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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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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

2021-01-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简称:绿景控股 证券代码:000502 公告编号:2021-004

绿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绿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绿景控股”)拟以支付现金的方式向深圳市盘古数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盘古数据”)收购其持有的三河雅力信息技术有限公司51%的股份,本次收购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以下简称“本次交易”)。公司已于2021年1月18日披露了《关于签订〈绿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与深圳市盘古数据有限公司之购买资产框架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2)。

一、重组进展情况

公司已按照《绿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与深圳市盘古数据有限公司之购买资产框架协议》的约定向盘古数据支付意向金人民币400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正在积极推进与交易相关方的沟通和谈判工作,具体交易方案尚未最终确定。同时,为公司本次重组提供服务的独立财务顾问、律师、审计机构和评估机构等中介机构的聘任工作正在进行当中,公司将尽快完成聘任事项,努力加快重组进程。

二、重组风险提示

1、本次交易目前仅签署了框架协议,各方需根据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结果进一步协商洽谈,并经各方依法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后,方能签署正式协议。

2、本次交易尚处于初步筹划阶段,交易方案仍需进一步论证和沟通协商,并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必要的决策和审批程序,最终能否实施及实施的具体进度均具有不确定性,提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3、本次交易标的公司100%股权存在质押状态,且其部分资产存在抵押状态,相关权利限制能否解除、解除时点具有不确定性,提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4、本次交易相关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绿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一年一月二十九日

证券简称:绿景控股 证券代码:000502 公告编号:2021-005

绿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0年1月1日一2020年12月31日

2、预计的经营业绩:亏损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业绩预告有关事项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预沟通,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在业绩预告方面不存在分歧。本业绩预告未经过注册会计师预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本报告期业绩亏损的原因是:本报告期营业收入较少,期间费用增加。

四、风险提示

1、可能影响本次业绩预告内容准确性的不确定因素如下:

因河北明智未来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智未来”)未及时向广州市明安医疗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明安”)支付股权转让款,广州明安已向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于2020年5月7日作出判决。截至2020年12月31日,明智未来已累计向广州明安支付股权转让价款5,468.208933万元(占全部股权转让价款的64.18%),尚有3,051.791067万元股权转让价款及逾期支付股权转让价款产生的违约金未支付给广州明安。目前该案处于强制执行程序中,强制执行的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强制执行结果可能影响公司2020年度净利润。公司将持续关注该案的进展情况,按照相关规定及时披露相关信息。

公司已就上述可能影响本次业绩预告内容准确性的不确定因素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预沟通,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在本业绩预告方面不存在分歧。

2、若公司2020年年度经审计后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的规定,公司将在披露2020年年度报告同时,披露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公告。公司股票于退市风险警示公告披露后停牌一天,自复牌之日起,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在公司股票简称前冠以“*ST”字样)。

五、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结果,具体数据将在 2020年年度报告中进行详细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绿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一年一月二十九日

证券简称:绿景控股 证券代码:000502 公告编号:2021-006

绿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的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况说明

绿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绿景控股”或“公司”)于2021年1月30日披露了《2020年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2021-005)。预计公司2020年度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300万元一-1,550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2,833万元一-2,083万元,营业收入为1,320万元一1,620万元,上述数据未经过注册会计师预审计。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第14.3.1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上市公司出现“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或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的情形,其股票交易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第14.3.2条规定,上市公司预计将出现本规则第14.3.1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情形的,应当在相应的会计年度结束后一个月内,披露公司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提示公告,并在披露年度报告前至少再披露两次风险提示公告。

二、风险提示

1、若公司2020年年度经审计后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的规定,公司将在披露2020年年度报告同时,披露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公告。公司股票于退市风险警示公告披露后停牌一天,自复牌之日起,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在公司股票简称前冠以“*ST”字样)。

2、截至本公告日,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审计工作仍在进行中,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后的2020年年度报告为准。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绿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一年一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