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

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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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吾九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0-12-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053 证券简称:九鼎投资 编号:临2020-043

昆吾九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昆吾九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12月16日以通讯方式发出,会议于2020年12月1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方式召开(说明:根据《公司章程》第一百三十四条规定,“情况紧急,需要尽快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的,可以随时通过电话或者其他口头方式发出会议通知”)。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蔡蕾先生主持,全体董事均参会表决,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出席会议的董事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做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采用通讯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关于变更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收到古志鹏先生的书面报告,古志鹏先生因个人工作变动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和总经理职务。

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聘任康青山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为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昆吾九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总经理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44)。

此项议案表决情况为: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本议案。

(二)《关于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变更暨提名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收到古志鹏先生的书面报告,古志鹏先生因个人工作变动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和总经理职务。

为保障董事会正常运作,结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同意提名赵根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附:赵根先生简历

赵根先生,男,1981年8月出生,汉族,博士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2009 年7月-2010 年4月,任教于四川师范大学商学院讲师、副教授。2010年5月-2015年6月,历任成都农商银行,总行授信审批部,历任审批中心副主任、主任;总行国际业务审批委员会主任委员、总行投行业务审批委员会委员、总行审批部总经理助理等职。2015年7月-2018年3月,任九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固定收益业务负责人。现任同创九鼎投资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兼任Jiuan-FT Life International Investment Holdings.cl.执行董事;宜宾银行董事;昌兴国际(0803.HK)独立董事。

此项议案表决情况为: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本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如下:赵根先生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质和职业道德,具备履行职责所需要的专业知识,满足胜任董事的职责要求,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有关任职资格的规定,未发现其存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任职的情况,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形。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及提名表决程序符合有关规定要求。因此,我们同意本次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提名,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详见《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以上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于 2021年1月4日以现场方式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此项议案表决情况为: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本议案。

三、备查文件

1、九鼎投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昆吾九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12月18日

证券代码:600053 证券简称:九鼎投资 编号:临2020-044

昆吾九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总经理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昆吾九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古志鹏先生的书面报告,古志鹏先生因个人工作变动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和总经理职务。

古志鹏先生辞去公司董事和总经理职务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和管理。

公司于2020年12月1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总经理的议案》,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独立董事审核,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康青山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总经理,主持公司日常经营和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本公司董事会决议,对董事会负责,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截止本公告日,康青山先生和古志鹏先生均不持有公司股份。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本次变更总经理事项出具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如下:

1、公司总经理的提名及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2、经审阅总经理的个人履历,不存在《公司法》第147条规定的不能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其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之情形;

3、经了解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和身体状况,我们认为:候选人具备相应的任职资格,能够胜任相关职责的工作,有利于公司发展。

我们同意聘任康青山先生为公司总经理。

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总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因总经理变更而导致的工商等部门变更登记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昆吾九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12月18日

附件:康青山先生简历

康青山,男,1970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历任哈尔滨金融学院金融系团总支书记;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一处主任科员;东方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处负责人;昆吾九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昆吾九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现任昆吾九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昆吾九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证券代码:600053 证券简称:九鼎投资 编号:临2020-045

昆吾九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变更暨提名董事候选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昆吾九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收到古志鹏先生的书面报告,古志鹏先生因个人工作变动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和总经理职务。

为保障董事会正常运作,结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按照《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公司于2020年12月1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变更暨提名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提名赵根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提名董事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赵根先生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质和职业道德,具备履行职责所需要的专业知识,满足胜任董事的职责要求,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有关任职资格的规定,未发现其存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任职的情况,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形。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及提名表决程序符合有关规定要求。因此,我们同意本次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提名,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昆吾九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12月18日

附件:赵根先生简历:

赵根先生,男,1981年8月出生,汉族,博士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2009 年7月-2010 年4月,任教于四川师范大学商学院讲师、副教授。2010年5月-2015年6月,历任成都农商银行,总行授信审批部,历任审批中心副主任、主任;总行国际业务审批委员会主任委员、总行投行业务审批委员会委员、总行审批部总经理助理等职。2015年7月-2018年3月,任九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固定收益业务负责人。现任同创九鼎投资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兼任Jiuan-FT Life International Investment Holdings.cl.执行董事;宜宾银行董事;昌兴国际(0803.HK)独立董事。

证券代码:600053 证券简称:九鼎投资 公告编号:2020-046

昆吾九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1月4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1月4日 13 点30 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30 号仰山公园2号楼大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1月4日

至2021年1月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决议详见公司于2020年12月1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不适用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2、个人股东登记: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受托出席的股东代理人还须持有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

3、凡2020年12月29日交易结束后被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可于2021年1月4日会议召开前的工作时间,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通过传真方式登记的股东请留下联系电话,以便联系。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30号仰山公园2号楼大会议室

联系人:黄亚伟

邮箱:600053@jdcapital.com

电话:010-63221185 0791-88666003

传真:010-63221188 0791-88666007

邮编:100033

六、其他事项

1、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出席现场表决的与会股东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2、请各位股东协助工作人员做好会议登记工作,并届时准时参会。3、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遵照当日通知。

特此公告。

昆吾九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1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九鼎投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昆吾九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1月4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