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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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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2-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13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预计公司2021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按照市场价格定价,预计公司对部分关联方2021年度关联交易额度为245万元,分别为材料采购25万元,仓储物流费用220万元。监事会认为,公司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是正常生产经营业务,系公司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开展,遵循了市场公允价格作为定价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且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监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内部审计制度〉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内部控制评价管理制度〉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1年2月27日

证券代码:688021 证券简称:奥福环保 公告编号:2021-008

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福环保”、“本公司”或“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上证公字[2013]13号)的规定,编制了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1884号文核准,本公司于2019年10月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000.00万股,每股发行价为26.17元,应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2,340.00万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发行费用6,627.92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为45,712.08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19年10月到位。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会验字[2019]7830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本年度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年末余额

2020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

(1)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8,147.68万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4,546.72万元。

(2)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取得投资收益62.37万元,收到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252.38万元,支付募集资金专户结算手续费2.22万元。

综上,截至2020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累计使用的金额为14,546.72万元,尚未使用的金额为31,165.36万元,募集资金专户的资金余额为14,516.77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2019年10月31日,公司与齐鲁银行临邑支行和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信证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齐鲁银行临邑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86617004101421000272、86617004101421000265、86617004101421000258)。公司与子公司重庆奥福精细陶瓷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荣昌支行(以下简称“农行荣昌支行”)和安信证券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在农行荣昌支行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170101040020562、170101040020570)。三方(或四方)监管协议与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或四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三、2020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14,546.72万元,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2020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公司于2020年2月24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8,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有效,并认为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转,也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并且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注:截至本专项报告公告日,公司购买的齐鲁银行对公结构性存款已赎回,且已返还至相关募集资金账户。

截至2020年12月31日,购买理财产品余额15,000.00万元 。

3、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于2020年4月1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3,000万元(含3,000万)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单次补充流动资金时间不得超过12个月,以满足公司后续发展的实际需求。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尚未偿还余额1,980.00万元。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

1.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情况。

2.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0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2020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规范,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八、上网披露的公告附件

(一)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

(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2月27日

证券代码:688021 证券简称:奥福环保 公告编号:2021-009

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

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2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该议案尚需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及子公司拟向各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0.05亿元(壹拾亿零伍佰万元)的授信额度,用于办理包括但不限于贷款、承兑汇票、信用证、押汇、保函等综合业务。授权有效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董事会召开之日止,该额度可循环使用。向各相关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具体情况如下:

1、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邑支行申请最高额不超过1,500万元的授信额度;

2、向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邑支行申请最高额不超过12,000万元的授信额度;

3、向德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邑支行申请最高额不超过2,000万元的授信额度;

4、向山东临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最高额不超过5,000万元的授信额度;

5、向蚌埠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最高额不超过1,000万元的授信额度;

6、向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州临邑支行申请最高额不超过3,000万元的授信额度;

7、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州分行申请最高额不超过1,000万元的授信额度;

8、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最高额不超过30,000万元的授信额度;

9、向山东重工财务有限公司申请最高额不超过1,000万元的授信额度;

10、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最高额不超过8,000万元的授信额度;

11、向邮政储蓄银行临邑支行申请最高额不超过1,500万元的授信额度;

12、向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州分行申请最高额不超过3,500万元的授信额度;

13、向兴业银行济南高新支行申请最高额不超过15,000万元的授信额度;

14、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最高额不超过14,000万元的授信额度;

15、向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最高额不超过2,000万元的授信额度;

综合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含子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综合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含子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授信额度内办理具体事宜,并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相关协议和文件。

特此公告。

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2月27日

证券代码:688021 证券简称:奥福环保 公告编号:2021-010

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2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8,000 万元(含8,000万)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单次补充流动资金时间不得超过12个月,公司将随时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 [2019] 1884号)核准,公司于2019年10月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发售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股)2,000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6.17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2,34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6,627.92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5,712.08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19年10月到位。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会验字[2019]7830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附表1:2020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三、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1年2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金额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四、专项意见说明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解决公司暂时的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提升公司经营效益,符合股东和广大投资者利益。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金额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2、监事会意见

本次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金额不超过人民8,0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五、上网公告附件

1、《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2月27日

证券代码:688021 证券简称:奥福环保 公告编号:2021-011

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被担保人均为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具体为:德州奥深节能环保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州奥深”)、蚌埠奥美精密制造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蚌埠奥美”)、重庆奥福精细陶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奥福”)、安徽奥福精细陶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奥福”)。

● 本次担保金额:公司预计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56,000万元,担保类型为融资类担保。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子公司已实际发生的担保余额为4,000万元。

● 被担保人未提供反担保,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形。

● 本次担保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21年2月25日,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奥福环保”)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为经营需要,同意德州奥深向银行申请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贷款,并由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同意蚌埠奥美向银行申请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贷款,并由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同意重庆奥福向银行申请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19,000万元贷款,并由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同意安徽奥福向银行申请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贷款,并由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德州奥深基本情况

名称:德州奥深节能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2年02月29日

注册地点:临邑县高新区花园大道东首

法定代表人:潘吉庆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环保设备的设计、制造、销售和安装;高、低压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及直流设备的设计、制造、销售、安装;机电设备安装;特种作业(结构补强);环保节能技术推广及技术进出口;销售其他机械设备、建筑材料、五金交电、电子产品;以上产品的货物进出口业务;环保工程设计、工业窑炉设计及安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德州奥深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2、重庆奥福基本情况

名称:重庆奥福精细陶瓷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4年04月22日

注册地点:重庆市荣昌区广富工业园区

法定代表人:孟宪平

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制造、销售:蜂窝陶瓷、蜂窝陶瓷载体、精密陶瓷、填料;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及技术的进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以上经营范围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重庆奥福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3、安徽奥福

名称:安徽奥福精细陶瓷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0年12月10日

注册地点:安徽省蚌埠市经济开发区淮光嘉苑商业1#楼12号

法定代表人:潘吉庆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蜂窝陶瓷、精密陶瓷制造、销售;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及技术进出口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安徽奥福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4、蚌埠奥美

名称:蚌埠奥美精密制造技术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9年11月25日

注册地点:安徽省蚌埠市微电子科技园内

法定代表人:江涛

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精密制造技术研发;模具制造、加工;货物及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技术进出口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蚌埠奥美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5、德州奥深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6、重庆奥福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7、安徽奥福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8、蚌埠奥美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目前尚未签订相关担保协议,上述计划担保总额仅为公司拟提供的担保额度,具体担保金额尚需银行或相关金融机构审核同意,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四、担保的原因及必要性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其融资需求,德州奥深、蚌埠奥美、重庆奥福、安徽奥福资产信用状况良好,担保风险可控,为其担保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核后认为:本次公司为全资子公司申请流动资金贷款提供担保事项是在综合考虑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而做出,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整体发展战略。被担保人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资产信用状况良好,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公司为全资子公司申请流动资金贷款提供担保事项是为满足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整体发展战略。被担保人均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担保风险可控。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本次公司为全资子公司申请流动资金贷款提供担保事项。

六、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4000万元(不含本次担保),占本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4.36%,担保对象均为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本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七、上网公告附件

1、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2月27日

证券代码:688021 证券简称:奥福环保 公告编号:2021-012

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于2021年2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三届董事会成员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第三届董事会及候选人情况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共九人,由六名非独立董事和三名独立董事组成,任期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核通过,董事会同意提名潘吉庆先生、于发明先生、王建忠先生、刘洪月先生、倪寿才先生、武雄晖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李俊华先生、安广实先生、范永明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相关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上述三位独立董事候选人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中安广实为会计专业人士。

独立董事对上述提名的董事会候选人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候选人具有履行董事职责的任职条件及工作经验;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证券法》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禁止的情形。公司董事候选人的提名、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二、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选举方式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及独立董事均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董事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三、其他说明

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中,独立董事候选人比例未低于董事总数的三分之一。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仍将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继续履行董事义务和职责。

公司对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2月27日

附件: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1. 潘吉庆先生简历如下:1969年出生,西北轻工学院陶瓷专业大本学历,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92年7月至2001年6月在国家建材局蚌埠玻璃设计院任职,2001年7月至2002年2月筹备设立创导科技,2002年3月至2016年11月历任创导科技董事、董事长、总经理,2004年7月至2014年9月任北京英泰世纪环境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06年5月至 2018年1月历任奥德维纳监事、执行董事,2007年7月至2018年1月任北京富尔维纳环保节能技术有限公司监事,2014年4月至 2016年9月任重庆奥福经理,2014年4月至今任重庆奥福董事长,2014年7月至今任德州奥深执行董事,2017年1月至今任上海运百董事,2020年7月至今任江西奥福董事,2020年12月至今任安徽奥福执行董事,2009年7月 至2011年11月任奥福有限执行董事兼经理,2011年11月至2015年3月任奥福有限董事长、总经理,2019年10月至今任稀土催化创新研究院(东营)有限公司董事,2019年11月至今任蚌埠奥美董事,2015年3月至今任奥福环保董事长、总经理。

2. 于发明先生简历如下:1961年出生,武汉工业大学无机非金属材料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82年9月至1983年7月任天津建筑材料工业学校教师,1986年7月至1997年10月任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院研究员,1997年10月至1998年3月任北京蓝涛(LANSTEL)中心常务副总经理,1998年3月至2005年11月任北京创导工业陶瓷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2005年12月至今任北京创导世纪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2009年7月至今任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3. 王建忠先生简历如下:1970年出生,武汉工业大学自动控制专业大本学历,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94年8月至2000年1月任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院员工,2000年1月至今历任北京创导工业陶瓷有限公司生产部经理、销售部经理、总经理助理、董事长,2015年11月至2020年4月任天津创导热材料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05年12月至今任北京创导世纪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9年7月至2011年11月任奥福有限监事, 2011年11月至2015年3月任奥福有限董事,2015年3月至今任奥福环保董事。

4. 刘洪月先生简历如下:1966年出生,北京工业大学无机材料专业大本学历,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90年9月1994年10月任北京大华陶瓷厂技术员,1994年11月至2001年10月任北京大华陶瓷厂车间主任,2001年11月至今任北京创导奥福精细陶瓷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2009年7月至今任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5. 倪寿才先生简历如下:1971年出生,武汉工业大学材料工程专业大本学历,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93年7月至2001年1月任国家建材局蚌埠玻璃工业设计研究院工程师,2001年2月至2003年3月在杭州蓝天安全玻璃有限公司任职,2003年4月至2004年4月在哈尔滨市银峰玻璃制造有限公司任职,2004年5月至2005年7月在北京中旭玻璃机械技术公司任职,2005年8月至2011年4月任北京新致勤玻璃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2011年5月至2018年1月任奥德维纳总经理,2012年2月至2014年7月任德州奥深执行董事,2012年2月至2020年5月任德州奥深总经理,2014年7月至2015年3月任奥福有限监事、副总经理,2015年3月至今任奥福环保董事、副总经理,2017年3月至今任北京奥深执行董事、经理。

6. 武雄晖先生简历如下:1976年出生,男,东南大学自动化专业本科学历,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99年7月至2006年8月历任昆明新高原科技有限公司技术员、部门经理,2006年9月至2014年9月任昆明禾瑞科技有限公司总工程师、副总经理,2007年7月至2018年1月任北京富尔维纳环保节能技术有限公司经理,2008年11月至2010年5月任贵阳高新博昌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3年1月至2015年3月任云南本华科技有限公司监事,2014年9月至今历任奥福有限、奥福环保总经理助理、德州奥深副总经理,2016年4月至今历任奥福环保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2019年11月至今任蚌埠奥美董事,2020年7月至今任江西奥福董事。

7. 李俊华先生简历如下:1970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工学博士、环境工程博士后,现任清华大学环境学院教授。1992年7月至1996年8月,任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实习研究员;2001年7月至2003年11月任清华大学博士后;2003年12月至2007年12月,任清华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系副教授;2008年4月至2009年6月,任美国密歇根大学访问学者;2007年12月至今,任清华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系教授。现任烟气多污染物控制技术与装备国家工程实验室主任;2017年2月至今任中节能环保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8年5月至今任浙江德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8.安广实先生简历如下:1962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研究生学历、教授、中国注册会计师。曾任安徽财经大学会计学院讲师、副教授;现任安徽财经大学会计学院教授、硕士生导师、中国内部审计协会理事、安徽省内部审计师协会理事、安徽省内部审计学会副会长兼秘书长,安徽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凯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9. 范永明先生简历如下:1967年生,本科学历。2000年到2008年,任江苏太湖律师事务所律师。2008年至今,为江苏英特东华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合伙人。曾任无锡新区管委会、无锡市滨湖区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先后担任中电集团58所,中航工业614所、无锡地铁集团等近二十家企事业单位的常年法律顾问。曾任长电科技(600584),华宏科技(002645)独立董事,现任启迪设计(300500),优彩资源(002998)独立董事,耐思科技(IPO中)独立董事。具有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资格,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资格,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

证券代码:688021 证券简称:奥福环保 公告编号:2021-013

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于2021年2月25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监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第三届监事会及候选人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非职工代表监事2名,职工代表监事1名。公司监事会同意提名张旭光先生、闫鹏鹏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上述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二、第三届监事会监事选举方式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上述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方式表决。上述两位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经股东大会选举通过后,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一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三、其他说明

为确保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前述事项前,第二届监事仍将依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认真履行监事职责。

公司向第二届监事会各位监事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地感谢。特此公告。

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1年2月27日

附件: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张旭光:1975年出生,男,高中学历,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95年8月至2000年1月任北京首钢轧辊厂职工,2000年2月至2002年5月任北京旭明制衣厂车间主任,2002 年8月至2011年3月在创导科技任职,2011年4月至今历任奥福有限、奥福环保采购部经理、物流部经理、生产部经理,2018年6月至今任奥福环保监事会主席。

闫鹏鹏:1990 年出生,男,莱芜职业技术学院环境艺术设计大专学历,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2011年4月至2012年1月任山东汇丰石化集团有限公司预算员,2012 年2月至2016年5月历任奥福有限、奥福环保行政部职员,2016年5月至今任奥福环保经营规划部主管,2017年9月至今任奥福环保监事。

证券代码:688021 证券简称:奥福环保 公告编号:2021-014

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2元(含税)。公司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

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

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0年度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80,020,844.70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92,913,900.92元。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司2020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2元(含税)。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77,283,584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4,730,746.88元(含税)。2020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本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0.91%。如在本议案通过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1年2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是从公司实际情况出发,基于对2020年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2021年经营业务需要做出的客观判断,能够兼顾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和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符合公司长远发展需要和包括中小股东在内的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利润分配预案的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1年2月25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情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

素,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现金流产生不利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

期发展。

公司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