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

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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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森麒麟轮胎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2021-01-0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984 证券简称:森麒麟 公告编号:2021-001

青岛森麒麟轮胎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青岛森麒麟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2020年12月2日召开的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029)。本次权益分派实施方案与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一致,权益分派实施时间距该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时间未超过两个月,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现将权益分派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2020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649,668,94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66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1.494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332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166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1年1月14日,除权除息日为:2021年1月15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至2021年1月14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1年1月15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五、咨询机构

咨询机构:公司证券事务部

咨询地址:青岛市即墨区大信镇天山三路5号

联系人:王倩

联系电话:0532-68968612

传真:0532-68968683

六、备查文件

1、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的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2、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3、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青岛森麒麟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