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4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1年

4月7日

查看其他日期

湖南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第3次监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2021-04-0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548 证券简称:湖南投资 公告编号:2021-022

湖南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第3次监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湖南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度第3次监事会会议通知于2021年3月26日以书面方式发出。

2.本次监事会会议于2021年4月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

3.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出席监事人数为3人,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人数3人。

4.本次监事会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张彬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

5.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议题:《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续签〈租赁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此议案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续签〈租赁合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1-023]。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续签〈租赁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意见如下:

监事会审核相关资料后认为:本次关联交易为日常生产经营过程中必要发生的、公允的关联交易,其目的是为了保证公司正常开展生产经营活动,有利于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相关关联交易定价依据国家及地方政府规定、行业标准或市场价格确定,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利益,对公司独立性无影响,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

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此事项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表决程序合法,不存在向关联人输送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被关联方挪用资金等侵占公司利益的问题,不存在关联交易违规的情形。

三、备查文件

《公司2021年度第3次监事会会议决议》

湖南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4月7日

证券代码:000548 证券简称:湖南投资 公告编号:2021-021

湖南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第4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湖南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度第4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21年3月26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

2.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21年4月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

3.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的董事人数为9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人数9人。

4.本次董事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刘林平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5.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续签〈租赁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此议案获得通过。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公司董事刘林平、裴建科、李铭均在环路集团任职,作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该议案。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予以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该项关联交易。该关联交易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即可实施,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批。

《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续签〈租赁合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1-023]详见同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相关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独立意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

2.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湖南君逸山水大酒店升级改造工程项目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此议案获得通过。

《公司关于湖南君逸山水大酒店升级改造工程项目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1-024]详见同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三、备查文件

1.《公司2021年度第4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2.《公司2021年度第3次监事会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21年度第4次董事会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21年度第4次董事会会议相关事项的意见》;

5.《租赁合同》;

6.《上市公司关联交易情况概述表》。

湖南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7日

证券代码:000548 证券简称:湖南投资 公告编号:2021-024

湖南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湖南君逸山水大酒店

升级改造工程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1.基本情况

湖南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南君逸山水大酒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君逸山水公司”)经营的湖南君逸山水大酒店(以下简称“酒店”)从2005年开业,至今已有16年,期间没有进行过整体的装修改造,设备设施陈旧,按照行业标准已超负荷超期限运营多年,存在一定安全隐患;装饰风格与配套设施已跟不上市场变化,亦无法满足顾客的需求。为实现转型发展,君逸山水公司拟启动酒店升级改造项目打造智慧型酒店,以提升酒店整体的经营收益和市场竞争力,本次升级改造总面积22500平方米,投资总金额为3,995万元。

2.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1年4月6日召开的公司2021年度第4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湖南君逸山水大酒店升级改造工程项目的议案》(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本次升级改造项目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4.独立董事就《公司关于湖南君逸山水大酒店升级改造工程项目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21年度第4次董事会会议相关事项的意见》刊载于同日的巨潮资讯网。

二、投资主体介绍

1.公司名称:湖南君逸山水大酒店有限公司

2.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3.法定代表人:熊正

4.经营范围:住宿、餐饮服务、二次供水、场地租赁、烟草制品、纺织品及针织品的零售。

5.注册地点:长沙市芙蓉区晚报大道150号

6.注册资本:200万元

7.经营期限:2006年06月06日至2056年06月05日

8.与公司关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湖南君逸山水大酒店升级改造工程项目

2.项目位置:长沙市晚报大道150号大楼1栋

3.项目主要内容:

工程总建筑面积22500平方米,项目对酒店大楼进行重新装修改造,对家具、电器设施、机电设备进行更换。主要内容包括拆除工程、砌筑工程、精装修工程、钢结构工程、屋面及室内防水工程、室内外给排水工程、路面工程、家具工程、机电安装工程(含消防、暖通、弱电)等。

4.施工周期:8个月

5.投资总额:3,995万元

6.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及银行贷款等

7.投资进度:根据项目建设进度按需投入

8.项目可行性评估:能有效提升君逸山水酒店品质和经济效益。

四、本次投资的目的、投资存在的风险及对公司的影响

1.目的:实现酒店转型,更加注重品牌管理运营,打造智慧型酒店,提高“君逸”品牌市场竞争力,推动公司酒店业务稳定可持续发展。

2.存在的风险:

(1)政策风险及防范

项目的建设将严格遵照相关法规,保护环境、合理开发利用资源,从而有效地规避政策影响。

(2)工程管理风险及防范

项目建设涉及多方面专项工程,项目工程量较大,工程建设工期紧,容易产生碰撞而影响工程质量,项目将严格执行国家质量控制标准进行实时监控,对各项工作进行目标管理;严格控制施工期,确保项目按期完工。

(3)市场风险及防范

市场上存在继续出现同类型酒店的可能,君逸山水公司已经在前期开展了市场调研,并根据市场的需求状况,结合自身的特点,采用灵活的市场策略,规避市场风险。

3.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酒店经营板块是公司的主营业务之一,本次投资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及经营发展的需要;本次投资有利于提升君逸山水酒店的市场竞争力和提高资产运营效率,增强公司可持续发展动力;本次投资不会对公司当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本次投资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及经营发展的需要;有利于提高市场竞争力,增加资产价值和提高资产运营效率,增强公司可持续发展动力;本次投资事项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次审议《公司关于湖南君逸山水大酒店升级改造工程项目的议案》其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构成关联交易。我们同意该事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投资事项在董事会权限范围之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其他

公司授权君逸山水公司签署“酒店升级改造工程项目”总投资预算额度内的相关合同。

七、备查文件

1.《公司2021年度第4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2.《上市公司交易情况概述表》;

3.《君逸山水升级改造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湖南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7日

证券代码:000548 证券简称:湖南投资 公告编号:2021-023

湖南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续签《租赁合同》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湖南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湖南君逸山水大酒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君逸山水”)根据酒店经营需要,与公司控股股东长沙环路建设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环路集团”)拟续签《租赁合同》,租赁环路集团所拥有的位于长沙市晚报大道150号大楼1栋大楼(以下简称“大楼”)作为酒店经营,租赁期限为10年,租金标准为630万元人民币/年(含税),每5年租金在上年基础上递增1%即636.3万元人民币/年(含税),10年租金合计为人民币6,331.5万元(含税)。

公司2021年度第4次董事会会议于2021年4月6日召开,会议以 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续签〈租赁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刘林平、裴建科、李铭对本议案回避了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预计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53%,在公司董事会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关联交易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环路集团基本情况:

①法定代表人:刘林平

②注册资本:53,699万元

③成立日期:1997年11月12日

④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1007072028022

⑤主营业务:环线公路建设、维护、收费及经营管理,建材销售(不含前置审批和许可项目,涉及行政许可经营的凭许可证经营)。

⑥住所:长沙市天心区芙蓉中路508号之三君逸康年大酒店9楼

⑦主要办公地点:长沙市芙蓉区五一大道447号湖南投资大厦22楼

⑧主要股东:长沙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环路集团100%的股权

⑨实际控制人:长沙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⑩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单位:万元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环路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该关联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一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环路集团依法存续并正常经营,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以往与公司的交易均能正常执行及结算,未发现造成坏账的风险。

4.通过登陆信用中国网站、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公开信息查询平台查询,未发现环路集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标的物:位于长沙市晚报大道150号大楼1栋,建筑面积为22500平方米

2.类别:固定资产

3.权属:标的物所有人为环路集团

交易标的已抵押,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租赁期内公司拥有交易标的物的使用权。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交易的价格是在参照标的房屋所在地及周边地区的楼宇出租价格的基础上,遵循市场化原则及公允性原则,经双方平等协商确定。

五、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长沙环路建设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湖南君逸山水大酒店有限公司

1.乙方租用甲方位于晚报大道150号1栋大楼,建筑面积为22500平方米,整体租赁作为酒店经营。

2.租赁期限为10年,从2022年1月1日起至2031年12月31日止。

3.租金标准:630万元人民币/年(含税),每5年租金在上年基础上递增1%即636.3万元人民币/年(含税)。

4.租金支付:租金按季度支付,前5年每季支付157.5万元人民币(含税),后五年每季支付159.075万元人民币(含税),每季末28日前预付下季度租金。

5.本合同经双方签订后于2022年1月1日起生效,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任何一方不得单方变更或终止,如一方违约,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违约方承担。

6.有关本合同甲、乙双方发生争议时,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时,可向标的物所在地仲裁机关申请裁决。

六、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目的:

君逸山水大酒店于2005年开始营业,营业场所一直为前述承租大楼。酒店地处长沙市区繁华地段,经过多年经营,君逸山水大酒店已成为长沙本地知名四星级酒店。为改善酒店运营环境,着力维护酒店品牌形象,提升酒店盈利能力,保证酒店的可持续经营,公司需要继续租赁大楼为君逸山水大酒店的经营场所。

2.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2020年,公司控股股东一一环路集团为配合长沙市盘活“三资”工作,受让了原为长沙市资源和规划局所拥有的长沙市晚报大道150号大楼1栋,酒店经营场所出租方相应变更为环路集团。君逸山水向关联方租赁房产系正常的商业行为,是客观形成的,在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中,具体必要性和连续性,对公司的独立性不会产生影响。上述关联交易是在公平合理、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进行的,不存在向关联方输送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次关联交易不对本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七、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2021年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环路集团(包含受同一主体控制或相互存在控制关系的其他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的总金额约为53.72万元。

注:经2021年1月7日召开的公司2021年度第1次董事会会议批准的《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1,400万元。

八、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

为保证君逸山水大酒店的持续经营,君逸山水需与公司控股股东一一环路集团续签《租赁合同》,存在交易的必要性。本次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及上市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上述关联事项提交给公司2021年度第4次董事会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在提交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前,已获独立董事事前认可;董事会会议在审议此项关联交易的议案时,关联董事刘林平先生、裴建科先生、李铭先生回避了表决,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市场化原则及公允性原则,经双方平等协商确定,关联交易定价客观、公允、合理;该关联交易事项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续签〈租赁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九、备查文件

1.《公司2021年度第4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2.《公司2021年度第3次监事会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21年度第4次董事会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21年度第4次董事会会议相关事项的意见》;

5.《租赁合同》;

6.《上市公司关联交易情况概述表》。

特此公告

湖南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