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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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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1-02-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699 证券简称:均胜电子 公告编号:临2021-006

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均胜电子”)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1年2月25日在浙江宁波以现场结合通讯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1年2月23日以电话、邮件或专人送达等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9名。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剑峰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与《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投票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控股子公司宁波均联智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对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均胜电子关于调整控股子公司宁波均联智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对象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05)。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2月27日

证券代码:600699 证券简称:均胜电子 公告编号:临2021-007

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均胜电子”)第十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1年2月25日在浙江宁波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1年2月23日以电话或专人送达方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周兴宥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与《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以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控股子公司宁波均联智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对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均胜电子关于调整控股子公司宁波均联智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对象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05)。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2月27日

证券代码:600699 证券简称:均胜电子 公告编号:临2021-005

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控股子公司宁波均联智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权激励对象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均胜电子”)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宁波均联智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均联智行”)管理团队对均联智行增资暨关联交易的相关议案。详情请参见公司于2020年12月24日披露的《均胜电子关于关联方对控股子公司宁波均联智行科技有限公司增资暨实施股权激励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63)。

拟参与均联智行本次股权激励的部分外籍员工受所在国当地税负较高、参与股权激励需额外承担一定费用以及流程较复杂等因素影响,自愿放弃参与本次股权激励,相关激励股份涉及金额合计人民币654.24万元,占均联智行的股比约0.5548%。

现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与均联智行《公司章程》中对于股权激励对象的相关规定以及为均联智行实现快速发展发挥重要作用等实际情况,均联智行拟将上述激励股份的授予对象调整为公司董事长兼总裁、均联智行董事王剑峰先生,授予价格保持不变。调整后,王剑峰先生将通过宁波均行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均联智行约0.5548%股权。王剑峰先生自均联智行2016年设立以来先后担任均联智行董事长、总经理及董事职务,负责引领均联智行的战略方向与规划,明确技术及业务创新的发展方向,同时结合其在国际企业经营管理、整合以及“内生+外延式发展”方面的丰富经验和行业资源,为均联智行经营决策及重大经营管理事项提供极大帮助,在均联智行实现未来快速发展的进程中将继续发挥重要作用。因此,本次股权激励调整涉及的授予数量与王剑峰先生所任职务、岗位重要性相匹配。

本次均联智行股权激励对象调整后,公司董事长兼总裁、均联智行董事王剑峰先生将参与本次交易,因此构成关联交易。由于上述关联交易的金额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或与不同关联人之间交易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关系介绍

公司控股子公司均联智行股权激励的方案为公司、均联智行中高层管理人员通过宁波均嬴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宁波均行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对均联智行进行增资,本次股权激励对象调整后,公司董事长兼总裁、均联智行董事王剑峰先生将参与本次交易,因此构成关联交易。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1、宁波均嬴和宁波均行主要由均联智行的国内外管理团队组成,是专为本次交易而设立的合伙企业,其成立至今无实际开展业务,没有相关财务数据。

2、关联方与上市公司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它关系。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被增资标的基本情况

(二)权属状况说明

本次被增资公司均联智行产权清晰,不存在任何限制增资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以及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三)被增资标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注:上表中均联智行2019年度模拟汇总数据已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0年三季度相关数据未经审计。

四、关联交易价格确定的一般原则和方法

本次交易方案调整仅对均联智行部分股权激励对象进行了调整,关联交易的定价在本次方案调整前后未发生变化。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在控股子公司层面实施股权激励,有利于充分调动与发挥管理团队的积极性和创新性,建立股东与管理层之间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机制,推进均联智行业务的快速发展,为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创造更多价值。同时增资的资金又有助于均联智行在自动驾驶、5G-V2X、车载信息系统和汽车数据服务等领域的进一步发展,符合公司的整体产业发展战略,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股权激励对象的调整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助于进一步发挥均联智行管理团队的能动性,不会导致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更。

六、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公司于2021年2月25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审议并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调整控股子公司宁波均联智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对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董事兼总裁王剑峰先生回避了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本次股权激励对象调整暨关联交易的金额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声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认真审阅了董事会提供的关于调整公司控股子公司均联智行股权激励对象暨关联交易的有关资料,认为:

1)本次交易方案调整仅对均联智行部分股权激励对象进行了调整,关联交易的定价在本次方案调整前后未发生变化。上述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合理,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本次交易方案调整有助于激励均联智行管理团队推进智能车联事业部业务的快速发展,为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创造更多价值,符合公司的整体发展规划。

3)我们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1)本次股权激励对象调整暨关联交易的金额为人民币654.24万元,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属于董事会决策权限,因此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会议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本次交易方案调整有助于进一步调动与发挥公司智能车联事业部管理团队的积极性和创新性,增资的资金有助于公司智能车联事业部全球业务的发展,符合公司的整体产业发展战略,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关联交易定价方式和价格合理、公平、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3)我们同意本次调整均联智行股权激励对象暨关联交易的事项。

3、公司于2021年2月25日召开了第十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并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调整控股子公司宁波均联智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对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特此公告。

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