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5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1年

2月27日

查看其他日期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2021-02-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125 证券简称:湘潭电化 公告编号:2021-016

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629,481,713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为两个方面:电池材料业务和污水处理业务。

(一)电池材料业务

1、报告期内行业情况分析

2020年一季度,新冠肺炎疫情在全球蔓延,对世界经济造成严重冲击,下游电池行业开工率低,市场需求低迷,加上同行业最近几年扩产较多,新增产能逐渐释放,导致整个行业竞争快速加剧,行业中产品价格普遍大幅下滑。下半年,随着下游电池行业陆续复工复产,疫情爆发用电器具增多,对一次电池的消费需求增加,且随着下游锰酸锂电池应用至电动自行车、电动工具等领域,带动锰酸锂正极材料(即锰酸锂型电解二氧化锰)的市场需求呈现快速增长的趋势,电解二氧化锰行业的总体供需逐渐趋于平衡,锰酸锂型电解二氧化锰出现供不应求局面。公司抓住机遇,积极开拓新客户,扩大市场份额,同时全资子公司靖西电化正在扩建年产1万吨高性能锰酸锂型电解二氧化锰生产线,优化公司产品结构。2020年11月起,公司电解二氧化锰产品开始陆续提价。

2、主要产品及用途

(1)主要产品

电池材料业务包括P型EMD、碱锰型EMD、高性能型EMD、一次锂锰型EMD、锰酸锂正极材料和高纯硫酸锰。

(2)主要产品用途

P型EMD、碱锰型EMD、高性能型EMD、一次锂锰型EMD主要应用于一次电池的生产,锰酸锂正极材料和高纯硫酸锰主要应用于二次电池领域。

(二)污水处理业务

公司污水处理业务采用“政府特许、政府采购、企业经营”的经营模式,具有刚性特征,不易受宏观经济影响,具有相对稳定的收入、利润和现金流量。公司污水处理业务通过对城市污水的集中处理,实现出水水质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保护区域内水质及生态环境,具有良好的社会效益。公司现有污水日处理设计能力为21万立方米(不包括受托运营的九华污水处理厂)。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在全球蔓延,世界经济陷入同步性衰退,国际形势复杂严峻;国内经济虽然自二季度开始逐渐复苏,但经济稳增长与防风险的平衡仍面临较大压力,同时行业竞争日益加剧。面对错综复杂的内外部环境,公司坚定不移地按照年初制定的“优布局、重创新、强管理、抓效益,奋力实现湘潭电化跨越式发展”工作思路,统筹兼顾,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保障生产经营平稳运行,公司电解二氧化锰产品产销量均创历史新高,市场份额进一步提升,行业地位更加牢固,同时公司大力推进降成本工作并取得一定成效。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23,416.67万元,同比上升1.99%;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529.85万元,同比下降62.79%,业绩下降主要系本报告期电解二氧化锰产品价格同比下降,成本下降幅度小于产品价格下降幅度。

(一)电池材料业务

2020年,公司电池材料业务实现营业收入97,820.94万元,全年生产电解二氧化锰10.63万吨,同比增长2.96%,销售电解二氧化锰10.73万吨,同比增长13.26%,其中锰酸锂型电解二氧化锰(即锰酸锂正极材料)销量同比增长37.83%,进一步稳固了市场份额;生产、销售高纯硫酸锰5,252.88吨,产销平衡。

2020,受新冠肺炎疫情以及行业近几年新增产能释放等因素影响,行业竞争加剧,行业中产品价格普遍大幅下滑。公司积极采取应对措施:继续实施精细化生产,根据客户的需求进行产品结构调整,并跟踪监控,严格把控原材料及产品质量,完善质量体系建设,公司产品质量稳定且上乘,高性能产品获得客户的一致好评;创新采购渠道降低采购成本,加强各项费用管控,加强人员的优化配置;加大研发力度,不断进行技术和产品创新。根据市场变化迅速调整营销策略,进一步加强与大客户的战略合作,在大客户中的占比稳步提升;锰酸锂型电解二氧化锰产品需求增长,呈现供不应求的局面,公司抓住机遇,积极开拓新客户,扩大市场份额,同时全资子公司靖西电化正在扩建年产1万吨高性能锰酸锂型电解二氧化锰生产线,优化公司产品结构。

2020年11月起,公司电解二氧化锰产品开始陆续提价,并持续供不应求局面,但公司大部分客户执行年度合同价格,对2020年度业绩贡献较小。从2021年一季度起公司产品逐步提价,同时通过矿石销售、锰片贸易等相关业务提升业绩,2021年第一季度业绩预计较上年同期大幅增长。

(二)污水处理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污水处理业务稳定运营,市污水处理、鹤岭污水处理和九华污水处理厂三厂累计完成污水处理量8,584.3万吨,较上年同期增加162.96万吨,出水水质指标均达到《国家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鹤岭污泥处置中心共接纳处置全市范围内污泥4.26万吨,实现了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污水处理业务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1,738.77万元,同比增长5.41%;实现净利润4,537.72万元,同比增长15.71%,主要系报告期内污水处理业务增值税税率下调,营业收入增加以及鹤岭污水处理的污水处理单价上调,实现扭亏为盈。

报告期内,市污水处理三期扩建及提标工程项目已取得国土批文及征地拆迁手续,并已于2020年11月正式动工建设。

(三)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顺利完成

报告期内,公司完成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向11名特定对象发行股份7,652.1737万股,发行价格6.9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28亿元,新增股份已于2020年5月22日在深交所上市。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完成,增强了公司的资本实力,降低资产负债率,为公司优化产业布局提供了有力支撑。

(四)对外投资事项

1、报告期内,公司根据《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以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对全资子公司靖西电化增资36,360万元,增资完成后,靖西电化注册资本增加至40,120万元。本次增资事项有利于降低靖西电化资产负债率,降低其财务费用,增强其盈利能力。

2、报告期内,公司抓住锰酸锂市场需求快速增长的机遇进行产业布局,进一步延伸锰系产业链,与新乡市中天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靖西立盛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靖西立鹏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共同投资设立靖西立劲新材料有限公司,其中公司以现金出资11,020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73.47%。目前,靖西立劲已完成工商注册登记手续,正在积极推进年产2万吨尖晶石型锰酸锂电池材料项目建设。

3、报告期内,公司对湘潭楠木冲锰业有限公司增资1,530万元,增资后占比51%。公司增资楠木冲锰业,控制楠木冲锰矿山有利于公司增加锰矿资源储备,调整原材料结构,优化产品性能,提高可持续竞争力。目前,该增资事项尚未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楠木冲锰矿山正在复产建设中。

4、报告期内,参股公司湖南裕能磷酸铁锂产品产销两旺,供不应求,产品质量稳定,性能优越,处于行业前列,全年销售磷酸铁锂产品3.14万吨,同比增长163.87%。目前湖南裕能拥有湖南湘潭、广西靖西、四川遂宁三个生产基地,磷酸铁锂年产能5万吨,正在四川遂宁基地扩建新产能;镍钴锰三元电池材料年产能为5000吨,正在积极进行大客户认证中。

湖南裕能已于报告期内完成股份制改制,并引入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等下游战略投资者,引进员工持股平台,收购上游磷酸铁制造商靖西湘潭电化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100%股权,注册资本由29,923.07万元增加至56,793.987万元,在行业中的竞争优势进一步提升。公司目前持有湖南裕能股份4,808.04万股,持股比例8.4658%。湖南裕能现已进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辅导阶段。

5、报告期内,公司对参股公司湖南力合厚浦科技有限公司增资1,000万元,已增资到位530万元。公司基于对自身业务发展战略考虑,放弃剩余470万元增资权。

(五)其他重点工作

1、报告期内,为满足战略发展需要,公司优化人才结构,提升人才质量。打造优良的营销、技术、管理团队,通过择优引进、系统培养、严格考核、开放晋升等一系列措施提升关键领域人才竞争力;对一般流程性岗位人员,通过岗位整合、定岗定编、人员分流、劳务外包等手段控制员额数量,降低人力成本;建立公司中高层、基层内训师队伍,针对实际需求开发内训课程,及时传递管理理念、传授业务技能、营造良好的成长氛围。

2、报告期内,公司“智慧电化”平台正式启动,建立了全公司范围内统一的物料、客户、供应商档案,实现财务、人力资源、供应链等一体化管理,提高了工作效率,加强了对分子公司的管控。

3、2020年公司顺应经济数字化转型的趋势,通过渐进式的方式,在公司范围内有序推进网络采购工作,进一步完善了供应商体系和网采管理办法,并实现了1688网络采购和“智慧电化”两大平台的对接,有利于公司降低采购成本,规范内部管理,精准控制库存,提升工作效率。报告期内,公司以“1688网采智慧电化”项目被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认定为2020年湖南省“上云上平台”标杆企业。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下降62.94%,主要系本报告期受疫情以及同行业新增产能释放等因素影响,行业竞争加剧,电解二氧化锰产品价格同比下降,成本下降幅度小于产品价格下降幅度。

6、面临退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根据相关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首次执行日执行新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追溯调整本报告期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

单位:元

2、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于2019年度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3号》,该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谭新乔

2021年2月26日

证券代码:002125 证券简称:湘潭电化 公告编号:2021-014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2月10日以专人送达或邮件通知的方式送达公司各位董事,会议于2021年2月26日9:00在湘潭市雨湖区九华莲城大道5号五矿尊城23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8名,实到董事8名,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谭新乔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充分讨论了议程中列明的各项议案,经过审议并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2月27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上的《2020年年度报告》之“第四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和 “第九节 公司治理”部分。

二、通过《202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通过《2020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2月27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1-016)及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上的《2020年年度报告》。

四、通过《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公司2020年度实现营业总收入123,416.67万元,实现利润总额2,523.22万元,净利润2,459.41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2,529.85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通过《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天健审〔2021〕2-29号),2020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25,298,533.49元,未分配利润为183,369,805.99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4,496,245.22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母公司本期实现的净利润弥补亏损后,提取法定盈余公积1,449,624.52元,母公司2020年末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为56,714,673.19元,2020年末母公司报表资本公积金余额为976,257,102.87元。

公司拟以2020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629,481,71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12,589,634.26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为100%。上述分配方案将在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两个月内实施完毕,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公司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通过《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2月27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上的《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七、通过《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2月27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1-017)。

八、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鉴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的良好的服务,同时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同意公司2021年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为公司提供相关服务,聘期一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确定审计 费用。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2月27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8)。

九、通过《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该议案涉及关联交易,表决时关联董事谭新乔先生、刘干江先生、张迎春先生、丁建奇先生、张浩舟先生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2月27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公告编号:2021-019)。

十、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新增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全资子公司湘潭电化机电工程有限公司与关联方四川裕宁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新增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约为2,464.99万元。

该议案涉及关联交易,表决时关联董事谭新乔先生、刘干江先生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2月27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全资子公司新增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0)。

十一、通过《关于制定〈未来三年2021-2023〉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为建立和健全公司的股东回报机制,切实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相关规定,同意制定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 年)股东回报规划》。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2月27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上的《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 年)股东回报规划》。

十二、通过《关于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公告》。

公司定于2021年3月22日(星期一)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2月27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21)。

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年度述职报告,将在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特此公告。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二一年二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125 证券简称:湘潭电化 公告编号:2021-021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2021年3月22日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本次股东大会是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2021年2月26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3月22日(星期一)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3月22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3月22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1年3月16日(星期二)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2021年3月16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湖南省湘潭市雨湖区九华莲城大道5号五矿尊城23楼大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2020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4、审议《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审议《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审议《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7、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8、审议《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9、审议《关于制定〈未来三年(2021-2023)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10、审议《关于补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上述议案2已经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10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其他议案均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1年2月3日和2021年2月27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以及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2020年年度报告》、《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和《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股东回报规划》。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为普通决议,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公司将就议案5、议案6、议案7、议案8、议案9、议案10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议案8涉及关联交易,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8时,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述职。

三、提案编码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见附件二),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及代理人身份证明进行登记。

(3)股东可以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1年3月17日(星期三)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信函以寄出时的邮戳日期为准)。

3、登记地点:湖南省湘潭市雨湖区九华莲城大道5号五矿尊城23楼公司董事会工作部。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人:沈圆圆、王悦

联系电话:0731-55544048

传真:0731-55544101

邮箱:zqb@chinaemd.com

邮政编码:411201

2、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者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七、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二一年二月二十六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125”,投票简称为“电化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3月22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3月22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本公司(或本人)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 )代表本公司(或本人)出席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并于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以下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如没有做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委托人姓名(个人股东须签名,法人股东须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注册登记号: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股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有效日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本授权书复印件及剪报均有效)

证券代码:002125 证券简称:湘潭电化 公告编号:2021-015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2月10日以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2月26日14:00在湘潭市雨湖区九华莲城大道5号五矿尊城23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的监事5名,实到监事5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炯先生主持。会议的组织、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经与会监事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通过《2020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通过《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天健审〔2021〕2-29号),2020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25,298,533.49元,未分配利润为183,369,805.99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4,496,245.22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母公司本期实现的净利润弥补亏损后,提取法定盈余公积1,449,624.52元,母公司2020年末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为56,714,673.19元,2020年末母公司报表资本公积金余额为976,257,102.87元。

公司拟以2020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629,481,71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12,589,634.26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通过《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真审阅了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对报告期内公司内部控制管理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详细、全面的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财政部联合发布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21号 一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一般规定》等相关文件要求,公司建立了完整的内部控制体系并得到了有效执行,且公司在日常生产经营过程中还能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和自身经营的实际情况不断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公司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建设和运行情况,符合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五、通过《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第一、二、三、五项议案需经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第一、二、四、五项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2月27日登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内容。

特此公告。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0二一年二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125 证券简称:湘潭电化 公告编号:2021-017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2579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采用非公开发行方式,分别向湘潭振湘国有资产经营投资有限公司、闽清兴韬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湘潭电化集团有限公司、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华泰资管-工商银行-华泰资产定增新机遇资产管理产品)、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华泰优选三号股票型养老金产品-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华泰优选二号股票型养老金产品-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景贤投资有限公司、兴银投资有限公司和陈国华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1,739,130股、14,492,753股、14,492,753股、6,521,739股、2,898,550股、2,898,550股、434,786股、5,797,100股、3,043,478股、2,173,913股和2,028,985股,合计76,521,737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6.90元,共计募集资金527,999,985.30元。坐扣承销费、保荐费8,300,000.00元(前期贵公司已预付500,000.00元,承销费、保荐费总计为含税8,800,000.00元)后的募集资金为519,699,985.30元,已由主承销商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于2020年4月20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扣除律师费、验资费等其他发行费用合计830,000.00元(含税),以及公司前期预付的承销保荐费500,000.00元(含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518,369,985.30元。此外,本次非公开发行各项发行费用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545,094.34元,与前述募集资金净额共计人民币518,915,079.64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2-12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差异系非公开发行各项发行费用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545,094.34元,公司前期已置换,于2021年2月22日从自有账户转入靖西湘潭电化科技有限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湘潭板塘支行1904030919200017160账户。

二、募集资金存放与管理情况

1、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靖西湘潭电化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靖西电化”)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于2020年5月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湘潭河西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湘潭市板塘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湘潭板塘支行、中国进出口银行湖南省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2、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在各专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注1: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湘潭板塘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仅用于靖西湘潭电化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0000 吨高纯硫酸锰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该项目由公司以增资的方式投入靖西电化,故公司在完成对靖西电化的增资后,该专户余额为0,该专户已于2020年9月销户。

注2:公司在中国进出口银行湖南省分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仅用于靖西湘潭电化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万吨高性能锰酸锂电池正极材料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该项目通过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已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完成置换后该专户余额为0,该专户已于2020年7月销户。

注3:该账户用于存放靖西湘潭电化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万吨高性能锰酸锂电池正极材料项目和靖西湘潭电化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0000吨高纯硫酸锰项目可使用的募集资金,由公司以增资的方式投入靖西电化,故该账户初始存放金额为0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根据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情况通过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募集资金到账前,公司及靖西电化使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金额为290,615,190.93元。

2020年5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均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261,187,925.34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261,187,925.34元。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0〕455号),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关于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3、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鉴于报告期内疫情情况较为复杂,部分募投项目尚未正式开工建设,根据公司募投项目的投资进度,短期内存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公司于2020年7月14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均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19,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关于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公司于2020年7月使用了11,000万元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于2020年8月使用了8,000万元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0年12月31日尚未到期。

4、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全部按规定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中,未作其他用途。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靖西湘潭电化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万吨高性能锰酸锂电池正极材料项目与靖西湘潭电化科技有限公司其他生产线按照最终成品型号确认相关生产成本,未单独核算效益。

湘潭电化新能源材料研究院建设项目不产生直接经济效益,但与公司积极拓展新能源电池材料的发展战略紧密相关,将进一步促进公司新能源材料产业的基础研究和产业化的无缝对接,优化公司产业布局和产品结构,从而提高盈利水平,促进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年度,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公司已按《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使用情况,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2月26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0年度

编制单位: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证券代码:002125 证券简称:湘潭电化 公告编号:2021-022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放弃参股公司湖南力合厚浦部分增资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月14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参股公司湖南力合厚浦科技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参股公司湖南力合厚浦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力合厚浦”) 增资人民币1,000万元,增资价格为人民币1元/股,增资后公司对湖南力合厚浦的出资额为2,000万元,出资比例为26.67%。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月15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对参股公司湖南力合厚浦科技有限公司增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5)。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对湖南力合厚浦实缴530万元增资款,剩余470万元增资款尚未支付,实际持股比例为21.76%。

公司基于对自身业务发展战略考虑,决定放弃剩余470万元增资权。

公司放弃对湖南力合厚浦的剩余增资权,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影响较小,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的整体发展战略。

特此公告。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二一年二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125 证券简称:湘潭电化 公告编号:2021-020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新增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2021年2月26日,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以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新增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湘潭电化机电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机电公司”)与关联方四川裕宁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裕宁”)发生关联交易,为其提供工程服务,预计总金额约为2,464.99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谭新乔先生、刘干江先生均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该议案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四川裕宁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904MA68AJY081

法定代表人:谭新乔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成立日期:2020年5月26日

住所:遂宁市安居经开区现代装备制造产业园办公楼一楼

经营范围:新能源电池材料的生产、研发、加工及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四川裕宁目前暂无财务数据。

3、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四川裕宁系公司参股公司湖南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下属全资公司,公司董事长谭新乔先生在四川裕宁担任执行董事,该关联关系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0.1.3 条第三条规定的情形。

4、经查询,四川裕宁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经协商确定。

四、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四川裕宁年产6万吨磷酸铁项目压滤机下料斗非标制作安装工程补充合同》主要内容:机电公司与四川裕宁已签订《四川裕宁年产6万吨磷酸铁项目压滤机下料斗非标制作安装工程施工合同》,并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合同签订后,根据实际需要对该工程进行调整,新增了PP下料斗约40吨、304不锈钢骨架约30吨等工作量,预计新增关联交易金额约为168.99万元。其他条款遵循原已签订的合同。

2、《四川裕宁年产6万吨磷酸铁项目压滤机安装工程施工合同》主要内容:机电公司为四川裕宁年产6万吨磷酸铁项目提供78台压滤机的安装服务,合同签订金额约为460.08万元,采用分阶段付款方式。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在工程全部竣工验收并结清尾款,保修期满后失效。

3、《四川裕宁年产6万吨磷酸铁项目非金属管道安装工程施工合同》主要内容:机电公司为四川裕宁年产6万吨磷酸铁项目提供123项非金属管道安装服务,合同签订金额约为646.09万元,采用分阶段付款方式。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在工程全部竣工验收并结清尾款,保修期满后失效。

4、《四川裕宁年产6万吨磷酸铁项目非标制作安装工程施工合同》主要内容:机电公司为四川裕宁年产6万吨磷酸铁项目提供投料桶、硫酸罐、压滤机操作平台、室内平台、搅拌机架及立柱、室外平台桥架及立柱等制作安装服务,合同签订金额约为1,189.83万元,采用分阶段付款方式。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在工程全部竣工验收并结清尾款,保修期满后失效。

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新增关联交易系机电公司承接关联方的工程项目,为关联方提供工程服务,属于其正常业务范围,有利于其业务发展,同时也能满足关联方生产经营需要。本次关联交易是双方本着平等合作、互利共赢原则进行的,遵守了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定价公允,结算方式合理。上述关联交易占公司收入比重较低,不影响公司业务独立性。不存在向关联方输送利益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

六、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

1、本次湘潭电化机电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机电公司”)与关联方四川裕宁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新增关联交易的事项事前取得了我们的认可,决策程序合法公正,审议该事项时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新增关联交易主要系机电公司承接关联方的工程项目,属于其正常业务范围,有利于满足关联方生产经营需要,有利于机电公司业务发展。上述关联交易是各方本着平等合作、互利共赢原则进行的,遵守了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定价公允,结算方式合理。本次新增关联交易占公司收入比重较低,不影响公司业务独立性。不存在向关联方输送利益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我们一致同意本次《关于全资子公司新增关联交易的议案》。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关联交易已经湘潭电化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予以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上述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审议程序和审批权限的规定。保荐机构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对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5、上市公司关联交易情况概述表。

特此公告。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二一年二月二十六日

(下转96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