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

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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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风险提示公告

2021-01-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1216 证券简称:君正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1-004号

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2021年1月26日、1月27日、1月28日、1月29日连续四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34.41%。公司特别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 公司主营业务为氯碱化工及化工物流业务,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不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信息;

● 公司2020年预计净利润增幅较大,主要受非经常性损益影响,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同比变化不大;

● 公司股东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存在股票质押。

公司股票于2021年1月26日、1月27日、1月28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规定的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公司于2021年1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君正集团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临2021-003号)。2021年1月29日公司股票价格再次涨停,鉴于近期公司股票价格波动较大,现对公司有关事项和风险说明如下:

一、公司主营业务未发生变化

经核实,公司主营业务为氯碱化工及化工物流业务,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正常,不存在影响公司经营状况的重大变化、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的重大事宜。

二、公司2020年预计净利润增幅较大,主要受非经常性损益影响

2021年1月28日,公司披露了《君正集团2020年年度业绩预增公告》,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2020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幅较大,主要原因为:2020年度,公司出售持有的华泰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5.3068%股权增加非经常性损益所致,该股权出售事项对公司净利润影响不具有可持续性;预计2020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变动不大。具体内容详见《君正集团2020年年度业绩预增公告》(临2021-002号)。

三、公司股东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2020年7月24日,公司披露了《君正集团持股5%以上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临2020-077号),公司股东田秀英女士计划于2020年8月14日至2021年2月10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168,760,347股,即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00%。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四、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存在股票质押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杜江涛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乌海市君正科技产业有限责任公司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总数450,224.64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53.36%,其中已质押股份为190,559.88万股,占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42.33%,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2.58%。具体情况如下:

1、杜江涛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总数269,568.00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31.95%,其中已质押股份为166,338.88万股,占杜江涛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61.71%,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9.71%;

2、乌海市君正科技产业有限责任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180,656.64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1.41%,其中已质押股份为24,221.00万股,占君正科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13.41%,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87%。

五、二级市场交易风险提示

公司股票于2021年1月26日、1月27日、1月28日、1月29日连续四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34.41%。公司特别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