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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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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蔚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2021-04-0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739 证券简称:蔚蓝生物 公告编号:2021-019

青岛蔚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青岛蔚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1年4月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和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4月2日以邮件形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6人,实际出席6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黄炳亮先生主持。会议召集召开程序及审议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青岛蔚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青岛蔚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1)。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票:6票,赞成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审议并通过《关于调整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青岛蔚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2)。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票:6票,赞成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3、审议并通过《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21年4月23日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时间、地点及会议议题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的公告。

表决票:6票,赞成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青岛蔚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8日

证券代码:603739 证券简称:蔚蓝生物 公告编号:2021-020

青岛蔚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青岛蔚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1年4月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和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4月2日以邮件形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3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原妤女士主持。会议召集召开程序及审议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青岛蔚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并通过《关于调整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青岛蔚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2)。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票:3票,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青岛蔚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4月8日

证券代码:603739 证券简称:蔚蓝生物 公告编号:2021-021

青岛蔚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青岛蔚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现拟对原《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

除以上修订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本次变更相关的工商登记及相关事宜。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请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青岛蔚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8日

证券代码:603739 证券简称:蔚蓝生物 公告编号:2021-022

青岛蔚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金额:青岛蔚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拟将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理财的额度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55,000万元。

● 委托理财投资类型:保本型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

● 委托理财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

● 履行的审议程序:2021年4月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该事项。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2021年2月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建设和正常经营业务的前提下,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2月4日披露的《青岛蔚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3)。

为更有效地利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本公司于2021年4月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同意本公司将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55,000万元,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除上述调整外,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确定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的其他内容保持不变,包括但不限于循环滚动使用方式、投资品种、实施方式等。

一、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主营业务发展,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资金效益,更好地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资金来源及相关情况:

1.委托理财资金来源为公司闲置募集资金

2.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情况及实际使用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1961号文核准,青岛蔚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由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866.7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0.19元,共计募集资金394,016,73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47,440,291.00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由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验,并由其出具了《验资报告》(瑞华验字[2019]37110002号)。

截至2021年3月31日,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及实际使用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青岛蔚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787号)文核准,青岛蔚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可非公开发行不超过25,393,600股新股。公司本次实际非公开发行股票25,393,6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9.69元,共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99,999,984.00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人民币4,045,283.04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495,954,700.96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验资报告》(致同验字(2021)第371C000163号)。

截至2021年4月7日,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二)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公司购买标的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风险可控。

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购买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的审批和执行程序,确保现金管理事宜的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确保资金安全。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二、本次调整后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计划

(一)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为控制风险,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适当购买满足保本要求、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不用于证券投资,不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以及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高风险理财产品。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高安全性、高流动性的低风险理财产品投资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和日常经营产生不良影响。

(二)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满足保本要求、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上述额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决议有效期内公司可根据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期限在可用资金额度内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等相关事宜,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四)风险控制分析

公司购买标的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风险可控。

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购买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的审批和执行程序,确保现金管理事宜的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确保资金安全。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公司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状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通过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合理的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公司委托理财支付总额55,000万元,占最近一期期末货币资金的362.07%,不会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造成较大影响。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公司委托理财本金计入资产负债表中交易性金融资产,利息收益计入利润表中投资收益(具体以审计结果为准)。

四、风险提示

尽管本次理财产品属于保本型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调整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事宜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及需要,有利于兼顾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和本公司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的提高,获取良好的资金回报,符合股东的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

综上所述,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公司将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调整为不超过55,000万元,用于适时投资满足保本要求、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

(二)监事会意见

2021年4月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在符合相关规定及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的前提下,公司调整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可以增加募集资金现金收益,有利于公司和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上述事项也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的法律规定。

综上所述,监事会同意公司将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55,000万元。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

1、募集资金有关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有关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监事会已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

2、募集资金有关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本次调整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承诺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要求。

本保荐机构同意公司将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55,000万元。

六、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单位:万元

七、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青岛蔚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调整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青岛蔚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8日

证券代码:603739 证券简称:蔚蓝生物 公告编号:2021-023

青岛蔚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青岛蔚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787号)核准,青岛蔚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可非公开发行不超过25,393,600股新股。公司本次实际非公开发行股票25,393,6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9.69元,共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99,999,984.00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人民币4,045,283.04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95,954,700.96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验资报告》(致同验字(2021)第371C000163号)。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签订情况及募集资金专户开立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青岛蔚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2021年4月7日,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四方支行(以下简称“农业银行青岛四方支行”)及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证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高科技工业园支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青岛高科园支行”)及中泰证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上《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截至2021年4月7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开立及存储情况如下: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与农业银行青岛四方支行及中泰证券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协议中“甲方”指公司,“乙方”指农业银行青岛四方支行,“丙方”指中泰证券。

为规范甲方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甲、乙、丙三方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已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账号为38070101040052723,截至2021年4月7日,专户余额为100,000,000元。该专户仅用于甲方补充流动资金等募集资金投向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2、甲乙双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

3、丙方作为甲方的保荐人,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其他工作人员对甲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丙方承诺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及甲方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甲方募集资金管理事项履行保荐职责,进行持续督导工作。

丙方可以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甲方和乙方应当配合丙方的调查与查询。丙方每半年度对甲方现场调查时应当同时检查专户存储情况。

4、甲方授权丙方指定的保荐代表人陈凤华、孙喜运可以随时到乙方查询、复印甲方专户的资料;乙方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

保荐代表人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丙方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5、乙方按月(每月10日前)向甲方出具真实、准确、完整的专户对账单,并抄送给丙方。

6、甲方1次或12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支取的金额超过5000万元且达到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以下简称“募集资金净额”)的20%的,甲方应当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丙方,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7、丙方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丙方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应当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乙方,同时按本协议第十二条的要求书面通知更换后保荐代表人的联系方式。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8、乙方连续三次未及时向甲方出具对账单,以及存在未配合丙方调查专户情形的,甲方可以主动或在丙方的要求下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9、丙方发现甲方、乙方未按约定履行本协议的,应当在知悉有关事实后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书面报告。

10、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并依法销户之日起失效。

(二)公司与中国银行青岛高科园支行及中泰证券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协议中“甲方”指公司,“乙方”指中国银行青岛高科园支行,“丙方”指中泰证券。

为规范甲方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甲、乙、丙三方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已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账号为206543794414,截至2021年4月7日,专户余额为398,820,738.71元。该专户仅用于甲方补充流动资金等募集资金投向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2、甲乙双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

3、丙方作为甲方的保荐人,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其他工作人员对甲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丙方承诺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及甲方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甲方募集资金管理事项履行保荐职责,进行持续督导工作。

丙方可以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甲方和乙方应当配合丙方的调查与查询。丙方每半年度对甲方现场调查时应当同时检查专户存储情况。

4、甲方授权丙方指定的保荐代表人陈凤华、孙喜运可以随时到乙方查询、复印甲方专户的资料;乙方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

保荐代表人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丙方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5、乙方按月(每月10日前)向甲方出具真实、准确、完整的专户对账单,并抄送给丙方。

6、甲方1次或12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支取的金额超过5000万元且达到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以下简称“募集资金净额”)的20%的,甲方应当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丙方,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7、丙方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丙方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应当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乙方,同时按本协议第十二条的要求书面通知更换后保荐代表人的联系方式。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8、乙方连续三次未及时向甲方出具对账单,以及存在未配合丙方调查专户情形的,甲方可以主动或在丙方的要求下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9、丙方发现甲方、乙方未按约定履行本协议的,应当在知悉有关事实后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书面报告。

10、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并依法销户之日起失效。

特此公告。

青岛蔚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8日

证券代码:603739 证券简称:蔚蓝生物 公告编号:2021-024

青岛蔚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4月23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4月23日 14点 30分

召开地点:青岛市崂山区九水东路596-1号蔚蓝生物创新园B座多媒体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4月23日

至2021年4月2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在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1年4月8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1、2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1年4月23日9:00-12:00和14:00-14:30。

2、登记办法:公司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持股凭证; 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证券帐户卡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

3、登记方式:直接登记,外地股东可用信函、邮件发送扫描件方式登记,本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4、登记地点:青岛市崂山区九水东路596-1号蔚蓝生物创新园B座多媒体会议室。

六、其他事项

1、通信地址:青岛市崂山区九水东路596-1号蔚蓝生物创新园;邮政编码:266100;来函请在信封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2、联系人:姜勇

3、联系电话:0532-88978071,邮箱:vland@vlandgroup.com

4、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者交通费、食宿费自理。

5、为落实当前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的相关要求,建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优先通过网络投票的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6、拟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遵守会议举办地有关疫情防控的相关规定,配合做好体温检测并采取有效的个人防护措施。经检测无发热等症状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可进入会场,并请全程佩戴口罩。

特此公告。

青岛蔚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青岛蔚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4月2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