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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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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董监高集中竞价减持股份结果
暨提前终止减持计划公告

2021-02-0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88002 证券简称:睿创微纳 公告编号:2021-010

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董监高集中竞价减持股份结果

暨提前终止减持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董监高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江斌先生直接及间接合计持有公司 4,976,884 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12%。其中,直接持有公司 4,897,40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0%,通过烟台赫几投资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 79,48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2%;截至2021年2月4日,直接及间接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3,758,83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84%。

董事、副总经理王宏臣先生持有公司818,182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18%;截至2021年2月4日,持有本公司股份618,28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14%。

监事孙瑞山先生持有公司561,039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13%;截至2021年2月4日,持有本公司股份421,23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9%。

监事魏慧娟女士持有公司385,714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09%;截至2021年2月4日,持有本公司股份296,74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7%。

●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公司于2020年8月3日披露了《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董监高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0-035)。在减持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2020年8月22日至2021年2月10日内(窗口期等不得减持股票期间不减持),在符合上市公司董监高减持规定的前提下,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江斌先生,董事、副总经理王宏臣先生,监事孙瑞山先生、监事魏慧娟女士、烟台赫几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拟分别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不超过1,220,000股、200,000股、140,000股、90,000股、2,584,870 股的公司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分别不超过0.274%、0.045%、0.031%、0.020%、0.581%。

公司于2021年2月4日分别收到江斌先生、王宏臣先生、孙瑞山先生、魏慧娟女士、烟台赫几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结束告知函》,具体情况如下:

江斌先生,截至2020年11月25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1,199,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27%,剩余股份本次将不再减持,江斌先生决定提前终止本次减持计划。

王宏臣先生,截至2020年11月24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199,9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05%,剩余股份本次将不再减持,王宏臣先生决定提前终止本次减持计划。

孙瑞山先生,截至2020年12月2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139,8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03%,剩余股份本次将不再减持,孙瑞山先生决定提前终止本次减持计划。

魏慧娟女士,截至2020年12月25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88,96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02%,剩余股份本次将不再减持,魏慧娟女士决定提前终止本次减持计划。

烟台赫几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截至2020年11月16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2,584,05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58%,剩余股份本次将不再减持,烟台赫几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决定提前终止本次减持计划。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注:上表中江斌先生的持股数量未包括通过烟台赫几投资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有的公司 79,481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02%。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董监高因以下事项披露集中竞价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其他情形:提前终止本次集中竞价减持计划

(二)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

(四)

(五)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 □否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判断,结合个人自身资金需求情况,经综合考虑,江斌先生、王宏臣先生、孙瑞山先生、魏慧娟女士、烟台赫几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决定提前终止本次减持计划。

特此公告。

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2月5日

证券代码:688002 证券简称:睿创微纳 公告编号:2021-011

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

集中竞价减持股份结果

暨提前终止减持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大股东李维诚先生的一致行动人石筠女士持有公司2,512,987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56%。截至2021年2月4日,持有本公司股份1,928,58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43%。

●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公司于2020年9月22日披露了《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0-042)。在减持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2020年10月21日至2021年4月19日内,石筠女士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不超过628,246股的公司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不超过0.141%。

公司于2021年2月4日收到石筠女士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结束告知函》,截至2020年11月19日,石筠女士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584,4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13%,剩余股份本次将不再减持,石筠女士决定提前终止本次减持计划。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股东因以下事项披露集中竞价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其他情形:提前终止本次集中竞价减持计划

(二)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

(四)

(五)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 □否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判断,石筠女士决定提前终止本次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

特此公告。

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