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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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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2021-01-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906 证券简称:龙蟠科技 公告编号:2021-010

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中国银行天津散货交易中心支行、兴业银行南京分行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人民币13,000万元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中国银行挂钩型结构性存款【CSDPW20210042H】、兴业银行企业金融人民币结构性存款

委托理财期限:92天、90天

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0年6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议案》。该事项在董事会审议权限内,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的目的

通过适度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

(二)资金来源

1、资金来源的一般情况

本次理财资金来源为暂时闲置的可转债募集资金人民币13,000万元。

2、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97号)核准,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400,000,000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扣除已支付的保荐及承销费(含税)人民币500万元后,公司收到的募集资金金额为39,500万元,扣除保荐及承销费用和其他相关发行费用之后的净额为39,256.10万元。上述资金已于2020年4月29日到位,已经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中天运【2020】验字第90023号《验资报告》,且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截至2020年6月30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如下:

单位:万元

注:“补充流动资金”为扣除保荐及承销费用和其他相关发行费用的金额。

公司于2020年6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根据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中天运[2020]核字第90338号”《关于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及已支付的发行费用共计3,305.51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公司进行理财购买时,遵守审慎原则,选择的理财类型为保本型,根据公司审批结果实施具体操作,且保证不影响公司的内部正常运营。同时,公司财务部会建立理财产品台账,及时跟进理财的运作情况。

二、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1、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可转债募集资金4,000万元购买了中国银行天津散货交易中心支行的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2、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可转债募集资金9,000万元购买了兴业银行南京分行的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二)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1、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4,000万元购买了中国银行天津散货交易中心支行的理财产品。本金部分作为基础存款纳入中国银行内部资金统一运作管理。产品内嵌衍生产品部分投资于利率、汇率、商品、指数等衍生产品市场,产品最终收益与衍生产品挂钩。

2、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9,000万元购买了兴业银行南京分行的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兴业银行提供本金的完全保障,挂钩标的为上海黄金交易所之上海金上午基准价。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的其他情况

本次使用暂时闲置的可转债募集资金购买的银行理财产品和券商理财产品安全性高,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风险控制分析

(1)投资产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同时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及公司正常运营。

(2)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3)公司将严格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相关披露义务。

(4)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三、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都是已上市的金融机构,且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

四、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保本型的理财产品,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和募集资金使用,并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进行,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通过适度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不会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等造成重大影响。

截止到2020年9月30日,公司资产负债率为35.32%,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金额为13,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期末(2020年9月30日)货币资金的比例为38.58%,占公司最近一期期末净资产的比例为5.11%,占公司最近一期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为7.91%,不会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等造成重大影响。

(二)委托理财的会计处理方式及依据公司进行现金管理的产品将严格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要求处理,可能影响资产负债表中的“交易性金融资产”科目、“货币资金”科目,利润表中的“财务费用”、“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与“投资收益”科目。

五、风险提示

尽管公司投资产品类型或理财方式,仅限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安全性高、流动性较好、低风险的理财产品,总体风险可控,但也面临着流动性风险、市场风险、信息传递风险、政策法律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风险从而影响收益,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意见

(一)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0年6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子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和募集资金使用,并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35,000万元适时进行现金管理,期限不超过一年。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事项在董事会审议权限内,该议案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含子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相关规定;在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含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使用的闲置募集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含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定。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含子公司)本次计划将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符合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含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定。

(四)保荐机构的专项意见

公司(含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3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行为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综上,本保荐机构对上述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可转债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注:上述理财为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可转债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特此公告。

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