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

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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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百达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集中竞价
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2021-02-1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331 证券简称:百达精工 公告编号:2021-015

浙江百达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集中竞价

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减持计划公告日(2020年7月29日),浙江百达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即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台州市铭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铭峰投资”)持有公司股份3,08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1.7211%;上述股份来源为公司IPO前取得的股份以及上市后公司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取得的股份,上述IPO前取得的股份已于2020年7月6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 减持计划主要内容

铭峰投资因自身资金需求,计划自2020年8月19日起至 2021年2月15日期间内(窗口期等不得减持股份期间不减持),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拟减持不超过1,78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0.9947%;减持价格将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具体详见《浙江百达精工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0-058)

●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公司于2021年2月17日收到股东铭峰投资的《关于公司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结果的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日,铭峰投资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累计减持公司股份1,1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6426%。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注:

1、上表中“其他方式取得”,是指公司 2020 年7月实施 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236 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0.4 股。

2、台州市创立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由百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存续分立产生,由实际制人施小友、阮吉林、张启春、张启斌共同控制。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股东因以下事项披露集中竞价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届满

(二)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

(四)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未达到 √已达到

(五)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 √否

特此公告。

浙江百达精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2/19

证券代码:603331 证券简称:百达精工 公告编号:2021-014

浙江百达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监事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浙江百达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史建伟先生持有公司股份3,78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2.1123%;上述股份来源为公司IPO前取得的股份以及上市后公司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取得的股份,上述IPO前取得的股份已于2020年7月6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 减持计划主要内容

史建伟先生因个人资金需求,计划自2020年8月14日起至 2021年2月10日期间内(窗口期等不得减持股份期间不减持),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减持公司股份,拟减持不超过94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0.5281%;减持价格将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具体详见《浙江百达精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0-057)

●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公司于2021年2月17日收到史建伟先生发来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结果的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日,史建伟先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累计减持公司股份20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1146%。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注:上表中“其他方式取得”,是指公司 2020 年7月实施 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236 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0.4 股。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监事因以下事项披露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届满

(二)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

(四)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未达到 √已达到

(五)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 √否

特此公告。

浙江百达精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