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0年

12月2日

查看其他日期

招商增浩一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2020-12-02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告送出日期:2020年12月2日

1.公告基本信息

注: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本基金管理人正式开始管理本基金。

2.基金募集情况

注:1、本基金管理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本基金,持有区间为0至10万份(含);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未持有本基金;

2、本次基金募集期间所发生的信息披露费、律师费和会计师费等费用由基金管理人承担,不另从基金资产支付。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到销售机构的网点进行交易确认单的查询和打印,也可以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网站(www.cmfchina.com)或客户服务电话(400-887-9555)查询交易确认情况。

2、本基金办理申购、赎回的具体时间,由本基金管理人于申购赎回开放日前在中国证监会规定的信息披露媒介上刊登公告。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2日

关于恢复招商理财7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大额申购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0年12月2日

1、公告基本信息

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为保证基金的平稳运作,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曾于2020年8月1日发布公告,宣布自2020年8月3日起对招商理财7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A类份额暂停大额申购业务的内容进行调整,如单日单个基金账户单笔或累计申请金额超过500万元,本基金有权部分或全部拒绝。

为满足投资者需求,本公司决定自2020年12月2日起恢复本基金A类份额的大额申购业务,取消500万元的大额申购业务限额。本基金定期定额申购及转换业务尚未开通。

如有疑问,请拨打客户服务热线:400-887-9555(免长途话费),或登陆网站www.cmfchina.com获取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2日

关于招商国证生物医药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招商国证生物医药A份额和招商国证生物医药B份额终止运作、

终止上市并修改基金合同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和《招商国证生物医药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等的有关规定,招商国证生物医药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制定了本基金的分级份额终止运作的实施方案。现将招商国证生物医药A份额和招商国证生物医药B份额终止运作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终止运作分级份额的基本信息

1、基金名称:招商国证生物医药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招商国证生物医药A份额

场内简称:生物药A

基金代码:150271

2、基金名称:招商国证生物医药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招商国证生物医药B份额

场内简称:生物药B

基金代码:150272

3、终止上市日:2021年1月4日(最后交易日为2020年12月31日)

二、分级份额终止运作的主要内容

根据《招商国证生物医药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基金管理人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招商国证生物医药A份额和招商国证生物医药B份额终止上市,现已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终止上市通知书》深证上[2020]1141号)。招商国证生物医药A份额和招商国证生物医药B份额的终止上市日为2021年1月4日。

招商国证生物医药A份额和招商国证生物医药B份额将折算为招商国证生物医药份额,折算完成后投资者可以申请场内赎回招商国证生物医药份额或将场内招商国证生物医药份额转托管至场外后进行赎回。

三、基金份额的折算

1、份额折算基准日

本次份额折算基准日为2020年12月31日。

2、基金份额折算对象

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登记在册的招商国证生物医药A份额和招商国证生物医药B份额。

3、基金份额折算方式

在份额折算基准日日终,以招商国证生物医药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招商国证生物医药A份额、招商国证生物医药B份额按照各自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折算成场内招商国证生物医药份额。招商国证生物医药A份额(或招商国证生物医药B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折算后场内招商国证生物医药份额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1份),余额计入基金资产。

份额折算计算公式:

招商国证生物医药A份额(或招商国证生物医药B份额)的折算比例=份额折算基准日招商国证生物医药A份额(或招商国证生物医药B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份额折算基准日招商国证生物医药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

招商国证生物医药A份额(或招商国证生物医药B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折算后场内招商国证生物医药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折算前招商国证生物医药A份额(或招商国证生物医药B份额)的份额数×招商国证生物医药A份额(或招商国证生物医药B份额)的折算比例

四、基金份额折算期间的基金业务办理

(一)折算基准日(即2020年12月31日),本基金招商国证生物医药份额暂停办理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赎回、转换、转托管(包括系统内转托管、跨系统转托管,下同)、配对转换业务;当日晚间,基金管理人计算当日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及份额折算比例。

(二)折算基准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即2021年1月4日),本基金招商国证生物医药份额暂停办理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赎回、转换、转托管、配对转换业务,招商国证生物医药A份额、招商国证生物医药B份额终止上市。当日,本基金登记机构及基金管理人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办理份额登记确认。

(三)折算基准日后的第二个工作日(即2021年1月5日),基金管理人将公告份额折算确认结果,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查询其账户内“招商国证生物医药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份额。当日,招商国证生物医药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恢复办理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赎回、转换、转托管业务。

五、《招商国证生物医药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生效

根据《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并报监管部门备案,招商国证生物医药A份额和招商国证生物医药B份额终止运作后,《招商国证生物医药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将修订为《招商国证生物医药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招商国证生物医药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将修订为《招商国证生物医药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招商国证生物医药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折算基准日次日(2021年1月1日)《招商国证生物医药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招商国证生物医药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同时失效。

《招商国证生物医药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在符合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上市条件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规定,申请招商国证生物医药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份额上市交易。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2日

关于招商国证生物医药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招商国证生物医药A份额和招商国证生物医药B份额终止运作的

特别风险提示公告

根据《关于招商国证生物医药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招商国证生物医药A份额和招商国证生物医药B份额终止运作、终止上市并修改基金合同的公告》,招商国证生物医药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之招商国证生物医药A份额(场内简称:生物药A,基金代码:150271)和招商国证生物医药B份额(场内简称:生物药B,基金代码:150272)的终止上市日为2021年1月4日(最后交易日为2020年12月31日),份额折算基准日为2020年12月31日。在份额折算基准日日终,以招商国证生物医药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招商国证生物医药A份额、招商国证生物医药B份额按照各自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折算成场内招商国证生物医药份额。

针对本基金之招商国证生物医药A份额和招商国证生物医药B份额终止运作的相关安排,基金管理人特别提示如下风险事项,敬请投资者关注:

1、招商国证生物医药A份额和招商国证生物医药B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数量将会在折算后发生变化的风险

在份额折算基准日日终,以招商国证生物医药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招商国证生物医药A份额、招商国证生物医药B份额按照各自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而不是二级市场价格)折算成场内招商国证生物医药份额。招商国证生物医药A份额和招商国证生物医药B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折算后场内招商国证生物医药份额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1份),余额计入基金资产。

招商国证生物医药A份额和招商国证生物医药B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数量在折算后发生变化的示例如下:

假设份额折算基准日招商国证生物医药份额、招商国证生物医药A份额和招商国证生物医药B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分别为:0.9756元、1.0145元、0.9367元,投资者甲、乙、丙分别持有场内招商国证生物医药份额、招商国证生物医药A份额、招商国证生物医药B份额各100,000份,其所持基金份额的变化如下表所示:

备注:以上数据仅供参考,具体以基金管理人届时披露的折算结果为准。

2、招商国证生物医药A份额和招商国证生物医药B份额折算后风险收益特征发生较大变化的风险

份额折算后,招商国证生物医药A份额持有人原持有的招商国证生物医药A份额将变为招商国证生物医药份额,基金份额风险收益特征将因转换而发生较大变化。招商国证生物医药份额为跟踪国证生物医药指数的基础份额,其份额净值将随标的指数的涨跌而变化,原招商国证生物医药A份额持有人将承担因净值下跌而遭受损失的风险。

份额折算后,招商国证生物医药B份额持有人原持有的招商国证生物医药B份额将变为招商国证生物医药份额,基金份额风险收益特征将因转换而发生较大变化。招商国证生物医药份额为跟踪国证生物医药指数的基础份额,没有杠杆特征,其基金份额净值将随标的指数的涨跌而变化,不会形成杠杆性收益或损失,但原招商国证生物医药B份额持有人仍需承担因净值下跌而遭受损失的风险。

3、招商国证生物医药A份额和招商国证生物医药B份额的流动性风险

招商国证生物医药A份额和招商国证生物医药B份额折算为招商国证生物医药份额前,招商国证生物医药A份额和招商国证生物医药B份额的持有人有两种方式退出:

(1)在场内按市价卖出基金份额;

(2)在场内买入等量的对应份额(即招商国证生物医药A份额持有人买入等量的招商国证生物医药B份额,或者招商国证生物医药B份额持有人买入等量的招商国证生物医药A份额),合并为招商国证生物医药份额,按照招商国证生物医药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申请场内赎回或转托管至场外后申请赎回。

本次基金合同修订后,由于招商国证生物医药A份额和招商国证生物医药B份额的持有人可能选择场内卖出或合并赎回,场内份额数量可能发生较大下降,可能出现场内流动性不足的情况,特提请投资者注意流动性风险。

4、份额折算前溢价交易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将会因为溢价的消失而遭受损失的风险

份额折算基准日(含)前,招商国证生物医药A份额和招商国证生物医药B份额仍可正常交易。在此期间,招商国证生物医药A份额和招商国证生物医药B份额可能存在折溢价交易情形,其折溢价率可能发生较大变化。

由于份额折算基准日日终,招商国证生物医药A份额、招商国证生物医药B份额按照各自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而不是二级市场价格)折算成场内招商国证生物医药份额,存在份额折算前溢价交易的招商国证生物医药A份额和招商国证生物医药B份额的持有人将会在折算后因为溢价的消失而遭受损失的风险。溢价率越高,折算后溢价消失而遭受的损失越大。特提请参与二级市场交易的投资者注意折溢价所带来的风险。

5、招商国证生物医药A份额和招商国证生物医药B份额折算为招商国证生物医药份额后无法直接办理场内赎回的风险

招商国证生物医药A份额和招商国证生物医药B份额折算为招商国证生物医药份额后,投资者可以申请场内赎回基金份额或者转托管至场外后申请赎回基金份额。部分投资者可能由于所在证券公司不具备基金销售资格或其他原因无法直接办理场内赎回,需先转托管至场外后再申请赎回或者先转托管到具有基金销售资格的证券公司后再申请赎回。

6、份额折算后,在招商国证生物医药份额开放赎回之前,投资者将无法办理基金赎回业务;在招商国证生物医药份额上市交易之前,投资者将无法进行基金份额的上市交易,存在一定的流动性风险。

7、招商国证生物医药A份额和招商国证生物医药B份额合并或折算为招商国证生物医药份额后自确认之日起计算持有期及收取赎回费的风险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有关业务规则,招商国证生物医药A份额和招商国证生物医药B份额合并或折算为招商国证生物医药份额后,基金份额持有期自招商国证生物医药份额确认之日起计算。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份额时适用的赎回费率将根据持有期确定,具体持有时间以登记结算机构系统记录为准。如果赎回份额时持有期较短,基金份额持有人将承担较高的赎回费。

根据《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本基金招募说明书的约定,本基金的赎回费率如下:

招商国证生物医药份额的赎回费率:

(1)招商国证生物医药份额的场外赎回费率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该部分基金份额的时间分段设定如下:

(2)招商国证生物医药份额场内赎回对持续持有期少于7日的投资者收取1.5%的赎回费,并全额计入基金财产;除此之外招商国证生物医药份额的场内赎回费率为固定0.5%。

招商国证生物医药份额的赎回费用由基金赎回人承担,在投资者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对持续持有期少于7日的投资者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不少于7日的投资者收取的赎回费扣除赎回手续费后的余额归基金财产,赎回费归入基金财产的部分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25%。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认真阅读相关公告,了解本基金目前的风险收益特征变化和相关安排,并根据自身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谨慎作出投资决策。

投资者可登陆基金管理人网站(www.cmfchina.com)或拨打客服电话400-887-9555(免长途话费)咨询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2日

关于招商中证全指证券公司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招商中证证券公司A份额和招商中证证券公司B份额终止

运作、终止上市并修改基金合同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和《招商中证全指证券公司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等的有关规定,招商中证全指证券公司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制定了本基金的分级份额终止运作的实施方案。现将招商中证证券公司A份额和招商中证证券公司B份额终止运作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终止运作分级份额的基本信息

1、基金名称:招商中证全指证券公司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招商中证证券公司A份额

场内简称:券商A

基金代码:150200

2、基金名称:招商中证全指证券公司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招商中证证券公司B份额

场内简称:券商B

基金代码:150201

3、终止上市日:2021年1月4日(最后交易日为2020年12月31日)

二、分级份额终止运作的主要内容

根据《招商中证全指证券公司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基金管理人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招商中证证券公司A份额和招商中证证券公司B份额终止上市,现已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终止上市通知书》深证上[2020]1094号)。招商中证证券公司A份额和招商中证证券公司B份额的终止上市日为2021年1月4日。

招商中证证券公司A份额和招商中证证券公司B份额将折算为招商中证证券公司份额,折算完成后投资者可以申请场内赎回招商中证证券公司份额或将场内招商中证证券公司份额转托管至场外后进行赎回。

三、基金份额的折算

1、份额折算基准日

本次份额折算基准日为2020年12月31日。

2、基金份额折算对象

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登记在册的招商中证证券公司A份额和招商中证证券公司B份额。

3、基金份额折算方式

在份额折算基准日日终,以招商中证证券公司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招商中证证券公司A份额、招商中证证券公司B份额按照各自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折算成场内招商中证证券公司份额。招商中证证券公司A份额(或招商中证证券公司B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折算后场内招商中证证券公司份额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1份),余额计入基金资产。

份额折算计算公式:

招商中证证券公司A份额(或招商中证证券公司B份额)的折算比例=份额折算基准日招商中证证券公司A份额(或招商中证证券公司B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份额折算基准日招商中证证券公司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

招商中证证券公司A份额(或招商中证证券公司B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折算后场内招商中证证券公司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折算前招商中证证券公司A份额(或招商中证证券公司B份额)的份额数×招商中证证券公司A份额(或招商中证证券公司B份额)的折算比例

四、基金份额折算期间的基金业务办理

(一)折算基准日(即2020年12月31日),本基金招商中证证券公司份额暂停办理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赎回、转换、转托管(包括系统内转托管、跨系统转托管,下同)、配对转换业务;当日晚间,基金管理人计算当日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及份额折算比例。

(二)折算基准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即2021年1月4日),本基金招商中证证券公司份额暂停办理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赎回、转换、转托管、配对转换业务,招商中证证券公司A份额、招商中证证券公司B份额终止上市。当日,本基金登记机构及基金管理人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办理份额登记确认。

(三)折算基准日后的第二个工作日(即2021年1月5日),基金管理人将公告份额折算确认结果,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查询其账户内“招商中证全指证券公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份额。当日,招商中证全指证券公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恢复办理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赎回、转换、转托管业务。

五、《招商中证全指证券公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生效

根据《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并报监管部门备案,招商中证证券公司A份额和招商中证证券公司B份额终止运作后,《招商中证全指证券公司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将修订为《招商中证全指证券公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招商中证全指证券公司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将修订为《招商中证全指证券公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招商中证全指证券公司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折算基准日次日(2021年1月1日)《招商中证全指证券公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招商中证全指证券公司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同时失效。

《招商中证全指证券公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在符合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上市条件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规定,申请招商中证全指证券公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份额上市交易。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2日

关于招商中证全指证券公司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招商中证证券公司A份额和招商中证证券公司B份额终止运作的特别风险提示公告

根据《关于招商中证全指证券公司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招商中证证券公司A份额和招商中证证券公司B份额终止运作、终止上市并修改基金合同的公告》,招商中证全指证券公司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之招商中证证券公司A份额(场内简称:券商A,基金代码:150200)和招商中证证券公司B份额(场内简称:券商B,基金代码:150201)的终止上市日为2021年1月4日(最后交易日为2020年12月31日),份额折算基准日为2020年12月31日。在份额折算基准日日终,以招商中证证券公司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招商中证证券公司A份额、招商中证证券公司B份额按照各自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折算成场内招商中证证券公司份额。

针对本基金之招商中证证券公司A份额和招商中证证券公司B份额终止运作的相关安排,基金管理人特别提示如下风险事项,敬请投资者关注:

1、招商中证证券公司A份额和招商中证证券公司B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数量将会在折算后发生变化的风险

在份额折算基准日日终,以招商中证证券公司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招商中证证券公司A份额、招商中证证券公司B份额按照各自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而不是二级市场价格)折算成场内招商中证证券公司份额。招商中证证券公司A份额和招商中证证券公司B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折算后场内招商中证证券公司份额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1份),余额计入基金资产。

招商中证证券公司A份额和招商中证证券公司B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数量在折算后发生变化的示例如下:

假设份额折算基准日招商中证证券公司份额、招商中证证券公司A份额和招商中证证券公司B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分别为:1.2601元、1.0401元、1.4801元,投资者甲、乙、丙分别持有场内招商中证证券公司份额、招商中证证券公司A份额、招商中证证券公司B份额各100,000份,其所持基金份额的变化如下表所示:

备注:以上数据仅供参考,具体以基金管理人届时披露的折算结果为准。

2、招商中证证券公司A份额和招商中证证券公司B份额折算后风险收益特征发生较大变化的风险

份额折算后,招商中证证券公司A份额持有人原持有的招商中证证券公司A份额将变为招商中证证券公司份额,基金份额风险收益特征将因转换而发生较大变化。招商中证证券公司份额为跟踪中证全指证券公司指数的基础份额,其份额净值将随标的指数的涨跌而变化,原招商中证证券公司A份额持有人将承担因净值下跌而遭受损失的风险。

份额折算后,招商中证证券公司B份额持有人原持有的招商中证证券公司B份额将变为招商中证证券公司份额,基金份额风险收益特征将因转换而发生较大变化。招商中证证券公司份额为跟踪中证全指证券公司指数的基础份额,没有杠杆特征,其基金份额净值将随标的指数的涨跌而变化,不会形成杠杆性收益或损失,但原招商中证证券公司B份额持有人仍需承担因净值下跌而遭受损失的风险。

3、招商中证证券公司A份额和招商中证证券公司B份额的流动性风险

招商中证证券公司A份额和招商中证证券公司B份额折算为招商中证证券公司份额前,招商中证证券公司A份额和招商中证证券公司B份额的持有人有两种方式退出:

(1)在场内按市价卖出基金份额;

(2)在场内买入等量的对应份额(即招商中证证券公司A份额持有人买入等量的招商中证证券公司B份额,或者招商中证证券公司B份额持有人买入等量的招商中证证券公司A份额),合并为招商中证证券公司份额,按照招商中证证券公司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申请场内赎回或转托管至场外后申请赎回。

本次基金合同修订后,由于招商中证证券公司A份额和招商中证证券公司B份额的持有人可能选择场内卖出或合并赎回,场内份额数量可能发生较大下降,可能出现场内流动性不足的情况,特提请投资者注意流动性风险。

4、份额折算前溢价交易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将会因为溢价的消失而遭受损失的风险

份额折算基准日(含)前,招商中证证券公司A份额和招商中证证券公司B份额仍可正常交易。在此期间,招商中证证券公司A份额和招商中证证券公司B份额可能存在折溢价交易情形,其折溢价率可能发生较大变化。

由于份额折算基准日日终,招商中证证券公司A份额、招商中证证券公司B份额按照各自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而不是二级市场价格)折算成场内招商中证证券公司份额,存在份额折算前溢价交易的招商中证证券公司A份额和招商中证证券公司B份额的持有人将会在折算后因为溢价的消失而遭受损失的风险。溢价率越高,折算后溢价消失而遭受的损失越大。特提请参与二级市场交易的投资者注意折溢价所带来的风险。

5、招商中证证券公司A份额和招商中证证券公司B份额折算为招商中证证券公司份额后无法直接办理场内赎回的风险

招商中证证券公司A份额和招商中证证券公司B份额折算为招商中证证券公司份额后,投资者可以申请场内赎回基金份额或者转托管至场外后申请赎回基金份额。部分投资者可能由于所在证券公司不具备基金销售资格或其他原因无法直接办理场内赎回,需先转托管至场外后再申请赎回或者先转托管到具有基金销售资格的证券公司后再申请赎回。

6、份额折算后,在招商中证证券公司份额开放赎回之前,投资者将无法办理基金赎回业务;在招商中证证券公司份额上市交易之前,投资者将无法进行基金份额的上市交易,存在一定的流动性风险。

7、招商中证证券公司A份额和招商中证证券公司B份额合并或折算为招商中证证券公司份额后自确认之日起计算持有期及收取赎回费的风险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有关业务规则,招商中证证券公司A份额和招商中证证券公司B份额合并或折算为招商中证证券公司份额后,基金份额持有期自招商中证证券公司份额确认之日起计算。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份额时适用的赎回费率将根据持有期确定,具体持有时间以登记结算机构系统记录为准。如果赎回份额时持有期较短,基金份额持有人将承担较高的赎回费。

根据《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本基金招募说明书的约定,本基金的赎回费率如下:

招商中证证券公司份额的赎回费率:

(1)招商中证证券公司份额的场外赎回费率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该部分基金份额的时间分段设定如下:

(2)招商中证证券公司份额场内赎回对持续持有期少于7日的投资者收取1.5%的赎回费,并全额计入基金财产;除此之外招商中证证券公司份额的场内赎回费率为固定0.5%。

招商中证证券公司份额的赎回费用由基金赎回人承担,在投资者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对持续持有期少于7日的投资者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不少于7日的投资者收取的赎回费扣除赎回手续费后的余额归基金财产,赎回费归入基金财产的部分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25%。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认真阅读相关公告,了解本基金目前的风险收益特征变化和相关安排,并根据自身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谨慎作出投资决策。

投资者可登陆基金管理人网站(www.cmfchina.com)或拨打客服电话400-887-9555(免长途话费)咨询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2日

招商国证生物医药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B类份额溢价

风险提示及停复牌公告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旗下招商国证生物医药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B类份额(场内简称:生物药B;交易代码:150272), 2020年11月30日在二级市场的收盘价为1.230元,相对于当日0.7074元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溢价幅度为73.88%。截至2020年12月1日,招商国证生物医药B类份额二级市场的收盘价为1.259元。二级市场交易价格相对于基金份额参考净值的溢价幅度较高,投资者如果盲目投资,可能遭受重大损失。

为了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招商国证生物医药B类份额将于2020年12月2日开市起至当日10:30停牌,自2020年12月2日10:30复牌。

为此,本基金管理人提示如下:

1、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外汇管理局联合发布的《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本基金将在2020年底前完成规范整改,取消分级运作机制,将招商国证生物医药A份额(场内简称:生物药A;交易代码:150271)、招商国证生物医药B份额(场内简称:生物药B;交易代码:150272)按照基金份额参考净值转换为招商国证生物医药份额(基金代码:161726)。投资者如果在转换前高溢价买入或持有生物药B,转换后会因溢价消失遭受损失,请理性投资。

举例分析如下:

假定M投资者持有100万份生物药B,二级市场价格为1.726元,账面资产172.6万元。假定在份额转换基准日,生物药B份额参考净值为0.9639元,溢价率则为79.06%,转换后M投资者账面资产将损失76.21万元,具体计算如下:

100万份×(生物药B二级市场价格1.726元 - 生物药B份额参考净值0.9639元)=76.21万元。

据此,可以看出,生物药B二级市场的溢价越高,转换后生物药B的投资者损失越大。

招商国证生物医药份额(母份额,基金代码:161726)不在二级市场交易,不存在折溢价,转换对持有招商国证生物医药份额的投资者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截止2020年11月30日,本基金各类份额的折溢价情况及所受具体影响如下:

(下转43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