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

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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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2020-12-0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822 证券简称:中装建设 公告编号:2020-203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回购事项概述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9月2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使用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用于未来公司管理层和核心骨干员工股权激励计划。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2元/股,回购价格上限不高于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具体回购股份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股票如未能在股票回购实施完成之后36个月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票,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票将予以注销。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即2020年9月21日)起不超过3个月。

上述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9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回购股份报告书》(公告编号:2020-174)。

二、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止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截至2020年11月30日,公司已累计回购股票644.42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89%,购买的最高价为7.97元/股、最低价为7.48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4,999.04万元(不含交易费用)。公司回购进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公司回购方案的要求。

三、其他说明

1、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的相关规定。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上市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者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两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不得在下列交易时间回购股份:

(1)开盘集合竞价;

(2)收盘前半小时内;

(3)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

2、公司每5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未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68,883,770股的25%。

3、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继续在回购期限内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2月1日

证券代码:002822 证券简称:中装建设 公告编号:2020-204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

申请受理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2月1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单》(受理序号:203243)。中国证监会对公司提交的《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核准》事项的行政许可申请材料予以受理。

公司本次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事项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施,能否获得核准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审核进度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2月1日

证券代码:002822 证券名称:中装建设 公告编号:2020-205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更换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911号)批准,于2019年4月15日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万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联证券”)是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持续督导期至2020年12月31日止。

公司于2020年10月15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换为公司A股股票的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可转债”)的相关议案。根据本次可转债的需要,公司决定聘请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兴证券”)担任本次可转债的保荐机构。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因再次申请发行证券另行聘请保荐机构,应当终止与原保荐机构的保荐协议,另行聘请的保荐机构应当完成原保荐机构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因此,公司与万联证券终止了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协议,公司与东兴证券签订了《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之保荐协议》,万联证券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由东兴证券承接。东兴证券已指派王斌先生、邓艳女士负责具体持续督导工作。

保荐代表人王斌先生、邓艳女士的简历请见附件。

公司对万联证券及其项目团队为公司2019年度可转债发行上市及持续督导期间所做的工作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2月1日

附件:

保荐代表人简历

王斌,保荐代表人,中国注册会计师,税务师,现任东兴证券投资银行总部副总裁。曾主持或参与了瑞和股份(002620)、丽鹏股份(002374)、浙富控股(002266)、石英股份(603688)等再融资项目,浙富控股(002266)等重组项目,宇邦新材、天大新材、贝斯达等IPO项目,具有丰富的投资银行工作经验。

邓艳,保荐代表人,中国注册会计师,国际注册内审师,现任东兴证券投资银行总部高级副总裁。曾主持或参与了美盈森(002303)、仙坛股份(002746)、丽鹏股份(002374)、石英股份(603688)、起步股份(603557)、金新农(002548)、上海雅仕(603329)等再融资项目,美盈森(002303)、璞泰来(603659)等重组项目,复大医疗、固德威(688390)等IPO项目,具有丰富的投资银行工作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