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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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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04-0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116 证券简称:中国海诚 公告编号:2021-014

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不适用。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417,628,93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838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是我国轻工行业最大的提供设计、咨询、监理等工程技术服务和工程总承包服务的综合性工程公司,依托六十多年来在轻工行业的积累和持续创新,公司拥有深厚的工程设计、技术咨询实力和丰富的工程管理经验,已形成完整的包括工程咨询、工程设计、工程管理、工程监理及工程总承包(含设计、采购、施工、安装、调试等)工程项目建设业务链,能为业主提供高品质的工程建设全过程服务,承接并完成了一大批具有行业影响力的工程项目。业务领域涵盖轻纺、建筑、城市规划、商物粮、电子通讯、化工石化医药、机械、农林、市政公用、电力、环境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等行业,客户遍及亚、欧、非、美及大洋洲等地。

报告期内,公司通过复评,再次获评“全国精神文明单位”;连续第十七年入围“ENR/建筑时报”中国工程设计企业60强,位列第29位;再次入围中国企业家联合会、中国企业家协会联合公布“2020年中国服务业企业500强”,位名列第495位;荣居中国勘察设计企业工程项目管理营业额第7位,总承包营业额第46位;公司获评“2020年全国建筑业优秀微信公众号”荣誉称号。

作为高新技术企业,公司汇聚了4800余名优秀工程技术人才,其中:国家设计大师3人,国务院特贴专家41人,轻工行业设计大师25名,高级职称人员1471人,国家各类专业注册资格人员2400多人次。

公司所处的轻工业工程建设领域竞争激烈,公司的竞争对手主要来源于参与轻工及其他相关行业工程项目建设的企业,包括各种规模的综合类或行业性工程勘察设计企业、工程公司、建筑业企业、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和拥有中国境内业务的外国工程公司、设计师事务所等。

在轻工工程建设领域,公司具备竞争优势的业务领域包括制浆造纸、食品发酵、制糖制盐、烟草、日用化工、日用硅酸盐、皮革皮毛、文教印刷、家电及轻工机械等细分领域。同时,公司全力开发节能环保、主题乐园、医药、新能源、新材料、现代物流仓储等新兴行业。对比优秀的竞争对手,公司管控力和执行力尚需提升,内部同业无序竞争仍然存在,内部管理、制度、标准、资源等整合力度不够;工程总承包业务管控能力较为薄弱,风险意识不足;新兴行业资质覆盖面不全,技术创新缺乏,核心竞争力有待发掘和提高;国际化项目开拓力度和综合能力有待提高;人力资源配置不平衡,高端和复合型人才不足,后备干部梯队建设滞后;数字化和信息化发展滞后,缺少统一的发展规划;投融资能力不强,未能有效发挥上市公司平台作用。

2020年,蔓延全球的新冠疫情对世界经济造成了巨大冲击,贸易保护主义、单边主义、地缘政治风险等因素持续影响,主要经济体持续低迷、全球市场萎缩。我国经济表现出了顽强的韧性,经济形势持续恢复,成为全球唯一实现经济正增长的主要经济体。但疫情变化和外部环境存在诸多不确定性,我国经济恢复基础尚不牢固,世界经济形势仍然复杂严峻,复苏不稳定不平衡,疫情冲击导致的各类衍生风险不容忽视。但我国经济持续复苏、形势向好基本趋势没有改变。

面对国内外经济形势,公司要紧紧抓住“加快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带来的发展机遇,通过完善机构、充实团队、创新机制,以技术为基础、以资金为支撑、以沟通为手段开拓市场,国际国内并举,巩固主行业,焕发老行业,发力新行业,对本部及各子公司的未来行业发展方向加强分类指导,推动其更加聚焦主业,培育差异化竞争优势行业业务,鼓励相互协作,优势互补,增强全公司传统产业的核心能力、新兴产业的突破能力和海外市场的开拓合力,减少直至消除无序竞争阻力,努力避免产生新的无序竞争源头,全面提升公司的综合实力和协同作战能力。

继续深耕制浆造纸、食品发酵和日用化工三大传统优势行业,确保主营业务持续平稳增长;重点开发节能环保、休闲健康和现代物流三个新兴产业领域,同时探索新的运营模式,发挥带动效应,助力公司主营业务转型升级,并成为公司的主要经济增长点和盈利点;加快传统行业的复苏与智能升级,提升规模和效益;加快新业务发展模式探索,推动全过程咨询业务、总承包业务深入发展。新冠疫情全球蔓延以及疫情防控常态化,全球经济陷入深度衰退、中美贸易战的长期化等,对公司的国际化经营提出了新的挑战。面对复杂的国际形势,公司既要对国际化业务开拓保持远景信心,也要对当下的困难理性应对,顺势而为、量力而行。重点关注公司主要行业优势项目并将擅长行业作为突破口,聚焦于“一带一路”沿线,重点布局成长性较好的国别市场。加强与有资源协调能力国际窗口公司的合作,建立优势互补、互惠互利的合作机制,通过借船出海,造船出海的方式,以长久经营为理念,保障国际化可持续化发展,同时做好海外项目风险防控和预案措施,最终实现公司经营业绩健康持续稳定发展。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公司债券情况

无。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2020年度,公司完成营业总收入50.97亿元,同比下降8.68%;实现利润总额9,486.02万元,同比增长3.61%;实现净利润6,384.96万元,同比增长8.94%;新签订单60.31亿元,同比下降5.76%。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45.21亿元,较期初增长4.84%,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14.02亿元,较期初增长2.43%。

公司是轻工行业提供工程咨询、工程设计、工程监理等工程技术服务和工程总承包服务的综合性工程公司。

工程总承包是指从事工程总承包的企业受业主委托,按照合同约定对工程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勘察、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竣工验收)等实行全过程或若干阶段的承包。工程总承包企业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报告期内,公司工程总承包业务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33.43亿元,占公司2020年度营业总收入的65.60%,是公司的第一大主营业务。

工程设计是指对工程项目的建设提供有技术依据的设计文件和图纸的整个活动过程,是建设项目的重要环节,是建设项目进行整体规划、体现具体实施意图的重要过程,是确定与控制工程造价的重点阶段。工程设计是现代社会工业文明的最重要的支柱,是工业创新的核心环节。工程设计的水平和能力是一个国家和地区工业创新能力和竞争能力的决定性因素之一。报告期内,公司工程设计业务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11.33亿元,占公司2020年度营业总收入的22.22%。

工程监理是指具有相关资质的监理单位受甲方的委托,依据国家批准的工程项目建设文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监理合同及其他工程建设合同,代表甲方对乙方的工程建设实施监控的一种专业化服务活动。报告期内,公司工程监理业务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4.38亿元,占公司2020年度营业总收入的8.59%。

工程咨询是指运用工程技术、科学技术、经济管理、法律法规等方面的知识,为工程建设项目决策和管理提供的咨询活动。包括前期立项阶段咨询、勘察设计阶段咨询、施工阶段咨询、投产或交付使用后的评价等工作。报告期内,公司工程咨询业务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1.66亿元,占公司2020年度营业总收入的3.26%。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精耕制浆造纸、食品发酵和日用化工等传统优势行业;大力拓展节能环保产业、休闲健康产业和现代物流业等新兴行业,推动全过程咨询业务、总承包业务深入发展,实现新签订单60.31亿元,较上年下降5.76%。分业务看,咨询业务新签订单2.04亿元,同比下降12.59%,监理业务新签订单6.24亿元,同比增长14.35%,设计业务新签订单15.41亿元,同比下降5.04%,工程总承包业务新签订单36.62亿元,同比下降8.41%。分地域看,境内业务新签订单53.88亿元,同比增长14.76%;受境外疫情形势依然严峻影响,境外业务新签订单6.42亿元,同比下降62.31%。

新签订单中,传统优势行业制浆造纸、食品发酵和日用化工行业新签订单28.69亿元,占公司新签订单总额的47.57%。特别是烟草行业坚持不懈的开拓实现较大突破,海诚股份本部与武汉公司合作签订“黄鹤楼卷烟包装印刷及辅材产业园一期工程总承包合同”,合同金额5.24亿元,海诚股份本部签订“襄阳卷烟厂原料库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合同金额2.73亿元;制浆造纸行业海诚股份长沙公司签订“景兴控股(马)有限公司年产140万吨高档再生浆及工业包装用纸项目一期工程总承包合同”,合同金额3.59亿元;日用化工行业海诚股份北京公司签订“江恒翔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5万吨表面活性剂、20万吨纺织专用助剂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合同金额1.96亿元;海诚股份中轻建设签订“嘉兴瑞华泰薄膜技术有限公司高性能聚酰亚胺薄膜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合同金额1.68亿元;海诚股份本部签订“安徽海得克塑料有限公司新建厂房项目总承包工程合同”,合同金额0.8561亿元。

节能环保业务领域拓展继续保持不错势头,新签订单13.45亿元,占公司新签订单总额的22.30%。海诚股份广州公司陆续签订“临夏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 合同金额4.87亿元,“防城港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二期工程总承包合同”,合同金额1.96亿元,“邓州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工程总承包(设计-主体施工)联合体合作协议”,合同金额1.71亿元;海诚股份长沙公司签订“贵州鹏昇(集团)纸业有限责任公司年产60万吨包装纸项目配套中水回用工程总承包合同” 合同金额1.16亿元。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单位:元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不适用

6、面临退市情况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企业会计准则变化引起的会计政策变更

①本集团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财政部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一一收入》(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根据相关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首次执行日执行新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追溯调整本报告期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

执行新收入准则对公司2020年1月1日财务报表的主要影响如下:

②本集团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财政部于 2019 年度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3号》,该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2)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本集团本年度无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董事长:赵国昂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4月9日证券代码:002116证券简称:中国海诚 公告编号:2021-012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3月26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4月7日(星期三)下午1:30在上海市宝庆路21号公司宝轻大厦1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2名,实到董事10名,董事蔡木易先生,独立董事张一弛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对会议审议议案进行了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的召开合法有效。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赵国昂先生主持召开。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以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内容详见2021年4月9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2020年度报告全文》“第四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第五节 重要事项,第七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本报告将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以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20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3、以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本报告将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以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2020年12月31日总股本417,628,938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838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34,997,305.00元,母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以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20年度报告全文》,本报告将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20年度报告摘要刊登于2021年4月9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报告全文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6、以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刊登于2021年4月9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7、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预计2021年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9,000万元,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关联董事赵国昂先生、蔡木易先生、陈荣荣先生、徐大同先生、孙波女士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同意了该议案,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8、以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9、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保利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

关于保利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刊登于2021年4月9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关联董事赵国昂先生、蔡木易先生、陈荣荣先生、徐大同先生、孙波女士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同意了该议案,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10、以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组织架构调整的议案》。

11、以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选举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议案》,选举蔡木易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任期与本届董事会相同。

12、以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董事会定于2021年4月30日(星期五)下午2:00在上海市宝庆路21号公司宝轻大厦1楼会议室以网络投票和现场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截止2021年4月26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及其代理人均有权出席会议。

特此公告。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4月9日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简历:

蔡木易先生,1962年12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曾任中国食品发酵工业研究院院长、党委副书记。现任中国食品发酵工业研究院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副书记;中国日用化学研究院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轻工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本公司董事。

证券代码:002116证券简称:中国海诚 公告编号:2021-013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3月26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4月7日(星期三)下午5:00在上海市宝庆路21号宝轻大厦1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5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的召开合法有效。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高永林先生主持召开。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本报告将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20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3、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本报告将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报告将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财政部、证监会等部门联合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配套指引的规定基本建立了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建设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相关要求,不存在重大缺陷。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运作情况。

特此公告。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4年4月9日

证券代码:002116证券简称:中国海诚 公告编号:2021-015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行为概述

2021年4月7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预计2021年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9,000万元。

关联董事赵国昂先生、蔡木易先生、陈荣荣先生、徐大同先生、孙波女士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同意了该议案,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二)2021年度新签日常关联交易合同预计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注:1、2021年公司及部分子公司向关联人租赁办公场所以及接受相关物业服务等关联交易合同已经签订。

2、2021年公司及部分子公司向关联人采购设备及为关联人提供工程服务等关联交易合同金额尚未达到披露要求,公司将在该等关联交易合同累计金额达到披露标准后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基本情况

1、中轻华信工程科技管理有限公司

中轻华信工程科技管理有限公司设立于2003年1月,注册资本为799.51万元,法定代表人为邵秋生,为中国轻工集团有限公司下属中国中轻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注册地及主要经营地为北京市。其主要经营名片印刷、复印等专项印刷;批发预包装食品;向境外派遣各类劳务人员(不含港澳台地区);工程技术研究、开发、咨询、服务;机械设备制造及销售;实业投资;进出口业务;汽车销售;物业管理;房屋租赁等。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总资产3,027.09万元,净资产1,993.99万元,2020年完成营业总收入3,086.86万元,实现净利润260.04万元(数据未经审计,下同)。

2、湖北中轻控股武汉轻工院有限公司

湖北中轻控股武汉轻工院有限公司设立于1993年8月,注册资本为3,479.7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孙汉芝,为中国轻工集团有限公司下属中国中轻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注册地及主要经营地为武汉市。其主要经营岩土工程勘察、工程测量、化工原料(不含危险品)、危化品经营、地基处理及施工、园林景观工程、物业管理、图文印刷等。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总资产4,165.76万元,净资产2,915.40万元,2020年完成营业总收入2,028.47万元,实现净利润-160.88万元。

3、南宁轻工业工程院有限公司

南宁轻工业工程院有限公司设立于1994年12月,注册资本为1,5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劳创樑,为中国轻工集团有限公司下属中国中轻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注册地及主要经营地为南宁市。其主要经营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及劳务、工程测算、物业管理服务等。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总资产2,372.49万元,净资产1,220.67万元,2020年完成营业总收入680.98万元,实现净利润30.67万元。

4、中轻科技成都有限公司

中轻科技成都有限公司设立于1993年8月,注册资本为93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徐环,为中国轻工集团有限公司下属中国中轻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注册地及主要经营地为成都市。其主要经营高新技术及新产品研发、销售;科技管理服务;信息咨询、技术开发、服务、转让;图文制作;物业管理;房屋租赁等。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总资产2,512.07万元,净资产1,860.20万元,2020年完成营业总收入857.85万元,实现净利润308.69万元。

5、中国制浆造纸研究院有限公司

中国制浆造纸研究院有限公司设立于2000年4月,注册资本为3091.3万元,法定代表人为曹春昱,为中国轻工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注册地为北京市。其主要经营工程技术研究;纸及纸制品的研制、生产及检验等。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总资产191,219.25万元,净资产47,353.54万元,2020年完成营业总收入17,368.30万元,实现净利润4,328.11万元。

6、长沙长泰智能装备有限公司

长沙长泰智能装备有限公司设立于1999年8月,注册资本为5,6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简泽丰,为中国轻工集团有限公司控股资子公司,注册地为长沙市。其主要经营输送包装设备的生产、销售;工业自动控制装置的开发、制造、安装、销售及服务;新材料、新产品、新设备、电气产品、自控产品、网络一体化产品的开发、销售、制造、安装、调试、技术培训;机电产品、轻工产品、金属材料、建筑材料、化工产品的销售等。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总资产75,193.88万元,净资产17,435.36万元,2020年完成营业总收入4,2061.95万元,实现净利润5,417.41万元。

(二)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中轻华信工程科技管理有限公司、湖北中轻控股武汉轻工院有限公司、南宁轻工业工程院有限公司、中轻科技成都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股东中国轻工集团公司下属中国中轻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中国制浆造纸研究院有限公司系中国轻工集团公司全资子公司;长沙长泰智能装备有限公司系中国轻工集团公司控股子公司;以及中国保利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 条第(二)项规定的情形,为上市公司的关联法人。

(三)履约能力分析

中轻华信工程科技管理有限公司、湖北中轻控股武汉轻工院有限公司、南宁轻工业工程院有限公司、中轻科技成都有限公司、中国制浆造纸研究院有限公司、长沙长泰智能装备有限公司以及中国保利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等公司经营活动正常,具备履约能力,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关联人中国保利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将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参考市场价格协商确定交易价格,按照交易双方签订的具体协议或合同的约定支付款项。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中国中轻国际工程有限公司与关联人中轻华信工程科技管理有限公司,中国轻工业武汉设计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与关联人湖北中轻控股武汉轻工院有限公司,中国轻工业南宁设计工程有限公司与关联人南宁轻工业工程院有限公司,中国轻工业成都设计工程有限公司与关联人中轻科技成都有限公的房屋租赁及相关的物业服务协议已经签订。中国轻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与关联人中轻华信工程科技管理有限公司、中国制浆造纸研究院有限公司的房屋租赁合同尚未签订。

公司及部分子公司与关联人长沙长泰智能装备有限公司的设备采购合同尚未签订;公司及部分子公司为关联人中国保利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提供工程咨询、工程设计、工程监理、工程总承包等工程服务合同的关联交易合同金额尚未达到披露要求,公司将在该等关联交易合同累计金额达到披露标准后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关联人中国保利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行为系公司正常业务经营过程中所需的房屋租赁,物业服务,设备采购以及向关联方提供工程咨询、工程设计、工程监理、工程总承包等工程服务行为。

上述关联交易行为将按照市场公允价格作为定价依据,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利益,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亦无重大影响。

五、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2021年度,公司预计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关联人中国保利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发生的房屋租赁及物业服务、设备采购和工程服务等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9,000万元。

公司事前就日常关联交易事项通知了独立董事,获得了独立董事对关联交易事项的认可,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董事会在审议日常关联交易议案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将按照市场公允价格作为定价依据,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利益,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亦无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4月9日

证券代码:002116证券简称:中国海诚 公告编号:2021-016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年4月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为公允反映公司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2020年度经营成果,公司对截至2020年12月31日相关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2020年度,公司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57,007,258.43元。其中,2020年第四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32,228,799.80元,对公司损益的影响超过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明细如下: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2020年第四季度,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32,228,799.80元,减少净利润32,228,799.80元,减少所有者权益32,228,799.80元。2020年度,公司全年共计提资产减值准备57,007,258.43元,减少净利润57,007,258.43元,减少所有者权益57,007,258.43元。

三、计提减值准备的具体说明

(一)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信用减值损失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金融资产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公司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计算合同应收的现金流量与预期能收到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的概率加权金额,确认预期信用损失。

当单项金融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对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划分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1、应收票据

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票据划分为银行承兑汇票组合和商业承兑汇票组合。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票据,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由于银行承兑汇票不存在重大的信用风险,且公司历史上未出现过因银行或出票人违约而产生重大损失的情况,预期信用损失可视为接近于零,所以未计提减值准备。商业承兑汇票以概率加权平均为基础对预期信用损失进行计量。2020年确认应收票据信用减值损失-31,731.67元。

2、应收账款

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账款划分为工程承包、工程设计、工程咨询、工程监理、应收关联方款项组合。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账款,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以账龄为基础的减值准备矩阵计算预期信用损失。2020年计提应收账款信用减值损失49,250,299.85元。

3、其他应收款

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其他应收款划分为应收押金和保证金、应收代垫款、应收备用金、应收其他款项、应收关联方款项组合。对划分为组合的其他应收款,公司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2020年计提其他应收款信用减值损失772,779.17元。

(二)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合同资产划分为工程承包服务相关的合同资产和工程质保金相关合同资产组合。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以账龄为基础的减值准备矩阵计算预期信用损失。2020年计提其合同资产减值损失7,015,911.08元。

四、董事会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按照会计谨慎性原则和公司的实际情况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

五、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遵循了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公司资产实际情况,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决策程序合法,没有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利益。在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公司的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以及经营成果,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因此,同意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特此公告。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4月9日

证券代码:002116证券简称:中国海诚 公告编号:2021-017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根据《新收入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作为境内上市企业应于2020年1月1日起执行上述《新收入准则》。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及变更日期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于 2017 年修订并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根据规定,公司于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二、本项会计政策变更内容

(一)将原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新收入准则》要求采用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来规范所有与客户之间的合同产生的收入,并且就“在某一时段内”还是“在某一时点”确认收入提供具体指引。

(二)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新收入准则》要求企业在履行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时确认收入。

(三)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更明确的指引,新收入准则要求企业在合同开始日对合同进行评估,识别合同所包含的各单项履约义务,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或服务)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进而在履行各单项履约义务时确认相应的收入。

(四)针对特定交易的会计处理作出明确指引,《新收入准则》对主要责任人和代理人、附有质量保证条款的销售、附有客户额外购买选择权的销售、向客户授予知识产权许可、售后回购、无需退还的初始费等特定交易给出了明确的指引,有助于更好的指导实务操作,从而提高会计信息的可比性。

三、本项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影响

根据衔接规定,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的企业应当根据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计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该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公司执行该准则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会导致公司收入确认方式发生重大变化,不会对公司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净利润、股东权益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执行《新收入准则》对2020年1月1日主要影响为:资产总额调增897.73万元人民币,负债总额调增3,146.63万元人民币,所有者权益总额调减2,248.90万元人民币,其中年初未分配利润调减2,237.03万元人民币。

三、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应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4月9日

证券代码:002116证券简称:中国海诚 公告编号:2021-018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获得补助的基本情况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10-12月累计收到与收益相关的各类政府补助合计人民币1,495.21万元,补助形式为现金补助,已全部到账,补助不具有可持续性。补助金额占公司2019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25.51%。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二、补助的类型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相关规定,公司收到与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1,495.21万元,其中:计入其他收益1,335.21万元,计入递延收益160.00万元,增加公司2020年度利润总额1,335.21万元。

三、备查文件

1、相关补助的收款凭证。

特此公告。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4月9日

证券代码:002116证券简称:中国海诚 公告编号:2021-019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组织架构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建立适应工程公司需要,支撑公司战略落地的组织架构,并进行制度梳理,流程再造,形成公司新的组织运营保障体系,公司对组织架构进行了调整,将公司分设为总部与上海本部。

总部按照公司经营所需要的资源和要素进行全面管理,设立7个职能管理部门,分别是董事会办公室、行政管理中心、财务资金管理中心、人力资源管理中心(党委组织部)、风险管理中心、党群工作部、纪检监察部。按照业务发展的三大核心流程一一客户管理、运营管理、技术管理,设立6个业务管理部门,分别是市场拓展中心、海外事业部,战略运营中心、成本合约中心,技术研发中心、EIM数创中心。

上海本部,管理层级等同子公司。按照细分市场划分,上海本部设立造纸环保事业部、化工医药事业部、食品发酵事业部、智能制造事业部、建筑事业部等5个销售事业部,面向市场全力做好市场开拓和项目开发工作。按照EPC总承包价值链环节划分,设立项目管理部、造价费控部、工艺系统部、建筑工程部、控制工程部、招标采购部、施工部、技术质量部等8个专业部门,全力做好生产运营工作。

特此公告。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4月9日

附: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组织架构图。

证券代码:002116证券简称:中国海诚 公告编号:2021-020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0年度,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深交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规章制度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对公司财务状况、重大事项以及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进行了有效的监督,保证了公司的规范运作,切实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年度的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工作情况

1、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成员通过视频和现场方式列席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十一次会议,并对以通讯方式表决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八次会议、第九次会议、第十次会议、第十二次会议、第十三次会议进行了监督。

2、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4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0年4月27日通过腾讯会议系统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19年度总裁工作报告》、《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1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等6项议案。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0年8月5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3)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0年8月26日在上海市宝庆路21号公司宝庆大厦1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

(4)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0年10月23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人员变动情况

1、2020年7月30日,陈志明先生因工作变动辞去担任的公司监事职务。

2、2020年8月21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林卫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

三、监事会对公司2020年度有关事项发表的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决议事项,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等事项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召集、召开以及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能够认真履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职责时,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者有损于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2、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2019年度报告,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2020年半年度报告,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进行了认真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公司内部控制建设和运行情况

公司已按照财政部、证监会等部门联合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配套指引的规定基本建立了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建设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相关要求,不存在重大缺陷。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运作情况。

4、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2020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均履行了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决策程序,董事会在审议表决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均进行了回避表决,程序合法。交易价格定价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的行为。

5、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规定,做好内幕信息管理以及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工作,能够如实、完整记录内幕信息在公开披露前的报告、传递、编制、审核、披露等各环节所有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

特此公告。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1年4月9日

证券代码:002116证券简称:中国海诚 公告编号:2021-021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司董事会召集于2021年4月30日下午2:00在上海市宝庆路21号公司宝轻大厦1楼会议室以网络投票和现场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0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宝庆路21号公司宝轻大厦1楼会议室。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4月30日下午2: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4月30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4月30日9:15~15:00。

(六)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可以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七)股权登记日:2021年4月26日。

二、出席会议对象

(一)截至2021年4月26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三、会议审议事项

1、《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2020年度报告全文》;

6、《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八会议审议通过,与上述议案相关的公告详见2021年4月9日的《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将结果予以披露。

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作述职报告。

四、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

2020年4月27日上午9:00~11:00 ,下午13:00~15:00。

2、登记方式: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有效持股证明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有效持股证明进行登记;法人股东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和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路远或异地股东可以信函、传真方式办理登记。

3、登记地点: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通讯地址:上海市宝庆路21号),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4、邮编:200031,传真号码:021-64334045。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网络投票包括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一)投票代码:362116;投票简称:海诚投票。

(二)提案编码及表决意见。

1、提案编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设置“总议案”,对应的议案编码为100。

2、填报表决意见。

(1)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三)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4月30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四)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4月30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六、其他事项

(一)与会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二)会议咨询: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联系电话:021-64314018,联系人:林琳、杨艳卫。

(三)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特此通知。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4月9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个人)出席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以下表决,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公司(个人)承担。

(请在“同意”“反对”或者“弃权”相应空格内划“√”。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者“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未作选择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

受委托人签名:

受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本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需加盖单位公章。