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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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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2020-12-1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5088 证券简称:冠盛股份 公告编号:2020-032

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现金管理受托方: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高淳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高淳支行

● 本次现金管理金额:17000万

● 现金管理产品名称:结构性存款

● 现金管理期限:181天、365天、83天、90天

● 履行的审议程序: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一、本次现金管理概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根据项目建设推进而分期进行资金投入,该过程中存在部分募集资金闲置的情形。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公司现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资金来源

1.资金来源的一般情况

本次现金管理资金来源为公司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2.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091号)核准,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22,800,000.00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人民币60,940,566.04元,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561,859,433.96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8月11日全部到账,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公司新增注册资本的实收情况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7-86号)。公司已对募集资金实行了专户存储制度,并与开户行、国金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8月14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告书》。

(三)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1、宁波银行2020年单位结构性存款203298

2、宁波银行2020年单位结构性存款203297

3、中国工商银行挂钩汇率区间累计型法人人民币结构性存款

4、“南京冠盛汽配有限公司”单位结构性存款

(四)公司对现金管理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公司购买的现金管理产品类型为保本浮动收益型,风险等级低,符合公司资金管理需求。在产品有效期间,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二、本次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一)现金管理合同主要条款

1、宁波银行2020年单位结构性存款203298

(1)产品名称:宁波银行2020年单位结构性存款203298

(2)期限:181天

(3)起息日:2020年12月10日

(4)到期日:2021年6月9日

(5)收益兑付日:2021年6月11日

(6)发售规模:3000万元,若实际募集金额低于3000万元,宁波银行有权宣布本期产品不成立,并有权根据市场情况灵活调整。

(7)产品类型:保本浮动型

(8)预期年化收益率:2.7%-1%

(9)收益计算基础:Act/365

(10)提前终止:遵从双方约定。宁波银行有权提前终止本结构性存款产品,并至少于提前终止日前1个工作日进行公告,提前终止日后3个工作日内将本金及实际存续期内收益划入投资者指定账户。

(11)本金及结构性存款产品收益计算:

①本结构行存款产品到期日,由宁波银行承诺全额返还结构性存款本金。

②本结构性存款产品收益兑付日,由宁波银行承诺根据预设条件支付结构性存款收益。

③当发生政策风险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时,收益保证条款不适用。

(12)本金及结构性存款收益兑付

①本金支付:产品到期日,宁波银行向投资者归还100%本金,并在到期日划转至投资者指定账户。

②收益支付:结构性存款收益兑付日,宁波银行向投资者支付结构性存款收益,并在到期日后2个工作日内划转至投资者指定账户。

2、宁波银行2020年单位结构性存款203297

(1)产品名称:宁波银行2020年单位结构性存款203297(2)期限:365天

(3)起息日:2020年12月10日

(4)到期日:2021年12月10日

(5)收益兑付日:2021年12月14日

(6)发售规模:2000万元,若实际募集金额低于2000万元,宁波银行有权宣布本期产品不成立,并有权根据市场情况灵活调整。

(7)产品类型:保本浮动型

(8)预期年化收益率:2.9%-1%

(9)收益计算基础:Act/365

(10)提前终止:遵从双方约定。宁波银行有权提前终止本结构性存款产品,并至少于提前终止日前1个工作日进行公告,提前终止日后3个工作日内将本金及实际存续期内收益划入投资者指定账户。

(11)本金及结构性存款产品收益计算:

①本结构行存款产品到期日,由宁波银行承诺全额返还结构性存款本金。

②本结构性存款产品收益兑付日,由宁波银行承诺根据预设条件支付结构性存款收益。

③当发生政策风险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时,收益保证条款不适用。

(12)本金及结构性存款收益兑付

①本金支付:产品到期日,宁波银行向投资者归还100%本金,并在到期日划转至投资者指定账户。

②收益支付:结构性存款收益兑付日,宁波银行向投资者支付结构性存款收益,并在到期日后2个工作日内划转至投资者指定账户。

3、中国工商银行挂钩汇率区间累计型法人人民币结构性存款

(1)产品名称:中国工商银行挂钩汇率区间累计型法人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

(2)产品代码:20ZH211A

(3)产品风险等级:PR1级(关于本产品的风险评级及相关描述为工商银行内部资料,仅供投资者参考)

(4)期限:83天

(5)产品起始日(交易日):2020年12月11日

(6)产品到期日:2021年3月4日

(7)认购金额:8000万元人民币

(8)挂钩标的:观察期内每日东京时间下午3点彭博“BFIX”页面显示的美元/日元汇率中间价,取值四舍五入至小数点后3位,表示为一美元可兑换的日元数。

(9)挂钩标的观察期:2020年12月11日(含)-2021年3月2日(含)

(10)挂钩标的初始价格:产品起息日东京时间下午3点彭博“BFIX”页面显示的美元/日元汇率中间价,取值四舍五入至小数点后3位,表示为一美元可兑换的日元数。

(11)预期年化收益率:1.05%+2.45%×N/M

(12)预期收益计算方式:预期收益=产品本金×预期年化收益率×产品实际存续天数/365,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13)产品实际存续天数:开始于产品起始日(含),结束于产品到期日(不含)

(14)产品本金返还:若本产品成立且投资者持有该产品直至到期,本金将100%返还

(15)资金到账日:本金于产品到期日到账,收益最晚将于产品到期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到账

(16)提前赎回:产品存续期内不接受投资者提前赎回

提前终止:产品到期日之前,中国工商银行无权单方面主动决定提前终止本产品

4、“南京冠盛汽配有限公司”单位结构性存款

(1)产品名称:“南京冠盛汽配有限公司”单位结构性存款

(2)产品编号:3205920201211001

(3)产品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型产品

(4)本金金额:4000万元人民币

(5)产品起始日:2020年12月11日

(6)产品期限(日):90天

(7)产品到期日:2021年3月11日

(8)客户预期年化收益率:1.54%-3.2%

(9)参考指标:欧元/美元汇率,观察期内每个东京工作日下午3点彭博“BFIX”页面显示的欧元/美元中间价,表示为一欧元可兑换的美元数。

(10)观察期:产品起始日(含)至产品到期前2个东京工作日(含)

(11)产品收益说明:根据客户的投资本金、每笔投资本金的投资天数及实际的年化收益率计算收益:

实际年化收益率=3.2%×n1/N+1.54%×n2/N

(12)收益日期计算规则:实际天数/365,计息期为自产品起始日(含)至产品到期日(不含),计息期不调整

(13)收益支付频率:到期一次性支付

(14)支付工作日及调整规则:若产品到日期处于节假日期间,产品到期日不调整,照常兑付本金,收益将遇北京节假日顺延,遇月底则提前至上一个工作日。

(15)税款:根据现行税法法规,中国建设银行暂不负责代扣代缴客户购买本产品所得收益应缴纳的任何税款,若相关法律法规、税收政策规定中国建设银行应代扣代缴相关税款,中国建设银行有权依法履行代扣代缴义务。

(二)现金管理的资金投向

本次现金管理的投向宁波银行2020年单位结构性存款203298、宁波银行2020年单位结构性存款203297、中国工商银行挂钩汇率区间累计型法人人民币结构性存款、“南京冠盛汽配有限公司”单位结构性存款。

(三)本次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符合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使用条件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

(四)风险控制分析

1、公司遵守审慎投资的原则,严格筛选发行主体,选择信用好、资金安全保障能力强的发行机构。

2、公司财务管理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投资理财产品的情况进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现金管理受托方的情况

(一)受托方的基本情况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现金管理产品的受托方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经办行:温州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经办行:南京高淳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经办行:南京高淳支行)均为已上市金融机构,上述银行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对公司的影响

(一)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注:上述表格中2020年9月30日的数据未经审计。

截止2020年9月30日,公司货币资金和交易性金融资产之和为927,004,887.87元,本次现金管理资金占公司最近一期期末未经审计货币资金和交易性金融资产之和的比例为18.34%,占公司最近一期期末未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1.99%,占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2.20%。

(二)现金管理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保证募集资金安全、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进行,不会对公司正常业务开展产生影响,有利于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及股东创造更好的效益。

(三)会计处理方式

公司购买现金管理类产品的处理方式及依据将严格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要求处理,可能影响资产负债表中的“交易性金融资产”科目、“其他流动资产”科目,利润表中的“投资收益”与“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科目,具体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五、风险提示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选择的是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的现金管理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相关投资可能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无法获得预期收益的风险。

六、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意见

2020年9月29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6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或协定存款产品,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已分别对此发表了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0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0)。

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情况

金额:万元

特此公告。

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