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1年

1月30日

查看其他日期

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业绩预告

2021-01-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692 证券简称:惠天热电 公告编号:2021-06

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预计的业绩为亏损

注:扣除后营业收入指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本次业绩预告有关事项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预沟通,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在本次业绩预告方面不存在分歧。本次业绩预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预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1.生产经营及收入方面:

(1)2020年上半年采暖期(1-3月),考虑疫情期间居民全员长期居家的情况,为提升居民居家温暖指数,公司响应政府号召保持较高供热参数、加大日常输热供给;2020年自12月中下旬沈城出现持续严寒天气。上述原因导致公司供热成本同比增长。

(2)联营企业投资收益同比减少6700万元。

(3)近年政府实施的“拆小并大”系统工程已临近尾声,2020年工程量相对减少,相应获得补贴款金额同比减少。

2.关联方破产重组影响

2020年10-11月,公司控股股东沈阳供暖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母公司沈阳盛京能源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京能源”)、盛京能源部分下属子公司,共计12家公司进入破产重整程序。本次重整事项使公司面临与盛京能源及其下属子公司的应收款项无法全额收回和股权投资面临巨额损失的风险。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和公司会计政策,确认与关联方债权坏账准备和长期股权投资损失。

(1)关联方债权计提坏账准备6919.54万元;

(2)确认长期股权投资损失43640.13万元:

①公司对参股公司沈阳惠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天房地产”)的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为6537.51万元,按权益法进行调整,影响当期利润-5025.63万元,此项为非经常性损益。

②公司对参股公司沈阳储运集团有限公司(12家破产重整公司之一;以下简称“储运集团”)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38614.50万元,全额确认为投资损失,影响当期利润-38614.50万元,此项为非经常性损益。

3.其他债权坏账准备

公司对参股公司惠天房地产另一股东历史遗留的债权到期未获清偿,计提坏账准备3663.77万元,影响当期利润-3663.77万元。

四、风险提示

截止目前,盛京能源等12家公司处于破产重整程序过程中,尚无确切定论,因此本次业绩预告存在不确定因素。对存在可能影响本次业绩预告内容准确性的不确定因素,公司已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沟通,沟通结果如下:

1、关联方债权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暂确认进入破产重组程序的债权人的债务清偿比例为30%,因此公司按预期信用损失率70%的比例计提坏账准备。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应收沈阳城市公用集团煤炭有限公司(12家破产重整公司之一)债权余额8484.50万元,本期补提坏账5875万元;应收盛京能源117万元,本期补提坏账72.54万元;两项合计影响当期利润-5947.54万元。

不确定影响:至业绩预告前,盛京能源及沈阳城市公用集团煤炭有限公司重整能否成功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如果重整方案确定,债权清偿比例与预计比例可能存在差异,实际清偿比率每增减1%将影响当期利润同向变动±85万。

2、参股公司惠天房地产土地抵押和涉讼债权未收回影响

惠天房地产存在以土地抵押为时代金科(12家破产重整公司之一)担保事项,现因时代金科进入破产重整程序,暂定时代金科债权清偿比例为30%,因此惠天房地产对时代金科的担保损失和债权损失均按70%进行预计,两项损失预计将减少本期净利1.53亿元。另惠天房地产诉讼债权能否收回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暂全额计提坏账0.5975亿元。2020年度惠天房地产预计净利润为-2.27亿元。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对惠天房地产的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为6537.51万元,按权益法进行调整,影响当期利润-5025.63万元。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对惠天房地产的债权余额17436.75万元,本期补提坏账准备972万元,影响当期利润-972万元。

不确定影响:

(1)至业绩预告前,时代金科重整能否成功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如果重整方案确定,时代金科实际清偿比例将影响惠天房地产对时代金科的担保损失和债权损失确认金额。时代金科实际清偿比率增减1%将影响当期利润同向变动约±60万元。

(2)在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前,如惠天房地产对胜诉债权申请强制执行,并收回全部或部分债权,界时将根据债权回收情况调整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从而影响净利润和资产负债率,近而对公司股权投资损失和债权坏账准备计提均可能产生影响,影响金额暂无法预计。

3、沈阳储运集团有限公司破产重整的影响

根据谨慎性原则,暂将储运集团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38614.5万元全额确认为投资损失,影响当期利润-38614.5万元。

不确定影响:如果储运集团重整成功,战略投资者进驻企业,公司股权是否会保留存在不确定性,即使是保留一部分股权,界时也将重新评估企业价值来确定股权投资的价值。已预估确认的投资损失能转回多少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4、其他债权坏账准备的计提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未收到惠天房地产另一股东城建智慧产业园第一期偿还资金。截至2020年11月30日,应收城建智慧产业园借款本息合计19911.77元,本期补提坏账准备3663.77元,影响当期利润-3663.77元。

不确定影响:至业绩预告前,经多次沟通城建智慧产业园没有还款意向。但在年度报告披露前,如公司与城建智慧产业园就还款事项达成一致意见或经司法诉讼收回债权,界时将调整坏账准备计提金额。

上述四个不确定性事项对2020年度财务报表的影响,最终以审计结果为准。

五、其他相关说明

基于目前实际情况,公司本次业绩预告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并根据进展实际影响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月30日

证券简称:惠天热电 证券代码:000692 公告编号:2021-07

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债权到期未获清偿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债权基本情况

公司于2018年11月27日至12月24日在沈阳联合产权交易所将持有的沈阳惠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天房地产”)51%股权进行挂牌转让,沈阳城建智慧产业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慧产业园”)受让了上述股权,并于2018年12月26日办理了产权交割。公司持有惠天房地产股权由100%变更为49%。

在上述股权转让前,公司曾对惠天房地产形成财务资助359,849,708.79元(经延伸审计),股权受让双方约定,上述公司对惠天房地产的债权,分别由惠天房地产(承担49%)和股权受让方智慧产业园(承担51%)分别偿还给本公司,并于2020年4月补充约定于2020年11月30日前分别偿还各自承担部分的20%,剩余债务于2021年11月30日前全部偿还。目前20%债权的还款期限已过,至今公司该笔债权未获偿还。

二、债务方基本情况

1、沈阳惠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成立时间:1993年12月30日;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黄河;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集中供热工程开发,商品房销售,土地整理;股东:沈阳城建智慧产业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有51%股权、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持有49%股权;实际控制人:沈阳市国资委。沈阳惠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参股公司。

2、沈阳城建智慧产业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成立时间:2017年7月6日;注册资本:1000 万元人民币;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伟钧;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商品房销售,自有房屋租赁;股东:沈阳市城建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其100%股权;实际控制人:沈阳市国资委。沈阳城建智慧产业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债务方公司属房地产行业公司,与本公司主业属不同行业,且运营相对独立,债务清偿事项不会对公司日常正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本公司将于2020年度计提坏账准备3663.77万元,相应降低公司2020年度经营业绩。

四、后期安排

1、公司已就上述事项与相关各方展开沟通与协商,努力寻求化解风险方案,力争使之对公司的影响降至最低。

2、公司将密切关注事项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月30日

证券代码:000692 证券简称:惠天热电 公告编号:2021-08

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自查自纠发现问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自查情况

1、前期公司控股股东沈阳供暖集团有限公司之母公司沈阳盛京能源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京能源”)及其下属部分子公司进入重整程序,在此信息传递交流过程中,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天热电”或“公司”)获知,公司参股公司沈阳惠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天房地产”)和沈阳储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储运集团”)存在为盛京能源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事项且具有承担连带责任的风险。

上述担保事项属惠天热电参股公司的行为,公司在上述参股公司日常经营中不具有实时掌控权,上述担保事项是前任盛京能源领导任职期间,在公司不知情的情况下操作完成,因此公司未能履行相应内部审议程序和及时对外信息披露义务。现将自查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二、惠天房地产对外提供担保

1、概述

经核查,2019年5月,惠天房地产将所属资产“浑南地块”以抵押形式为盛京能源控股子公司沈阳时代金科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时代金科”)2.08亿元贷款提供担保,存在连带责任风险。

2、被担保方的基本情况

名称:沈阳时代金科置业有限公司;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彭大成;注册资本:1000万元;住所:沈阳市沈北新区兴明街34号;成立日期:2009年10月15日;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商品房销售;工程项目管理;工程技术咨询;自有房屋租赁;餐饮服务;酒店管理;国内旅游服务;旅游管理;文化艺术交流策划;展览、展示、礼仪、会务服务;文艺演出策划、组织(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股东情况:沈阳盛京能源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持有47%股权,沈阳储运集团有限公司持有53%股权;实际控制人:沈阳市国资委。

3、对公司的影响

目前,盛京能源及时代金科已进入重整程序,惠天房地产上述担保事项面临着承担相应连带责任风险。

公司于2018年年底在沈阳联合产权交易所将持有的惠天房地产51%股权进行挂牌转让,沈阳城建智慧产业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受让了上述股权,并于2018年12月26日办理了产权交割。公司持有惠天房地产股权由100%变更为49%。在上述股权转让前,公司曾对惠天房地产形成财务资助约3.6亿元,股权受让双方约定,上述公司对惠天房地产的3.6亿元债权,分别由惠天房地产(承担49%)和股权受让方沈阳城建智慧产业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承担51%)分别偿还给本公司,并约定于2020年11月30日前分别偿还各自承担部分的20%,剩余债务于2021年11月30日前全部偿还。目前20%债权的还款期限已过,但受对外担保事项影响,至今公司债权未获偿还。

同时,公司对惠天房地产的股权投资存在计提全额减值的可能。

4、采取措施

截止目前,公司已就上述事项与相关各方展开沟通与协商,努力寻求化解风险方案,力争使之对公司的影响降至最低。同时公司就此事项将结合控股股东重整进展,按照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储运集团提供担保

1、概述

经核查,公司参股公司储运集团为盛京能源及其控股子公司时代金科、沈阳惠涌供热有限公司累计数笔贷款提供担保,目前担保余额约20.92亿元,存在连带责任风险。

2、被担保方的基本情况

(1)名称:沈阳盛京能源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法定代表人:李久旭;注册资本:103000万元;住所:辽宁省沈阳市大东区小河沿路66号;成立日期:2011年04月15日;经营范围:供暖服务,供暖企业管理,供暖设施租赁,供暖设备、设施销售,水暖材料零售,及房屋销售,制冷服务,售电服务,商务代理服务,供水服务,物业管理服务,产业投资(法律法规禁止及应经审批而未获批准的项目除外),土地整理、租赁,房地产开发,工业管道、土建工程施工,压力容器、工业设备安装,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招投标代理及服务,钢材批发、零售,展览展示及会议服务,经济信息咨询,预包装食品(含冷藏、冷冻食品)、不含乳制品批发兼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股东情况:沈阳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100%股权;实际控制人:沈阳市国资委。

(2)名称:沈阳时代金科置业有限公司(详见前文)

(3)名称:沈阳惠涌供热有限公司;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法定代表人:徐朋业;注册资本:17724.08万元;住所:沈阳市和平区安图街1号;成立日期:2005年07月26日;经营范围:城市供热服务(持资质证经营),锅炉安装(持特种设备许可证经营),供暖设备、自有房屋租赁,供暖管道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股东:沈阳盛京能源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持有91.25%股权、沈阳众邦房屋开发有限公司持有8.75%股权;实际控制人:沈阳市国资委。

3、对公司的影响

目前,盛京能源及时代金科、惠涌供热、储运集团已进入重整程序,公司对储运集团3.86亿元股权投资面临计提减值的可能。

4、采取措施

截止目前,公司已就上述事项与关联方展开协商与沟通,同时将密切关注控股股东重整的进展情况,依法依规开展债权申报工作,积极通过合法途径维护公司权益。

四、整改措施

1、公司将加强对参股公司的信息传递和日常监督管理。

2、公司将进一步加强公司自身治理及内控体系建设,强化公司各层级风险防控监管。

3、公司将强化相关各方有关上市公司法律法规的宣传,增强其对上市公司逻辑关系的认知,以及规范运作、科学管理的意识。

五、提示

上述事项所涉及的具体财务数据及处理,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实际进展及公司年度审计情况及时进行信息披露。《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是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本公司发布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

特此公告。

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