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

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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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1-02-1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1005 证券简称:重庆钢铁 公告编号:2021-010

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3月8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3月8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重庆市长寿区江南街道江南大道2号重庆钢铁会议中心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3月8日

至2021年3月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1)《关于公司与中国宝武订立〈服务和供应协议〉暨持续关联交易(包括建议上限)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中国宝武订立〈服务和供应协议〉及其补充协议暨持续关联交易(包括建议上限)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0年8月26日披露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044)、《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045)、《持续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2020-047),2020年11月21日披露的《持续关联交易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58)及2021年1月30日披露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06)、《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07)、《持续关联交易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08)。

(2)《关于选举张文学先生为公司董事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0年12月31日披露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065)及《关于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67)。

(3)《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1年1月12日披露的《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1)及《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02)。

上述公告均刊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2、特别决议议案:3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3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重庆长寿钢铁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有权出席会议的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到本公司办理登记手续;若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应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账户卡和本人身份证到本公司登记。符合上述条件的自然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到本公司登记,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或复印件及代理人身份证到本公司登记。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传真方式登记(授权委托书式样见附件1)。

(二)登记地点:重庆市长寿区江南街道江南大道2号公司管控大楼312室。

(三)登记时间:2021年3月5日上午9:00-11:00,下午14:30-16:30。

(四)出席现场会议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签到入场。

六、其他事项

(一)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重庆市长寿区江南街道江南大道2号公司管控大楼312室

邮政编码:401258

联系人:彭国菊/纪红

电话:023-68983482

传真:023-68873189

(二)会期预计半天,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往返交通费、食宿费及其他相关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2月1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3月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