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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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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奇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2020-12-1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009 证券简称:天奇股份 公告编号:2020-086

天奇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天奇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20年12月4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于2020年12月11日上午10:00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董事9名,实际参加会议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黄斌先生主持。参加会议的董事符合法定人数,董事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增资扩股涉及对外担保的议案》,9票赞成,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宜昌国华化工产业转型升级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昌国华”)向公司全资子公司天奇力帝(湖北)环保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力帝集团”)投资3,000万元以取得力帝集团5.36%股权,其中,46.52万元计入注册资本,2,953.48万元计入资本公积。公司放弃对力帝集团本次增资的优先认缴权。

同时,公司同意控股子公司湖北力帝机床股份有限公司以其名下位于宜昌市龙溪路2号的工业房地产(包括房屋建筑物4栋,总建筑面积19,039.33㎡,权属证号为宜市房权证西陵区字第0337255号;土地使用权面积60,000.15㎡,纳入抵押范围土地面积为18,886㎡,权属证号为宜市国用【2006】第060301099号)为上述投资交易中公司及力帝集团应承担的义务提供抵押担保,担保期限与本次投资的实际投资期限保持一致。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持有力帝集团94.64%股权,宜昌国华将持有力帝集团5.36%股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全资子公司增资扩股涉及对外担保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增资扩股涉及对外担保的公告》2020-087)。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收购江西金泰阁38%股权的议案》,9票赞成,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公司以29,184万元的对价受让无锡金控天奇循环产业并购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持有的江西天奇金泰阁钴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金泰阁”)38%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持有江西金泰阁99%股权,江西金泰阁核心团队持股平台共青城众持金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江西金泰阁1%股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重大对外投资的公告》2020-088)。

特此公告!

天奇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12日

证券代码:002009 证券简称:天奇股份 公告编号:2020-087

天奇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增资扩股涉及对外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天奇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天奇股份”)拟与宜昌国华化工产业转型升级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昌国华”)签署《增资合同书》及《补充合同》。根据合同约定,宜昌国华向公司全资子公司天奇力帝(湖北)环保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力帝集团”、“标的公司”)投资3,000万元以取得力帝集团5.36%股权,其中46.52万元计入注册资本,2,953.48万元计入资本公积。同时,公司控股子公司湖北力帝机床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力帝机床”)以其名下位于宜昌市龙溪路2号的工业房地产(包括房屋建筑物4栋,总建筑面积19,039.33㎡,权属证号为宜市房权证西陵区字第0337255号;房屋占地土地使用权面积60,000.15㎡,纳入抵押范围土地面积为18,886㎡,权属证号为宜市国用【2006】第060301099号)为上述投资交易中公司及力帝集团应承担的义务提供抵押担保,担保期限与本次投资的实际投资期限保持一致。公司放弃对力帝集团本次增资的优先认缴权。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持有力帝集团94.64%股权,宜昌国华将持有力帝集团5.36%股权。

本次交易经公司2020年12月11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天奇股份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086)。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全资子公司增资扩股涉及资产抵押担保事项属于董事会授权审批范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交易对方:宜昌国华化工产业转型升级投资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500MA492HBBXH

成立日期:2017年12月27日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100,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潘峰

注册地址:宜昌市西陵区西陵一路7号

经营范围:股权投资;创业投资;投资咨询服务;为企业提供投资管理服务(不得从事吸收公众存款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发放贷款等金融业务,不得向社会公众销售理财类产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宜昌国华的实际控制人为宜昌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宜昌国华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且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宜昌国华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宜昌国华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以上2019年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20年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三、目标公司介绍

目标公司:天奇力帝(湖北)环保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500790585989Q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成立日期:2006年8月2日

注册资本:820.8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黄斌

注册地址:宜昌市龙溪路2号

经营范围:环保节能、废钢加工、抓钢机、报废汽车拆解、履带式移动拆解、有色金属加工与分选、锻压机械、运输机械、内燃机、垃圾处理、污水处理、塑料处理、仪器仪表、实验仪器、机电、再生资源成套设备的研发、制造与销售;教学软件的研发、技术咨询;太阳能、光伏设备、五金交电、钢材、建筑材料、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及国家限制产品)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办公自动化系统集成;新能源发电设备的安装;能源科学技术研究服务;计算机技术服务;工程管理服务;房屋出租(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以下经营范围按许可证或批准文件核定内容经营,未取得相关有效许可或批准文件的,不得经营:电力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市政工程、送变电工程、公路工程、机电设备安装工程、土石方工程、房屋建筑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的设计、施工。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持有力帝集团100%股权。

力帝集团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状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以上2019年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20年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四、本次交易的定价依据

本次增资扩股以力帝集团2019年末的净资产529,294,884.41元作为定价依据。本次宜昌国华向力帝集团增资3,000万元取得力帝集团5.36%的股权,其中46.52万元作为增资额计入力帝集团注册资本,余下2,953.48万元计入资本公积。

五、抵押资产情况

根据湖北华审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于2020年12月2日出具为《房地产抵押估价报告》(鄂华审房估字(2020)第063号)及《土地估价报告》((宜昌市)华审评估公司【2020】(估)字第185号),截至2020年8月10日,湖北力帝机床位于宜昌市龙溪路2号的工业用房地产含房屋建筑物4栋,总建筑面积19,039.33㎡,抵押价值合计为2,906.72万元;湖北力帝机床位于宜昌市西陵区石坂村的1宗工业用地,纳入本次抵押评估范围土地面积为18,886㎡,单位地价为584.88元/㎡,总估值为1,104.60万元。上述抵押资产合计评估价值为4,011.32万元,账面原值为3,449.87元,累计折旧为1,349.62元,账面净值为2,100.27元。

六、合同主要内容

协议主体:

甲方:宜昌国华化工产业转型升级投资有限公司

乙方:天奇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丙方(标的公司):天奇力帝(湖北)环保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一)《增资合同书》

1、投资方案

1.1标的公司本轮融资总额为3,000万元人民币,投后占标的公司股权5.36%。各方同意,甲方投资3,000万元人民币,其中46.52万元人民币作为注册资本投入,以取得标的公司5.36%的股权,余下2,953.48万元人民币记入资本公积金。

1.2各方同意,甲方应将上述投资金额在本合同生效后10个工作日内以现金方式付至资金专户,若非因甲方原因导致投资金额未按约定时间及时支付的,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1.3各方同意,甲方按本合同约定支付相应投资款,则甲方在本合同项下的出资义务即完成。

1.4乙方保证,甲方的投资款仅用于与标的公司经营业务相关事项。

1.5标的公司的未分配利润以及本次增资扩股完成之日后标的公司产生的所有利润,由增资扩股后的新老股东按实缴出资比例共同享有。

2、保证和承诺

2.1乙方向甲方保证和承诺:保证标的公司全面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乙方的保证方式为无限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自标的公司违约行为发生之日起二年。

2.2丙方(标的公司)保证和承诺如下:公司同意,此次增资的3000万元人民币的资金,仅用于与标的公司经营业务相关事项。

3、违约责任

3.1本合同生效后,各方应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全面、适当、及时地履行其义务及约定,除不可抗力因素外若本合同的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任何约定,则构成违约。

3.2乙方、丙方一旦发生违约行为(包括违反保证和承诺),导致合同解除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回购甲方持有的股权,回购价格按年单利6.5%收益率计算后扣除甲方累计所获利润分配金额。未按约定时间支付回购价款的,每迟延一日向甲方支付投资款金额0.03%的滞纳金,回购价款计算公式如下:

回购价款=A×(1+6.5%×N/365)-投资后累计分红金额(A为投资额、N为投资款汇入指定账户之日起至甲方收到回购价款之日)。

3.3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向标的公司支付投资款项的,每迟延一日向标的公司承担未支付投资款金额0.03%的滞纳金。

3.4支付违约金并不影响守约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

4、协议生效

本协议经各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和盖章后生效。

(二)《补充合同》

1、业绩承诺

1.1丙方向甲方承诺,丙方应实现以下经营目标: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经审计的三年累计收入达到人民币160,000万元;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经审计的三年累计净利润达到人民币9,000万元。本款所述的净利润是指经甲方选任或认可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的税后净利润较低者。

2、股权回购

2.1在完成工商变更后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或乙方指定第三方回购甲方所持有的丙方全部或部分股权,甲方也有权要求丙方以定向减资方式回购甲方所持有的丙方全部或部分股权:

(1)丙方实际控制人发生实质的变动;

(2)丙方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或违反投资协议的行为;

(3)丙方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经审计的三年累计净利润低于上述承诺净利润的90%(以甲方认可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数据为准);

2.2回购价格按《增资合同书》中约定的回购价款计算公式计算;

2.3回购行为应自甲方提出书面请求后90日内实施完毕。

3、甲方的退出

3.1甲方可通过向第三方转让、乙方回购或置换乙方股份等方式退出。

(1)任何时间点,经各方协商一致同意,甲方可以启动向第三方转让程序,各方有义务及时采取必要行动、出具必要文件配合甲方向第三方转让工作,转让价格由甲方决定。

(2)若出现触发本协议约定的回购条款中任一条款,当甲方要求乙方回购时,乙方应在10个工作日内拿出可执行的回购方案,若甲方认为该回购方案不能按本协议约定的回购条款中的条件和时限执行时,可以及时启动向第三方转让程序,甲、乙双方均有权推荐第三方受让机构。

3.2甲方持有丙方股权转让的价格原则上不得低于按照《增资合同书》约定计算所得的回购价款金额。若届时向第三方转让价格低于前述计算的价格时,在此情形下,甲方股权转让利益的差额部分由乙方补足。

3.3在上述向第三方转让情形下,若受让方为上市公司时,甲方有选择以现金方式退出或与上市公司交换股份方式退出的优先权。

3.4在乙方、丙方不触发股权回购条款及违约行为前提下,投资期限不低于三年。三年后,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回购,回购价格按照《增资合同书》约定的公式计算,投资期限自投资款汇入公司指定账户之日起算。

4、担保条款

4.1乙方和丙方愿意为乙方、丙方就《增资合同书》及本补充合同约定的应向甲方承担的义务互负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乙方、丙方按合同约定应履行义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所投入的股本金3,000万元,乙方、丙方在《增资合同书》及本合同项下应付款项、回购价款、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

5、协议生效

本协议经各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和盖章后生效。

(三)资产抵押合同

1、合同主体

抵押人:湖北力帝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抵押权人(投资方):宜昌国华化工产业转型升级投资有限公司

2、被担保的投资权力种类、数额

本合同所担保的投资权利为标的公司在抵押权人处办理主合同项下约定业务所形成的投资权利,主合同项下约定投资本金数额为人民币(大写)叁仟万元,小写3,000万元。

3、抵押担保范围

本合同项下的抵押担保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的投资本金、利润、回购价款、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投资权利的费用以及所有其他应付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评估费、拍卖费、执行费、过户费、律师代理费和财产保全责任保险费等。

4、抵押权的实现

若标的公司不能按约定向投资方回购价款,或任何违约行为导致投资方向标的公司或抵押人发出要求履行回购义务或实现抵押权的通知的,投资方(或抵押权人)均有权直接向任何一担保人追索,而无须先行向标的公司追索或提起诉讼。即使为标的公司的全部回购价款能得到及时偿还而另行设有抵押或质押或其他保证,投资方(或抵押权人)亦有权选择就标的公司的全部回购价款直接向任何一抵押人全额追索并依法拍卖、变卖抵押物,而无须先行处理其他抵押物、质物。

5、抵押人声明与承诺

5.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抵押权人依法转让主合同项下甲方投资款(或回购价款)的,抵押人仍应按本合同的约定继续承担抵押担保责任。

5.2抵押权人与标的公司协议变更主合同,包括延长投资期限和增加投资金额,均无须经抵押人同意,抵押人应按变更后的主合同约定承担担保责任。

6、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抵押人、抵押权人双方签字、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七、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的标的公司力帝集团主要从事于环保设备的研发、制造、销售与服务,业务涵盖废钢加工、报废汽车拆解、有色金属加工及分选、再生资源综合利用及节能环保等,并积极开拓固体废弃物处理、冶金设备和新能源环保和航天等领域。随着《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出台,力帝集团已与多家从事报废汽车拆解相关业务的企业达成合作,力帝集团根据多年积累的再生资源循环装备设计、生产经验以及客户的生产规划、投入成本、市场需求等实际情况,为客户定制全面系统的设备配置及规划方案。

本次交易的对手方宜昌国华实际控制人为宜昌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司认为其资金雄厚,信誉优良。宜昌国华支持宜昌市重点企业改革重组及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推动企业改革和发展。本次力帝集团以增资扩股的方式引入新投资者,力帝集团将依托宜昌国华的国资平台带来优质的行业资源及资金支持,充分开展再生资源装备的研发、生产、销售与服务,进一步提高力帝集团的整体价值,符合其长远战略规划,增强其整体综合竞争力。

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损益产生重大影响。

八、风险提示

本次增资扩股交易涉及标的公司业绩承诺与股权回购条款。该业绩承诺是基于标的公司目前的运营能力和未来发展前景做出的综合判断,最终能否实现将取决于标的公司所处行业发展趋势的变化及其实际经营情况。标的公司受到行业竞争、政策调整、市场情况等因素影响,可能导致盈利期望与实际经营情况存在差异。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天奇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12日

证券代码:002009 证券简称:天奇股份 公告编号:2020-088

天奇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对外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天奇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奇股份”、“公司”)于2019年12月11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收购江西金泰阁61%股权的议案》,公司以合计47,482.40万元的对价受让无锡金控天奇循环产业并购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金控天奇”)及共青城众持金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的江西天奇金泰阁钴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金泰阁”)61%股权。该次交易于2020年7月正式完成,江西金泰阁作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于2020年7月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为支持江西金泰阁未来业务发展,公司拟利用自有资金继续收购江西金泰阁38%的股权,即以29,184万元的对价受让金控天奇持有的江西金泰阁38%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持有江西金泰阁99%股权,江西金泰阁核心团队持股平台共青城众持金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江西金泰阁1%股权。

本次交易经公司2020年12月11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天奇股份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086)。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投资属于董事会授权审批范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转让方:无锡金控天奇循环产业并购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200MA1UTM2824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成立日期:2017年12月28日

合伙企业规模:70,000万元人民币

执行事务合伙人:无锡金控启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无锡市滨湖区金融八街1-1808

经营范围:利用自有资金对外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无锡金控天奇循环产业并购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持有江西天奇金泰阁钴业有限公司38%的股权。

无锡金控天奇循环产业并购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为公司参与出资设立的专项产业并购基金,公司为有限合伙人,持有基金份额28.5714%。

三、目标公司介绍

1、目标公司:江西天奇金泰阁钴业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727685996479E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09年4月20日

注册资本:12,5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沈华

注册地址:江西省赣州市龙南县龙南经济技术开发区富康工业小区

经营范围:钴、镍氧化物(含电子级氧化钴、氧化镍)、碳酸钴、碳酸镍、硫酸钴、硫酸镍、硫酸铜、阴极铜、氢氧化钴、硫酸锰、碳酸锂、硫酸钠、铜制品、铝制品、隔膜纸、含锂卤水生产、销售(国家有专项规定的从其规定);废旧锂电池的回收、拆解、梯次利用及元素回收。(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评估基准日,江西金泰阁的股权结构如下:

江西金泰阁最近两年又一期的财务状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2、评估情况

本次交易的评估基准日为2020年10月31日,本次评估以收益法评估结果作为评估结论。根据中瑞世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出具的中瑞评报字【2020】第001048号评估报告,截至评估基准日,江西金泰阁的总资产账面价值为35,949.12万元,总负债账面价值为9,883.28万元,股东全部权益账面价值为26,065.84万元。股东全部权益评估价值为78,170.00万元,增值额为52,104.16万元,增值率为199.89%。

四、本次交易的定价依据

2020年,受金属市场价格波动的影响,废旧锂电池回收行业整体盈利水平大幅回落,江西金泰阁业绩情况较前两年有所下降。但近两年江西金泰阁进行了大规模技改及扩产,其核心竞争力及行业地位均有所提升。随着新能源汽车行业的快速发展,动力电池集中退役期已经到来,公司持续看好废旧电池资源化利用业务,结合目前公司循环产业布局及已整合的行业资源,公司对江西金泰阁未来业务发展有较高预期。基于江西金泰阁整体股权评估价值78,170.00万元,经公司与金控天奇协商一致,本次股权交易以江西金泰阁全部股权价值76,800万元为依据,即公司以29,184万元的对价受让金控天奇持有的江西金泰阁38%股权。

五、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天奇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无锡金控天奇循环产业并购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1、转让标的及对价

1.1经双方协商一致,乙方同意转让、甲方同意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条款及条件受让标的股权。前述标的股权包括但不限于对该等股权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及该等股权所产生的孳息及相关的一切权益。

1.2经双方协商一致,本协议项下标的股权对价为人民币29,184万元(大写:贰亿玖仟壹佰捌拾肆万元)。

1.3甲方按如下条件向乙方支付标的股权对价:

1.3.1第一期对价:本协议生效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第一期标的股权对价,金额不低于23,347.20万元;

1.3.2第二期对价:标的股权交割过户登记手续办理完毕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剩余股权对价。

1.4甲方支付完毕第1.3款约定的第一期对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乙方配合甲方、标的公司到标的公司所在工商主管机关办理完毕本次标的股权转让的交割过户登记手续。

1.5甲方将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就本次股权转让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对此乙方应予以配合。

2、违约责任及赔偿

2.1如果由于一方在本协议所作的任何陈述或保证不真实或不准确,或一方违反、没有履行或延迟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任何义务,该方将被视为违约。因一方违约致使另一方遭受任何损失的,违约方应全额补偿守约方因违约行为所遭受的全部损失。

3、协议生效

3.1本协议自双方有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成立,经甲乙双方内部审议程序通过并形成有效决策性文件后本次交易生效。

3.2经本协议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对本协议进行修改或变更,任何修改或变更必须制成书面文件,经本协议双方签署后生效。

六、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江西金泰阁是一家专注于废旧锂离子电池回收、处理以及资源化利用的高新技术企业,其主要产品为氧化钴、氢氧化钴、硫酸钴和硫酸镍等。江西金泰阁建立了完整的废旧锂离子电池原料采购、回收处理和产品销售的产业链,其生产经营规模位于行业前列,其生产工艺成熟且有较强盈利能力。

公司于2017年参与设立产业投资基金投资江西金泰阁,并于今年上半年收购江西金泰阁61%股权。近两年,公司持续推动江西金泰阁的业务发展,一方面开展大规模技术改造,全面提升工艺水平和环保水平,提升产能,有效降低生产成本;另一方面增加新产品研发投入,实现产品系列化、优质化,全面提升江西金泰阁的市场竞争力。虽然江西金泰阁近期盈利情况受制于金属市场价格波动,但其行业地位已得到较大提升。随着新能源动力电池行业持续高速发展,公司认为江西金泰阁凭借其工艺水平及行业地位,未来将有较好的发展前景,值得公司进一步投入。然而,金控天奇作为产业投资基金,无法与公司同步投入,继续为江西金泰阁的业务发展提供支持。为便于公司后续对江西金泰阁整体战略规划的实施,公司决定收购金控天奇持有的江西金泰阁剩余股权。未来公司将利用各方资源推动金泰阁与优质资源方合作,重点开展退役动力电池回收利用业务并进一步向下游产业链延伸。

江西金泰阁为公司循环产业战略布局的重要组成部分,与公司循环产业其他子公司协同发展,以其在废旧锂离子电池回收及资源化利用方面的行业经验及技术积累为公司拓展业务布局、延伸并完善产业链提供助力,有助于公司循环产业实施“一体两翼”战略,充分挖掘汽车后市场产业链价值,是着力构建汽车全生命周期产业链闭环的重要环节。

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损益产生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天奇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