资风险,公司拟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等的相关规定对投资理财产品事项进行决策、管理、检查和监督,严格控制风险,以保证资金安全性。

2、建立跟踪监控机制,公司财务总监负责及时分析和跟踪委托理财产品投向,并按季度上报董事会委托理财进展情况和异常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以控制投资风险,并及时向总经理和董事会汇报。

3、公司内审部负责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短期中低风险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的审计与监督,每个季度末应对所有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的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4、独立董事和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现金管理的进展和执行情况、相关产品投资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6、公司委托理财受托方应为正规的商业银行,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7、理财产品不得质押,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如适用)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投资期满后资金应转回募集资金专户存放。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超募资金购买银行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短期中低风险理财产品是在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授权的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实施的,是在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进行的,不会对公司日常资金的正常周转产生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通过适度的低风险短期理财,能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五、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本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如下:

1、公司已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9,000万元、部分超募资金3,000万元共计12,000万元购买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人民币单位结构性存款产品,收益起算日为2019年9月2日,产品到期日为2019年12月3日,预期年化收益率3.95%,实际收益为119.47万元,实际收益已于2019年12月3日到账。

2、公司已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2,200万元、部分超募资金2,800万元共计5,000万元购买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对公结构性存款(100%保本挂钩利率)产品,收益起算日为2019年9月5日,产品到期日为2019年12月5日,预期年化收益率3.80%,实际收益为47.37万元,实际收益已于2019年12月5日到账。

3、公司已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8,000万元购买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分行对公结构性存款产品,收益起算日为2019年11月8日,产品到期日为2020年2月8日,预期年化收益率3.80%一3.90%,实际收益为76.27万元,实际收益已于2020年2月12日到账。

4、公司已使用部分超募资金5,000万元在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开展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业务,收益起算日为2019年11月14日,产品到期日为2020年2月14日,预期年化收益率3.85%,实际收益为48.25万元,实际收益已于2020年2月17日到账。

5、公司已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3,000万元、部分超募资金15,000万元共计18,000万元在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开展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业务,收益起算日为2019年11月15日,产品到期日为2020年2月15日,预期年化收益率3.85%,实际收益为173.55万元,实际收益已于2020年2月17日到账。

6、公司已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9,000万元、部分超募资金3,000万元共计12,000万元购买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强支行对公结构性存款产品,收益起算日为2019年12月6日,产品到期日为2020年3月5日,预期年化收益率3.80%-3.90%,实际收益为111.47万元,实际收益已于2020年3月5日到账。

7、公司已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2,200万元、部分超募资金2,800万元共计5,000万元购买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对公结构性存款(100%保本挂钩利率)产品,收益起算日为2019年12月6日,产品到期日为2020年3月6日,预期年化收益率3.75%,实际收益为46.75万元,实际收益已于2020年3月6日到账。

8、公司已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8,000万元购买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分行对公结构性存款产品,收益起算日为2020年2月12日,产品到期日为2020年5月12日,预期年化收益率1.43%/3.70%/3.8%,实际收益为74万元,实际收益已于2020年5月12日到账。

9、公司已使用部分超募资金5,000万元在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开展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业务,收益起算日为2020年2月18日,产品到期日为2020年5月18日,预期年化收益率1.43%/3.70%/3.80%,实际收益为46.25万元,实际收益已于2020年5月18日到账。

10、公司已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3,000万元、部分超募资金15,000万元共计18,000万元购买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对公结构性存款(100%保本挂钩利率)产品,收益起算日为2020年2月18日,产品到期日为2020年5月18日,预期年化收益率3.70%,实际收益为164.22万元,实际收益已于2020年5月18日到账。

11、公司已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9,000万元、部分超募资金3,000万元共计12,000万元购买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强支行对公结构性存款产品,收益起算日为2020年3月9日,产品到期日为2020年6月7日,预期年化收益率1.15%一3.80%,实际收益为114万元,实际收益已于2020年6月8日到账。

12、公司已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2,200万元、部分超募资金2,800万元共计5,000万元购买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对公结构性存款(100%保本挂钩利率)产品,收益起算日为2020年3月9日,产品到期日为2020年6月9日,预期年化收益率3.75%,实际收益为47.26万元,实际收益已于2020年6月9日到账。

13、公司已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8,000万元购买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分行对公结构性存款产品,收益起算日为2020年5月12日,产品到期日为2020年8月12日,预期年化收益率1.65%/3.30%/3.40%,实际收益为68.13万元,实际收益已于2020年8月14日到账。

14、公司已使用部分超募资金5,000万元在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开展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业务,收益起算日为2020年5月18日,产品到期日为2020年8月18日,预期年化收益率1.65%/3.35%/3.45%,实际收益为43.13万元,实际收益已于2020年8月18日到账。

15、公司已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3,000万元、部分超募资金15,000万元共计18,000万元购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挂钩型结构性存款产品,收益起算日为2020年5月25日,产品到期日为2020年8月25日,预期年化收益率3.3%,实际收益为149.72万元,实际收益已于2020年8月25日到账。

16、公司已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9,000万元、部分超募资金3,000万元共计12,000万元购买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对公结构性存款产品,收益起算日为2020年6月8日,产品到期日为2020年9月9日,预期年化收益率1.15%一3.1%,实际收益为91.97万元,实际收益已于2020年9月7日到账。

17、公司已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2,200万元、部分超募资金2,800万元共计5,000万元购买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对公结构性存款产品,收益起算日为2020年6月10日,产品到期日为2020年9月10日,预期年化收益率1.65%/3.30%/3.40%,实际收益为41.25万元,实际收益已于2020年9月10日到账。

18、公司已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8,000万元购买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分行对公结构性存款产品,收益起算日为2020年8月14日,产品到期日为2020年11月14日,预期年化收益率1.1%/2.9%/3.0%,实现收益为58.27万元,实际收益已于2020年11月18日到账。

19、公司已使用部分超募资金5,000万元在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对公结构性存款挂钩汇率产品,收益起算日为2020年8月18日,产品到期日为2020年11月18日,预期年化收益率1.00%/2.90%/3.00%,实现收益为36.25万元,实际收益已于2020年11月18日到账。

20、公司已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3,000万元、部分超募资金15,000万元共计18,000万元购买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对公结构性存款(100%保本挂钩利率)产品,收益起算日为2020年8月27日,产品到期日为2020年11月27日,预期年化收益率2.95%,实现收益为133.84万元,实际收益已于2020年11月27日到账。

21、公司已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9,000万元、部分超募资金3,000万元共计12,000万元购买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对公结构性存款挂钩汇率产品,收益起算日为2020年9月8日,产品到期日为2020年12月8日,预期年化收益率1.00%/2.90%/3.00%,预期最高收益约为87万元。

22、公司已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2,000万元、部分超募资金3,000万元共计5,000万元购买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对公结构性存款挂钩汇率产品,收益起算日为2020年9月10日,产品到期日为2020年12月10日,预期年化收益率1.00%/2.90%/3.00%,预期最高收益约为36.25万元。

23、公司已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8,000万元购买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分行资产管理类理财产品,收益起算日为2020年11月18日,产品到期日为2021年2月18日,预期年化收益率3.50%,预期收益约为70万元。

24、公司已使用部分超募资金5,000万元购买广东华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单位客户智能存款产品,收益起算日为2020年11月19日,产品到期日为2021年2月19日,预期年化收益率3.70%,预期收益约为46.25万元。

六、备查文件

1、《广东华兴银行单位客户智能存款业务协议书》;

2、《广东华兴银行电子回单》。

特此公告。

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〇年十二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