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版 封面  查看版面PDF

2020年

12月12日

查看其他日期

证监会拟在全市场开展退市制度改革

2020-12-12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记者 朱琳娜 ○编辑 朱绍勇
退市制度改革六方面措施
尤霏霏 制图


⊙记者 朱琳娜 ○编辑 朱绍勇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高莉昨日在例行发布会上表示,将在全市场开展退市制度改革。

高莉表示,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上市公司退市制度改革,强调要完善退市制度,强化优胜劣汰,提高上市公司质量。11月2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健全上市公司退市机制实施方案》。证监会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从推进注册制改革的全局出发,全面梳理分析上市公司退市存在的突出问题,在认真总结科创板、创业板退市制度改革试点经验的基础上,针对当前退市中存在的问题,在六个方面进一步提出改革措施,即:完善退市标准、简化退市程序、拓宽多元退出渠道、强化交易所退市实施的主体责任、强化退市监管力度、优化投资者保护机制,拟在全市场开展退市制度改革。目前,上交所及深交所正在修订退市相关规则,拟于近期公开征求意见。

高莉还回应了近期科创板、创业板多家企业被暂缓是否释放IPO收紧信号的提问。

“IPO是直接融资的入口,证监会高度重视IPO对于提高直接融资比重的重要意义。”高莉称,“近期部分企业被暂缓,是交易所依法依规做出的决定,并不存在刻意收紧IPO的情况。同时,拟上市企业应遵守资本市场各项制度规定,努力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和信息披露质量,共同致力于构建高质量的上市公司群体。”

高莉表示,发展直接融资是资本市场的重要使命。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领导下,近年来我国资本市场改革发展明显加速,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成功落地,创业板、新三板等一批重大改革相继推出,直接融资呈现加快发展的积极态势。截至2020年9月末,直接融资存量达到79.8万亿元,约占社会融资规模存量的29%。其中,“十三五”时期,新增直接融资38.9万亿元,占同期社会融资规模增量的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