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6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1年

2月27日

查看其他日期

(上接75版)

2021-02-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75版)

三、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可行性分析

公司开展外币远期结售汇交易业务是围绕公司主营业务来进行的,不是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远期外汇交易,而是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锁定汇率为手段,有利于规避和防范汇率波动风险,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的影响,保护正常经营利润为目标,具有一定的必要性。公司已制定了《远期结售汇业务内部控制制度》,对相关决策、业务操作、风险控制、信息披露等作了相关规定,并配备了相关专业人员。公司采取的针对性风险控制措施可行有效。因此,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交易业务能有效地降低汇率波动风险,具有一定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四、远期结售汇交易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的远期结售汇业务遵循锁定汇率风险的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因此在签订远期结售汇合约时进行严格的风险控制,完全依据公司与客户报价所采用的汇率的情况,严格与回款时间配比进行交易。

远期结售汇操作可以熨平汇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使公司专注于生产经营,在汇率发生大幅波动时,公司仍保持一个稳定的利润水平,但同时远期结售汇操作也会存在一定风险:

1、汇率波动风险:在汇率行情变动较大的情况下,银行远期结售汇汇率报价可能低于公司对客户报价汇率,使公司无法按照对客户报价汇率进行锁定,造成汇兑损失。

2、内部控制风险:远期结售汇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控制度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3、客户违约风险:客户应收账款发生逾期,货款无法在预测的回款期内收回,会造成远期结售汇延期交割导致公司损失。

4、回款预测风险:营销部根据客户订单和预计订单进行回款预测,实际执行过程中,客户可能会调整自身订单和预测,造成公司回款预测不准,导致远期结售汇延期交割风险。

五、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远期结售汇业务内部控制制度》规定公司从事远期结售汇业务,以规避风险为主要目的,禁止投机和套利交易。对公司结售汇交易业务的操作原则、审批权限、责任部门及责任人、内部操作流程、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等做出了明确规定,该制度符合监管部门的有关要求,满足实际操作的需要,所制定的风险控制措施是切实有效的。

2、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将会定期、不定期对实际交易合约签署及执行情况进行核查。

3、公司进行远期结售汇交易必须基于公司出口业务收入,远期结售汇合约的外币金额不得超过出口业务收入预测量。

4、在签订远期结售汇业务合约时应根据真实贸易背景,严格按照公司预测的收付款期和金额进行交易,确保交割期与业务周期保持一致。

5、为防止远期结售汇延期交割,公司高度重视应收账款的管理,积极催收应收账款,避免出现应收账款逾期现象,同时为公司出口货款购买信用保险,从而降低客户拖欠、违约风险。

六、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是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波动风险为目的,以保护正常经营利润为目标,不以投机、盈利为目的的远期外汇交易,具有一定的必要性;公司已制定了《远期结售汇业务内部控制制度》,针对远期结售汇业务内部管理的制度较为完备,具有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本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有关制度的要求,审议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双箭橡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二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381 证券简称:双箭股份 公告编号:2021-009

浙江双箭橡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双箭橡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1年2月25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需要,综合考虑公司资金安排,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主要包括借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贸易融资等。上述授信额度最终以相关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需求决定。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为提高工作效率,保证融资业务办理手续的及时性,拟授权公司董事长沈耿亮先生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一切授信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本公司承担。同时,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将在非关联方银行申请相关授信额度。

上述授权有效期为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作出新的决议之日止。

以上授信额度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浙江双箭橡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一年二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381 证券简称:双箭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0

浙江双箭橡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双箭橡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1年2月25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以及证券、 期货业务资格,能够独立对上市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满足上市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能够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审计意见。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根据审计工作实际情况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2021年度审计费用。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机构信息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上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1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近三年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2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3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8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

(二)项目信息

1. 基本信息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于2021年2月22日召开2021年第一次审计委员会会议,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从事财务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的资质和能力,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准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认可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1、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审计从业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以往的审计过程中,能够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原则,出具的审计报告和发表的相关专项意见能够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等实际情况,严格履行了双方审计约定书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质量,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我们同意将公司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如下: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业从业资格,在担任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期间,按计划完成了对本公司的各项审计任务,公正客观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生产经营情况。我们同意继续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1年度的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本次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请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七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6、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浙江双箭橡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一年二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381 证券简称:双箭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1

浙江双箭橡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

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

主体承诺(修订稿)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双箭橡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双箭股份”)拟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或“可转债”)。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等规定,为保障中小投资者知情权,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并提出了填补回报的具体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拟采取的措施作出了承诺。

一、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一)财务测算主要假设和说明

1、假设宏观经济环境、产业政策、行业发展状况及公司经营环境等方面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2、假设公司于2021年6月末完成本次可转债发行。该时间仅用于计算本次可转债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最终以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实际发行完成时间为准。

3、假设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55,000.00万元,不考虑发行费用等影响。本次可转债发行实际到账的募集资金规模将根据监管部门核准、发行认购情况以及发行费用等情况最终确定。

4、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期限为6年,分别假设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全部转股和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全部未转股。该转股完成时间仅为估计,最终以可转债持有人完成转股的实际时间为准。

5、假设本次可转债的转股价格为11.00元/股(即不低于公司董事会召开日前20交易日均价与前1日交易均价,且不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该转股价格仅为模拟测算价格,用于计算本次可转债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最终的初始转股价格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在发行前根据市场状况确定,并可能进行除权、除息调整或向下修正。

6、根据公司经营的实际情况及谨慎性原则,假设公司2021年度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对应的年度增长率为0%、15%、30%三种情形。该假设仅用于计算本次可转债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并不代表公司对2021年度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亦不构成公司盈利预测。

7、假设公司除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外,无其他可能产生的股权变动事宜。

8、不考虑募集资金未利用前产生的银行利息以及可转债利息费用的影响。

9、在预测公司发行后净资产时,未考虑除募集资金和净利润之外的其他因素对净资产的影响。

(二)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影响的具体分析

基于上述假设,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对比如下:

二、关于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特别风险提示

本次可转债发行完成后、转股前,公司需按照预先约定的票面利率对未转股的可转债支付利息。由于可转债票面利率一般较低,正常情况下公司对可转债发行募集资金运用带来的盈利增长会超过可转债需支付的债券利息,不会摊薄基本每股收益,极端情况下若公司对可转债发行募集资金运用带来的盈利增长无法覆盖可转债需支付的债券利息,则将使公司的税后利润面临下降的风险,将摊薄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即期回报。

投资者持有的可转债部分或全部转股后,公司股本总额将相应增加。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生效益也需要一定周期,如果公司营业收入及净利润没有立即实现同步增长,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可能导致每股收益指标、净资产收益率出现下降,公司短期内存在业绩被摊薄的风险。

另外,本次可转债设有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在该条款被触发时,公司可能申请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导致本次可转债转股而新增的股本总额增加,从而扩大本次可转债转股对公司原普通股股东的潜在摊薄作用。

三、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于“年产1500万平方米高强力节能环保输送带项目”,投资项目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以及公司所处行业发展趋势和未来发展规划。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产后,能够促使进一步增强公司的主营业务规模,改善产品的结构,提升公司技术水平和管理水平,为公司提升盈利能力和巩固市场份额起到积极的作用,并进一步优化公司的资产负债结构,增强公司的资金实力,提升公司产品的市场竞争力,有利于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和行业地位,符合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具体分析详见《浙江双箭橡胶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

公司主营业务是从事橡胶输送带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1500万平方米高强力节能环保输送带项目”紧密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展开,通过引进自动化生产设备,加强智能化和信息化的建设,符合国家有关产业政策及环保政策,有利于公司扩展输送带业务规模,提升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巩固公司的市场地位,增强公司的经营业绩,优化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五、公司从事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1、人员储备

公司自设立以来,一直将人才队伍视为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之一,目前已经形成了一套较为完善的人员引进、培养和激励体系,在输送带的研发、生产、管理和销售等各个环节均培养和积累了大量的专业人员。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增的人员将根据岗位性质和公司整体人力资源战略规划,通过内部培养、外部招聘等多种方式得以补充。公司各部门将按照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对所需各岗位、各工种的人员进行提前规划,使得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拥有充足的人力储备。同时,针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要的新技术和生产工艺,公司将加强相关人员的培训工作,确保相关人员能够在短时间内胜任。

2、技术储备

通过多年的发展,公司已经成为国内输送带行业的龙头企业。作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公司积累了大量的核心专利以及非专利技术,培养了一支规模较大、技术实力雄厚的研发团队。公司拥有6000平方米的省级企业研究院,2017年6月被认定为中国橡胶行业节能环保输送带技术中心。公司与浙江大学建有省级博士后工作站,并与青岛科技大学、太原科技大学、浙江理工大学、东北大学等大专院校开展“产学研”合作,是省级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目前,公司已获得国家重点科研项目1项,省级重点科技项目2项,省级新产品21项,共有授权发明及实用新型专利106项,主责起草国际、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32项(其中国际标准2项),标准涵盖:产品标准、标识标志标准、检验检测方法标准等。公司较强的研发技术水平和管理能力,为项目的顺利实施提供强有力的技术保障。

3、市场储备

经过三十多年的市场耕耘,公司积累了深厚的客户资源,客户群体多为下游行业领先企业或龙头企业,产品畅销全国,并远销五大洲,主要客户包括神华、宝钢、华电、宁波港、力拓、必和必拓等,公司主要客户保持稳定,产品销售情况良好。依托稳定的客户群体,公司拥有稳固的市场基础,为公司进一步开拓新市场及开发新客户奠定了坚实有力的保障。公司将依托现有产品树立的良好市场品牌形象,通过产品技术升级,积极开拓新市场及开发新客户。公司积累的大批优质稳定客户群体,为本项目的顺利进行提供了市场保障。

六、公司应对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采取的措施

为了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将采取多种措施保证此次募集资金有效使用、有效防范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提高对公司股东回报能力,具体措施包括:

(一)加强募集资金的管理,保证募集资金合理合法使用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确保募集资金的使用能够规范、安全、高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将存放于董事会决定的专户集中管理,保障募集资金用于指定的投资项目,配合监管银行和保荐机构对募集资金使用的检查和监督,以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合理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同时提高使用效率。

(二)加快募投项目投资进度,尽早实现预期效益

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公司主业,有利于公司实现业务的进一步拓展,增强公司抗风险能力,进一步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符合公司长期发展需求。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加快募投项目的建设,积极调配资源,在确保工程质量的情况下力争缩短项目建设期,争取募投项目早日竣工和达到预期效益。

(三)完善公司治理,加强内部控制管理

公司已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制定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公司未来将通过不断的运营实践,进一步提升公司经营和管理水平,不断完善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制度,强化投资决策程序,确保公司股东、董事能够充分行使权利并依法做出科学合理的决策,提高运营的效率和效果,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监事会能够独立有效地行使对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财务的监督权和检查权,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四)提高运营效率,提升公司业绩

公司将完善整体经营流程,加强对采购、生产、存货、销售、回款各环节、全流程的精细化管理,提高公司的日常运营效率。同时,公司将完善并强化投资决策程序,合理运用各种融资工具,控制资金成本,节省公司的财务费用等各项支出,降低公司运营成本,从而全面有效地提升经营业绩。

(五)完善利润分配政策,强化投资回报机制

公司制定的《公司章程》,对分红政策进行了明确规定,确保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得到保护。为进一步细化有关利润分配决策程序和分配政策条款,增强现金分红的透明度和可操作性,建立了健全有效的股东回报机制。公司将根据《公司章程》和相关决议的要求,严格执行现金分红政策并不断完善,努力提升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

七、相关主体作出的承诺

(一)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事宜作出如下承诺:

“1、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若公司后续推出股权激励政策,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7、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法律法规,对本人作出处罚或采取相关监管措施;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

为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沈耿亮先生对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事宜作出如下承诺:

“1、不越权干预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2、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3、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法律法规,对本人作出处罚或采取相关监管措施;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特此公告。

浙江双箭橡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一年二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381 证券简称:双箭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2

浙江双箭橡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的原因

2018年12月7日,财政部修订并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21号一租赁》(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根据财政部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修订,公司需对原采用的租赁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

2、变更的日期

按照财政部规定的时间,公司于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

3、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4、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修订并发布的新租赁准则,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主要内容

新租赁准则完善了租赁的定义,增加了租赁识别、分拆、合并等内容。取消承租人经营租赁和融资租赁的分类,要求对所有租赁(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改进承租人后续计量,增加选择权重估和租赁变更情形下的会计处理。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公司不存在需要追溯调整的租赁业务,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影响公司2020 年度股东权益、净利润等相关财务指标。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浙江双箭橡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一年二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381 证券简称:双箭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3

浙江双箭橡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办2020年度业绩网上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双箭橡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2021年3月5日(星期五)下午15:00-17:00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办2020年度业绩说明会。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方式参与互动交流:

参与方式一:在微信中搜索“双箭股份投资者关系”;

参与方式二:通过微信扫一扫以下二维码:

投资者依据提示,授权登入“双箭股份投资者关系”小程序,即可参与交流。

出席本次业绩说明会的人员:公司董事长沈耿亮先生、副董事长兼总经理沈会民先生、董事兼财务总监吴建琴女士、独立董事袁坚刚先生、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张梁铨先生。(如有特殊情况,参与人员会有调整)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浙江双箭橡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一年二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381 证券简称:双箭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4

浙江双箭橡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办投资者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了做好浙江双箭橡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更好地与投资者进行沟通交流,使广大投资者深入全面地了解公司情况,公司将于2021年3月22日举办投资者接待日活动。现将投资者接待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接待时间:2021年3月22日(星期一)上午 9:00-11:00。

二、接待地点:浙江省桐乡市洲泉镇永安北路1538号公司行政楼四楼会议室。

三、接待方式:现场接待。

四、参与接待人员:公司董事长沈耿亮先生、副董事长兼总经理沈会民先生、董事兼财务总监吴建琴女士和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张梁铨先生(如有特殊情况,参与人员可能作适当调整)。

五、预约方式:参加本次活动的投资者请于2021年3月19日下午5∶00前与公司证券与投资部联系,同时提供问题提纲,以便做好活动接待安排。

联系人:张梁铨、沈惠强

电话:0573-88539880

传真:0573-88539880

六、注意事项

1、参加活动的个人投资者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机构投资者携带机构相关证明文件及其复印件,公司将对上述证明性文件进行查验并存档,以备监管机构查阅。

2、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做好活动接待的登记及《承诺函》的签署。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浙江双箭橡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一年二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381 证券简称:双箭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5

浙江双箭橡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

情况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双箭橡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0年9月25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事项,详见2020年9月26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为推进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于2021年2月25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的议案》,对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进行了修订,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本次修订后的《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详见刊登于2021年2月27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双箭橡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一年二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381 证券简称:双箭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6

浙江双箭橡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浙江双箭橡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司定于2021年3月22日(星期一)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浙江双箭橡胶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3月22日下午14:00起

(2)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3月22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3月22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3月22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本次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1年3月16日(星期二)

7、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桐乡市洲泉镇永安北路1538号公司行政楼四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4、审议《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审议《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审议《关于公司2021年度非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

7、审议《关于公司2021年度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

8、审议《关于公司2021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9、审议《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

10、审议《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11、审议《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2、审议《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13、审议《关于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13.1 发行证券的种类

13.2 发行规模

13.3 债券期限

13.4 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

13.5 债券利率

13.6 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13.7 转股期限

13.8 转股价格的确定

13.9 转股价格的调整及计算方式

13.10 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13.11 转股股数确定方式

13.12 赎回条款

13.13 回售条款

13.14 转股年度有关股利的归属

13.15 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13.16 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13.17 债券持有人会议相关事项

13.18 本次募集资金用途

13.19 担保事项

13.20 募集资金存管

13.21 本次发行方案的有效期

14、审议《关于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15、审议《关于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16、审议《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17、审议《关于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议案》;

18、审议《关于制定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议案》;

19、审议《关于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20、审议《未来三年(2021年~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

21、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已向董事会提交了《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作述职报告。

根据《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范运作指引》的要求,上述第12、13、14、15、17、18、21项议案为特别表决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第13项议案为逐项表决议案,需逐项表决。

上述第6、7、8项议案需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上述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与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时同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9月26日、2021年2月27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件、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的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股东为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的,拟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在办理登记手续时,除须提交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交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浙江双箭橡胶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参会登记表》(附件三),连同登记资料,于2021年3月21日17:00前送达公司证券与投资部。信函邮寄地址:浙江省桐乡市振兴东路43号商会大厦B座15楼,邮编:314500(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信函或传真方式以2021年3月21日17:00前到达本公司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

2、现场会议登记时间:2021年3月17日至2021年3月21日之间工作日上午8:30一11:30,下午13:00一17:00;

3、登记地点:浙江省桐乡市振兴东路43号商会大厦B座15楼。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请参见附件一。

六、其它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地址:浙江省桐乡市振兴东路43号商会大厦B座15楼

邮政编码:314500

联系人:张梁铨、沈惠强

联系电话:0573-88539880

传真:0573-88539880

电子邮箱:allen00537@163.com,shenhui0316@163.com

2、出席会议者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3、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召开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签到入场。

七、备查文件

1、《浙江双箭橡胶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浙江双箭橡胶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双箭橡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一年二月二十七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381;投票简称:双箭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公司本次股东大会设置总议案。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3月22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3月22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1年3月22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浙江双箭橡胶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 先生/女士(以下简称“受托人”)代表本公司(本人/本单位)出席浙江双箭橡胶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公司(本人/本单位)没有明确投票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公司(本人/本单位)承担。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日止。

本公司(本人/本单位)对该次股东大会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特别说明:

1、对所有提案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或“弃权”下面的方框中画“√”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两项以上的指示。如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两项以上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委托人为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的,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股东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三:

浙江双箭橡胶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参会登记表

截至2021年3月16日,本人/本单位持有浙江双箭橡胶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拟参加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