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

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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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久之洋红外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合同公告

2021-01-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300516 证券简称:久之洋 公告编号:2021-002

湖北久之洋红外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合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合同签署概况

湖北久之洋红外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今日与某政府采购方签订了三份政府订货合同(以下简称“合同”),合同金额分别为9,350.64万元、1,811.52万元、213.12万元人民币。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因合同部分信息涉及国家秘密,公司根据对外信息披露相关规定,豁免披露销售对象的具体信息。

该客户与公司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

该客户具有良好的信用,款项一般为专款,具备履约能力。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合同一

1、合同标的:某型号红外产品。

2、合同金额:9,350.64万元人民币。

3、合同生效条件和时间: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并经双方上级主管部门批准之日起生效。

4、合同的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约定的权利与义务全部履行完毕之日止。

5、其他:本合同中已对合同订立依据、交付的技术状态、主要性能指标要求、价格与经费支付、质量保证、交付地点和运输方式、违约责任、合同附件等条款做了明确的规定。

(二)合同二

1、合同标的:某型号红外产品。

2、合同金额:1,811.52万元人民币。

3、合同生效条件和时间: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并经双方上级主管部门批准之日起生效。

4、合同的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约定的权利与义务全部履行完毕之日止。

5、其他:本合同中已对合同订立依据、交付的技术状态、主要性能指标要求、价格与经费支付、质量保证、交付地点和运输方式、违约责任、合同附件等条款做了明确的规定。

(三)合同三

1、合同标的:某型号红外产品。

2、合同金额:213.12万元人民币。

3、合同生效条件和时间: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并经双方上级主管部门批准之日起生效。

4、合同的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约定的权利与义务全部履行完毕之日止。

5、其他:本合同中已对合同订立依据、交付的技术状态、主要性能指标要求、价格与经费支付、质量保证、交付地点和运输方式、违约责任、合同附件等条款做了明确的规定。

四、合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本次签署的合同金额分别为9,350.64万元、1,811.52万元、213.12万元人民币,占公司2019年度经审计营业总收入的比例分别约16.33%、3.16%、0.37%,合同的签署将对公司未来的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2、公司凭借深厚的技术研发、产品性能及量产能力优势,近年来在多领域的竞争中均取得较好的成绩,本合同为客户对成熟产品的持续批量订货,合同的签订将进一步提升公司产品在多个领域的批量应用,公司后续将做好相关任务排产计划,以保证产品的如期交付。

3、本次签署的合同不会对公司业务的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履行合同而对交易对方形成依赖。

五、风险提示

合同双方均具有履约能力,但鉴于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的变化以及自然灾害、社会性突发事件等不可抗力及其他不可预计的事件等可能会影响合同的顺利履行,因此存在一定履约风险和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合同的审议程序

本次所签署合同为公司日常经营合同,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湖北久之洋红外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也不需独立董事发表意见。

七、备查文件

合同文本。

特此公告。

湖北久之洋红外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