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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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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结果
暨股份变动公告

2021-01-0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88777 证券简称:中控技术 公告编号:2021-001

浙江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结果

暨股份变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行权股票数量:2,794,000股,占行权前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57%。

● 本次行权股票上市流通时间:本次行权股票自行权日起满三年可上市流通,预计上市流通时间为2024年1月8日。

一、本次股票期权行权的决策程序及相关信息披露

(一)2019年8月16日,浙江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及配套的《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考核管理办法》”),独立董事已就本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发表肯定意见。上述《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及《考核管理办法》已经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2019年9月2日,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及《考核管理办法》,同意公司实施本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二)2019年11月21日和12月1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和《关于调整〈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相关事项的议案》,同意对期权激励计划中的公司业绩考核进行调整。

(三)2020年12月1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已就此发表肯定意见。上述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2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本次股票期权行权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行权的股份数量

注:①上表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百分比结果四舍五入所致;

②本次行权符合行权条件的210名激励对象中有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第一个行权期12,750份股票期权行权。

(二)本次行权股票来源情况

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

(三)行权人数

本次行权有210名激励对象符合行权条件,其中有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因此本次行权人数共计208人。

三、本次股票期权行权股票的上市流通安排及股本变动情况

(一)本次行权股票的上市流通日

本次行权股票自行权日起满三年可上市流通,预计上市流通日为2024年1月8日。

(二)本次行权股票的上市流通数量:2,794,000股。

(三)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行权股票的锁定和转让限制

1、激励对象在公司上市后因行权所获得的股票,自行权日起3年内不得减持;前述禁售期限届满后,激励对象应比照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减持规定执行;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每年转让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不得超过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3、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

4、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其他禁售规定。

5、在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内,如果《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原持有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则这部分激励对象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应当在转让时符合修改后的《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本次股本变动情况

单位:股

本次行权后,公司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四、验资及股份登记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12月29日出具了《浙江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677号),审验了公司截至2020年12月28日止的新增注册资本及实收股本情况。截至2020年12月28日止,公司已收到贾勋慧等208名激励对象以货币缴纳的出资额33,528,000.00元,其中,计入实收股本人民币2,794,000.00元,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30,734,000.00元。

本次行权新增股份已于2021年1月7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登记。

五、本次行权后新增股份对最近一期财务报告的影响

本次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2,794,000股,占行权前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57%,本次行权后,公司总股本将由491,290,000股变更为494,084,000股。本次行权未对公司股权结构造成重大影响。

根据公司2020年1-9月审阅报告,考虑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对净资产的影响并以发行后总股本为计算基础测算,公司每股收益为0.49元,每股净资产为7.64元;本次行权后,以行权后总股本494,084,000股为基数基础测算,公司每股收益为0.49元,每股净资产为7.66元。本次行权对公司最近一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均不构成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浙江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月9日

证券代码:688777 证券简称:中控技术 公告编号:2021-002

浙江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年1月8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六和路309号中控科技园C301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现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褚敏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均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及《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关于董事薪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议案名称:关于监事薪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议案名称: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6、关于换届选举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7、关于换届选举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8、关于换届选举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三)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审议议案2、5、6、7、8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2、议案1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数量的2/3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金杜(杭州)律师事务所

律师:梁瑾、叶远迪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浙江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月9日

证券代码:688777 证券简称:中控技术 公告编号:2021-003

浙江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监事会主席

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控技术”、“公司”)于2021年1月8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副董事长的议案》、《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及委员的议案》、《关于聘任总裁、副总裁及财务负责人的议案》、《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监事会主席的议案》等议案,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选举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及副董事长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成员已经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浙江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选举CUI SHAN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同时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选举金建祥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CUI SHAN先生、金建祥先生的简历详见公司于2020年12月22日披露的《浙江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7)。

二、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及主任委员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成员已经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会议选举产生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如下:

战略委员会:张克华(主任委员)、金建祥、王建新

审计委员会:陈欣(主任委员)、杨婕、CUI SHAN

薪酬与考核委员:金雪军(主任委员)、陈欣、张克华

提名委员会:金雪军(主任委员)、杨婕、王建新

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均占半数以上, 并由独立董事担任主任委员,且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陈欣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上述委员个人简历详见公司于2020年12月22日披露的《浙江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7)

三、选举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主席

公司监事会选举来晓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自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来晓女士简历详见公司于2020年12月22日披露的《浙江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2)

四、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CUI SHAN先生为公司总裁,同意聘任沈辉先生、俞海斌先生、莫威先生为高级副总裁,同意聘任房永生先生、裘坤先生、赖景宇先生、丁晓波先生、郭飚先生为公司副总裁,同意聘任房永生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对董事会聘任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的简历详见附件。

五、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莫威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莫威先生具备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不存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担任董事会秘书的情形。莫威先生已报名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2021年1月举办的第10期科创板董事会秘书培训,公司将在莫威先生取得科创板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且其任职资格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尽快完成董事会秘书的备案及聘任工作。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钟菲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钟菲女士简历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浙江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月9日

附件:

CUI SHAN先生,1971年5月出生,新加坡国籍,硕士研究生学历,1998年6月毕业于新加坡国立大学化工自动化专业。1998年6月至2001年3月,任霍尼韦尔高科技有限公司高级过程控制工程师。2001年3月至2012年10月,历任横河电机亚洲有限公司部门经理、业务总经理。2012年10月至2014年11月,任横河电机国际有限公司业务总经理。2014年11月至2018年4月,历任横河电机(中国)有限公司副总裁、执行副总裁。2018年4月至2018年12月任中控集团总裁。2018年12月起,任中控技术董事、执行总裁。

沈辉先生,1966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1995年1月毕业于浙江大学工业自动化专业,2012年4月在中欧国际工商学院学习,2015年11月获EMBA学位。1988年7月至2000年3月,任杭州炼油厂技术员。2000年4月至2000年10月,任浙江浙大海纳中控自动化有限公司工程师。2000年11月至2006年2月,历任中控技术海外部经理、市场部经理、市场副总监、销售总监。2006年3月起,任中控技术副总裁。

俞海斌先生,1971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副研究员,博士学位,1999年9月毕业于浙江大学控制理论和控制工程专业。1999年9月至今,历任浙江大学讲师、副研究员。1996年11月至2000年10月,历任杭州浙大中控自动化公司、浙江浙大海纳中控自动化有限公司工程师、工程部经理。2000年11月至2013年12月,历任中控技术工程部经理、国际部经理、技术支持部经理、市场部经理、市场中心主任、市场总监、海外业务总监、副总工程师、总裁助理。2014年1月起,任中控技术副总裁。

莫威先生,1980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经济师,本科学历,2002年7月毕业于西北工业大学工商管理专业。2002年9月至2017年12月,历任中控技术总裁办副主任、主任,公共事务总监。2017年12月至今,任中控技术副总裁。

房永生先生,1976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本科学历,1998年7月毕业于哈尔滨理工大学会计专业,2011年1月毕业于东北农业大学会计学专业。1998年7月至2000年1月,任一汽集团哈尔滨轻型车厂会计。2000年2月至2004年11月,任杭州汇能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子公司财务经理。2004年12月至2008年2月,任中控信息财务部经理。2008年3月至2019年8月,历任中控技术审计部经理、经营管理部经理、财务部经理兼经营管理部经理、财务副总监、财务总监。2019年8月起任中控技术财务负责人。

裘坤先生,1975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本科学历,1997年7月毕业于浙江大学工业电气自动化专业。1997年7月至2000年3月,历任杭州浙大中控自动化公司、浙江浙大海纳中控自动化有限公司工程师、部门经理。2000年4月至2018年12月,历任中控技术研发中心部门经理,研发中心副主任、主任。2018年12月起,任中控技术研发中心总经理。2020年3月起,兼任中控技术总裁助理、常务副总设计师。裘坤先生的研发成果曾获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1项,浙江省科学技术奖一等奖2项,浙江省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1项。

赖景宇先生,1970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高级工程师,1993年7月毕业于南京动力高等专科学校化工仪表及自动化专业,2004年11月完成浙江大学控制科学与工程专业在职进修研究生课程。1993年7月至2000年7月,任江西第二化肥厂计控处车间技术员。2000年7月至2000年10月,任浙江浙大海纳中控自动化有限公司项目经理。2000年11月至2017年12月,历任中控技术项目经理、工程二部副经理、化工工程部经理、总工助理、工程总部副总经理。2017年12月起,任中控技术副总裁。

丁晓波女士,1971年2月20日,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2004年10月毕业于荷兰格罗宁根大学经济学专业。2006年6月至2011年6月,任滨特尔水处理有限公司高级人力资源经理;2011年6月至2016年7月,任西门子(中国)有限公司风力发电及新能源事业部资深人力资源业务伙伴;2016年7月至2019年7月,任横河电机(中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总监;2019年9月至2020年12月,任苏州九龙医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

郭飚先生,1974年1月10日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1996年6月毕业于燕山大学工业电气自动化专业,2007年完成浙江大学工商管理研修课程。2005年1月至2008年12月,历任浙江中控自动化仪表有限公司市场总监、副总经理,2009年1月至2015年12月,历任浙江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常规业务总监、区域业务总监、营销总部副总经理、营销总部总经理,2016年1月至2016年12月,任浙江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国内业务总部总经理,2017年1月至2018年12月,任浙江中控自动化仪表有限公司总经理,2019年1月至12月,任浙江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国内区域销售中心总经理、运维平台服务中心总经理,2020年1月起,任浙江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助理。

钟菲女士,199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2016年6月毕业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经济法学专业,具有法律职业资格证、董事会秘书资格证。2016年6月至2020年7月,就职于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任证券事务资深专员;2020年7月加入公司,现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证券代码:688777 证券简称:中控技术 公告编号:2021-004

浙江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指定高级管理人员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控技术”、“公司”)于2021年1月8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指定高级管理人员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议案》,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聘任莫威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秘书,原董事会秘书蒋晓宁先生任期届满,不再担任董事会秘书职务,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

截止至本公告披露日,蒋晓宁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票45.3万股,间接通过德清嘉孚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公司股票20万股,未来其仍将继续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管理其所持有的股份,严格履行作出的各项承诺。

公司董事会对蒋晓宁先生在担任董事会秘书期间勤勉尽职的工作及对本公司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指定高级管理人员莫威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代行时间不超过三个月。莫威先生具备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不存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担任董事会秘书的情形。公司拟聘任的董事会秘书莫威先生已报名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2021年1月举办的第10期科创板董事会秘书培训。公司将在莫威先生取得科创板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且其任职资格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尽快完成董事会秘书的备案及聘任工作。

莫威先生的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71-86667525

传真:0571-81118603

电子邮箱:ir@supcon.com

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六和路309号中控科技园

邮编:310053

特此公告。

浙江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月9日

莫威先生简历

莫威:男,1980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经济师,本科学历,2002年7月毕业于西北工业大学工商管理专业。2002年9月至2017年12月,历任中控技术总裁办副主任、主任,公共事务总监。2017年12月至今,任中控技术副总裁。

莫威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票5万股,通过德清嘉孚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35万股,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任何关联关系,与公司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无任何关联关系。莫威先生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证券代码:688777 证券简称:中控技术 公告编号:2021-005

浙江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并

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月8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根据公司2019年9月2日召开的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股票期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股东大会已同意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行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等,因此本次《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无需再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相关情况

2020年12月1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按照相关规定办理了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相关事宜。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12月29日出具了《浙江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677号),本次股票期权行权后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49,129万元变更为人民币49,408.4万元,股本总数由49,129万股变更为49,408.4万股,上述新增股份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登记完毕。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本次股票期权行权相关情况对《公司章程》中的有关条款进行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具体修改情况如下:

公司将于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及时向工商登记机关办理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以及《公司章程》的变更、备案登记等相关手续。上述变更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修订后的《公司章程》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特此公告。

浙江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月9日

证券代码:688777 证券简称:中控技术 公告编号:2021-006

浙江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

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控技术”)于2021年1月8日召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浙江中控自动化仪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控仪表”)下属全资子公司浙江中控传感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控传感”)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934.27万元的借款,用于实施“年产20万台高精度压力变送器项目”。同意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浙江中控流体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控流体”)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9,303.83万元的借款,用于实施“年产10万台/套智能控制阀项目”。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0年9月29日核发《关于同意浙江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448号),公司获准以首次公开发行方式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913万股,发行价格为35.73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175,541.49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11,808.88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63,732.61万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0年11月17日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508号)。

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公司、保荐机构与募集资金专户开户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及《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2020年11月23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浙江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以下募投项目:

单位:万元

三、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情况

1、公司向中控传感提供借款的情况

根据公司《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年产20万台高精度压力变送器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中控仪表下属全资子公司中控传感。为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以及便于公司的管理,公司已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西湖支行开立募集资金专户(账号: 33050161963509999888,用于年产20万台高精度压力变送器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与使用)中的募集资金10,934.27万元及相应利息向控股子公司中控仪表下属全资子公司中控传感提供借款,借款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3年,借款利率为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一年期LPR,公司将在上述借款总额范围内一次或分期向子公司划款。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实际需要,到期后可续借或提前偿还。本次借款仅限用于“年产20万台高精度压力变送器项目”的实施,不得用作其他用途。若在借款期限内,中控仪表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包括直接或间接持股,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为准),则自完成工商变更登记之日起不再计息,上述借款转为无息借款。

2、公司向中控流体提供借款的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年产10万台/套智能控制阀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中控流体。为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以及便于公司的管理,公司已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高新支行开立募集资金专户(账号: 19045301040029570,用于年产10万台/套智能控制阀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与使用)中的募集资金19,303.83万元及相应利息向控股子公司中控流体提供借款,借款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3年,借款利率为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一年期LPR,公司将在上述借款总额范围内一次或分期向子公司划款。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实际需要,到期后可续借或提前偿还。本次借款仅限用于“年产10万台/套智能控制阀项目”的实施,不得用作其他用途。若在借款期限内,中控流体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包括直接或间接持股,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为准),则自完成工商变更登记之日起不再计息,上述借款转为无息借款。

3、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同时授权公司财务中心具体实施相关事宜。上述借款到期后,经董事长批准可以延展前述借款期限,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的情况下,可提前还款。

四、借款对象的基本情况

(一)浙江中控传感技术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注:上述数据均经审计。

(二)浙江中控流体技术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注:上述数据均经审计。

五、本次借款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对公司控股子公司中控仪表下属全资子公司中控传感、控股子公司中控流体提供借款,是基于募投项目的建设需要,有利于保障募投项目顺利实施,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式、用途等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中控传感是公司控股子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中控流体是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向其提供借款期间对其生产经营活动具有绝对控制权,财务风险可控。

六、本次提供借款后的募集资金管理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次借款将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已与中控传感、银行、保荐机构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中控传感已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西湖支行开立募集资金专户(账号: 33050161963509999666),同时公司已与中控流体、银行、保荐机构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中控流体已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高新支行开立募集资金专户(账号:19045301040029505),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要求使用募集资金。

五、本次提供借款履行的相关程序及专项意见说明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1年1月8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公司控股子公司中控仪表下属全资子公司中控传感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934.27万元的借款,用于实施“年产20万台高精度压力变送器项目”。同意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公司控股子公司中控流体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9,303.83万元的借款,用于实施“年产10万台/套智能控制阀项目”。借款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3年,借款利率为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一年期LPR,公司将在上述借款总额范围内一次或分期向子公司划款。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实际需要,到期后可续借或提前偿还。若在借款期限内,控股子公司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包括直接或间接持股,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为准),则自完成工商变更登记之日起不再计息,上述借款转为无息借款。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同时授权公司财务中心具体实施相关事宜。上述事项均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已与中控传感、银行、保荐机构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中控传感已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西湖支行开立募集资金专户(账号: 33050161963509999666),同时公司已与中控流体、银行、保荐机构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中控流体已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高新支行开立募集资金专户(账号:19045301040029505)。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中控流体、控股子公司中控仪表下属全资子公司中控传感提供借款,借款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3年,借款利率为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一年期LPR,公司将在上述借款总额范围内一次或分期向子公司划款。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实际需要,到期后可续借或提前偿还。是基于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建设需要,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有利于满足募投项目资金需求,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上述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式没有改变募集资金的用途,该议案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全体股东和公司的利益,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事项。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中控流体、控股子公司中控仪表下属全资子公司中控传感提供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借款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3年,借款利率为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一年期LPR,公司将在上述借款总额范围内一次或分期向子公司划款。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实际需要,到期后可续借或提前偿还。是基于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建设需要,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有利于满足募投项目资金需求,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上述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式没有改变募集资金的用途,该议案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全体股东和公司的利益,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使用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

(四)保荐机构专项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浙江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事项不存在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均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因此,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的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一)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二)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三)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月9日

证券代码:688777 证券简称:中控技术 公告编号:2021-007

浙江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1月3日以通讯及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于2021年1月8日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召开,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经公司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本次会议由来晓女士主持。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五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选举来晓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自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来晓女士简历详见公司于2020年12月22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披露的《浙江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2)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中控流体、控股子公司中控仪表下属全资子公司中控传感提供借款,借款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3年,借款利率为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一年期LPR,公司将在上述借款总额范围内一次或分期向子公司划款。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实际需要,到期后可续借或提前偿还。是基于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建设需要,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有利于满足募投项目资金需求,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上述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式没有改变募集资金的用途,上述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式没有改变募集资金的用途,该议案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全体股东和公司的利益,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浙江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6)。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浙江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