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同济堂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收到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090 证券简称:*ST济堂 公告编号:2021-013
新疆同济堂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收到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疆同济堂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1年1月28日公告了股东大会召开通知,持有4.53%股份的股东深圳盛世建金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盛世建金”)、持有3.33%股份的股东新疆盛世信金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盛世信金”),在2021年2月3日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董事会按照《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有关规定,现予以公告。
一、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盛世建金、盛世信金根据公司近期发布的公告,王渊先生辞任公司非独立董事;公司拟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补选王渊先生辞任后空缺的非独立董事席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新疆同济堂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召集人应当在收到提案后2日内发出股东大会补充通知,通知临时提案的内容。另外,根据《公司章程》,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董事会提出董事候选人。
根据上述规定,盛世建金作为连续90天以上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现正式向公司提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并提请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如下临时提案:《关于提名胡珍全先生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根据上述规定,盛世信金作为连续90天以上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现正式向公司提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并提请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如下临时提案:《关于提名仇雷先生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二、董事会对股东临时提案的审核情况
公司于2021年2月3日收到股东盛世建金、盛世信金发来的《提案函》,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核实,盛世建金持有公司4.53%股份、盛世信金持有公司3.33%股份,属于持有3%以上股份股东,其有权利于公司股东大会召开十日前向董事会书面递交临时提案;《关于提名胡珍全先生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和《关于提名仇雷先生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的内容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有明确议题。
董事会同意将《关于提名胡珍全先生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和《关于提名仇雷先生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新疆同济堂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二月五日
附件: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胡珍全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9年11月出生,硕士学位。2010年3月至今,就职于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2015年担任金融市场部副总经理至今。
胡珍全先生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被中国证监会宣布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非失信被执行人,并确保在任职期间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于公司事务,切实履行董事应履行的各项职责。胡珍全先生未持有新疆同济堂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仇雷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7年10月出生,学士学位。2000年4月至2001年5月,就职于北京安邦咨询公司,担任研究部证券分析员;2001年5月至2011年4月,就职于国世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担任金融部主管/金融部投资总监;2011年4月至2012年2月,就职于硅谷天堂资产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担任资本管理部经理;2012年2月至今,就职于盛世景资产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担任公司总裁助理兼任资产管理部总监。
仇雷先生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被中国证监会宣布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非失信被执行人,并确保在任职期间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于公司事务,切实履行董事应履行的各项职责。仇雷先生未持有新疆同济堂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证券代码:600090 证券简称:*ST济堂 公告编号:2021-014
新疆同济堂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2月18日
3.股权登记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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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1.提案人:深圳盛世建金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提案程序说明
公司已于2021年1月28日公告了股东大会召开通知,单独持有4.53%股份的股东深圳盛世建金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单独持有3.33%股份的股东新疆盛世信金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在2021年2月3日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股东大会召集人。股东大会召集人按照《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有关规定,现予以公告。
3.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深圳盛世建金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盛世建金”)、新疆盛世信金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盛世信金”)根据公司近期发布的公告,王渊先生辞任公司非独立董事;公司拟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补选王渊先生辞任后空缺的非独立董事席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新疆同济堂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召集人应当在收到提案后2日内发出股东大会补充通知,通知临时提案的内容。另外,根据《公司章程》,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董事会提出董事候选人。
根据上述规定,盛世建金作为连续90天以上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现正式向公司提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并提请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如下临时提案:《关于提名胡珍全先生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根据上述规定,盛世信金作为连续90天以上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现正式向公司提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并提请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如下临时提案:《关于提名仇雷先生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三、除了上述增加临时提案外,于2021年1月28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事项不变。
四、增加临时提案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一)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1年2月18日 14点 30分
召开地点: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上海路130号新疆同济堂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2月18日
至2021年2月1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三)股权登记日
原通知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四)股东大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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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2021年1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2021-003同济堂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补充公告》(公告编号:2021-003)、于2021年1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同济堂关于补选独立董事、非独立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0)、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同济堂关于董事会收到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3)。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2、3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特此公告。
新疆同济堂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2月5日
● 报备文件
(一)股东提交增加临时提案的书面函件及提案内容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新疆同济堂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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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