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

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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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1-02-0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1188 证券简称:龙江交通 公告编号:2021-005

黑龙江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年2月4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第五大道1688号,公司三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现场会议由董事长王庆波先生主持,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网络投票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11人,出席9人,尚云龙董事、孟杰董事因参加其他会议未出席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2人,王伟东监事因公务原因未出席会议;

3、董事会秘书戴琦女士出席会议,公司其他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东大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投资新星贰号基金项目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授权董事会签署合伙协议并办理本次对外投资相关事宜。

2、议案名称:关于向全资子公司深圳东大提供借款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

律师:周延、陈汐玮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经验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黑龙江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黑龙江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3、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黑龙江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