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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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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2021-02-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0605 公司简称:汇通能源

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拟实施的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2元(含税);向全体股东每10股以资本公积金转增4股,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147,344,592股,以147,344,592股为基数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5,029,148.38元(含税)。以公司总股本147,344,592股为基数计算,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后,公司总股本为206,282,429股。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及每股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金额及转增总额。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主要业务及经营模式: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营业务为房屋租赁、物业服务及房地产开发与销售等。

1、房屋租赁业务

公司房产管理团队负责公司房产招商租赁及运营管理,同时对公司持有的空置房产、厂房等重新规划和定位,因地制宜地提出经营方案。

公司房产租赁项目主要集中在上海中心城区,出租建筑面积过万平方米的行政区域有静安区、闵行、虹口、浦东新区及宝山区。此外,公司也积极在尝试通过承租获取房产使用权和收益权。

2、物业服务业务

公司房产管理团队同时对出租房产提供物业服务,同时负责运营郑州“百年德化·风情购物公园”项目。该项目位于郑州市德化街,占地面积51.53亩,总建筑面积近6万平方米,公司对该项目统一管理,提供商业管理、物业服务。

3、房地产开发与销售

公司房地产开发与销售业务的经营模式以自主开发销售为主。公司住宅地产开发业务的主要产品为各类商品住宅,包括中高层住宅、洋房等多种业态产品。报告期内,公司住宅地产开发业务实施聚焦和城市深耕战略,在江西市场,以南昌为根据地,快速建立住宅开发的操盘能力,通过项目的成功树立品牌。

(二)报告期内行业情况

1、在房屋租赁行业内,以自持工业厂房为主的业务经营主要有三种:

(1)对原有工业厂房进行自行装修改造经营管理的“自营模式”;(2)房屋持有人与专门从事城市旧改业务专业公司合作改建经营老旧项目的“合作模式”;(3)将持有物业直接出租,由承租人改建和扩建的“出租模式”。公司目前主要采用的是“自营模式”,并积极拓展和兼顾其他经营模式,扩大经营范围、提升经营业绩,为公司创造利润、为股东创造价值。公司自营模式中物业用途以办公物业为主,出租用途主要有办公、商业和仓储等。

2、房地产开发与销售

2020年,中国房地产市场整体销售受疫情影响较大,年内销售规模保持了较长时间的负增长。7月以来虽然百强房企累计业绩增速已经回正,但四季度市场整体的下行压力犹存、去化承压。整体看来,2020年全国商品房销售面积、金额在疫后体量逐月快速回升,增速则经历了先升后降的总体趋势,受局部区域分化加剧、部分城市市场严重下行拖累,全年行业销售规模没有大幅增长,全年销售面积、金额达到17.4亿平方米、17.2万亿元,同比增长1.5%和7.7%。规模房企整体的目标完成情况不及2018、2019年同期。预计2021年会有更多规模房企的增速进一步放缓。而在“三道红线”下企业融资端将进一步收紧,高杠杆、高负债的运营模式无法持续。未来财务稳健、产品力出色、运营管控能力更强的房企将获得更多的发展机遇和市场竞争优势。

综合来看,在目前的行业竞争格局下,房地产行业经营压力进一步加剧。同时,随着市场资源向优势企业集聚,中小规模房企的增长空间也进一步受限、规模竞争压力提升。特别是今年9月在房地产资产新规“三道红线”试行后,企业融资端进一步收紧、对投资、开发、销售节奏都产生了一定影响。未来高杠杆、高负债运营模式无法持续,倒逼房企平衡财务杠杆、提升运营管控效率、深化销售渠道、提速现金回流。

展望2021年,中国房地产行业势必仍将面临考验。在行业增速放缓的大背景下,无论是疫情的冲击,还是“三道红线”都更加考验房企的经营实力。对于房企而言,防范风险,更好地适应市场调整是第一要务。预计未来,现金充裕、财务稳健的房企将有望获得更多优质的市场资源和发展机遇。同时,需求侧改革的提出也对房企提出新的课题。在需求侧改革推行下,市场将更加关注需求端的特征与变化趋势,消费结构也会发展深刻变化,仅从供应端发力将难以适应市场趋势。这将倒逼房地产行业转变发展思路,加速向买方市场转型。能够顺应新环境转变的房企未来会有更大的优势。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4股本及股东情况

4.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92,585,677.95元,营业总成本50,787,402.04元,营业利润49,534,245.93元,利润总额66,295,011.51元,所得税费用16,708,001.57元,净利润49,587,009.94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9,721,641.91元。

2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3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4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5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6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共14户,具体包括:

本期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主体较上期相比,增加5户,其中:

1.本期新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

2.本期无不再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特殊目的主体、通过委托经营或出租等方式丧失控制权的经营实体。

合并范围变更主体的具体信息详见“附注七、合并范围的变更”。

证券代码:600605 证券简称:汇通能源 公告编号:临2021-015

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1年2月10日以邮件形式发出通知,于2021年2月25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7名,实际参会董事7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杨张峰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审议,会议作出如下决议:

1. 审议通过《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 审议通过《202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 审议通过《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 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 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6. 审议通过《关于支付2020年度审计费用并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发表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7. 审议通过《2020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8. 审议通过《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9. 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0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 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投资计划的议案》

同意2021年度公司房地产业务直接投资(含股权及债权方式)总额不超过30亿元的投资计划,投资对象包括公司现有及2021年度新设的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及参股公司等。

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具体执行2021年度房地产业务投资计划,并决定总额不超过30亿元的对外投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具体的投资方式、通过法律法规允许的各种方式获取土地资源并签署相关协议、在获取土地资源后确定及调整开发经营方式并签署相关协议等。

上述授权有效期自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1. 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对外担保的议案》

同意提请股东大会作如下授权:

授权公司董事长决定公司为公司子公司和参股公司、子公司为公司、公司子公司和子公司之间、公司子公司和参股公司之间提供的融资担保,融资担保余额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并同意在授权总额度内滚动使用。公司及子公司按不高于持股比例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

在本次授权的担保总额及担保人与被担保人范围内,属于任何下列情形的,亦包含在本次担保授权范围之内:

(1)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

(2)公司及其全资、控股子公司及其他公司具有实际控制权的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3)公司、子公司、合营公司及联营公司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4)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人提供的担保;

(5)按照担保金额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计算原则,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

(6)按照担保金额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计算原则,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的担保。

上述授权有效期自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12. 审议通过《关于接受关联方借款的议案》

同意接受关联方郑州绿都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余额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的借款,在总额度内可以滚动使用,借款年利率参考市场价格确定,且不超过8%(不含税金)。

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决定及处理上述借款事项。

上述事项有效期自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公司关联董事杨张峰先生、薛荣欣先生、路向前先生和赵永先生回避表决本议案。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发表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3. 审议通过《关于提供财务资助授权的议案》

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决定及处理余额不超过20亿元的向参股公司提供的财务资助,在授权总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公司及子公司按不高于持股比例为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

上述授权有效期自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4.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公司关联董事杨张峰先生、薛荣欣先生、路向前先生和赵永先生回避表决本议案。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发表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15. 审议通过《关于土地征迁收储事项授权的议案》

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决定及处理公司土地征迁收储事宜,签署或授权有关人员签署相应法律文件。

上述授权有效期自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6. 审议通过《未来三年(2021-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7.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拟向全体股东以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4股。转增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206,282,429股,同意公司据此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原《公司章程》中其他条款内容不变。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18.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定于2021年3月26日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2月27日

证券代码:600605 证券简称:汇通能源 公告编号:临2021-016

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1年2月10日以邮件形式发出通知,于2021年2月25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会监事3名,实际参会监事3名。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周拥军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审议,会议作出如下决议:

1. 审议通过《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 审议通过《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 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4. 审议通过《2020年度报告及摘要》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的相关要求,在全面了解和审阅公司2020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后,与会全体监事一致认为:

(1) 公司2020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 公司2020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部门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公司2020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 在本次监事会进行审议前,我们没有发现参与公司2020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法律法规及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有关规定的行为;

(4) 本公司全体监事保证公司2020年度报告及摘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责任。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 审议通过《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 审议通过《关于接受关联方借款的议案》

同意接受关联方郑州绿都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余额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的借款,在总额度内可以滚动使用,借款年利率参考市场价格确定,且不超过8%(不含税金)。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7.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2月27日

证券代码:600605 证券简称:汇通能源 公告编号:临2021-017

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

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02元(含税),并以资本公积金每股转增0.4股。

●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及每股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金额及转增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内容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0年12月31日,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合并报表口径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9,721,641.91元,期末可供分配的利润为249,663,631.35元。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司2020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派发现金股利及转增股本。

鉴于公司2020年经营发展的实际情况,为保证公司长远、稳健发展,为广大股东持续创造价值,与所有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如下:

1.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2元(含税)。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147,344,592股,以147,344,592股为基数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5,029,148.38元(含税),占合并报表当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30.23%。

2.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以资本公积金转增4股。以公司总股本147,344,592股为基数计算,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后,公司总股本为206,282,429股。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及每股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金额及转增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1年2月25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表决结果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目前及未来盈利能力、发展阶段与目标、现金流量状况、股东合理投资回报等因素,保持了分红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公司现金分红政策,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经营现金流、经营业绩、资金需求等实际情况,能够有效保障股东的合理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该项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发展阶段、盈利水平、投资者合理回报、现金流状况及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长远发展。

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对公司股东享有的净资产权益及其持股比例不产生实质性影响,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实施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预计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指标将相应摊薄。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特此公告。

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2月27日

证券代码:600605 证券简称:汇通能源 公告编号:临2021-018

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2月9日成立(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101

首席合伙人:梁春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232人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注册会计师人数:1,647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821人

2019年度业务总收入:199,035.34万元

2019年度审计业务收入:173,240.61万元

2019年度证券业务收入:73,425.81万元

2019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319

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建筑业

2019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2.97亿元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房地产业--房地产业11家,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商务服务业4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2019年度年末数:266.73万元

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70,000万元

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无

3.诚信记录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20次、自律监管措施3次和纪律处分0次。4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20次和自律监管措施3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姓名廖继承,2009年6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8年12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4年12月开始在大华所执业,2019年12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数量为3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姓名胡丽娟,1996年10月成为注册会计师,1996年12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年4月开始在大华所执业,2019年12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数量为8家。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姓名熊亚菊,1999年6月成为注册会计师,1997年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年2月开始在大华所执业,2019年12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复核工作;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超过50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

4.审计收费

本期财务报告审计费用45.00万元(含税),内控审计费用25.00万元(含税),合计人民币70.00万元(含税),系按照大华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收取服务费用。工作人日数根据审计服务的性质、繁简程度等确定;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根据执业人员专业技能水平等分别确定。

上期财务报告审计及内控审计费用合计70.00万元,本期财务报告审计及内控审计费用与上期相同。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事宜进行了审慎核查,对其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及独立性表示认可,并发表意见如下: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2020年度审计服务,顺利完成了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控审计工作,拟向其支付财务报告审计费用45.00万元(含税)及内控审计费用25.00万元(含税),合计人民币70.00万元(含税)。

“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同意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事宜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对其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及独立性表示认可,并发表意见如下:

“鉴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202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过程中,恪守职责,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按照本年度审计计划完成审计工作,如期出具了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意见和内部控制审计意见,公司拟支付202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45万元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25万元。

“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在原审计服务协议到期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我们同意该议案内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支付2020年度审计费用并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宜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2月27日

证券代码:600605 证券简称:汇通能源 公告编号:临2021-020

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接受关联方借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受关联方郑州绿都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绿都集团”)借款是用于公司项目建设及补充流动资金,满足公司运营要求,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该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 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杨张峰先生、薛荣欣先生、路向前先生、赵永先生回避表决。本次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一、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公司未来发展战略规划及房地产开发与经营业务发展状况,为充分发挥间接控股股东绿都集团的资金规模优势,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拟由绿都集团向公司提供余额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的借款,在总额度内可以滚动使用,借款年利率参考市场价格确定,且不超过8%(不含税金)。

本次交易构成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该接受借款事项无需政府部门审批。

2019年10月-2020年9月,绿都集团子公司郑州绿都不动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绿都不动产”)委托公司子公司郑州绿都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绿都商业”)进行经营管理,支付服务费84万元(含税)。2020年,公司自河南联都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都商贸”)购买商品,支付采购费用13.09万元。2020年4月,公司与关联方绿都集团以现金出资方式共同投资设立上海绿泰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绿泰”),其中本公司出资5.10亿元,持股比例为51.00%;绿都集团出资4.90亿元,持股比例为49.00%,均未实缴。2020年11月,公司股东大会同意以0元的价格受让绿都集团直接持有的上海绿泰49%股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公司接受绿都集团借款余额45,710万元,最近12个月内接受绿都集团借款日最大余额为62,067万元,未超过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20亿额度,详见公司于2020年2月29日披露的《关于接受关联方借款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28号)。2021年1月,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绿恒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绿恒”)与正荣地产集团有限公司(6158.HK)控股子公司南昌正腾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昌正腾”)签署了《南昌市青云谱区DADJ2020024号地块合作开发协议》,约定共同开发南昌市青云谱区DADJ2020024号地块,详见《关于签署〈南昌市青云谱区DADJ2020024号地块合作开发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02号)。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的规定,南昌正腾为持有对上市公司具有重要影响的控股子公司南昌锦都10%以上股份的法人,南昌正腾为上市公司的关联方。因项目开发需要,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关联方南昌正腾向项目公司南昌锦都提供了2.05亿元的无息投入,根据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该事项已豁免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进行审议和披露,并已经公司董事会秘书审核及董事长签字审批。

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上市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或与不同关联人之间交易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已达到3,000万元以上,且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人关系介绍

绿都集团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属于公司的关联方。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1. 名称:郑州绿都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 企业性质: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3. 住所: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经开)经开第八大街69号行政楼303室

4. 主要办公地点:上海市长宁区淞虹路207号明基商务广场B座7楼

5. 法定代表人:杨张峰

6. 注册资本:14.00亿元

7. 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与经营

8. 实际控制人:汤玉祥

绿都集团成立于2002年8月20日,主要从事房地产开发与经营、建筑施工、物业服务等业务。绿都集团具有房地产开发企业一级资质,下属全资子公司江苏颢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具有建筑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河南绿都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具有物业服务壹级资质。绿都集团荣获2020中国房地产业战略峰会“2020中国房企综合实力TOP78”和“2020中国房企品牌价值TOP52”两项大奖,并荣获2020博鳌房地产论坛“2020中国年度诚信价值品牌”大奖等。

2017年至今,绿都集团始终秉持区域聚焦、深耕发展的区域战略取向,以专筑客户价值为使命,以成为区域领先的中高端品牌房地产开发商为愿景,始终坚持“三好一低”(“品牌好、盈利好、周转好、风险低”)的经营思想,围绕“塑造品牌”和“为客户创造价值”的核心经营理念,逐步打造房地产开发领域的中高端产品研发、设计、制造和服务的能力,并加强投资和经营风险的管控,逐步实现品牌中高端定位的战略目标。

(三)主要财务指标

截至2020年12月31日,绿都集团总资产约457亿元、净资产约95.8亿元,2020年实现营业收入约115亿元、净利润约5.5亿元。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三、本次交易的定价政策与定价依据

本次接受关联方借款,本公司及关联方按照实际业务发展需要,遵循自愿协商、公平合理的原则进行,借款年利率参考市场价格确定,且不超过8%(不含税金)。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接收关联方借款事项旨在充分发挥间接控股股东绿都集团的资金规模优势,加快房地产开发业务的战略发展,提升公司的市场竞争力,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为股东创造价值。

公司本次接受关联方借款事项符合公司未来发展和业务管理需要,有利于降低公司流动性风险、提高持续盈利能力和市场竞争力。本次关联交易预计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

五、本次关联交易履行的审批程序

1.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接受关联方借款的议案》,关联董事杨张峰先生、薛荣欣先生、路向前先生、赵永先生回避表决,本议案经非关联董事表决通过。

2.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本次交易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接受关联方借款的议案》,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程序合法、合规。

“我们同意该议案内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接受关联方借款的议案》,并发表书面审核意见如下:

“同意接受关联方郑州绿都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余额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的借款,在总额度内可以滚动使用,借款年利率参考市场价格确定,且不超过8%(不含税金)。

“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4. 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接受关联方借款的议案》。

5. 本次交易尚需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在股东大会上回避表决该议案。

六、历史关联交易(日常关联交易除外)情况

2021年初至今,本公司接受绿都集团借款金额累计51,010万元,余额为45,710万元。2020年4月,公司与关联方绿都集团以现金出资方式共同投资设立上海绿泰,其中本公司出资5.10亿元,持股比例为51.00%;绿都集团出资4.90亿元,持股比例为49.00%,均未实缴。2020年11月,公司股东大会同意以0元的价格受让绿都集团直接持有的上海绿泰49%股权。上述交易双方已如期履行约定。上海绿泰为公司江西省南昌市青云谱区DADJ2020024号地块项目公司的控股股东,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内,因房地产开发项目周期较长、收入结转较晚等特点,上海绿泰2020年度经营业绩为亏损,整体经营风险可控。

特此公告。

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2月27日

证券代码:600605 证券简称:汇通能源 公告编号:临2021-019

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担保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参股公司。

● 预计公司为公司子公司和参股公司、子公司为公司、公司子公司和子公司之间、公司子公司和参股公司之间提供的融资担保余额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公司2020年内未发生对外担保事项,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及公司子公司、参股公司已实际发生的对外担保余额为0元。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无逾期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及公司子公司、参股公司已实际发生的对外担保余额为0元。

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管理需求,2021年2月25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对外担保的议案》,授权公司董事长决定公司为公司子公司和参股公司、子公司为公司、公司子公司和子公司之间、公司子公司和参股公司之间提供的融资担保,融资担保余额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并同意在授权总额度内滚动使用。公司及子公司按不高于持股比例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及担保事项的主要内容

(一)被担保人为公司、子公司或参股公司,担保范围包括公司子公司和参股公司、子公司为公司、公司子公司和子公司之间、公司子公司和参股公司之间提供的融资担保。2021年度预计新发生担保事项及被担保人情况请见附表。

(二)上述担保额度有效期自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三)本次担保事项是基于对公司目前业务情况的预计,公司董事长作为相关被授权人士在取得股东大会授权的情况下,可根据实际业务需求在股东大会批准的额度内确定其他子公司(含授权期限内新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及列表未列举但新取得项目的子公司,下同)的具体担保额度及其他合联营公司(含授权期限内新参股的合联营公司及附表未列举但新取得项目的合联营公司,下同)的具体担保额度,并在全资子公司之间、控股子公司之间适度调剂担保额度(含其他子公司),以持股比例为限适度调剂合营公司及联营公司(含其他合联营公司)之间的担保额度,以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等事宜。

(四)公司及子公司可根据自身业务需求,在股东大会核定的担保额度范围内与金融机构等协商担保事宜,具体担保种类、方式、金额、期限等以实际签署的相关文件为准。

(五)公司及子公司按不高于持股比例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

(六)在本次授权的担保总额及担保人与被担保人范围内,属于任何下列情形的,亦包含在本次担保授权范围之内:

(1)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

(2)公司及其全资、控股子公司及其他公司具有实际控制权的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3)公司、子公司、合营公司及联营公司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4)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人提供的担保;

(5)按照担保金额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计算原则,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

(6)按照担保金额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计算原则,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的担保。

(七)对于超出本次担保授权额度范围的,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法》《担保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1年2月25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对外担保的议案》。董事会认为2021年度担保计划是结合公司2021年度经营计划所制定,有利于满足公司现阶段业务需求及公司的持续、稳健发展。

公司独立董事同意该事项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2021年度对外担保的议案》,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程序合法、合规。

“我们同意该议案内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公司2020年内未发生对外担保事项,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及公司子公司、参股公司已实际发生的对外担保余额为0元。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形。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特此公告。

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2月27日

附表:2021年度预计新发生担保事项及被担保人情况

证券代码:600605 证券简称:汇通能源 公告编号:临2021-021

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预计的关联交易属正常经营业务,不影响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性,亦不会对关联方产生依赖性。

一、关联交易审议程序

1. 董事会表决情况和关联董事回避情况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杨张峰先生、薛荣欣先生、路向前先生和赵永先生回避表决,由独立董事单独表决通过。

2. 本次交易在董事会审议批准前已取得公司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

3.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如下: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程序合法、合规。

“我们同意该议案内容。”

4. 公司审计委员会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书面意见,具体如下:

“《关于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所涉及的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程序合法、合规。”

二、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

1.提供劳务,2020年实际交易额1,487,398.18元。

注: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关联方的规定,上海弘昌晟集团有限公司于2020年1月21日前,仍为公司的关联方。

2.租赁服务,2020年实际交易额79,770.23元。

3.购买商品、接受劳务,2020年实际交易额1,583,075.07元。

三、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根据公司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结合2020年公司战略方向调整、开展房地产开发业务及未来经营发展需要,以及实现公司2021年经营目标的需求,现预计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发生情况,报告如下:

1.提供劳务,2021年预计交易额9,800,000.00元。

2.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2021年预计交易额3,200,000.00元。

四、关联方信息

1. 郑州绿都不动产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100750714360F

法定代表人:路向前

注册资本:3,000万元

注册地址:郑州市二七区德化街100号3层B305号

营业范围:房地产开发;房屋租赁

股东情况:郑州绿都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00%

关联关系: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下的子公司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0年12月31日,总资产7,281万元,净资产4,003万元,2020年实现营业收入1,997万元,净利润242万元,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2. 郑州同润置业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100MA3X44M64X

法定代表人:张义国

注册资本:60,000万元

注册地址: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龙美街与凌霜路交叉口东北角宇通和谐家园商业S1-116号

营业范围:房地产开发与经营;房屋租赁。

股东情况:郑州崇信置业有限公司持股100%

关联关系:实际控制人担任董事的公司控制的子公司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0年9月30日,总资产185,508万元,净资产58,545万元,2020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2,379万元,净利润-2,120万元,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3. 上海千咏实业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230MA1HGTA04N

法定代表人:王国庆

注册资本:6,000万元

注册地址:上海市崇明区堡镇堡镇南路58号(上海堡镇经济小区)

营业范围:一般项目:建筑材料、机械设备、电子产品、金属材料、五金交电、矿产品、日用百货的销售;贸易经纪;广告设计;图文设计制作;电子商务(不得从事增值电信、金融业务);企业管理咨询。(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情况:郑州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00%

关联关系:实际控制人担任董事的公司控制的子公司

主要财务数据:上海千咏实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20年11月19日,成立时间不足1年,截至2020年9月30日,其控股股东郑州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总资产323.48亿元,净资产160.13亿元,2020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136.14亿元,净利润1.67亿元,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4. 郑州傲蓝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100MA3XDCNL4H

法定代表人:余礼祥

注册资本:5,000万元

注册地址: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宇工路88号综合办公楼四层

营业范围:环保产品技术研发及技术服务、智慧管理系统的开发与应用;城市环境卫生及市容服务;从事城乡生活垃圾的清扫、收集、运输、处理、处置、管理;道路清扫保洁、垃圾收集、运输;生活垃圾、餐厨垃圾、污泥、粪便、城镇固废的处理与处置;环境卫生管理服务;城镇、小区保洁;物业管理服务;公园管理服务;游览景区管理服务;普通货运;公厕管理、保洁;河道、水域清理保洁、下水道清污;外墙清洗(高空作业除外);管道疏通;病虫防治服务;生活类废旧物质的回收与利用;建筑物清洁服务;环卫工程的设计;环卫设施的建设和运营;园林绿化工程设计、施工、管理;市政公用工程的施工、养护;环保工程和技术研究;汽车及零配件销售;车辆修理与维护;苗木花卉、专用设备销售;二手车销售;机械设备租赁;充电设施运营及服务。

股东情况:郑州宇通重工有限公司持股85%,余礼祥持股15%。

关联关系:实际控制人担任董事的公司控制的子公司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0年6月30日,总资产36,868万元,净资产10,750万元,2020年1-6月,实现营业收入24,588万元,净利润3,036万元,上述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5. 河南联都商贸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104MA47N51659

法定代表人:杨鹏

注册资本:100万元

注册地址:河南省郑州市管城回族区郑汴路76号2单元8层807号

营业范围:批发兼零售:日用百货、预包装食品,建材、家具、家用电器;室内外装饰装修;家政服务。

股东情况:河南绿都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持股100%

关联关系:间接控股股东控制的子公司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0年12月31日,总资产178万元,净资产-65万元,2020年实现营业收入800万元,净利润-65万元,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6. 郑州一品聚实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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