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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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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富国中证沪港深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投资关联方证券的公告

2021-02-19 来源:上海证券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及《关于同意完全按照指数构成比例投资的基金品种按照〈基金法〉规定从事关联交易的复函》的有关规定,在履行相关程序后,允许完全按照有关指数构成比例进行证券投资的基金投资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管理的富国中证沪港深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主要采用复制法进行投资,按照中证沪港深500指数的成份股组成及其权重构建基金股票投资组合。该标的指数成份股中国银行(601988.SH)、中国银行(3988.HK)是本基金基金托管人发行的股票;该标的指数成份股海通证券(600837.SH)是本基金基金管理人股东发行的股票。

为最大限度地降低本基金投资的跟踪误差,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经与本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按规定履行相关程序,现将上述股票纳入本基金的投资标的,并将严格按法律、法规和本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日常投资管理。相关投资情况将按规定在定期报告中进行披露。

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等文件及相关公告,选择与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基金产品。

特此公告。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